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3章 番外8(1 / 1)

郁臻和郎舅二人在挖井的时候,彩凤和铁牛也没闲着,用陶土烧制了两个方形的储水容器,一高一矮,紧密的连在一起在,高层的陶壁上掏了一个小洞,插上一根枯黄的竹筒用来流水,流到矮层里面储存起来。

再在高层里面铺上三层滤水的材料,分别是最底层的木炭,第二层细沙,第三层小石子,完成了一座简易的滤水工具。

郁臻提着水桶,在几人火热的目光中将焦黄的泥水倒进第一层里面,黄泥水顿时顺着竹管往下流,彩凤在下面用大木碗接着,等水全部流干净后再次倒入高层中过滤,来回十多次后,水质终于变得清澈了许多。

又滤了五六次,流出来的才彻底是清水。

几人直勾勾的盯着碗里的水干咽唾沫,觉得嘴里越发的干了,可郁臻不发话,他们也不敢喝,毕竟这水还有吃的都是郁臻弄出来的,要喝也是郁臻先和。

彩凤将大木碗小心翼翼的送到郁臻面前,舔着干燥开裂的嘴唇,沙哑着声音道:“陛下,您先喝吧。”

“先生火把水煮开了在喝。”郁臻压制住心里的欲望,狠狠地咽了口唾沫,声音也同样的沙哑:“生水喝了容易生病。”

这两天税收得到的积分累计起来已经有四十分了,加上之前的一共五十分,郁臻狠狠心,从副食品里面买了两捆挂面交给彩凤:“今天是个大日子,煮个面吃,都下了,敞开肚子吃。”

这么多天来,郁臻过得实在是不算好,每天都要顶着烈日寻找食物,找来找去也只有虫子,只靠着虫子体内的浆液补充微量的水分和能量,后来到了虎威山,天天啃玉米,又干又硬,半口水都没喝的上。

天不亮就得起床去挖池塘,天天累得她腰都快断了,回家倒头就睡,还没感觉睡多久休息多久呢,又得拖着酸痛疲惫的身体接着干活。

现在有了水,也总算能轻快一些了。

彩凤煮饭的功夫,郁臻和致远郎舅二人接着去挑水过滤,她实在是太想洗个澡了。

刚开始的时候郁臻还能闻到自己满身的汗臭味儿,到后来味道越来越大,鼻子越来越麻木,越来越习惯,就根本闻不着了。

但闻不着不代表郁臻不知道自己有多臭。

一个半月没洗过的头发又干又粗糙,有的地方还打结了,郁臻用手指一缕,根根发丝拽着头皮跟针扎似的刺疼,胳膊和腿上浮起一层白色的角质层,就跟头皮屑似的一扣就往下簌簌掉落。

恶心的要命。

不管咋说,今晚她必须得洗个澡。

过了七八分钟,厨屋里传出阵阵面汤的响起,郁臻停下动作,朝厨屋里望去,使劲儿的嗅着鼻子,发干的嘴巴里难得分泌出口水。

咕咚一声,她重重的咽了口唾沫,将木碗扔到滤水池里迫不及待的朝厨屋走去。

煮面用的郁臻带来的泡面锅,锅子不大,面汤多的都快冒出来了,咕嘟咕嘟的冒着泡,往外直贱热水点子。

贵儿坐在小板凳上痴痴的望着泡面锅,被热汤溅到手上脸上也没反应,就嘬着脏兮兮的手指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面汤看,眼神中尽是渴望。

盛好面条,谁也没有开口说话,只专注自己碗里冒着热气的面条。

一时间,厨屋里只有吹气声和吸溜声此起彼伏。

逃荒这么久以来,众人终于吃上了包饭,吃的肚儿滚圆,喝的肚儿里的面汤直晃荡。

彩凤说:“这可真是神仙才能过上的好日子。”

郁臻却说:“不,这只是普通人该有的日子。”

吃饱,穿暖。

只有寥寥四个字。

却又难比登天。

吃完饭,四人在院子里乘凉,围在小木桌前例行会议,碗里是烧开的开水,清澈,甘甜。

郁臻叼着烟,手撑着下巴,神情懒洋洋的,是饭后该有的懒意,轻阖着牙关,慢吞吞的道:“明天休息一天,后天致远跟朕下山,大根和彩凤翻地浇地插秧苗滤水。”

一开始郁臻自称为朕的时候好是尴尬了一番,可她毕竟脸皮厚,不到半天的功夫就适应了。

“朕并不是万能的,你们也不能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朕身上,想要活下去,还得自己努力,朕能做的只是提供前期的一些帮助,比如食物和秧苗,朕会用朕所学让我们活的更好。”

郁臻是个学渣。

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

但这一个半月在路上休息的时候,她会拿出之前买的书籍翻看,比如如何在野外做滤水装置,比如如何堆肥等等。

“还有四个月就是冬天了,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接下来只会更累更辛苦,明白吗?”

