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章 第 64 章(1 / 1)

薄荷情诗 从聆 21484 字 7个月前

迟宁到美国的时候,最开始是和木沁一起住的。从小到大,她们基本没有一起生活的时间,彼此都特别生疏。

但迟宁能看得出来,木沁有在努力迁就她的生活习惯。关于她的三婚继父,是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有钱、聪明、风趣,对她的病一直都表示理解,没给她强烈的压迫感。

迟宁还挺庆幸的,这破生活没有她想得那么糟糕。

她没有立刻去MIT报道,几番僵持下,木沁安排她去住院。

精神病院不是什么好玩儿的地方,迟宁把那称之为监狱式管理,你吃多少药,做什么事,全都有专人专项给你安排得明明白白。

她试过藏药自杀,可是他们会要求张嘴检查口腔;用餐具,但他们换掉刀叉,用勺子吃饭……来来回回的,她也放弃这么折腾了。

又或者说,她的病症有在转好。

可能这得感谢那没完没了的电击治疗吧。

经历大半年的折腾,迟宁终于能出院了。

拿到手机的那瞬间,她犹豫着不知道要不要开机。

其实很多事情,在他们结束的那瞬间就结束了。

迟宁想,他以后会遇到一个他更喜欢、更好的人,不会在每天晚上折磨着他的理智,也不会日日都要他留守在家里做不成任何事情。

像她之前设想的那般,能陪他躲过夏季没完没了的雷雨天,也能去看冬日连绵的皑皑白雪。

什么都好。

不是她就好。

迟宁最终没有打开手机,她取下手机卡,换上木沁给她准备好的美国号码。

阿宁,新的人生开始了。

向着光,往前走。

/

迟宁在MIT读的还是计算机和数学双修的专业,虽然历经波折,确实还是自己辛辛苦苦考上去的。

她感觉她这就叫做晚来的“高考”。

在MIT就读第二年的时候,迟宁在校门口遇见了薄幸。

这人头发变成闪得人发光的金色,站在MIT的校门口,边上还有辆超跑。少年还是以前的模样,张扬又紧张地往里面看。

迟宁看见他的时候并不意外,眼底甚至没什么波澜出现。

倒是薄幸,惊讶地说不出话,他一直盯着她的手臂看。

迟宁才想起来自己的手臂,外国文化开放点,她也没必要有什么维持人设的必要,来了之后从来都不加遮掩。

她淡淡地啊了声:“一直都有的,习惯一下。”

“……你让我缓缓,他妈的……你这个人设转变跨度是不是有点儿太大了?”

这天薄幸又小嘴叭叭地问了她很多事情。

迟宁说自己有病。

薄幸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按照薄幸自己的说法,他的高四虽然不差,还是没能考上清华北大,他爸妈也不对他报什么期待,直接扔到国外来历练读书了。

同一个国家,学校没迟宁的好,但也不差。

从这天起,薄幸隔三差五就会来学校找她。迟宁基本都是拒绝的,原因无他,能在MIT生存下来的,都是变|态。

哪怕是像迟宁这样的,都是在拼了命的学。

不过也有迟宁自己不愿意闲下来的意思,她说闲下来,脑子很疼。

读大学这几年,迟宁一直在实习、比赛,她的名声比起以前只高不低。

像迟宁这样的女孩子,又甜又酷,氛围自成一派,找都找不出代餐的。比起以前在国内她还套着高不可攀的学神光环,现在这优质的环境,追她的人简直数不胜数,光是薄幸都看到好几次富家少爷几千万的超跑,成群结队,就堵在迟宁的必经之路。

那场面在校园都津津乐道了好几日。

富家少爷操着口磕磕绊绊地中文:“饿……饿喜欢腻。”

只是这瞬间,迟宁脑海里才会冒出那妖孽似的男人。

在这么多人里,只有他敢在第一次告白的时候说——“我只会爱你。”

没有人像他。

没有人会是他。

迟宁不接受任何人的追求,但薄幸自己也没事儿找事儿的,自己来接她下课去吃饭,聊的都是类似于哪家华人餐厅的口味地道、哪家牛排汉堡好吃的。

他不把感情的事情直说,但迟宁说得很直接。

“我不谈恋爱。”

薄幸没忍住,只心里问:

——你是不谈恋爱,还是只想跟他谈?

到底没说出口,很多话说出来,味道就变了。

后来他们吃饭就是单纯的,他说话,迟宁就听着。

他不会提起关于薄知聿的任何一切,迟宁也不会问。

这么一天天的,生活就过去了。

这年,迟宁二十二岁了。

/

“宁宁,你要回国吗?”迟宁的新继父问。

迟宁在收行李:“不是我要回国,是公司的项目需要国内谈具体合作。”

新继父就委屈巴巴地趴在门口看她,他是非常重礼仪的人,迟宁没同意他便不会踏进她房间门里。

“那我呢?”

迟宁:“那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CanI?!”

“Definitely,”迟宁补完,“Not。”

新继父开始用蹩脚的中文混杂英语:“那我的怎么办marlertotoe?”

