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8章 洗白文的反派(十五)(1 / 1)

何甜甜做完这一切,没有停留,拍拍屁股就回到了汽车站。

又等了几分钟,长途车终于发车,何甜甜挤在混合着各种臭味儿的车厢里,一路摇晃,来到了县城。M.biQUpai.coM

县城也只是个比镇子大些的地方,并没有繁华太多。

何甜甜穿越过年代文,对这么一个时代没有太多的新鲜与好奇。

她一路打听,来到了县医院,找到了郑秀才所说的那位刘小孬,一个所谓的头儿。

“红河生产大队的郑秀才?哦,认识认识!”

刘小孬名字听着像个小混混,人其实已经快三十岁了,个子中等,相貌普通。

丢在人群中,很快就会找寻不见。

他不像个混混、街溜子,不过,能够做上这个行业的头儿,应该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不过,他现在自诩跟医院打交道,没了曾经的“江湖气”,反倒像个小领导。

他见何甜甜一脸老实,吭哧吭哧的才把要说的话说完,就知道,又是个被逼得无奈的农村老农民。

而这样的人,是他最熟悉的,也是他稳定的供货源!

“……”何甜甜不说话,搓着手,卑微的陪着笑脸。

一双眼睛无比热切与渴望。

仿佛,眼前的刘小孬是他唯一的希望了。

“家里缺钱用了?不过,也别太着急。来我这儿的人都是因为缺钱!”

“但是,不能为了钱就不要命!咱们是正规医院,一次抽多少血,都是有数儿的……”

刘小孬接着安抚何甜甜的机会,顺便把卖血的细则讲了讲。

其实,也没什么好讲的。

刘小孬只是想提醒何甜甜,千万别为了钱,拼命的卖血。

虽然这玩意儿后期可以补上来,但需要好好休养。

而一个人,都被逼得来卖血了,他还有休养的条件吗?

本来就营养不良,如果再过多的抽血,人不死也要落个虚弱的病根。

眼前这个庄稼汉子看着倒是精壮,一身的腱子肉。

但,在普遍吃不饱,没有油水的年代,这样的健壮也不是真健壮。

不过是在透支身体罢了。

如果不及时补救,等老了,什么病、什么痛都会找上来。

本就透支的身体,如果再被大量的抽血——

啧,这是嫌自己死得还不够快吗?

刘小孬吃这饭碗,只是想赚点钱,可不愿背负什么良心债。

“一次只能抽这些,那我多来几次呢?”

何甜甜故意露出“农民式的狡诈”,自以为大聪明的说了句。

刘小孬:……多来几次?

我们这些人,合着就你聪明?

刘小孬不懂朝三暮四这个成语的来历,但何甜甜这番话,给他的感觉就是这么的无语。

“多来几次?你身上的血就这么多,一次性放光和半个月放光有啥区别吗?”

刘小孬没好气的怼了何甜甜一句。

他算是看出来了,眼前这位老哥已经被钱逼到了绝境。

一个弄不好啊,他还真有可能走极端。

为了不让这人给自己闹出麻烦,刘小孬收回了劝说的话。

劝什么劝?

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听劝。

反正事情都有他来操作,到时候,他有意控制一下,应该就没事儿了。

下午,刘小孬带着好几个与何甜甜抱着同样目的的人,来到医院的采集室。

先每人抽了一试管血,用来监察一下是否有疾病。

确认没有问题,才开始正式抽血。

“行了!每个人就这么多!多了就不行了!”

采集室的大夫熟稔的干完活,然后就给刘小孬拿来的单子上签了字。

刘小孬领着众人离开医院,来到了外头的国营饭店。

刘小孬还算厚道,自己出钱给大家买了炒猪肝。

“回去也都补补,多吃猪肝,多吃点儿红枣。实在都没有,那就多吃点儿有油水的!”

刘小孬一边让大家吃饭,一边再三叮嘱。

吃饭的时候,刘小孬把众人的钱都给了。

捏着手里的三张大团结,其他几个人都常常吐出一口气。

唉,有钱了,家里的难关能够挺过去了!

