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戴珠帽的雪人儿(1 / 1)

剑行山河 燃烧小石头 3080 字 3个月前

在这世上有两种最古老的职业,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杀手便是其中一种。吴千诺口中所说的“奈何桥”,便是当世最厉害的杀手组织其中之一。要单论规模之庞大、组织之严密,恐怕是当世无双了。奈何桥组织在天下几国中都设有分支,号称只要出得起价钱,便没有不可杀之人。

传说中的奈何桥连接着阴间阳世,杀手组织奈何桥同样决定着生死。

身在江湖,对于这种专做人命买卖的事情,郝大树当然知道。可是奈何桥这个名号,他却是闻所未闻。三千两黄金,郝大树将所有的现银全部拿出,也未必凑的齐。既然能开出这样的价钱,奈何桥想必来历一定非比寻常。像这样的组织一般都是极其的隐秘,很少有人会知道,就连郝大树这样的一方大豪都没听过,却不知吴先生为何能够和他们联系的上,看来这吴先生身上也有着极深的秘密。

这些念头只是在郝大树的脑子里转了一转,便被他按了下去。三千两黄金虽然数目大的有些离谱,但只要将青山留下了,哪里还会愁没有柴烧?

“先生哪里话?能替郝某考虑的如此周到,郝某感激都来不及。三千两黄金而已,府里近年来虽然用度颇大,却也还能凑的出。关于这一节,先生不必过虑。”郝大树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郝某知道先生办事一向妥当,如今能请到这些高人,想必就算那少年是修行者,肯定是没问题的了。”

吴千诺的脸上却看不出表情,仿佛已经被这冰冷的空气冻僵了一般,“既然他们肯开出价钱,自然会将这买卖做成功。”

郝大树心中猛地又想到一事,“既然先生请出了高人,那长街的伏击是不是就没有必要了。呼延那些人跟了郝某许久,万一…………,郝某倒也有些不忍。”

“府上养他们千日,不正是为了用在今日一时?”吴千诺缓缓站起身,坐了许久,身子也冻得有些僵硬,脸色更是白如纸片,“如果能证实吴某所想,也算是他们为府上出了力。”顿了顿,轻轻呼出一口气,在寒冷的空气中快速的凝聚成团,让他的五官看起来有些模糊,“一个不肯滥杀的人,被别人杀的机会就要大上很多。”

兵者,凶器也。剑乃兵中之王,若不杀人,所练为何。难不成是用来砍柴?若是砍柴,倒还不如一把柴刀来得顺手。

…………

子夜时分的雪地里,不像平日那样漆黑。少年从洞开的朱漆大门缓步走入院中,没有遇到任何的阻拦,就如晚归的孩子,回到自己家中那般轻松。

郝府的前院很大,曾在春风里争奇斗艳的花木,在风雪的肆虐下早就不见原本的模样,只剩下满院高高低低的雪垛。

一道笔直的青石大道处在院子当中,却只有薄薄的一层积雪,似乎刚刚才被清扫过。大道很宽,却不长,二十余步的距离,就算夜里的风雪中一眼也能看到头,那里矗立着一块极大的影壁。影壁下站着一个人,不高不矮,却一动不动,仿佛根本不在乎这漫天的风雪。

少年的眼睛亮了。十四五岁的年纪,本来应该是最为贪玩的时候,可平时在师父的严厉之下,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花在练剑上,哪里有功夫去弄这些小玩意。再说,他住的那个地方,常年难见如此的大雪,哪里又能堆出这般惟妙惟肖的雪人儿来?

常见的雪人儿通常不分雌雄,可影壁下的这个,绝不是常见的那种小矮胖子,那婀娜的身段,一眼便能看出是个女孩。女孩戴着一顶珠帽,五官极其清晰,看得出眉眼鼻子。眉毛上落满了雪片,已看不出原来的颜色,那之下的一对眼珠却是黑漆漆的,真似活物一般,不知是用什么东西做成的。

少年看得有些晃神,他没有想到,这里竟然会有这般好看的一个雪人儿。依稀记得五岁时节,那里下了至今唯一的一场大雪,他便嚷着让师父堆个雪人儿。有了这场久违的大雪,师父的心情似乎也有些不错,一改往日的严苛,不仅没有责罚,反而应了他。师父的修为极其高明,堆雪人的手艺却差了十万八千里。即便如此,那个不哭不笑、上下几乎一般粗的小丑胖子,却是他有过的唯一玩伴,让他高兴了好一阵子。要不是从小师父便不准哭,它化成雪水的时候,定要掉上几滴眼泪。却也因此,往后几日的饭量都减了一些。

那雪人似乎也感受到了少年的善意,眉毛一挑,积雪便落下了几片,似乎又将眼珠一转,回应般的对着少年笑了一笑。

虽然在这之前,他从小到大也就只见过一个很丑的雪人,可他知道,就算是再好看的雪人,也是绝对不会笑的。所以他呆了一下,难道那雪人下藏着一个真正的女孩儿?

