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可从小就爱做噩梦,别人隔三差五梦见一回,她从六七岁开始就夜夜不断,为了这件事情,安可从小没看过电视,也很少有人讲故事给她听,就怕她听了多想,但是她还是会做梦,梦见那些别人简直闻所未闻的东西。从那个时候起,她就从自己的小床搬出来,和父母一起睡,这样才能好些。可九岁时的某一天,父母带着她去郊外的温泉山庄度假,第一天晚上,安可说她梦到了一种很怪的虫,能像是人一样站起来,很可怕。安可跟父母说,她梦到这只虫就趴在床头。父母只觉得安可还是老样子,做了噩梦,并没有当做一回事。安可十分伤心,和父母大吵一架,心怀怨愤地睡着。
悲剧就在第二个晚上发生,第二天她父母的尸体被警察带走,她至此成为了孤儿,寄养在叔叔家中。有一段时间安可说她的父母是被怪物杀死的,后来因为大人们怎么都不信,还带着安可去看精神科医生,最终医生说孩子是受惊过度,打了一阵子的点滴以后,安可就再也不提那些话了。
那是安可再也不愿意想起,此后也从来没有与人提及的情景:
九岁的安可被虫吓醒,可当她张开眼睛,看到的,却是比那虫可怕千万倍的事情——她的妈妈上半身变成了虫,巨大的虫,咬住了她爸爸的头颅,咬死了她的爸爸以后,又扑向她,她没命地逃到门外去,那虫也追了上来,她尖叫着妈妈,妈妈——也许是母亲天生的本能还残留在那变异的身体里,那虫愣了愣,转头就跳到了木屋顶上,大头朝下载到了水泥地面,摔得粘液四溅。
警察说安可的父母死于连环杀人案,没有人相信安可的话,他们都觉得她只是吓着了,做了太多的噩梦。
从那以后,安可就拼命地学习,读了最好的医科大学,当了一位精神科医生。她想知道,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究竟是真实还是梦境。
那可爱的小伙计今昭的手拂在脸上,安可的脸因为青梅酒而变得通红温热,睡美人昏沉沉地听着旁边那个帅哥老元在念叨,似乎念着一首诗,什么——来吧,精灵的孩子——这个世界哭声太多——可是你不懂,随后,她稀里糊涂地睡了过去。
睡死之前,她想起,睡着了能不能听完那句话,再见到五花先生。
是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临床来说,人在睡前一两个小时内想到或者提起的东西,最容易变成梦境。
安可全身颤抖,看着眼前的度假木屋。
她一步一步挨过去,推开了木屋的门。
大圆床上,那对夫妻中间,睡着九岁的自己的脸。小女孩皱着眉,似乎在经历可怕的梦境。安可正要走过去,那小女孩却突然之间平静下来,她的怀里出现了一个越来越大的光圈,星斗闪烁,仿佛是一片小小的星云宇宙。
一只奇怪的虫,从那片小小宇宙里钻了出来。
安可捂住嘴。
母亲似乎觉察了异象,猛地惊醒,看到了女儿身上的虫,也不管那虫看上去多么恶心奇怪,伸手就要将那虫握在手里捏死。
不过是一秒钟。
那虫钻进了母亲的身体。
安可的身体被凝固,连一个小指头也不能动。
她眼睁睁地看着母亲的容颜和肢体异变,外皮好像被脱掉的套头毛衣,翻过去的皮肉里是虫的身体——肢节,口器,复眼——那虫怪高举着爪子,插入了父亲的小腹里。
一切和记忆中不同,一切又和记忆中相同,撕咬,惊醒,尖叫,死亡。
安可眼睁睁地看着妈妈变成的虫怪像记忆中那样杀死了爸爸,又眼睁睁看着九岁的自己像是一道光,与自己融为一体,最后,眼睁睁看着虫怪没有像记忆中那样自尽,而是扑向了动也动不得的自己。
“快走!”一个人影扑倒了那虫怪。
安可觉得自己好像能动了,她看着那人和虫怪厮打在一起,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那个人很眼熟。
势不容人,二十年来安可经过的屈辱、孤独、悲伤、愤怒一瞬间齐齐涌上来,她想也没有多想,一个纵身踩着床,将天花板上老实的长管日光灯拽了下来,在墙上一敲两段,趁着虫怪把那人压在地上,从床上跳下,顺势将一段日光灯插进了虫怪的双眼之间起伏的呼吸门上。
虫怪吃痛,猛地转身,安可向后滚翻,蹲着伸出一道扫堂腿,那虫怪的下肢基本还是人形,这一扫被踢中脚踝,仰倒在地,安可迅速起身,将另一段日光灯插进了虫怪的小腹。