唯有何甜甜,似乎还有些不满足,“刘头儿,我明天还能来吗?”

刘小孬:……就知道你这家伙为了钱,连命都不要了!

“不能!”

刘小孬翻着白眼,干脆利索的拒绝了。

何甜甜挠了挠头,露出愁苦的笑容,“那可咋办?不够呀!”

刘小孬不禁有些好奇,“你到底需要多少钱?”

或者说,这位老哥到底想卖多少次血。

“三百块钱!”

何甜甜直接竖起了三根手指。

刘小孬以及其他的几个人全都倒吸一口凉气。

不是说他们没听说三百块钱这么大一笔钱,而是、而是惊悚与何甜甜居然想用卖血来攒够三百块。

要知道,卖血是他们走投无路之下,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就算要卖,也不会往死里弄,能够让他们喘口气儿,暂时度过难关就好。

可瞧眼前这位老哥的意思,竟是想用卖血发家致富一般。

“行了!别说胡话了!”

“如果你真想用这个攒够三百块钱,基本上就是把你全身的血都抽干了!”

“……你敢卖,人家医院还不敢收呢!”

万一出了事,不只是他这个牵头的人会受连累,就是医院也要被问责。

能够薅羊毛的羊多的是,没必要可这这么一头死命的薅。

“明儿你别来找我了,最近一两个月都别来!”

“你就算来了,我也不能把你往医院领!”

吃完饭,临走前,刘小孬直截了当的跟何甜甜说。

何甜甜满眼意外、无措,“啊?不能来?那、那我可咋办?”

“哎呀,大兄弟,你听我说,我是真的缺钱,而且我就半个月的时间,现在都过去两天了,就差十来天了……”

“大兄弟,刘头儿,你就帮帮我吧!”

何甜甜不断说着哀求的话。

“帮?我要真收了你,不是帮你,而是害你!”

刘小孬拼命摇头,态度非常坚决。

何甜甜眼底的希冀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慌乱与茫然。

她似乎刚刚找到了一条救命的路,结果刚走了两步,就被告知,此路不通!

那种希望破灭的绝望,看着让人分外心酸。

但,即便再心酸,刘小孬也没有心软。

还是那句话,他现在“帮”这位老哥,不是真的帮,而是害人。

而且还会把自己都连累进去!

压下同情,刘小孬提醒一句:“时间不早了,你也有介绍信,就在县里的招待所住一晚吧。明儿一早就坐车回去!”

何甜甜故作茫然的模样,木木的点点头。

刘小孬知道,这人根本就没把自己的话听进去。

不过,也无所谓了。

反正该劝的他都劝了,这人不听劝,非要去作死,他也没办法。

更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何甜甜与刘小孬等人分别后,没有急着去招待所,而是在县医院溜达。

县城不大、也不小,除了一个县医院,还有几个厂子里的单位诊所。

何甜甜打听了一圈,专门选了一个炼钢厂的医院。

何甜甜不停在炼钢厂医院的门口打转,直到眼角的余光瞥到一个身影,这才决然的走了进去。

刘小孬是炼钢厂职工的孩子,父母都没了,守着一个爷爷过日子。

他十五岁的时候,接了父亲的班,在钢厂工作。

但每两年,爷爷生了重病,需要一大笔钱做手术。

刘小孬都急得去卖血了,但卖血也凑不够那么多钱。

无奈之下,他把自己的工作给让了出去,换回三百块钱,总算把爷爷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病治好了,工作却没了,刘小孬便开始找些零活、散活。

而在医院配爷爷的那段时间,让他接触到了一些他从未碰触过的人。

慢慢的,刘小孬竟成了县医院采集室的中间商,靠着抽成,一个月也能赚下四五十块钱。

只是这项买卖有点见不得光,很容易被人诟病。

刘小孬也被人起了个“小孬”的绰号,至于他的大名刘国庆,几乎被大家都遗忘了。

虽然不再钢厂工作,但他家的房子却没有被单位收回去。所以,刘小孬还是住在这里。

傍晚回到家,刘小孬提着给爷爷买的麦乳精,正要回家,不经意间看到一个有点儿眼熟的背影。

如果换成其他人,刘小孬或许还不会这般关注。

但,今天何甜甜给刘小孬的印象太深刻了。

见过被钱逼得无路可走的人,但似“郑渔”这般真的可以把命豁出去的人,还、还真是不多见。

刘小孬记住了这么一号人,所以,哪怕只是今天刚刚认识,他还是通过一道一闪而逝的背影认出了何甜甜。

“卧槽!他居然又跑到钢厂的医院来了?”

