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棋,这小子果然来镇上了!”
郑读躲在角落里,目送郑棋提着两个空篮子离开了小镇。
他熟知剧情,自然清楚郑棋的发家之路。
先在镇上卖鸡蛋,有了原始资金之后,他又开始跑去县里倒买倒卖。
两年的功夫,不但让他赚到了第一桶金,还让他结识了好几个黑市里的“大哥”。
这些人,有胆识、有门路。
政策放开后,他们就是第一批下海的个体户。
其中,有个叫王红军的,就是郑棋的铁杆追随者。
郑棋考上大学后,不方便自己出面做生意,就有这个王红军南下北上的忙活。
可以说,郑棋能有那么大的生意版图,王红军这个左膀右臂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郑读穿来后,最先想到的就是走男主的路,让男主无路可走。
王红军这个墙角,郑读撬定了!
他不但要抢走男主的“贵人”,还有堵住他的路!
唔,他也不会直接搞举报,到底是一家人,郑读自己也要混黑市。
打小报告什么的,太没品!
郑读不搞阴谋诡计,他要玩儿阳谋——直接把郑棋偷偷在镇上卖鸡蛋的事儿告诉郑渔不就好了?
郑渔是个老实头,最怕违法乱纪。
而这年头,偷偷做小买卖,就是非法的。
郑渔自己不敢做,也肯定不敢让儿子沾手。
郑棋再能干,再是个重生者,他现在也只有十三岁。
在依然遵循父子纲常的当下,郑渔教训郑棋,简直太简单、太理所应当了!
郑读亲眼瞧着郑棋离开,他也没有耽搁时间,开始在镇上四处溜达。
他偷窥了郑棋,浑然没有发现,他自己也被人窥探了。
何甜甜拿着从大队长那儿开来的介绍信,走到镇子上,准备达成长途车去县里。
她买了车票,看看发车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
她没有呆在车站干等,而是在镇上溜达。
咳,那什么,她也是熟知剧情的人哪。
她还比郑读多了一个优势。
郑读只是知道郑棋重生的剧本。
而何甜甜却熟知两个剧本的剧情。
剧本一:郑棋重生,郑读没有“奇遇”,是个妥妥的极品亲戚,是个恶心人的小反派;
剧本二:郑读被穿越,先利用肖知青的事儿主动提出分家。
略略挽回了一些名声,他又抢先一步走了郑棋的路,还故意跑去跟郑渔告状。
郑棋被郑渔严格看管,不能去黑市倒买倒卖,也就无法进行资金的原始积累,更无法招揽王红军这样的“小弟”。
郑棋不甘心,连学习都无法静下心来。
高考恢复,初中毕业的郑棋想要试一试,却落榜了。
村子里的人都笑话他,说他自不量力,说他心比天高。
学校的老师也劝他,不要好高骛远,还是先踏踏实实的读高中,然后再参加高考。
郑棋自诩是重生者,而在他经历的人生中,他是读过高中、上过大学的人。
虽然成绩都不太好,可他到底经历了一回啊。
他不愿再来一次。
再说,“出名要趁早”,读大学也是赶早不赶晚。
刚恢复高考那几年的大学生,含金量最高。
郑棋不想浪费时间的按部就班,他想尽快考出郑家村。
他还想用成绩向父母证明:我足够优秀,我完全有能力决定我的人生。
他实在不想被父母像管孩子一样严格束缚。
所以,在郑棋的强烈要求下,他复读了。
郑书比郑棋小一岁,他没有像亲哥那般“自信”,而是按照既定的程序,初中毕业后升入高中。
郑书更乖一些,但再乖巧,读书也是要花钱的。
家里要供两个高中生,又有王老太时不时的装病、作妖,经济方面就比较紧张。
别说让饱受家暴的郑琴离婚了,有时候宋春红还要跑去找郑琴要钱。
拿人手短!