虫怪抽动几下,居然伸出前爪抓向了安可的肩膀,锋利的爪指穿过皮肉,带来腐蚀般的痛苦,安可没防备这一下,疼得缩成一团,眼见着那虫怪的口器已经向四边张开,然而一记闷声响过,腥臭的粘液就喷了一脸。
安可抹掉眼睛上的粘液,看着刚才与虫怪奋战的那个人影双手拿着床头柜,床头柜上沾满了粘液——那个人影是什么人?竟然能举起床头柜把那虫怪的头砸烂。
令人意外的,安可发现,那人的脸孔虽然不熟悉,但是身体轮廓不能再熟悉了,那种好像精确到小数点以后十位的实验室运算般的完美比例,那修长有力的四肢,美好的腰线,坚挺的臀部,安可惊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设想过无数可能,却从未想过终有一天,她和五花先生会在这样的时间地点见面。
“你好,安可,我是宋嘉睿。也许对你来说失礼了,但我还是很高兴有机会跟你面对面,不介意的话,你能不能到这个地址去救我?”老宋咧嘴一笑,这一笑有点破坏他刚才的硬汉形象,但却让这个板起来脸有些冷峻的男人,多了几分邻家大哥的亲和。
安可醒来以后已经是日上三竿,并且不是烤肉桌旁,而是今昭的房间。她想要谢谢今昭,但却被一通电话打扰,是她工作上的事情。
她坐在一楼等着早点,琢磨着昨天晚上做的那个梦,以及自称宋嘉睿的五花先生给她的那个地址。
清平馆的早点是传统的中式餐点。大早店里做了猪肉、香菇和虾仁的肉三鲜包子,配二米粥,小菜是麻仁金丝、拌桔梗和甜酱油花生米。
安可盯着面前的麻仁金丝,平时这是她最喜欢吃的小菜,用的是东北产的大苤蓝,去皮切丝儿,用盐、酱油等调料腌透,挤去水份,拌入放了五香粉、辣椒油。麻油等等作料的酱汁儿里,搁在小罐子里继续腌。吃的时候拿出来,放了炒熟的白芝麻一绊,口感爽脆,嘎吱嘎吱不腻口,微辣微咸,加上白芝麻在嘴里咬碎,咬得满口香味,特别适合佐粥、或者夹在馒头里吃。白粥里加了点儿葡萄干,带出点儿甜蜜味道,配合咸津津的苤蓝丝儿,倒是很相得益。可是眼下,她的心情就跟这苤蓝丝儿一样,五味复杂,被挤了切了脱了水,露出嫩肉来,还要被泡在盐水里翻来覆去地腌。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安可摸了摸肩膀上包扎妥当的绷带,如果这一切都只是一场噩梦,那梦里历经的伤痛,不应该跟踪到现实里来。如果不是噩梦,那更不可能是幻觉,可若不是梦境幻觉,还能是幻肢痛不成?
读书的时候安可听到过留学生同学讨论过下蛊这种事情,按照老外们的理解,下蛊类似催眠,让受术者相信自己已经死去,或者已经受伤,大脑发出这样的指令,于是身体各部分开始溃烂。安可不同意这种说法,因为这种说法也太过夸大催眠的魔力了——人体中潜意识的反抗可不是外力催眠就能轻易击溃的,不然人人都可以成为弗兰兹·梅斯默了。
不管怎么说,还是先去这个地址看看吧。毕竟,这是二十年来安可第一次有机会窥见当年事情的真相,她无论如何也不能放过。
地址在京郊张家湾,张家湾是古代京杭大运河的通路之处,守着通州卫门户,是进京的头一站。自古以来就是商贾云集、来往如织的地方,现在的张家湾古河呜咽,没有了往昔的风光,不过倒是有不少大厂和仓库,是京东物流仓储的集散地,民宅并没有通州城里那么多。
地址在张家湾的一个别墅区里。安可按照宋安泽的说法,在一株枯死的芍药下面找到了钥匙,开门进去。
按说这别墅门把手上灰尘那么厚,一定是很久很久没有人来过,可一开门非但没有扑面而来的尘土腐旧味儿,反而带着佛手柑的清香,安可寻香而去,居然是一盏香薰灯在喷吐香氛。这种香薰灯安可也有,中号的话,最长也就只能喷三小时的水雾,三小时后自动关闭。这房子外面那模样至少有半年没有人来过,香薰灯怎么可能还在喷雾?
安可顺手提了一把木椅子,尽量不要注意桌子上还摆着剥了一半的柚子和这窗明几净的整洁。她小心翼翼地走进卧室,站在了床头。
大床上铺着浅灰色格子床单,五花先生宋嘉睿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双手交错按在心口,那睡姿直接放在棺材里就能下葬了。
然后呢?