一个人会发呆,一定是他走神的时候,若是刺杀,此时便是最好的时机。三千两黄金的杀手,一个漂亮至极的雪人,难道就是为了这一刻?

除了风雪声又大了一些,并没有别的动静。

少年往前走去,他决定去好好的看看那个雪人儿。兴许还要摸上一摸呢,忽然转出这个念头,又想到那里可能会真的藏着一个女孩,脸上便有些发烫。

青石板铺成的路,踩上去很踏实,不会发出积雪中那样“咕吱咕吱”的声音。少年穿着一双布鞋,已经有些旧了,行了这么远的雪路,却保持的非常干燥。

二十几步的距离,转眼便至,那可爱的雪人儿便在少年的眼前。

…………

孟州知州李子仁出身寒门,凭着十余年苦读得中两榜,跳入龙门。原以为从此可以一展胸中抱负,平步青云。却不料朝中的显贵位置早就被士族门阀的子弟所占满,就连朝廷也不过拿这些寒门出身的进士当做点缀,以塞天下读书人悠悠之口。

李子仁原本心高气傲,对那些士族纨绔不屑一顾。可做了十余年的穷苦京官之后,胸中锐气早就荡然无存。于是后知后觉,腹有诗书又如何,胸藏韬略又如何,在士族门阀的金子招牌面前,这些都算个屁。心里一想通,面子便也可以落下了,便找门路抱了一颗粗腿,成了朝中一族巨阀的门生。果然立竿见影,过了没半年,孟州知州出缺,便外放了他。放在原先,这个位置便是等上两辈子也轮不到他。

当然门生也不是那么好当的,既然拜了老师,便要时常的孝敬。要不然,朝中的穷苦京官多如过江之鲫,为何单单要收了你。

常言道,一通百通,本来读书人的心思就是极巧,李子仁既然最难的那一关能想得通,这官做起来就得心应手了。几年下来,不仅多了郝大树这个结义兄弟,又将京里老师孝敬的颇为舒心,常与人言李某人是个人才,倒也会做官做人。除此之外,自己的宦囊还无端多出了几万银子,府中也新添了两房佳人。

官做的稳当了,自然要爱惜自己的身子,要是早死了,前几十年吃的苦便弥补不回来了。李子仁给自己定下死规矩,亥时之前必须卧榻。至于是休息还是双修,就难说的很了。

今日州衙里却有些反常。子夜时分,李大人的书房里还亮着烛火。更奇怪的是,大人正手持一本圣贤书夜读,旁边没有红袖添香,却枯坐在一个干巴的瘦老头儿。

大人座下的红人赵副将顶风冒雪而至,将门敲了两敲,不待里屋答应,便推门而入。

“情势如何?”李子仁放下手中书卷,他本来就无心看书,深夜枯坐,等的不过就是这个人。

赵副将抖了抖身体,掉落一地雪片。“回大人,那少年已经走过长街,进入郝府。郝大树在长街埋伏的丁字组射手并未伤到他一分一毫,可自身也并未受损。”

李子仁皱了皱眉,将头偏向一边,“杏翁,你如何看?”

那被称作杏翁的干瘦老头儿,装模作势的捋了捋颌下几根残存的花白胡须,微微一咧嘴,却露出缺了几颗的枯黄门牙,“消息果然不错,那少年并不是个好杀之人。看来大人这算盘要重新的打上一打喽。”

“大人,标下五百儿郎已将郝府团团围住,只等大人一声令下,便冲入郝府。管那少年是个什么妖蛾子,定要他乱刃加身。”赵副将一抬手,身上的战甲哗哗作响,配合着这番言语,倒也有些气势。

李子仁将左掌竖起,做了一个停止的动作。他将目光移向书案,那里一方鸡血镇纸下压着一张白笺,烛火摇曳中隐约可见寥寥数行字。沉吟了片刻,微皱的眉头一直没有舒开,“你且去郝府前,记住,无论发生何事,一步也不许踏入府中,有什么动静只管回报于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