三人点头如捣蒜,乖乖的道:“明白。”

谁都知道天下不可能有免费的午餐,想要吃上饭,就要干活,他们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晚上,郁臻痛痛快快在院子里洗了个澡,感觉整个人都轻了几斤,浑身轻松爽快了不少。

她长呼一口气,赤着身子一边擦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对墙上吹风小憩的铁牛道:“你洗不洗?”

“爷不想洗。”铁牛阖着眼,尾巴左右摇摆,一甩一甩懒趴趴的。

郁臻这次倒是没有强求,走到椅子前弯腰拿起搭在椅背上的睡衣套上,又转身回到木盆前蹲下身子开始搓她穿了一个半月的脏衣裳:“我下山的这段时间你乖乖待在山寨里,知道不?”

铁牛懒洋洋的嗯了一声。

郁臻搓洗干净衣服,拧干水,展开搭在椅背上晾着,明天早上就能晒干穿上。

次日。

郁臻在床上几乎赖了一整天,她身子疲累的很,好不容易休息一天,实在懒得动弹。

这是这一个半月来,最轻松的一天了。

“舒服吗?”铁牛师傅坐在郁臻的后腰上,兢兢业业的用粉嫩嫩的肉垫不轻不重的踩着她柔软的后腰。

“舒服。”郁臻喟叹一声,眉宇舒展,表情很是享受:“谢谢铁牛师傅。”

“不用谢。”

郁臻趴在床上摆弄平板查看副食品商城,这次下山,来回至少要四天左右,她还要再在县城呆上至少一整天的时间,加起来就是五天,她得给彩凤他们准备些粮食。

她这次没有在买精粮面条,而是选择了粗粮,两斤粗粮面粉一积分,买了总共二十斤,虽是粗粮,但到底是后世的加工工艺,面粉的精细程度要比现在的细粮还要好。

相比起懒洋洋躺倒日落西山的郁臻,彩凤夫妻和致远片刻都不敢浪费,也只是仅仅晚起了半个点,约莫八点左右就爬起来开始干一天劳累的农活。

晚上,郁臻将粗粮面粉交给彩凤,嘱咐道:“明天你早点起,烙点饼子我们拿着路上吃,剩余的是你们这几天的口粮。”

彩凤打开布袋,手抓了一把面粉,咋舌道:“这是粗粮磨出来的面粉?咋这细哩,可真招人稀罕。”

“磨得好,粉自然就细了。”郁臻虽然敷衍了一句,转头回到了院子里。

他们不住在一起,但彩凤每天都是在郁臻现在住的土坯房里做饭,做好了一起吃,致远郎舅二人平时也是在郁臻的院子里做事。

致远今日去竹林里砍了些竹子准备做水筒,回来的路上惊喜的发现了几颗野板栗树,树干死了,叶子下面掉了一片板栗,看样子像是去年掉下来的,带刺的外壳烂了,他也没看里面果仁坏没坏,来来回回运了好几背篓,在院子里摞成一座带刺的小山。

两人正坐在院子里挑拣呢。

郁臻搬着板凳坐过去,也跟着一起挑拣,烂了就算了,没烂更好,不管在啥时候谁也没有嫌弃粮食多的。

致远那双握笔的手早就生了厚厚一层茧子,手里拿着板栗壳也不怕扎,两手利索的一掰,里面的褐色的小板栗就啪嗒掉到了地上。

野生的板栗不如后世改良培育自家种植的,小的很,有的只有大拇指指甲盖那么大个儿。

“陛下,咱们这次出山准备收拢多少人手?”致远用嘴撕开板栗的屁股,将外壳撕开一个小口后一点点的往下剥,剥到能清晰的看到果肉的情况后才停下,是个坏果,随手就扔到了地上的板栗壳里。

郁臻:“三四十人吧,宅子里的地八十亩,一人弄两亩,几天就能把地浇完。”

