眼看着对方犹如豺狼般虎视眈眈,拿着武器步步紧逼,郁臻却依旧面不改色目不斜视,甚至连看都未曾看他们一眼,径直往前走去。
就当侏儒粗糙的手要去拽郁臻的手腕之际,从树林中又窜出一抹影子,黑影的如离弦之箭般速度极快,不过眨眼的功夫就将侏儒扑倒在地,骇人的犬牙一口死死的咬在侏儒的脖颈上。
侏儒惨叫一声,下意识奋力挣扎起来,可他毕竟长得矮小,不如黑犬有劲儿,加上被黑犬脚踩在地上,他一时间够不到黑犬的后颈,根本扯不开,只用拳头捶打也无济于事。
“救,救我!”侏儒吓得神魂剧烈,绝望的朝几个同伴叫喊:“救我,救我啊!”
同伴们那里见过这般凶残又长得高大威猛的大狗,一时间被吓得僵在原地丝毫不敢动弹,眼睁睁的看着侏儒在黑犬身下挥舞着拳头捶打挣扎
黑犬黝黑的眼睛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大脑袋左右摇摆疯狂撕拽起来,硬生生将他喉管撕开,顿时如喷泉般往外喷溅,侏儒喉管被撕裂,血液回灌,呛进肺子里让他呼吸不上来,渐渐缺氧,他不甘心的瞪着眼睛,双腿乱蹬溅起灰尘一片,喉咙耸动里濒死的嗬嗬声,没一会儿便没气儿了。
这血腥的一幕,将剩余的同伙吓得是肝胆俱裂,他们虽然杀过人吃过人肉,可那都是别人,现在可能要轮到自己了,自然是不像杀人时那般冷静,屁滚尿流的做鸟兽四散状朝林子里逃去。
生怕下一个被咬死的就是自己。
其中直接吓得腿软动弹不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盯着满脸是血,眼神凶厉,獠牙森白的黑犬浑身抖如筛糠,裤裆更是濡湿一片,往四周慢去,打湿了干燥的地面,风一吹,便吹来一股浓郁的尿骚味儿。
黑犬看了那人一眼,眼中流露出不屑鄙夷的情绪,舔了舔沾血的鼻尖,抬脚踩着侏儒扭曲的脸继续尾随在了郁臻身后。
郁臻背着背篓走在前头,悠悠的问跟在身后的致远:“没下尿裤子吧?”
“回陛下,没,没尿湿。”致远声音有点发抖。
死人他见的多了,可那都是饿死的,全须全尾的,活了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血腥的画面,活活被狗咬断了喉管,溅的他鞋尖上不少。
说不害怕是假的,可到底是比以前还没灾荒的时候胆子大了些,除了心里不适外,倒是没尿了裤子。
他边说着,还时不时扭头悄悄去看不快不慢跟在身后的黑犬,心有余悸的小声问:“咱们就让那条狗跟着吗?”
郁臻随口敷衍道:“它愿意跟着,就跟着呗,又不碍你的事儿。”
这狗聪明的很,和别的狗不一样,它从不叫唤,也从不会跑到郁臻眼前摇尾巴讨好她,总是不紧不慢,不远不近的跟在身后,郁臻若是停下歇息了,它便也在不远处随便找个阴凉的地方趴着。
脑袋挨着地,竖着耳朵,听着四面八方的声音,像是忠诚威武的守卫,总能在郁臻碰到心怀不轨的时候第一时间冲上去。
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还那几个饼子和水的恩情。
晚上,郁臻坐在火堆前靠火,嘴里嚼着干巴巴带着点甜味儿的饼子,望着不远处趴在墙根下闭眼小憩的黑犬,想了想,撕了一块饼子扔过去。
黑犬睁开眼,动了动大脑袋,把狗嘴凑近饼子闻了闻,没吃,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
致远见状,一边扒拉着火堆,一边说:“这狗吃了人肉,就素的东西就不感兴趣了。”
郁臻没吭声回他,目光盯着黑犬,黑犬也在盯着她,一人一狗对视着,良久,郁臻才开口道:“你要是想跟着我,就得吃人吃的玩意儿。”
这狗聪明,能听懂人说话,行事作风很稳重,又厉害的很,和它媳妇儿一起带回去到时候帮她赶个养,看个鸡什么的,还能在林子里放哨,狗在山林里跑的可比人快多了,再加上灵敏的嗅觉和听觉,用来当哨兵最好不过。
她又不缺它那几口吃的,总归是能养活的了的。
要是想吃肉,以后养了鸡养了鸭给它吃,总之是不能再吃人肉了。
吃多了身上一股死人味儿,怎么去都去不掉。
黑犬闻言,竟真的低头叼起地上沾了灰的饼子,囫囵给吃了。
致远笑道:“看来它早就想好了让你帮它养媳妇儿呢。”
这样凶猛的狗宛如林间野兽,在这灾年死了这么多人的情况下活的必定是如鱼得水,吃惯了人肉就吃不惯别的东西了,可它听见郁臻的话还是吃了,不是想让郁臻给它养媳妇儿还能是什么?