用了王家的钱,郑家上下在王屠户面前就没有了底气。
娘家不能给撑腰,还要拖后腿,郑琴的绝望可想而知。
走了男主的路,已经获得成功的郑读,这时候就以救世主的姿态出现了。
他拿钱砸了王屠户,以叔叔的身份,把郑琴接回了家。
他斥责大哥大嫂太偏心,只顾儿子、不管女儿的死活。
当初他就拦着不让郑琴嫁去王家,大哥不愿意欠他的钱,死活非要嫁。
凭白让郑琴在王家受了两年的磋磨。
……郑读好一番的闹腾,郑渔两口子的名声一落千丈。
郑琴也跟父母、兄弟离了心。
郑棋这个重生者的骄傲与自信,被郑读一次又一次的摧残干净。
复读了三次,郑棋才勉强考上了一个大专。
郑棋早就没了刚重生那会儿的锐气,郑渔更是被生活、被名声压弯了背脊。
没有创业,而是继续当个乡村木匠。
种种地,闲时做点儿活儿,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另一边,郑读却一飞冲天。
早早就在县里买了房,还在省城开了公司。
他俨然成了郑家村的骄傲,是最让王老太得意的好儿子。
村里的议论也都开始转了风向。
大家仿佛都忘了郑读曾经的极品行径,反而夸他从小就跟别人不一样。
而为了夸奖郑读,郑渔这个老实人,就会被一次次的拉来做对照。
当初郑渔跟郑读分家的事儿,也被大家伙翻了出来。
这个时候,没人说郑渔“仁至义尽”,而是怪他不顾兄弟情。
还有人暗搓搓的嘲笑郑渔有眼无珠,生生把一个财神爷推出了家门。
郑渔曾经对郑读的付出,全都被抹杀了。
他俨然成了郑家村的笑话。
王老太也张口闭口他没出息、没本事,不如小儿子有能耐。
她还没少对着郑渔说自己后悔了,当初就不该跟着他,而是要跟着小儿子。
郑渔整个人都被否定了,他的挫败与绝望,没有亲身经历,根本就体会不到。
他彻底没了精神气儿,明明五十岁的人,却像个七十老朽般暮气沉沉。
郑棋、郑书大学毕业后,分配的工作不理想,郑渔没办法,又求到了郑读跟前。
作为老大哥,曾经如父般的存在,郑渔对着郑读低头,多少有些不自在。
这是人之常情。
但让郑读一通宣扬,郑渔便成了扒着富豪弟弟吸血,却还认不清自己身份、故意摆谱儿的极品大哥。
郑渔不但是个笑话,他还成了郑读的对照组。
郑棋这个男主,彻底失去了主角光环,沦为了郑读光芒下的小炮灰!
何甜甜:……
第一个剧本是原著小说,第二个剧本就是书友兼新作者写的同人文。
没办法,有一段时间,洗白文非常盛行。
还衍生出了一种专门为人渣、为极品洗白的快穿文。
比如某个蠢作者写的《攻略极品》,啧啧,不管怎样的极品都被洗得干干净净!
似郑读这样的人设,就是洗白文的代表之一。
洗白什么的,何甜甜自己不喜欢,却也不会反对。
但,为了洗白,把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踩在脚底下,似乎就有些不妥了吧。
诚然,愚孝、扶弟如郑渔,也是个不折不扣的极品。
但他没有伤害郑读啊,郑读反倒是最大的受益者。
可他为了洗白,还是把郑渔弄成了反派,这就非常不厚道了!
至于原男主郑棋,何甜甜也没有太多的同情。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郑棋和郑读是相似的,他们都是利用先知先觉而做了有利于自己的事儿。
顶多就是郑读更不择手段一些,为了碾压男主,故意抢夺男主的机缘。
现在,又多了一个何甜甜。
何甜甜:……切,我才不屑于去抢夺什么机缘。
至于那条所谓的“成功之路”,何甜甜也有所安排。
悄悄跟在郑读身后,见他又是在镇上唯一的国营饭店吃大餐,又是在街上东买西买,那模样简直不要太惬意。
何甜甜觉得,不能让郑读“独乐乐”。
她四下里找了一圈,还真发现了一个熟人。
不是郑家村的,而是隔壁村的乡亲。
两个村子比较小,共同组建了现在的生产大队。
虽然不是同村,在一起上工,偶尔也会有接触。
何甜甜便赶到那人近前,热情的打招呼:“许老哥,来镇上办事情啊!”
何甜甜一边跟人寒暄,一边故意往国营饭店引。
于是,那位许大哥就看到了在饭店里大快朵颐的郑读。
何甜甜故意露出惊愕又失落的神情,拦着许大哥不让他跟郑读打招呼。
“我家小弟身子骨弱,需要多补补!”