任务让她招收国民二十人,但郁臻觉得二十人手实在不够,种地这种事情自然是越快越好。

她已经规划好了,五十亩地种土豆,土豆耐旱耐寒且高产,收获期较短,两个月差不多就能收获,剩余的三十亩地用来种棉花,优点和土豆相同。

今年是来不及堆肥了,山里也旱的厉害,找不到腐烂的落叶堆肥,光靠他们几个天天拉屎尿尿就算把皮炎拉爆了也没用。

好在土豆高产,想来养四十来个人是没问题的。

等明年提前做好准备,肥沃的土地加上后世经过改良的秧苗种子想要在这旱灾里吃饱问题不大。

入冬前还要很多事情要准备呢。

不光光是要解决吃饭的问题,还有取暖这些也要解决,北方的冬天本就寒冷,底层的老百姓连条像样的棉被棉衣都没有,炭火又烧不起,只能缩在床上硬抗。

每年不知道有多少人冻死。

第二日,郁臻早早起床收拾,她今日上身穿着一件白色亚麻盘口的宽袖唐装,下身穿着同样材质的到小腿下的阔腿裤,脚踩一双黑色厚底儿的布鞋。

银发扎成一条蝎子辫儿垂在身后,异色双眸不笑时便显得如古潭般波澜不惊,无悲无喜。

皮肤苍白,唇不点而朱。

清冷与美艳。

怪异的美丽。

彩凤四点来钟就从床上爬起来烙饼子了,用的是郁臻带来的那个小泡面锅,一次只能烙一个,费劲的很,所以得早早起来就开始烙,饼子里面还加了板栗,又香又甜。

临走前,郁臻叮嘱道:“如果那群土匪回来了,你们就先把粮食给他们,保命为主,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谁也不敢保证那群土匪究竟去了哪儿,还会不会回来,粮食是很重要,但没命重要。

她背着装着满满大饼的背篓和装着满背篓竹筒的致远在三人一猫的注视下朝山下走去。

上山容易下山难,郁臻为了迎合致远的速度故意放慢了脚步,两人下山整整花了三天时间才走到刚开始进去的那座小村子里。

两人在村子里随便找了一间破房遮阳,吃了病喝了点水,稍作休息后继续往东边走往县城里去。

郁臻是不知道县城究竟在那个方位的,但当时官道的位置就在东边,顺着官道走就能看见县城,一路顺着走,想必应该都是在东边。

吃了两天包饭,致远的精神状态比之前好了许多,也不似之前一样半死不活的,勉勉强强能跟得上郁臻的脚步。

去县城的路上,还连续路过了两个村庄,那土地干裂,万物干死的场景实在触目惊心,让人心痛。

就当郁臻二人走出村庄之际,忽然从土坯房后面窜出一道黑影,踏着阵阵烟尘,稳稳的落在了郁臻面前,堵住了二人的去路。

定睛一看,竟是一只大犬,这犬宛如一只小牛犊子般大小,浑身黑毛,没有一丝杂色,如绸缎般在太阳底下折射出刺眼的光,最让人惊奇的是在这样的干旱缺粮的时候,这犬竟长得膘肥体壮,能清晰明显的看出它四肢上那健壮结实的肌肉线条。

致远吃惊的叫道:“我的天爷,这狗咋长得这么大这么壮,它是吃人肉哩。”

人饿坏了都能吃同族,更何况动物了。

那大犬盯着郁臻直勾勾的看,不,不对,它应是在盯着郁臻身后的背篓看,那双黑色的兽眼中泛着凶厉的光芒,呲着牙喉咙里发出如轰鸣般的呜呜声,听的人毛骨悚然。

这样大,这样健壮的犬,在这世道,在这群灾民中,就像是一只猛兽,足以咬死任何猎物。

郁臻面上并无波澜,只是静静的望着大犬,声音中不带任何情绪:“你在找死。”

大犬似乎感觉到了危险,后背上和尾巴上的黑毛顿时炸开,喉咙中的呜呜声更大,不知道实在警告郁臻,还是在给自己加油鼓劲儿,它眼神依旧凶厉,这种眼神,不该放在一只狗的身上,这完全就是狼,老虎这种野兽的眼神。

它翘着尾巴,堵在郁臻身前来回踱步不肯离开,看似不经意,实则眼神一直紧盯着郁臻,似乎是在等郁臻放松警惕。

郁臻也如它所愿,将头别开,朝一旁的干涸的田地里望去,整个人处于一个极度放松的状态。

大犬见状,毫不迟疑朝郁臻发动攻击,健壮的后肢猛然发力,高高跃起,长着血盆大口,凶狠地朝郁臻的脖颈上咬去。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致远一屁股坐到地上,整个人都吓得瘫坐在地,面色惊恐的大叫:“陛下!小心啊!”