“他、他还真不要命了呀!”

刘小孬不想管闲事,可他到底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踏马的,这老农民还真是个麻烦!”

刘小孬咬了咬牙,还是进了钢厂的医院。

不过,不用他阻止,人家采集室的人已经下班了。

只留下了一个抽血、验血的小护士值班。

刘小孬进去的时候,正好看到何甜甜一脸失落的从里面出来。

刘小孬见她这幅模样,就知道她没有成功。

那就好!

刘小孬确定对方没有继续作妖,也就不愿跟他碰面。

咳咳,万一这位钻了死胡同的人,非要拉着他,让他帮忙,他岂不是自找麻烦?

刘小孬赶忙躲到角落里,目送何甜甜浑身透着挫败的离开。

“这人,不会还想继续找其他医院吧?”

望着远去的背影,刘小孬脑海里竟冒出这么一个年头。

或许是好奇,或许是还不放心,刘小孬竟鬼使神差的跟上了何甜甜。

果然,刘小孬就亲眼看到这位庄稼汉,一路走、一路打听,将县城里的几个数得上号的医院全都问了一个便。

“疯了!这人为了钱,已经疯掉了!”

幸好天儿晚了,医院采集室的大夫都下班了。

只留下一两个值班的人,根本不敢、也不会处理这样的事儿。

但,很快刘小孬就想到——

今天时间太晚,这位老哥不能卖血。

可、可明天呢?

出了他们县,周围也有其他的县城啊。

这人手里可是有介绍信的,只要不是距离太远,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刘小孬自觉已经看遍了人生百态、生活艰辛,但看到这么一个为了钱、不要命的主儿,他还是忍不住生出了恻隐之心。

只是,再同情,他也帮不上忙。

这年头,苦命的人太多了,他天天守着医院,都不知道看了多少。

他能做的也只是默默同情,然后继续自己的生活。

不过,让何甜甜这么一折腾,刘小孬对于这个红河生产大队的人印象愈发深刻。

一个星期后,在县医院碰到前来添置针筒、西药片等物资的郑秀才时,刘小孬就忍不住拉着对方好一通讲述。

“郑秀才,你们大队那个来找我的人,到底家里出了什么事儿?”

“啧啧,我也算干了几年,见了不少被逼无奈的人,但似这位老哥这般不要命的主儿,还是第一次见……”

郑秀才一惊,“咋?郑渔出啥事了?”

“他是不是还没有回去?”

刘小孬不答反问。

郑秀才愈发惊愕,“你咋知道?”

刘小孬:……靠!我就知道!

“他应该去了别的县城!唉,这人还真是——”

从郑秀才那儿变相印证了自己的猜测,刘小孬感慨的同时,竟有些不知道说什么。

叹了半天的气,他才将“郑渔”到处卖血的事儿说了出来。

“什么?他、他不要命了呀!”

郑秀才好歹是在县医院接受过培训的赤脚大夫,或许达不到正规西医的水准,却也有起码的医学常识。

就是单单从中医上来说,失血过多,也是会要人命的呀。

很多人,被生活所迫,不得不去卖血,也顶多就是一两个月一次。

这已经就够不要命了。

“郑渔”呢?

半个月想要卖十次!

他、他……现在还活着吗?

郑秀才很是担心,心底还隐隐有些自责。

是他把刘小孬介绍给郑渔的。

如果郑渔出了事儿,他、他也有一定的责任哪。

即便没有责任,郑秀才也会觉得不得劲儿。

“哎呀,这事儿闹得,怎么会这样?”

“郑老大太傻了,那个郑读,根本就不值得让他这般付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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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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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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