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清朝名臣琦善:从英雄到争议(1 / 1)

一、显赫家世与仕途起步

博尔济吉特·琦善,这个在清朝晚期响当当的名字,出自满洲正黄旗的显贵家族。其先祖恩格德尔因率领众人投诚有功而被封为一等侯爵,这份荣耀也随着血脉传承给了琦善。琦善自小便沐浴在家族荣誉之中,成长过程中受到良好的教育和培养。1806年,他通过荫生制度,即凭借家族背景获得入仕机会,被任命为刑部员外郎,这标志着他正式步入清朝的官僚体系。

二、嘉庆时期

嘉庆时期是中国清朝乾隆盛世之后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一时期的皇帝嘉庆帝(颙琰)致力于整顿朝纲,打击贪腐,力求恢复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在这个背景下,博尔济吉特·琦善开始了他的官宦生涯。

嘉庆十一年(1806年),琦善由于家族背景的荫庇,得以直接授予刑部员外郎的职位,这标志着他正式踏入了清朝的官僚体系。作为一个正五品的官员,琦善在这个职位上积累了宝贵的司法经验,并逐渐展示出自己的行政能力。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琦善的职业生涯稳步上升。嘉庆十七年至十九年间,他担任刑部郎中,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法律领域的地位。到了嘉庆十九年,他获得了通政使司副使的重要职务,显示了朝廷对他能力的认可。同年,他还首次出任河南按察使,这是一个重要的地方官职,负责监督地方治安和司法工作。

嘉庆二十三年,琦善被调往江宁(今南京)担任布政使,这是一个涉及财政管理和民政工作的高级职务。不久后,他又回到河南,再次担任布政使之职。然而,就在第二年(嘉庆二十四年),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转折。这一年,琦善被提升为河南巡抚,成为一方大员,负责整个河南省的行政管理工作。然而,由于在督治河工的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河道治理失败,琦善因此被革职。这次事件虽然对他的职业生涯造成了暂时性的打击,但也显示了当时清廷对于官员失职行为的严肃态度。

幸运的是,嘉庆二十五年,琦善再次被任命为河南按察使,表明他在朝廷眼中仍有价值。

三、道光时期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琦善再次被委以重任,担任山东按察使,这表明他在经历了之前的挫折后仍然得到了朝廷的信任。在这一岗位上,他继续发挥自己的行政才能,为地方治安和社会秩序做出了贡献。不久后,道光元年(1821年),他被调任至福建担任布政使,并且还短暂地担任了山东布政使。这段时间,他积极投身于地方政务,特别是在财政管理和民政事务方面展现了卓越的能力。

然而,就在道光元年,由于父亲去世,他不得不暂时离开官场,回家丁忧。这是当时的一种传统礼仪,官员在父母去世时需要离职归乡守孝。这一期间,虽然暂时离开了官场,但并没有影响到他未来的职业发展。事实上,就在这一年,他继承了家族的一等侯爵爵位,进一步巩固了自己的社会地位。

道光五年(1825年),琦善迎来了职业生涯中的另一个高峰,被授予总督衔,并担任两江总督,这标志着他已经成为清朝地方官僚体系中的重要人物。在此期间,他还兼任了漕运总督,负责江南地区的重要物资运输任务。此外,他还被任命为内阁学士,显示出他在中央政府中的影响力日益增强。

然而,好景不长,道光七年(1827年),当他再次担任山东巡抚时,因在河工治理中的失误而遭到革职。不过,仅仅一个月后,他又被重新任命为山东巡抚,显示出朝廷对他依然抱有信心。这表明,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官员的升降并非完全取决于一次失误,而是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道光九年(1829年),琦善首次担任四川总督,继续在地方治理中发挥作用。此后,他先后担任直隶总督兼管巡抚事务,并在道光十六年(1836年)再度成为协办大学士。道光十八年(1838年),他被擢升为文渊阁大学士,这是当时非常高的官职,意味着他在中央政府中的地位达到了顶峰。

然而,就在道光二十年(1840年),随着鸦片战争的爆发,琦善的角色发生了重大变化。他被任命为钦差大臣,并在同年9月28日至12月4日担任粤海关监督。在此期间,他试图通过外交手段解决与英国的冲突,但由于割让香港的决定,最终导致了道光皇帝的不满。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他因此被革去了大学士的职务,并被锁拿解京问罪,家产也被查抄。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贬谪后,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他先后担任了四等侍卫和叶尔羌帮办大臣。随后,他又被任命为热河都统、三等侍卫、驻藏办事大臣等职务,显示了朝廷对他仍有一定的信任。在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他还兼任了成都将军,并在两年后再次担任四川总督。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