这狗一看就是老手,一般来说,小狗咬小腿以下的位置,大狗直扑面门,而这大犬却直接扑向郁臻的脖颈,一旦被它咬住,再想分开是就几乎不可能了,狗越大牙齿越钝,不够锋利,如果想要杀死敌人,就需要靠强大的咬合力和撕拽力,它们会在咬住猎物的一瞬间,开始疯狂摆头,靠着强大的撕拽力将肉撕扯下来。

这要是被咬到了喉管或者侧颈,后果可想而知。

腥风铺面,原本一直处于极度放松状态的郁臻瞬间爆发,一手抓住大犬那结实的后颈皮,将那近在咫尺的狗嘴拉离,紧接着一把将大犬按在地上,膝盖重重的跪在大犬的后腿上,将它完全压制。

大犬奋力挣扎,力气大的恐怖,这力气实在不像是一只狗能拥有的,反而像是狮子老虎这一类的野兽。

它扭头想去咬郁臻的手腕,郁臻也不惯着它,一拳轰在它的狗鼻子上,大犬顿时惨叫一声,全身麻痹,软趴趴的被郁臻压在身下动不了。

大犬吐着舌头,呼哧呼哧激烈的喘着粗气,狗眼中满是求生欲望,它艰难的动了动脑袋,朝不远处看去,忽然就流下了眼泪。

也不知是为何。

致远从惊恐中回过神来,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抚着小心脏慢慢挪步到郁臻身侧,心有余悸的道:“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这么凶的狗呢,要我看,肯定是吃人肉哩才能长得这么大。”

郁臻没理他,而是顺着大犬的目光看去,只见村口又出现了一只狗,那狗和大犬比起来小了两圈不止,一身白毛儿粗糙至极,远没有大犬的皮毛柔顺光滑,它瘦的皮包骨头,肚子却鼓鼓囊囊,撑的皮肤发紧,好似随时都能爆开。

四肢瘦的好似麻杆,肚子却大的离谱,像是个畸形的怪物。

显然是怀孕了。

白狗每走一步都艰难万分,摇摇晃晃,那虚弱的样子,好像现在随便的吹上一股小风都能让它再也直不起来,走到离郁臻三四米的时候,白狗停了下来,缓缓的趴下,耷拉着脑袋,目光一直留在郁臻身下的黑犬身上,狗眼中流露出悲伤的神色。

黑犬见到白狗来了,眼泪更是止不住的哗哗往下流,长着嘴巴大声哀嚎不断,回荡在小村子内。

郁臻现在明白了,为什么黑犬要盯上她,要知道那些灾民可比她好得手的多,就是因为这只白狗不肯食人肉,而她又恰好带了饼子,黑犬为了能让白狗和肚子里的崽子活下来,自然冒着生命危险抢夺食物。

郁臻对毛茸茸一像不会下死手,就连刚刚那一拳也是算计好的,在黑犬的承受范围内既能让它麻痹动弹不得又不致死,她让致远从村子里找来一只小木盆,往里面倒了一些水,又拿了几个饼子扔到黑犬面前,淡淡的道:“我能给你的只有这么多,努力活吧。”

说完,背着背篓,越过黑犬,径直的往村外走去,致远也连忙跟了上去。

两人走进一片树林,准备从这里穿过去,能够节省部分时间,刚走了一半儿,林子里忽然蹿出四五个男人,那几个男人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农具,有的是锄头,有的是镰刀,还有的是榔头。

为首的是个侏儒,身高约莫只有一米四左右,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光从外表来看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形象。

但郁臻却能察觉到剩余的四个高个青年全部以这个侏儒为首,目光中还隐隐约约带着崇拜的神色。

“老大,你看,她怎么长成这样儿?头发和眼睛都和咱们不一样!”有人被郁臻吓到,有些畏惧的缩了缩脖子:“她是不是从山上下来的妖怪?怎么长成这副鬼样子。”

侏儒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妖怪又能咋地,就算是妖怪,今天也得乖乖的进老子肚子里。”

他说完又上上下下的将郁臻和致远打量了一边,舔着嘴巴,裂开嘴笑了起来,露出一口黄色的烂牙:“那男的先宰了,女的长得倒是美哩,先留着玩玩。”

这群人是团伙作案,专门寻找落单的好抓的灾民杀了喝血吃肉,也不知道是吃了多少人,身上全是一股子让人恶心的死人味儿。

致远下意识的往郁臻身后缩了缩,嗫嚅着声音小声道:“仙,仙人,他们有五个人呢,咱们怎么办?”

他也不是个傻子,那跟过家家似的称帝建制在山寨里偷偷叫也就算了,这要是当着别人的面叫出来,纯粹是嫌自己命长。

茅厕里打灯笼——找屎【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