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交锋(上)(1 / 1)

明犬 小九儿许云鹤 3320 字 4个月前

陈有福今日明显稍微喝多了点,平日里他若是出兵剿匪之类,都是只喝三四分的,今天却喝到了五六分,主要是因为天气太过寒冷,喝酒能暖身子,喝着喝着就有些忘形了,若不是耿仲明在一旁看着,说不定还能喝得更多。

不过打起仗来,这家伙的本事完全发挥出来,微醉的状态不但没有限制他的发挥,反倒是增加了不少凶性,也就是天气太冷,否则他真敢将盔甲衣衫都脱了,光着膀子抡大刀杀人,这种悍将带着马队杀入阵中,没有个不犀利的。

五军营那边一来没想到对方会有这种勇将,二来平日里也忒娇惯了些,这些年除了跟后金打了一场狠的,几乎没怎么正经打过仗,冷不丁被这莽汉撞进来,顿时便有些手忙脚乱,加上这年头的马队原本就没什么阵势,全是撒开了速度往前冲,如今被人家抢先一步杀进来,也就散得不成样子,虽说离着崩溃还差老远,但局面上已经被人家压制住了。

再有一个原因,五军营的马队其实不能算是精锐,虽然他们是马步军,但重点还是步军,马队都是三千营那边没选上,被人家顶下来的,兵员素质比不了三千营那些精骑,甚至连战马都比不上人家,如今遇上辽兵的精锐骑兵,还真是有些不够瞧的,好在后面压阵那些军官看出不对,立刻带着步兵上去,这才勉强算是稳住了阵脚,没被人家一个冲锋拿下。

只是他们有步军,陈有福那边同样也有,见京军步卒上阵。他手下那些人也都涌了进来,抡起大刀片子肆意砍杀,陈有福本人冲在最前,专门朝着京军那些军官冲,几个回合下来便已经占尽便宜,他本来就喝了不少,如今被风一吹。酒意顷刻间上涌,又被这血腥气息刺激,打得愈发凶狠,死死盯住一个京营军官,三下五除二将其劈下马来,随即扯着脖子狂吼。

辽兵原本就很凶悍,毕竟都是冰天雪地里头长大的,比起寻常汉人猛烈的多,打硬仗能跟他们正面对撼的。只怕也只有那些苦哈哈的西北汉子,还有同样苦逼的川兵,如今见主将建功,辽兵的狼性彻底被激发出来,都是疯了一样跟着大吼,反复向五军营的队伍发起冲锋。打了快一盏茶的工夫,五军营真有些撑不住了,只得在军官带领下且战且退。

这已经算是精锐了。换做一般非九边的地方队伍,只怕此时已经溃败,哪里还能做到且战且退,只是即便这样,也让京营的人深受打击,毕竟他们都是拱卫天子的部队,平时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本事也确实还算不错,因此多少有些眼高于顶,宋庆的狗营能打。那是他们亲眼得见,因此倒是服气,可其他队伍在他们眼中却多少有些不太看得起。

如今被辽兵当头抡了一棒子。顿时都被打懵了,好在京营平时操练的还算勤奋,毕竟时不时要有大人物过来抽查,当初整日叫苦,如今也算是看到了好处,勉勉强强能够维持着队形往后撤,直到宋庆的大队赶了上来,这才算脱了苦难。

只是他们撤了出去,陈有福却没打算停下来,他早已经看到了宋庆的旗号,还有那个格外显眼的狗旗,心中战意滔天,毫不犹豫的冲了过去,在后面掠阵的耿仲明看出不对,立刻大声喊道:“陈有福,快给我回来!”

他嗓门不小,陈有福也听到了,只不过却没有丝毫要回去的意思,宋庆的名号他最近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早就想要会会,甚至直接当面锣对面鼓的打一仗,看看这个如今名声显赫的年轻将领到底能吃几碗干饭,如今机会就在眼前,又是刚刚才将京营击败,气势达到了顶峰,他又怎么可能放弃,完全当耿仲明的呼喝是耳旁风,拍马舞刀直接冲了过去。

还没冲到近前,就看对面站出几百号拿着黑铁筒子的兵士,分成三排站定,第一排已经将那物件平平端了起来,他自幼就在军中,当然认得那是火铳,只是他对这玩意的看法跟一般人差不多,都觉得没多大用,对面的人估计三十丈外就紧张的开火,除了能放出一阵白烟来之外,对他们这些冲锋的人根本没什么影响,因此毫不犹豫的继续加速,挥舞大刀。

四十丈…

三十丈…

二十丈…

十五丈…

这些家伙还不打算开火?不会是被吓傻了吧?