安可茫然地站在原地,宋嘉睿说完地址,梦境就如曾经沸腾过的祖母绿水域一样分崩离析,她来不及问宋嘉睿怎么把他叫醒,就被梦境踹了出去。她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先把这二层的别墅里里外外当做是RPG游戏场景,调查了一个遍,确保房子里没有什么危险古怪,而后爬上床,掀起被子,盯着宋嘉睿这难以判断死活的身体,别说褥疮,就连脸都没有出油——安可一直很仔细自己的面皮,按照冬天北京这个天气,洗完脸擦了面霜,就算有抗氧化的精华顶着,三小时以后也肯定微微地出油了。
屋外的灰尘、屋内的清新,还有脸蛋光洁如洗的活尸首。
宋嘉睿这里,透着解释不了的奇怪。
安可舔了舔嘴唇,瞅着宋嘉睿奶茶色的嘴唇,琢磨着要是睡美人吻不醒,难不成还能趁着睡着把他给办了?
她满腹狐疑,略有期待地亲了下去,那嘴唇上还沾着柚子的味道。
果然没醒,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安可颓然地起身,看着宋嘉睿心口微微的起伏,如果不是这不仔细看就看不出来的起伏,她真的会觉得宋嘉睿已经成了一具尸体。
深度睡眠的人可能有那种反应吗?安可觉得事情很棘手,空气里都是香薰灯逸出的那种叫做安眠的精油的味道,甜津津的,柔柔的。
安眠!
灵光宛如砍刀,劈开难炖的脊骨一样,劈开了安可纠扎的思绪,她曲厨房拿了一样东西握在手里,七手八脚地钻进了被窝,就着精油的令人舒心的味道,让自己尽可能放松地陷入睡眠。
她已经有多久,没有这样放心大胆地睡下?
从九岁起,她就不再被满是怪物的噩梦缠绕,可她害怕悲剧再度发生,害怕醒来以后,是血色午夜,所以她学习跆拳道、空手道、散打,寄居在叔叔家,她跟讨厌的保姆一起睡;中学寄宿,她总是熬夜学习,最后伏在桌子上浅浅睡去;大学时她就开始放浪形骸,和漂亮的男生出去同居,只要漂亮的,脑袋空空的,或者孔武有力的,绝不会被她爱上的。
一旦失去,宁可内疚,也不能觉得悲恸。
她只是害怕自己睡着,然后心口出现一片宇宙,被怪虫吞噬掉。
可那怪虫再也没有出现过。
安可握着拆骨刀,第一次敞开心怀,让睡意席卷自己。
祖母绿色的碧波因为宋嘉睿的靠近,渐渐地泛起涟漪,水波晃动之中,安可奋力挣向五花男的方向,紧盯着他的身影,不管水波如何逐渐沸腾,不管喉咙里出现了灼伤一样的呛水窒息,她奋力地伸出手,紧紧地,钳子一般地抓住了宋嘉睿的手腕,恨不得将自己的手指嵌进去。
傍晚的余晖从落地窗温暖照进来,安可张开眼,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块刚出炉的松饼,骨头缝儿里透着香甜绵软,不想起床。
可不能不起床。
安可爬起来瞪着宋嘉睿,满心期望他能张开眼睛,然而十几分钟过去,依旧纹丝未动。
细小的嚓嚓声响起,安可惊觉地掀开灰格子棉被,看到眼前的情景,险些掉到地上:
几十只那怪虫密密麻麻地伏在宋嘉睿的身上,扭着尾巴,想要钻入他的身体。
彻骨寒意从安可的脊背爬上来,她的全身筛糠一样抖个不停,那比噩梦更可怕的记忆重回脑海,她仿佛又变成了九岁的自己,除了吓得尖叫——
——除了尖叫,她就什么都做不了吗?
——那些为了学习自保的本事,磕青的膝盖,摔断的手腕,吃过的苦头都白吃了吗?
——那夜夜夜夜的不甘、恐惧、屈辱、放纵,都要白白经历?
——那深深被自己鄙夷唾弃的自己,还会继续带着内疚与悔恨,继续蝇营狗苟下去?
——她并不多么愿意继续那样活下去,但她需要一个值得去死的理由。
安可握紧了拆骨刀,给自己打气一样地吼了一声,一手去抓那怪虫,甩到床上,一手将拆骨刀刺下去。
机械的动作,逐渐亢奋的精神,离奇的手感。
安可只觉得被刀刺中的怪虫,并不是具有实体的生物,更像是什么外星怪物或者鬼魂,顷刻间化为星星点点闪烁的灰尘,一点儿不留地如烟散去。
最后那一只怪虫似乎比同伴更能觉察到不妙的状况,嚓嚓地甩着尾巴,就要钻入宋嘉睿的嘴里。
眼看噩梦就要重现,安可扑抢到床头,已经来不及。
剧情就在这么一钻一扑的瞬息反转,宋嘉睿张开眼睛,猛地咬住嘴巴里的怪虫,伸手抓住怪虫的尾巴一扯,万事大吉。
满屋子星眸碎闪的虫烟,随着斜阳西落,消失不见。
宋嘉睿坐了起来,嘀咕了一句“嘎嘣脆鸡肉味”,转过脸,对着安可露出一个笑容来:“Hey,sweet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