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食肉(1 / 1)

沙海绿哨 丁家小黑 3470 字 3个月前

生肉,能吃的下去嘛?

我想更多的人会说吃不下,就是看着,都让人反胃,更别说吃了。

是的,正常的情况是这样,那是因为人还不够饿,当人饿到了极点了,就是让人反胃的生肉都可能变成美食。

当然了,成美食没有可能的,至少经历过的人,也不会那样想。

没有刀,只能用铁锹来切肉,野狼的皮,并不好分离,但饿极了的两人,眼里只有这肉了,那阻挡他们的狼皮自然也就拦不住他们了。

但人还是有文明的高级动物,就算是饿极了,也不会扑到肉上去生啃。

切下来一块肉,或许不应该叫切,叫撕应该更恰当一些,牛犇将撕下来的肉递给了林森,然后就去撕另一块。

没太久,两人就座在地上,拼命的嚼动着嘴里难以咬烂的生肉了,很难咬碎,只能咬烂,咬成小块,然后吞下去。

一小块肉,份量很小,如果是做熟的,肯定是不够吃的,但生肉,这一小块下了肚,就在难吞下一块了,有了一点饱腹感后,在看那带血的生肉,只让座着的两人反胃,与是两人不在去看那丢在一边血肉模糊的狼尸。

或许是避难所里的血腥味儿刺激到了外面的狼群,那群本就不在安分的家伙们,燥动了起来。

头狼发出了进攻的命令,一头又一头的野狼,不要命的像着那铁门撞去。

狼终归是狼,不是高知商的人,不知道这避难所的铁门,是往一边推的,如果它们知道了这铁门怎么开的话,只怕避难所里的人就真的该危险了。

可就算是这样,他们就能说安全了吗?

当然不是了,只要这群野狼没有退,那就不能说安全,牛犇背靠着门,感受着门上传来的冲击力,开玩笑的对林森说道:“小林,你说这群野狼撞死上几头,那是不是算是给我们送补给了呢?”

林森并不觉得牛犇这玩笑话好笑,他往外看了看,对牛犇说道:“班长,咱是子弹不够,如果够的话,我真的想一个个的给他们点名。”

“那我们这次平安回去了,我一定多向团里审请点字弹,下次在遇到这情况了,一定让你打个够。”牛犇笑着说着。

“还下次,这次能渡过去就不错了。”这里林森的想法,他对现下的情况,可一点不觉得乐观。

牛犇像是感受到了林森的心情一样,他对林森又说道:“这群家伙还不消停了,这样太烦人了,小林,要不你在开枪干他丫的一只。”

林森没有照牛犇说的做,虽说他现在真的有打这群可恶的家伙全击毙的想法,可他也要接受现实,他的枪里可没几发字弹了,现在可都只剩个位数了。

“班长,子弹就剩九发了,得省着点用。”林森的手在枪身上抚过,就像是爱抚着心爱的恋人一样。

“好吧,子弹是太少了,但也不能任由这些家伙一直这样,我们得反击才行。”牛犇说完,取下了自己的腰带。

我可不像被它们在这样搞下去了,我要让这群家伙知道,我们也不是好欺负的。

取下了腰带的牛犇,将腰带圈了起来,弄成一个活扣,就要去开门,林森见状,一脸担忧的问道:“班长,你这是要做什么?”

“设个套给这群家伙们,放心,不会让它们冲进来的。”牛犇说完,将门拉开了一道小缝,将成活扣的腰带送了出去。

外面的野狼一发现这避难所的门开了道小缝,立刻就有打前的狼,将爪子朝着小缝内爪来。

牛犇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他将腰带的活扣往那狼爪上一套,用力一拉,就将这只胆大包天的家伙身体硬拉到紧贴在门口上。

“小林,快,干他丫的。”拼命拉着腰带的牛犇大喊。

林森取过枪托,就要去砸那被束缚住的野狼,可还没有把枪托送出去呢,就近牛犇又喊到:“用锹,用锹头。”

林森这才明白过来牛犇的意思,他将八一杠步枪往肩上一甩,取了那丢在门口边上的铁锹,将铁锹的锹头往外一送,瞄准了那匹野狼的脖子,用力往下一扎。

牛犇和林森完美配合的干死了三匹野狼,这个时候,外面不知躲在何处的头狼一声呼唤,那还要继续进攻的野狗们一下散开退去了。

牛犇这时才想着,要不要把干死的三个家伙尸体拉进来呢,至少现在没有危险了。

就在他刚将门又开了一点,那匹神密的公狼忽然就出现了,他一下出现在了门口边上那三具狼尸的身后,牛犇条件反射的将门一下拉严,对边上的林森喊道:“小林,把这个家伙击毙了。”