陈有福酒意依然在脑子里咣当,他似乎觉得有些不太对劲,可却没有足够的脑力去仔细想想,直到再次朝前冲了一丈多地,看到对面阵中冒起白烟,听到耳边炒豆子般的动静,他才忽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处在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方。

下一刻,他似乎觉得自己握着的大刀飞了,随即胳膊上也使不出力气,再后来是肚子和大腿,他努力克制着自己脑海中的迷糊,想要思考一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直到战马跪倒在地,一颗铅丸子戳进了他的鼻梁骨,脑海中的意识也开始逐渐消失,他总算明白了自己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似乎、可能、也许、没准、说不定,他马上就要死掉了。

随后,他死了…

“不错,本将最喜欢这样的楞种,如果对面那个也能这么冲过来就好了,!”宋庆端着长枪立马阵前,露出满意的笑容,他看了看远处根本没打算动弹的耿字大旗,再看看已经坠落在地,近在咫尺的陈字大旗,不禁感叹道:“名人究竟是名人,没那么容易死掉,相比较起来,这种龙套还真是不值钱,全体都有,跟老子冲锋,生擒耿仲明!”

话音刚落,方才还严阵以待,似乎什么都不足以动摇他们的狗营便动了,一动就是雷霆万钧之势,几乎在顷刻间将已经被火铳打到迷糊的马队冲垮了,辽兵的马队原本冲的兴致盎然,可冷不丁遭遇迎头打击,连主将都被人家打成了筛子,冲在最前面那百十号人也都死于非命,战马堵住了道路,后头的自然无法继续前行,全部被堵在了一起。

骑兵失去了机动性,打起来还不如精锐步兵好使,辽兵的马队就遇到了这个问题,加上狗营远远超过一般步兵的战力,几乎是一个冲锋就拿下,数百骑兵被刀枪剑戟打落马下,后面的辽兵步军心中胆寒,下意识的往后撤去。

可就在这时,原本一直都保持谨慎的耿仲明突然动了,领着自己手下四千人毫不犹豫的冲了过来,本人更是冲在最前方,到了近前才被手下骑兵超过去,却也从来没有离开过最前端,一边带人顶住狗营冲锋,一边叫陈有福部下败兵往后撤。

宋庆在阵中看得仔细,心中大为赞赏,这耿仲明还真算是很会打仗的,刚刚陈有福部下胆气丧尽,只要自己这边再冲一阵,保证就是个溃败的局面,这四千多人短时间内再也无法聚拢起来,那时候再要对付同样只有四千来人的耿仲明部,将会容易得多,而耿仲明选择在这个时间点冲过来帮忙,虽然未必能管多大用,但至少能够让败兵比较完整的撤下去了。

“有意思!”宋庆咧嘴一笑,双膝磕下马腹,朝着耿仲明那边冲了过去,手中长枪连续刺出,将拦路的骑兵戳死几个,转眼间已经到了近前,笑问道:“你就是耿仲明?”

“在下正是耿仲明,将军是宋庆?”耿仲明也不含糊,同样将长枪平举,随时准备迎战。

“长得不错!”宋庆发自内心赞叹一句,这位耿将军长相确实不错,放在上辈子能算是帅大叔了,而且拥有青年男子的飞扬,中年男子的稳重,同时还有五六十岁半老头子的气质,算是很怪胎又很上品相的类型了。

他这边评价的挺上瘾,耿仲明却差点从马上跌落下去,再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很难凶悍,实际上更凶悍,手下一个回合就干掉陈有福的宋庆,居然会在关键时刻来上这么一句,如果从礼貌角度出发,他应该适当回应一下,哪怕两军交战也是如此,这是最基本的规矩问题,可问题是他真心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才是,只得讪笑着点了点头道:“宋将军过奖了。”

宋庆同样回以微笑,继续说道:“我看耿将军不像是什么穷凶极恶之人,没必要跟着李九成那厮一条道走到黑,如今朝廷大兵到来,叛军很快就会覆灭,耿将军就不为自己的妻儿老小着想吗?”

“这个…”又是一个没想到,对于兵变这事,耿仲明不是没有自己看法的,也还真想过将来的出路问题,可还是没想到宋庆居然一上来就开始对自己进行劝降,他也算是有几分傲骨的人,笑笑道:“宋将军这话说的有些早了,若是能胜过耿某手中这杆枪,那时再说这劝降的话也不迟!”

“既然如此,宋庆就不客气了!”宋庆说罢,手中长枪已经刺了出去,呼啸间直取耿仲明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