郁臻招招手,让它过来。
黑犬便从地上爬起来,翘着尾巴一步一步慢悠悠的走过来,最后在郁臻面前坐下,明明是只狗,可这通身的气场却骇人极了,一般人看见它,少说也要吓得腿软。
“你跟着我,我得给你取个你名儿。”郁臻摸着下巴,思索了片刻,道:“牙王,咋样?”
听着就觉得威武。
黑犬既没有高兴也没有不满,眸子里也没有别的什么情绪,名字对它来说并不重要。
媳妇儿和崽才重要。
它低下头,用肥厚湿漉漉的舌头轻轻舔了郁臻的脚腕两下,表示认同了这个名字。
同时将尾巴耷拉下来夹在屁股里,随后趴在了郁臻脚边儿,表示了臣服。
“乖。”这样的情况,郁臻通常是要摸两下以示安抚的,但牙王白日里咬死了人,脑袋上的毛沾着血痂,郁臻实在下不去手。
没办法,眼下情况是节约用水,摸了狗头臭烘烘的,洗干净也浪费不少水。
所以还不如不摸呢。
次日两人天不亮就起来赶路,在天边泛起鱼肚白出了第一丝光亮的时候,两人终于走到了县城。
城门楼子上挂着一个大牌匾,上面写着三个烫金的繁体大字:绿水县。
绿水县在北方到南方的中间,不知道多少人走不到南方饿死在了绿水县外,城楼下聚集着数不清的灾民,衣着褴褛,蓬头垢面,饿成一把骨头架子,或躺或坐着等死。
城门紧闭,几个持刀的衙役站在城门两侧,时不时挥着刀驱赶上前乞讨食物和水的灾民。
但其实在这儿也并全都是绝路,偶尔会有几个县城里大户人家的下人出来买人,游走在灾民间像是逛菜市场一样挑挑拣拣,要是看上了谁,两把黍米就能带走。
他们买的多是年纪不大的姑娘,有的是自愿的想进城里活命,有的是被家人卖掉的,笑声,呜咽声混杂在一起,悲喜交加。
郁臻二人一出现,立马就引起了不少灾民的目光,她穿的干干净净,虽然身材纤细,但并不是那种骨瘦如柴,在这种三步一死人的时候是只有家底殷实的大户人家才能有的。
他们顿时将郁臻当成了那户人家的小姐又或是奴仆,一个个上下打量着她,盯着她背后的背篓,目光贪婪死死的盯着,恨不得将背篓盯出个窟窿。
可又因为郁臻的外表和因为灾民变多而警惕起来,一直紧贴着郁臻身侧行走的牙王,始终只敢张望不敢上前。
先别说郁臻的外表了。
就光是牙王这膘肥体壮的身子和凶狠的眼神就足够让人惧怕的了。
忽然,有人叫了致远的名字。
“致远兄!?”从灾民里走出两个男人,一高一矮,高的那个眼神很锐利看起来很不好惹,稍矮的那个青年眼神很温和,气质上也和别人截然不同,虽衣衫褴褛,面容憔悴,但那书卷气息无论如何也遮掩不住,正是他叫的致远。
致远一愣,待开清了温和青年的模样,顿时高兴的道:“丰和兄!真的是你!”