林森匆忙的去取枪,等他取好了,刚把枪口移出去,只见外面的野狼对他投来了绿莹莹的目光,林森愣了,不,应该是吓住了,他被这匹野狼的冰冷目光给吓道了。

那是一个可怕的眼神,就像是他们之初看着那成为了食物的狼尸一样,等林森从失神中反应了过来,想要去开枪的时候,那只可怕的家伙,已经叼起一具狼尸跑开了。

牛犇并没有怪罪林森没有开枪,因为他也是从新兵走过来的,知道林森的心理素质还不够强。

狼群不在进攻了,这也让林森和牛犇安心了一点,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处沙丘之上,传来了狼吼声,林森下意思的看去,只见一个熟悉的狼影站在那沙丘的顶端,那些闪退而去的野狼们也都很快的出现在了那处沙丘之上。

那只给了林森一个可怕眼神的高大公狼在沙丘上渡了几步,就像是审阅自己的战士一样,没有多长时间,它公然的又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上。

它的仪态很威严,就象是一位老公爵一样,它的脚下,是那一匹叼回去的野狼,它低头看着那野狼的尸体,忽然出人意料低头,一口咬住了一头死狼正在流血的伤口上,这么远,林森和牛犇都能听见它咕咕地吸血声。

最让他们俩个人惊奇的是,它周边的其他的野狼,都没敢向那只死狼身上那怕瞄上一眼,这些边上的野狼们,就像是守卫着公爵的战士们一样,它们的目光,直直的,不冰冷的地盯着避难所,盯着躲在里面的林森和牛犇。

很显然,牛犇的猜测是正确的,那只体形最为高大的公狼,它就是狼王,是这一个群体的头领。

这只狼王吸血的速度非常的快,动作也特别狠,它吸完了血后,又朝着那避难所看了一眼,那绿莹莹的目光,仿佛刺透了看着这个家伙的两个人的内心。

此时此刻,林森不由的想到,为什么那一刻他就失神了呢,为什么那一刻他没有扣动下板机,为什么那一刻,就没有打死它呢?

擒贼擒王呀!这个道理,从古传到了现在,如果那刻,他开枪击毙了这头狼王,那么极大可能的就使这群狼也许就散了,就算没散,至少它们会乱。

沙丘上的狼王,仿佛知道林森心中所想似的,立即将头往下一伏,那冒绿光的冰冷目光,一下就瞄到了林森看向它的目光,就在一狼一人的目光交汇,那沙丘上的野狼后腿一弹,在空中划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弧线,落在沙丘的正面,它似乎是要为死去的同伴报仇,它目标直向避难所。

林森紧张的手心仿佛都出了汗,他紧了紧手中的枪,心想着,一定要一击毙命,不能在给这匹狼王威胁他的机会了。

头狼冲了一半,就在林森想要扣动板机的时候,狼王像是感应到了死亡的威胁一样,它一闪身,调了个方向,也就一眨眼的时间,它的身影就消失了。

“呜!”头狼的叫声又出现在了另一处沙丘顶上,它的这一呼唤,就像是一声号令,那还站在原来沙丘上的所有野狼,在那呼唤响起的那一刻,全都扑向那只已经失去了所有血液的狼尸。

立即,就见到这群原本还有纪律的家伙们,变的混乱了起来,混乱的撕咬,撕咬着原本属于它们一员的那具狼尸。

林森调转了枪口,瞄向了出现在另一个沙丘顶上的狼王,可不不等他瞄准,那狼王转身一跃,就消失在了沙丘的背后。

林森在一次的将枪口转了回去,瞄向了那个存在这进食中狼群的沙丘。

这一刻,做为新兵的林森,终于看懂了动物间的残暴与现实,他也真地懂得了,什么叫做饿狼扑食。

碎肉在争抢中飞舞,它们个个张着血口大嘴,大口大口的撕扯着那已经没有了生命气息的同伴,吞噎着肉块,用它们那看上去纤细,但并不无力的前爪按着地上的狼尸,拖出内脏,它们嗷嗷叫着,还相互仿着敌人一样的呲着牙。

野狼的盛宴就象风卷残云一般,使看向那边的林森与牛犇大开眼界。

风卷残云的进食太快,仿佛它们才开吃,进食就已经结束了,或许,这群家伙们实在是太饿了一具狼尸,根本就不够它们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