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没什么人气,大半夜开车过来还真有些发怵。”我对文心说道。
“是啊,所以,到底是什么理由让禄玉山停车的呢?按蒋子所说,轿车是靠右停在路边的,也就是说,禄玉山并不是半路突然刹车,而是按正常程序靠边停车。”
我思虑一番,得出两个结果:“要么,是车子出了问题,而禄玉山也察觉到了,准备停车查看;要么,是路边有人,并且那人引起了禄玉山的注意,让他有必要停车。”
听我说完,文心接着道:“那么晚,四处都是黑的,就算车子出了问题,一般人都会开回家再检查的吧,除非是特别严重的问题,这个等分局刑警队检测完车子后就知道了。我更倾向于第二种情况,是凶手故意站在路边的。”
文心的意思很明显了,在那种时间点、那种环境中,如果是一个陌生人站在路边挥手,多数司机都不会停车的,除非是熟人!
我往前看去,疯哥和蒋子走在最前面,疯哥边与他交谈边留意着路两旁,不时停下来查探一番,潘兴邦走在他们身后,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欧朗与巴元化在最后,他俩也不时交谈几句。
我接着刚才的问题想,青羊镇虽然不大,可常住人口有近三百人,其中,禄玉山认识的少说也有一半,单是从“熟人”这一个方面,还真不太好调查。
从表面上看,欧朗与巴元化似乎可以排除嫌疑,因为禄玉山是开车离开工厂,他们二人即使在他出发后马上离开,也是追不上的,并且他俩可以互相作证案发时对方在厂里加班。
然而,如果他们是同伙且都在说谎呢?
是欧朗打电话叫来了禄玉山,若他们事先有预谋,那就顺理成章了,他们完全可以找借口坐禄玉山的车一起离开,然后在中途作案。
想到这里,我惊呼:“不能让欧朗和巴元化呆在一起!”
然而,文心听了我的分析后却说:“没必要,如果真是他俩做的,他们定然早就商量好了,现在把他们隔离开来,意义不大。再者,就算叫禄玉山出来是凶手计划的一部分,那厂里的其他工人也可以事先对机器动手脚,尔后埋伏在路边,等着加班的工人给禄玉山打电话,这样的话,所有工人都有嫌疑。”
文心说的倒也不无道理,要真是他们的话,案子反而就简单了,只要分别对他们进行连番讯问,总有人会露出破绽,看他们的样子也不像是反侦查意识极强的高智商罪犯,再一个,对车内痕迹的检测也能有些线索。
到派出所后,所长接待了我们,进一步讲了些青羊镇的情况。
青羊镇的多数居民仍然有自己的田地,因为离城近,农活少的时候,劳动力会去城里找事做,留下的多是老人孩子,青壮年不到五十人。
疯哥问:“这里的案件一般以什么为主?”
所长回答:“警情以纠纷居多,案件嘛,一年到头顶多也就几起盗窃案和打架斗殴案。”
疯哥又问:“有没有抢劫案?”
所长摇头说:“青羊镇成立至今,只发生过两起抢夺案,没有抢劫案。”
(注:1、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2、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疯哥来了兴趣:“案卷资料呢?我们想看看。”
所长说纸质卷宗已经交到分局了,网上能看到电子卷宗,等会就带我们过去查阅。
我问:“死者有没有仇人?”
所长说道:“禄玉山我接触过,人挺不错的,没听说与谁有过节啊。”
“他是本地人吗?”
所长点头:“是。”
从办公室出来,疯哥安排我和文心给潘兴邦三人分别取一份笔录,他则与蒋子去查看那两起抢劫案的资料。
因为有了怀疑,在问欧朗与巴元化时,我们用不同的提问方式问了些相同的内容,他们的回答都是互相印证,没有不合理的地方,在表情方面,既没有反常的镇定,也没有过分的紧张。
一番讯问下来,我们彻底排除了他俩的嫌疑,随后分局刑警队传回的轿车检测报告显示,车里也没发现他们进入过的痕迹。
通过对潘兴邦的询问,我们了解到加工厂是五年前建成的,最初规模比现在小一些,除了两个老板和潘兴邦,只有两个工人,后来工人数增加到了六个,褚老板又配了个司机,刚好是十人,之后人员虽然有出有进,但总数一直维持没变过了。
现在的十人当中,只有褚老板和潘兴邦是外地人,褚老板城里有房子,镇上也有房子,两边住,潘兴邦房子在城里,每天开车上下班。
其他人都是青羊镇的,只不过有的住在镇上,有的住在附近的村里。
文心特意问了去年离职的六名工人情况,只有两人还留在镇上,另外四个都出去打工了。
提到这事,潘兴邦像是想起了什么:“你们刚才问我禄玉山有没有仇人,我记得去年降工资时,他去做工人思想工作的时候,几个工人一起骂过他。”
“那两人既然觉得加工厂的工资低,怎么离职后又没去外面找活干?”
“这个…不好说,他们是俩兄弟,还是你们自己去他们家里看吧。”
潘兴邦欲言又止的模样让我很好奇,再问他却始终闭口不说,似乎有些顾忌。
询问结束,潘兴邦带着两个工人离开了派出所,走之前留下电话,让我们有需要就通知他,厂里一定会全力配合警方调查禄玉山被杀一案。
出了审讯室,我和文心打算去找那俩兄弟问问当时的情况。
我没见到疯哥,就给他打电话,得知他和蒋子看了案卷后,正在去其中一名抢夺违法人员的家中。
让我意外的是,这人竟是俩兄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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