这人正是致远之前的同窗好友,地主家的少爷陆丰和。
陆丰和笑道:“致远兄,上次一别,已有半年没见了,你过可还好?”
“好着呢。”致远往陆丰和身后瞧了瞧:“伯父伯母在哪儿?你何时来的此处?家里的庄子可是不要了?”
陆家家底殷实,满仓粮食,当时陆家并未和其他人一样逃荒,只是遣散了大半的家仆。
陆丰和面浮悲色:“你还不知道吧,极北那边的灾民暴起,组织了起义军和朝廷对抗,我家因为是地主有粮食,被起义军盯上了,这些天杀砸碎,将我父开膛破肚,将我母吊死在门廊之上,我因当时进城去看望好友才逃过一劫。”
现有蝗灾,后有旱灾,到最后有人起兵造反成立了起义军和朝廷作对,朝廷为了打起义军要佂粮,起义军也同样如此,双管齐下,将整个北方搅的是一团糟。
朝廷,起义军两股势力纠缠,受苦的还是最底层的百姓。
致远叹息:“丰和兄,我言无力,只有节哀顺便四字能说与你。”
陆丰和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无碍,都是过去的事了,怎不见彩凤姐他们?”
他顿了顿,又看向郁臻,疑惑道:“这位是……?”
“这位是郁姐。”致远朝郁臻介绍道:“郁姐,这位是陆丰和,是我同窗好友,有功名在身,是秀才老爷呢。”
陆丰和苦笑:“有功名在身又如何,考上秀才又如何,还不是护不住一家老小,没用,没用啊!”
站在身侧的那个高个凶悍的男人见他伤心,牵住他的手捏了捏以示安抚,致远大跌眼镜,盯着两人相握的手,吃惊道:“奉,丰和兄,你,你们……?”
陆丰和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却也没将手从男人的手心里抽出来,大方道:“这是我哥,薛桥山,我父母被起义军杀死抢光了粮食,我只好和灾民一起往南方走,后来路上遇见了土匪,是我哥救了我。”
致远痛心疾首。
他万万没想到,他的同窗好友竟会是断袖之癖,实,实在是有辱斯文啊!
郁臻倒是对陆丰和高看了几眼。
再这样饱受压迫的大环境下陆丰和作为一个读书人竟能与他人落落大方的介绍起自己的爱人,不怕他人眼光,不怕他人言语。
说明他并不迂腐,心理素质强并且能接触别人接受不了的事物,用于承担责任。
能抗住事儿。
郁臻是对同性恋并不排斥的,人家什么取向管她屁事,只要不害人,他就是喜欢一条狗又能怎么样?
她开口问:“你们接下来准备怎么办?”
陆丰和叹气道:“这一路上都是我哥照顾我,吃的也是他的粮食,可这条逃荒路实在难走,粮食也吃干净了,我二人已有四天滴水未进,一粒米都未曾吃过了,走也走不动了,恐怕……”
他没有在继续说下去。
可大家都心知肚明。
郁臻主动邀请问:“那你们愿意跟我走吗?”
她需要一个读过书,明事理的人做助手,致远和陆丰和放在一起比较,还是陆丰和更适合一点,她之后要做的是基建,练兵,攻城,建立自己的势力,并且传播新的思想。
而这种新的思想定是要遭万人唾骂的。
她身边就需要一个明事理敢于接受新事物的人做助手。
陆丰和一下没反应过来,呐呐的问:“去哪儿?”