迟宁沉默半秒理解他这句话英式工地中文说的是什么。

那我的,麻辣兔头,该怎么办。

新继父的爱好就是看影视学语言,前两天还在“toetoe好可爱,不要吃toetoe”,现在已经开始惦记麻辣兔头了。

木沁不喜欢吃这些,都得迟宁打包回来带给他。

迟宁问他有没有听说过中国的一句名言。

“什么?”

“心若在,梦就在。”

“?……”

迟宁的行李收拾到一半,木沁进来了,她问:“阿宁,你还要不要回来?”

迟宁垂着眼,没说话。

“你们公司没必要派你去的,自己主动要求的?”木沁说,“我还是不建议你现在回国,有没有考虑在MIT念完研究生。”

问到后来,木沁就说:“一路平安,到了给妈妈发个信息。”

“知道。”她说。

回国的那天,迟宁还是只带着登机箱大小的行李。

她跟着公司的安排住在酒店,她是现在公司的技术人员,虽说是正式入职的第一年,但手里捏着五项发明专利,被顶级期刊录入的论文,履历太丰富。

干他们这行就这样,不论年龄性别种族,你有技术,你就是爹。

这是六十三层楼的高度,她俯瞰地面渺小如蝼蚁的人类,又平视高楼山河入眼底,这是四年后的南汀。

变化极大。

正如她,终于也学会了于高处独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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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宁这次出差的任务繁重,因为是自愿申请来的,身上还有别的项目要一起完成,不能耽误公司的进度。

她熬了几个大夜,现在人昏昏欲睡。偏偏现在要对接的这个公司人员,已经迟到两个小时了。

“还要多久?”迟宁皱着眉问。

“他们说快了。”

有人耐不住:“一个小时前,他们也是说快了。”

“本来好好的,不知道怎么了突然临时变卦。对方财大气粗咱也没办法,可能路上堵车耽搁住了,再等等。”

迟宁揉着太阳穴,疲惫得不想说话。

人还没来,他们便肆无忌惮地在聊天。

“现在这集团是南汀的龙头企业,市场份额高得可怕,技术更远远先于目前。他们总裁在四五年前就开始花重金培养人才了,这种知遇之恩,好多人想挖都挖不走。”

“靠,资本家还是有远见啊。”

“不过比起这些,他们总裁的八卦更让人上头点。听说没,那大爷——是个疯的。”

“……”

迟宁太困了,他们说什么她压根都没在听,里面吵吵嚷嚷的。她干脆出门去洗手间补妆,顺便透个气清醒清醒。

“我也去!”

说话的人是迟宁的助理,女孩儿,叫做陈芷,是国内公司临时对接过来的。

补妆的功夫,陈芷没忍住一直盯着迟宁看。

她和迟宁差不多大,细究起来可能迟宁还得小她几天,但气场上,真是远远比不过迟宁。

少女是漂亮的杏眼,水盈盈的会给人强烈的亲和感,五官清丽精致,小圆脸上褪去婴儿肥,却多了几分难以言说的灵气感。

根本不需要过多装扮,只一眼便能让人移不开视线。

这是种连女孩子都会忍不住欣赏赞叹的美。

陈芷想,这大概就是一笑生花的含义。

迟宁问:“怎么了?”

陈芷脱口而出:“我在想,得是什么样的神仙男人才能配得上您。”

“……”

陈芷反应过来,支支吾吾地:“我是说……他们凡夫俗子不得行,哦不是……是您很漂亮的意思。”

迟宁笑:“谢谢。”

她没多问,陈芷也就不会觉得有多尴尬。

迟宁走出洗手间,陈芷在问她是不是从小都在国外读书。

“大部分时间在南汀,我生在这儿。”

“哇!本地人!”

陈芷说:“我可以加你的微信吗?”

迟宁沉默了会:“我没用微信。”

从那张手机卡尘封之后,她没在用这个社交软件。

“啊?”陈芷好遗憾。

她就想在朋友圈看美女的自拍来着。

谁能不喜欢美女呢!

迟宁没带手机,她示意陈芷拿纸笔给她,她写下一串号码:“你可以加这个。”

陈芷兴奋地蹦跶起来,她正打算现场开始加,拿手机的动作碰掉了那张薄薄的纸片,飘落在不远处的地面上。

迟宁看见了,她低头过去捡。

仅只是这么个瞬间,四周都是窸窸窣窣的交谈声,大堂氛热闹的骤然掉入冰窟。

迟宁眼前是一双定制的男士皮鞋,漆皮锃亮。

她的视线缓慢地往上看,修长笔直的腿,劲瘦的腰身,懒懒散散敞开的衬衫,领口敞开的地方,肆意蔓延而上脖颈的文身。

她刚刚抓住的纸片,被男人的手取代。

迟宁猛地撞入他那双潋滟春色眼眸里,是很摄人心魂的桃花眼。

大厅的冷气吹拂得小纸片四处飘摇,她怔愣在原地,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指与她的指腹摩挲而过。

男人朝她弯起眼眸,一如他们初次时那般。

“拿好,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