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七零福宝17(1 / 1)

张大梅吩咐完就拉着闺女进了屋,“告诉妈,是不是桃花那丫头又坑你了?怎么这么晚才从山上下来?”

宁月:“……没有,我带她在山上走了将近两个小时,后来她可能是累狠了,就自己走了,不过她运气不错,拣了一只野兔两只野鸡下的山。”

随后她又想起自己篓子里的那些东西,“我那篓子里也有两只野味忘了拿出来了,干脆也让大嫂一起腌上做成熏肉,留着以后慢慢吃。”

张大梅:……现在猎物都这么好拣的吗?怎么杜桃花那死丫头拣,自家闺女也拣的?她怎么就拣不到!

“我不知道你还拣了野味回来,要不干脆让你大哥跑趟收购站,一起卖了得了。”

到底是勤俭持家的习惯占了上风,张大梅开口说道。

宁月抱着张大梅的胳膊撒娇:“妈~咱家又不缺钱,我都说了,拿回来的东西您尽管吃喝,绝不会让您缺了钱花,您就留着吃吧。”

张大梅被她晃得眼晕,最后只得无耐的道:“好好好,不卖就不卖,还咱家又不缺钱,这口气大的,被别人听到还以为咱家发大财了呢!”

说完她又噗哧一笑,她家可不是发了大财吗?

宁月:……您若是想,倒也不是不可能。

张大梅将那两只野味从篓子里扒拉出来,同样送去了厨房交给大儿媳妇处理,这些东西腌上,放一阵子也不会坏,时不长的拿出一些吃,家里人就不会少了油水。

张大梅出去后,几个侄子侄女立刻跑到了正房,大江嚷嚷道:“小姑小姑,你是怎么抓到那么大的鱼的?教教我们呗,这样以后咱们家就不会缺鱼吃了。”

宁月实在没什么好的经验分享,只得敷衍道:“等以后我再抓鱼就叫上你们一起,到时候你们就知道我是怎么抓到鱼的了。

小河,让你背的九九乘法表会背了吗?你们几个呢,让你们写的字会写了吗?”

屋里瞬间就是一静,随后几个小家伙机灵的回房拿来了自己的笔本书,开始在正屋学习,反正学习的劲头还是挺足的。

宁月也拿起初中的课本看了起来,毕竟,原主学习也就一般,而几十年后学的知识明显和现在不一样,她将来肯定是要考大学的,知识得捡起来,然后自学高中的课程,这样才能带着张大梅和杜二民去城里生活。

几个小家伙一看小姑都初中毕业了还要学习,他们学习的劲头就更足了,一个个的,全都一声不吭的认真写字,这让宁月看的很是欣慰。

晒了一天的地终于不再泥泞不堪,第二天开始,队上继续上工,四丫要留在家里晒那些蘑菇木耳,野菜采的多,一时之间吃不完都是晒成干,等到没菜的时候拿出来吃的。

三丫则是一个人承担起了打猪草的重任,宁月就一个人上了山。

因为昨天她将鱼放进空间后,空间发生了一阵动荡,等她晚上回到家里再进空间后,发现空间又有了变化。

黑土地的面积大了一倍不止,空间中出现了一条河,原本因为收的鱼太多,挤在坑里生活的鱼现在能在河里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

原本她用来摆放日用品的地方倒是一点变化也没有。

连着好几日宁月一吃完早饭就开始往山上跑,空间里此时已经放了一对活野鸡和一对活野兔,以及三只憨头憨脑的傻狍子。

不过这些野味可不是自己送上门自杀的,而是宁月又把灵泉水拿出来用的时候,吸引了来河边喝水的小动物,被她抓起来的。

直到这日宁月再次拿出一捧灵泉水吸引了一群来喝水的梅花鹿,那些傻鹿啊,为了口带了灵气的灵泉水连人都不怕了,直接被宁月伸手一摸一只只的就全被收进了空间里。

随后,空间又是一阵动荡,原本在空间查看的宁月竟然被挤了出去。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宁月感觉空间终于平静了下来,她赶紧尝试进入空间查看。

这一看,她直接惊喜的楞住了,她可以确定空间再次升级了,之所以说再次,那条突然冒出来的河应该算做一次升级,这次应该是第二次,因为在黑土地的不远处出现了一座山,只可惜那山上光秃秃的,什么植物都没长。

好在,之前她在山上收了一些东西,那些被她收进空间的猎物和原来的那片松茸松蘑榛蘑以及意外带进来的野草小树苗已经不见了,应该是被转移到了山上,果然,宁月很快就在山脚下看到了一片野草,以及正在欢快的打洞的两只兔子。

她现在大概也摸到了混沌珠的一些尿性,就是要搜集不同的物种,物种越多,空间的变化就会越大,或者也可以说每多一些物种就能让它升上一级,但具体的数量她还没摸清。

其实也没必要摸清,她只要不停的往里面放活着的动植物就行了。

好在那些植物只要扔进混沌珠里就能成活,这让她省了不少的功夫,要不然她真能被这空间活活累死。

这日中午回到家中,发现家中竟然来了客人。

见她回家,刚刚下工回来的大江一把接过她肩上的背篓:“小姑回来了。”

宁月嗯了一声,而后朝堂正屋一扬下巴,“谁来了?”

大江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小姑的脸色,“那个,是隔壁村的李媒婆,来给大姐保媒的。”

他是真怕小姑生气,大姐比小姑还小,整天有人上门保媒,小姑却无人问津,换谁心里也得不舒服吧。

宁月点头,“知道是哪家的小子吗?”

见小姑这次没生气,大江暗暗松了一口气,“听说男方是城里的,在粮站上班,比大姐大了五岁,我妈对男方挺满意的,媒婆的意思是让两人明天见个面儿。”

宁月:……在粮站上班的不就是李富贵吗?那可是一个大火坑啊,而且,上辈子大侄女是和对方相看了的,要不是后来被原主把人撬走了,两人肯定是要结婚的。

“人家是县城人,还有正式的工作,怎么会想要找一个乡下的媳妇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