“去能让你吃饱饭的地方。”郁臻笑道:“但你怕是做不成少爷了,得跟我们一起干活儿,还得都听我的。”
陆丰和无奈的弯了弯唇角:“就算不与你走,也同样做不成少爷,何况我已经家破人亡,去哪里不是去呢?你是致远兄的朋友,我当然是信你的。”
“行,那你们在这儿等我片刻,我还要在收一些灾民。”
说完便带着致远朝人群里走去。
郁臻手里掐着烟吞云吐雾,静静的看着眼前这群已经饿疯了的灾民们,这么多灾民,她也不可能一下全部吃下,第一批最多只能带四十个人回去。
致远往郁臻身边靠了靠,低声问:“郁姐,这么多灾民,咱们怎么选?”
“先看看再说。”郁臻说:“不着急。”
他们这趟下山带了很多水和食物,省着吃喝,足够在山下呆半个月的,但郁臻定是不会呆这么久,明天就得启程回去了,但这刚来,也不能立刻就开始选人。
总归是要先张望张望的。
说话间,一个穿着破衣烂衫的女人大着胆子走过来,一把扑倒致远怀里,致远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对方紧紧抱住了腰身,女人像是一块狗皮膏药似的扯不开,哀求道:“爷,行行好吧,给点吃的吧,只要给点吃的,您想怎么样都成,我跟您进树林儿里。”
她边说着,边用手扯开自己的领口,露出半个小麦色的胸脯,使劲儿的往致远怀里压了压,挤出个沟壑来:“您行行好吧,我妹妹真要饿死了,求求您了,您想怎么样都成,我绝不反抗。”
女人这样沦落成流莺卖身的并非少数,就算在这样饥荒的环境下,还是会有男人愿意来上一回,可这也是有风险的,有的男人还算有点良心,或多或少会给点什么,有的时候是一把豆子,有的时候是一把干瘪的小麦。
插了洞提上裤子不给钱的,也有。
可流莺们又无可奈何,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继续去寻找下一个客人做生意。
致远今年也不过十八岁,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哪里见过这样火辣的场面,当即脸唰的一下红了底儿掉,跟猴屁股似的火烧火燎的,手忙脚乱的推开女人:“我,我用不着。”
女人不松手,伏在他胸口上低低的啜泣:“爷,我原先也是好人家的姑娘,我家里人除了小妹全都饿死了,只有小妹与我相依为命,我这样破了身子的女人死了便罢了,可我那小妹,今年也不过六岁,您就救救她吧。”
致远见女人如此,在她身上看到了他们之前的影子,也是这般哀求着郁臻带上他们,如果没遇见郁臻,他定时这群人当中的一元,又或是早就饿死了。
当下起了点恻隐之心,可又不敢擅自做主,只看想郁臻,嗫嚅着嘴唇,酝酿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郁臻瞥他一眼,什么都没说,转身朝另一边走去,一直乖乖贴住的牙王也起身跟随她的脚步离开,致远见状,有些急了,手上稍稍一用力,将女人推到了地上,急匆匆的跟上了郁臻的脚步,徒留女人坐在地上望着他的背影满眼绝望。
郁臻走在灾民中间,一个个看过去,那些群灾民就跟疯了一样开始贱卖自身,只为了一口饭吃,卖妻卖儿卖女卖自身的全都有。
一个个希翼的望着郁臻,却又在郁臻毫不留情离开的时候绝望麻木。
郁臻路过其中一户的时候,停下了脚步。
这家人坐在一起,一共八个,一个老头,一对七八岁左右的童男童女,一对夫妻,剩下三个青年。
其中的妇人见郁臻停下脚步,眼睛顿时就亮了,手脚并用的爬起来,慌乱的拉过老爷子怀里仿佛下一秒就能断气儿的那对龙凤胎往郁臻面前推了推,激动的道:“小,小姐,我这两个娃乖得很,你说什么他们就听什么,都是农家的孩子会干活儿哩,不要钱,您就当养个小猫小狗儿给口饭饿不死就成。”
她光是见到牙王心里都大吃一惊,这样的灾年,狗都能吃的这么膘肥体壮,家里定是殷实。
郁臻没搭腔,目光盯着老头身侧框里的物件儿瞧,半响,她开口问:“老爷子,你会木工?”
老爷子本来浑浊的眼睛听她这么问起,眼睛登时一亮,连连点头,如老朽枯木般沙哑的声音道:“是哩,我干木工都干了三十年哩,我这几个儿子都会木工,您要吗?”
