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0章 两税法利弊(1 / 1)

这里面打通地方吏员,做假就太容易了。

而大唐之所以能施行均田制的行政基础就是每三年排查一次全国性的户籍。

这是非常繁琐的。

这种事,开始简单,但要坚持下去就很难。

官僚体系稍微出点问题,就会影响户口清查。

这也是均田制和府兵制玩不下去的很重要的行政原因。

既然后面不排查了,那更多人就把原本官府的地拿到了手里。

地就从官府手里,流到了百姓手里,但百姓没有权,拿得住地吗?

显然拿不住!

于是地在快速流转到非课户手中,非课户就是指不交税的人,贵族、官员、僧侣、部曲、奴婢等等。

这里的流入非课户,就是指流入到贵族、官员、僧侣手中。

更多纳税的课户沦为部曲、奴婢,温和的则是佃户。

到了天宝年间,非客户的人数大概在三分之一往二分之一的人数转换。

也就是说,大唐有接近一半的人不纳税。

正史上,天宝十二年,大唐颁布的《禁官夺百姓口分永业田诏》有这样一段话:违法卖买,或改籍书,或云典贴,致令百姓无处安置,乃别停客户,使其佃食,既夺居人之业,实生浮惰之端!

安史之乱后,代宗敕云:近日以来,百姓逃散,至于户口,十不半存!

也就是说,到了唐代宗时期,纳税的人连一半都不到了。

为什么?

主要原因就是均田制和租庸调的崩溃,催化作用就是这场叛乱。

此时李倓面临的也同样是这个问题,时代大变迁引起的问题,不会因为叛乱被遏制就不存在了。

剑南道的税目问题就是最好的证明,更何况今年颁布新的税政条例,几乎被无视了。

从深层次来说,这是旧的经济基础的崩坏引发的税制崩坏。

从表层来说,这是新皇代表的新政下的势力与旧势力的冲突。

生产资料需要重新分配,新的经济基础需要重新建立,旧时代的税制需要革新。

过去的腐朽,需要被埋葬,被枷锁缠身的大唐,才能再一次焕发生机,将帝国的边界推到更遥远的极西之地。

李倓注视着眼前的杨炎。

杨炎这是提前蹦跶出来了!

不去河西做你的幕僚了?

杨炎察觉到了圣人的异样,他不解地问道:“圣人认识草民吗?”

“哦,不认识!”

气氛有些尴尬,杨炎却直言不讳道:“草民今日面圣,有一策奉上,可解国库之急。”

“何策略?”

“税策!”

“税策?”

“大唐自开国以来,施行均田制,租庸调,按户籍收纳恒定税额,然则此一时彼一时,户籍随着时间而变,其中更多是人为所致。”

杨炎语气沉稳,思路清晰。

能做到这一点,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人了。

要知道,许多人来到大明宫,站在紫宸殿,看到皇帝,连说话都不利索了,更别说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杨炎故意停顿了一下。

“说下去。”李倓微笑地看着杨炎。

“人之所以如此,皆在一个利,清河并田案、洛阳并田案都说明,课户正在消失,在大量消失,这些课户大部分被地方豪族强行收过去,更何况去年叛乱以来,河北各州人口南迁,这让朝廷税收雪上加霜。”

“课户既然已经被地方豪族收过去,那损失的就是朝廷,因为朝廷以课户人头来收税,如果以后不按照课户人头收税了,朝廷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

“不按照户口人头收税,按照什么收税呢?”

一直坐在一边没说话的元载适时问道。

“按照田亩收税,有多少田亩,收多少税!”

“这不是今年朝廷的税政条例吗?”元载道,“我还以为阁下有什么高论!”

杨炎却道:“非也,今年朝廷的税政条例,是规定了一百亩以上的人家,缴纳一半的税,出于对新政试探,以及对政局的稳定,这个条例留出了很多的修改余地。”

杨炎说到这里,元载都忍不住有些惊诧。

这个条例当初是元载在朝堂上提出来的,是基于李倓想要免税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

其实也是偏向于资产类税的改制,但毕竟元载不是这方面的专才,而且以前从来没有人这样做过。

所以这个条例的确很模糊,是做好随时给出灵活解释的准备的。

历史上任何一个新的政策,基本上都是先提出一个雏形,不断完善。

就连三省六部制,也不是一蹴而就。

“那以阁下所见,按照田亩收税,岂不是要全国重新度量田地?”

“势在必行!”杨炎道。

“倘若京畿道有两千万亩地,按照阁下的意见,如何收?”

杨炎道:“度量田后,每一州根据度量出来的田亩,给出税额任务。”

“不再按照户口来收?”

“不再按照户口来收,按照田亩数量,假设泾州某一豪族有一万亩地,他家中有官员,其实属于非课户,不需要交税,但现在他需要交税,因为已经没有课户与非课户一说,有田亩就有税。”

元载听得直点头,他顿时对杨炎刮目相看,觉得这个年轻人不简单。

李倓却没有急着表态,而是问刘晏:“刘卿以为如何?”

“这个税政的确有可取之处,但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刘晏直言不讳道,“按照每州度量田后制定税额任务给官员,拿泾州举例,泾州某县某乡的百姓原本有五十户,五千亩地,给官员的任务在这个乡收五百石税,但倘若这个乡百姓迁走了呢?”

“朝廷早有明文规定,百姓不能随意迁徙。”元载道。

刘晏道:“那是以前,叛乱之后,无数河北、河南百姓南下,各地也多有发生迁徙,元相公应该比下官更清楚。”

元载这下无话可说了。

如果迁移一户人家走,但官员还是领了五百石税额的任务,官员就会让另外四十九家将那一家的均摊过来。

“一户迁走还好,倘若一半以上的迁走呢?”刘晏道,“而且迁移到另外的地方,那个地方有一百户,定额税收是一千石,这个乡并不会因为迁入进来户籍,就增加税,也就是说,新迁入的这一户只要不种地,或者说只要他的地没有纳入到官府的户本册上,就不用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