何甜甜说着言不由衷的话,眼底的低落简直要溢出来。
许大哥看到何甜甜这副模样,不禁有些同情——
啧,这个郑老大还真会自欺欺人。
明明是他家老娘偏心、家里小弟又好吃懒做,背着他偷偷跑到镇上解馋,他不说生气,居然还帮对方辩解。
他是不是傻呀!
“哎呀,时候不早了,我、我还要去县城,就不跟许大哥您说了!”
何甜甜见目的达成,便没有耽搁,随口说了一句,就跟许大哥告辞。
“你去县城?”
许大哥好奇,便追问了一句。
“……对!有点儿事!”
何甜甜故意露出为难的模样,眼神躲闪的回了一句。
咦?有问题!
郑老大好好的,为什么去县城?
他家在县城可没有亲戚!
哦,对了,听说郑老四惹了祸,需要钱。
难道郑老大要跑到县城去弄钱?
可,郑老大就是个会点儿木匠活的庄稼汉,他能有什么办法?
许大哥一肚子的疑惑。
回到村子里,正好听到有人议论隔壁郑家村的新闻,便将自己在镇上遇到这对兄弟的事儿说了出来。
简直不能再巧了,郑秀才刚好被村子里的人请来看病,见村头大树下众人讨论得热闹,一个没忍住,便说了出来。
咳咳,郑秀才确实有职业道德,不会轻易把病人的隐私说出来。
但他喜欢八卦。
且郑渔也不是他的病人啊。
听到许大哥跟村子里的人说“哎,你们说郑老大到底去县城干什么”的时候,郑秀才轻咳一声。???.biQuPai.coM
“我知道!”
不过区区三个字,却让大树下的一众村民都将目光齐齐对准了郑秀才。
“他去干啥?哎呀,郑秀才,你赶紧说啊!”
众人见郑秀才卖关子,赶忙叠声催促。
郑秀才那颗急于分享八卦的心,瞬间得到了满足。
他故作矜持的笑了笑,压低声音,吐出两个字:“卖血!”
啥?
众人全都被惊住了?
虽然他们偶尔也会说卖儿卖女、卖血卖肉,但,更多的只是个夸张的修辞方法。
没人会真的跑去卖血。
因为在大家的传统观念里,血是非常宝贵的。
若是缺了气血,整个人的身体都要垮掉。
而似他们这样要靠力气下地挣工分的农民,身体更是一切的本钱。
身体垮了,连口粮都混不上,一家人也就甭想好好过日子了。
除非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比如隔壁生产大队的一个老农民,家里的小儿子病了,需要钱做手术。
老农民没有别的本事,只有一身的血肉,他打听到门路,便跑去了县医院。
换了钱,整个人也仿佛丢掉了半条命。
那虚弱的模样,好几天都不能下地干活,周围的人看了就觉得心酸。
更有种莫名的恐惧。
但,人家那是为了唯一的儿子,早就做好了以命换命的打算。
附近的人听了,可怜的同时,都表示理解。
但,郑家老大郑渔——
不过是为了一个弟弟,而且也不是到了要命的关头,有必要这么拼命嘛?
而且,众人刚才也听许大哥说,“啧,那个郑读还真是会享受,红烧肉,多贵啊,人家一个人就吃一盘儿!”
一边是闯了祸,还跑去镇上大鱼大肉的不省心小弟;
一边则是任劳任怨帮弟弟收拾烂摊子,不惜自己去卖血的绝世好大哥。
众人心里的天平,没有任何意外的偏向了郑渔这一边。
他们暗自托槽郑渔傻帽的同时,也隐隐有些羡慕郑读。
人就是这样,做不到自我牺牲,却又渴望遇到一个愿意为自己牺牲的人!
当然,羡慕只是一点点,更多的还是要唾弃——
“这个郑老四,真是太不像话了!”
“可不是,他自己惹了祸,却要让大哥来顶缸!”
“……唉,郑老大没有辜负‘长兄如父’的盛名啊,老郑家有这么一个好儿子、好大哥,是郑家的福气!”
就这样,在郑读全然不知的情况下,他的名声变得更加臭了。
此消彼长,他的大哥“郑渔”,好大哥的形象坚定的伫立在众乡亲的心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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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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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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