木工在古代很吃香,结婚嫁娶搬新家等等全都用得上木工活儿,老爷子加上四个儿子全都是干木工的,本是家里存了点钱,还算殷实,后来北方闹了旱灾正好是在他们老家哪里,日子就变得艰难了起来,没想到蝗灾过后又是大旱,为了活命,他们只能举家迁徙往南走,最后找不到一点儿粮食,只能往绿水县门口一坐想要贱卖自身或是卖了孙女孙子进城讨口饭吃。
但奈何灾民实在太多,县城里的老爷也要不上那么些人,就只能和其他灾民一样在这儿坐着等机会,等死。
“榫卯会吗?”郁臻问。
“会的。”
“除了木工还会别的吗?”
老头的几个儿子一见有戏,麻木的眼睛中迸发出希望,一个个像是见到了救命稻草般死死盯着郁臻直看。
“还会点瓦匠的本事。”老头连忙道:“他们都是壮年哩,给一口饭吃就能干活儿,干什么都行。”
郁臻又问:“跟我走,就得什么都听我的,能做到吗?”
“能!”老头想都不用想,直接脱口而出:“只要有口饭吃,让我们做什么都行。”
妇人期期艾艾的问:“小姐,是我们一家都跟着您走吗?”
要是只要男人,那她和孩子可就真没活路了,不如吊死,死的也能痛快些。
“对。”郁臻点头。
既然收了,自然是一家人都要的,女人干活也不比男人差,没道理只要男人不要女人。
此话一出,一张张沧桑的脸上露出激动地神色,跟着郁臻走,还能一家团圆,这比把孩子单独卖进县里好的不是一点半点!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总归是心里安定的。
郁臻嗯了一声,让这家人在这里等着她,转身开始去看其他灾民,有了第一户的成功,那群灾民眼中迸发出了希望,纷纷起身朝郁臻走过来,嘴里喊着我会干嘛干嘛之类的诸如此类的话。
牙王感受到了这群饿疯了的灾民的情绪,站起身来,肌肉绷紧做出攻击的姿态,喉咙里发出如车子轰鸣般的呜呜声,露出森森白牙,似乎下一秒就能冲过去将这群人撕碎。
有牙王的这么一震慑,周围的骚动顿时小了些,眼巴巴的望着郁臻,希望郁臻能带他们离开。
郁臻最后选了五十四个灾民,全都是拖家带口的,其中壮年二十八个,老年六个,女人十四个,六个小孩,其中还有刚开始那个卖身当流莺的女人和她的妹妹。
加上木工一家一共六十二个人。
比她一开始预想的多了二十二个。
剩余没被选上的灾民们一个个泄气儿的瘫坐在地上,漆黑的眼珠中满是绝望。
被选中的人则是欢天喜地的扛着自己的家当和家人一同跟在郁臻身后往灾民外面走去,他们也不知道要去哪儿,也几乎不会动脑子想,因为他们身上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值得郁臻去骗的,不过是一些不值钱的破烂玩意儿,一身破衣烂嗖,一副贴着皮的骨头架子。
陆丰和与致远相识,不似其他灾民那般拘谨,边走边询问:“郁姐,咱们这是要去哪儿?”
“回山上,种地。”郁臻回答的言简意赅。
陆丰和又问:“可现在旱灾严重,北方已有一年多未曾下过雨了,就算种地恐怕也种不出什么来吧。”
致远喜滋滋的道:“丰和兄,郁姐神仙般的人物,她在深山里找到了一座没人的山寨,又挖了地下水脉,足够浇地了,郁姐说了,她找到一种食物的秧苗,只要种下,入冬前就能收粮,寨子里有余粮,省着点吃,也够咱们这么多人吃一段时间的。”
陆丰和讶然:“她竟找到了地下水脉?倒是如你所言,是个厉害的女子。”
谈话间,郁臻已经在来时经过的林子里停了下来,将身后的背篓卸了下来:“致远你们过来帮我粮食分了。”
她一把掀开扎在背篓口子上的破布,顿时,满满一背篓的饼子映入眼帘。
这群灾民的目光齐刷刷的盯在了饼子上挪不开,干燥的口腔里渐渐的分泌出唾液,喉咙滑动,狠狠的咽着口水。
郁臻这次带出来的干粮虽多,但也不够六十多个人吃的,这些饼子分下去,每个人只能分到一半儿,而且只够吃一次的,但这群灾民一个个饿的脚步虚浮,随时都要倒下去的样子,郁臻只能先让他们把饼子和水吃了喝了恢复一点体力。
至于接下来的两日,就只能继续挨饿了。
致远也同样卸下背篓和装饼子的背篓放在一起准备给众人分了。
可他还没来得及开始,那群饿急眼的灾民在看到粮食后在也控制不住,疯一般的冲了上来去抢夺背篓里的食物和水,致远被他们挤得的站不稳,摔了个大马趴。
混乱的场景在小树林里上演。
这也是郁臻早就已经料到了的事情。
所以她得给这群人上第一课。
那就是,得知道规矩。
她不怪这群灾民,毕竟他们都饿疯了,可她得立起来,得告诉所有人,她才是老大,只有她才能有权利选择给谁吃,不给谁吃。
若是用温情打动,那就实在太不现实了。
郁臻找到了那个最先冲上来,抢的最凶最猛的,上前一脚将他踹翻在地,他手里竹筒啪嗒一下掉到了地上,全流光了。
而他手上的两个饼子也未能保住,牙王叼到了嘴里,三两下就吃了个精光。
本来还在哄抢的众人见此情景也纷纷停了下来,仿佛是知道自己错了错事,惶恐不安的盯着郁臻。
郁臻目光锐利的一一在众人身上扫过,那过于锋利的视线让这群灾民们更加惶恐,拿着手里饼子局促不安的低着头,甚至都不敢去看郁臻的眼睛。
“我只说一件事。”郁臻负手而立不怒自威,声音也平静的没有说任何起伏:“跟着我,就得听我的,我让你们吃你们才能吃,我让你们动,你们才能动,明白吗?”
有人嗫嚅道:“知,知道了……”
郁臻也没有过多斥责他们,只将这句话讲完后,便让他们排队领取食物和水,但两个饼子已经被牙王吃了,他们就只能少吃一口了。
灾民们这次不敢在和刚刚一样一窝蜂的上前争抢饼子,而是乖乖的开始排队领取食物和水。
在小树林里补充了些许体力后,郁臻带着他们继续往回走。
累是累的,但每个人脸上都充满了希望,只觉得日子终于有了奔头,浑身都有劲儿了。
等走到当初遇到牙王的村子里后,郁臻跟着牙王找到了怀孕的白狗,相比起之间刚见到的时候,白狗的精神好了些许,但长时间饥饿加上怀孕使它身体一直处于虚弱的状态,想要翻山越岭回到寨子里是绝无可能的。
郁臻只好将白狗放到背篓里,背着它上路。
顺便还给她取了个名字,叫雪花儿。
两天后。yo
郁臻带着一群饥饿的灾民回到了寨子里,铁牛早早的就坐在寨子门口等着郁臻,见她回来,碧绿的猫眼儿一亮,高高翘着大尾巴喵喵叫着起身去迎接郁臻。
等走到面前儿了,才看见郁臻身侧站着一只黑色大犬,眼里的情绪顿时变了,喜悦也随之烟消云散。
看着郁臻的眼神儿,有点像是在看一个出轨的丈夫,哀怨极了。
牙王看着眼前这只肥猫,许是知道是郁臻养的,竟主动地凑上去闻它,更是破天荒的摇了两下尾巴以示友好。
铁牛可不吃这一套,飞起来啪一爪子拍在牙王的鼻子上,大有正室打小三的架势。
郁臻噗嗤一声笑出来,弯腰将铁牛抱进怀里,边往前走边道:“无敌喵喵拳,专打老实狗。”
铁牛翻了个白眼儿,头一扭,显然是不想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