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婚礼(2)(1 / 1)

好吧,被看出来了。

主卧。

墨辰霆这个人虽然毒舌,但结婚这么大的一件事,圈子里不少的富二代都想趁着机会来巴结。所以一大早,就已经不少的全球限量名车停满了停车库,一楼的大厅热闹非凡。

“裴睿,你老婆呢?怎么没跟你来?”

“闹别扭了?”

“现在的女人婚前婚后都不同。你看我家的那个,婚前是个淑女,婚后就原形毕露是个犬夜叉。”

一堆男人在叽叽呱呱的说着老婆经。

身着一袭暗红西装的裴睿安静的坐在一头,长腿翘起,淡淡的浅笑,面对他们的问话,他一概不理。

伴郎团有一百多个人,而李擎他今天不是墨辰霆的特助,是他的贴身伴郎。

李擎站在布置得一片大红的主卧里。一直以来,在他心目中,墨大总裁向来就是自信到不把全世界放在眼里的大神。可是,今天是哪根筋不对呢?他竟然在浴室里刷牙刷了半个小时。然后出来,身上还穿着睡袍,神态不冷不淡。

“墨总,是时候要换礼服了……”李擎善意的提醒。然后就进来几名女佣,他们手里捧着墨辰霆今天你要穿的衣物。

墨辰霆幽幽的转身,脸色沉沉的。

“把摄像头扔了。”

其实墨大总裁一大早不爽的原因是因为,叶凉烟安排了在主卧里架了一部摄影机。

李擎总算明白为什么他不对劲的行为……

可是,这是准太太吩咐的啊。现在这个家不是已经换人做主了吗?事实上,墨总其实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成为了妻管严团里的一名成员。所以李擎跟进来的女佣都不敢听他的吩咐,依旧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墨辰霆太阳穴里的神经凸凸作疼!很好,那个女人真是要给她开染坊了。是他太宠她了?

这时候,手机嗡嗡嗡的在床头柜面震动。

男人的长腿迈步过去,拿起手机,淡淡的扫了一眼亮起的屏幕,原本是要点下拒听的,可他的拇指好不争气的已经点到接听键。

“嗨,早上好啊!你醒了吧?”话筒里的女人声音清清脆脆,即使他没有亲眼看着她,都已经感觉到她现在的心情是很好的。

给他设下摄像机,叶凉烟是寿星公上吊嫌命长。偏偏,他又舍不得对她做任何惩罚。

墨辰霆那边一直保持着沉默,此时的叶凉烟准备要去换婚纱。她其实打这通电话之前,犹豫了很久。她一直都在想一个问题,到底墨辰霆有没有后悔过跟自己结婚呢?会不会在最紧要的一刻说要退婚?所以,她还是做下了一个决定,打了这通电话。

“你不舒服吗?昨晚没睡好?”叶凉烟希望自己能正常点说话,不让他发现她现在心里的担忧。

然而,墨辰霆现在一直盯着那架摄像头,眉心紧紧的蹙着。

他怎么会不知道他妻子在担心什么?这个傻瓜……

化妆师催促了好几次叶凉烟要开始化妆了。叶凉烟随意的应了几声,但还是一直不想将这通电话挂断。他们都保持着接通的状态,但谁都没说话。持续到十分钟后。

尔后,墨辰霆不再看摄像头,长腿迈步往主卧的更衣室走去,嗓音有着刻意的温柔,带着浓郁的磁性低沉:“等我,很快到。”

可能是因为这么一句话,叶凉烟绷紧的心弦慢慢松开,他说,等他……

好,她相信他很快会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她知道,墨辰霆一直都没骗过自己。

叶凉烟放下了心头大石,将通话切断。

“怎么?到现在还在担心着吗?”吴依依站在梳妆台前,透过镜子瞧坐着不动的女子,刚刚还没打那通电话的时候神态是绷紧的闷闷不乐,现在竟然就时不时的偷笑。真是傻缺……

叶凉烟歪着脑袋,也是从镜子里瞧向吴依依,冲着她做了一个鬼脸,“才没有。”

一夜不归的顾温柔,此时就在民政局门口。准时九点,他们就走了进去。

今天是个开年后特别好的日子,不少的情侣或准新人都会选择在这一天办婚礼或者登记。所以一大早不少的人就已经站在民政大楼门口排队了。

顾温柔的手里捏着自己的户口本跟身份证。

说后悔醉酒后答应闪婚吗?不,她没有后悔!她是觉得,许荣伦这个男人是合适自己的。

前面还有几对情侣在排着队,还没轮到他们。但每当一对情侣走进去开始登记之后,他们又往前挪一点位置。顾温柔的心里逐渐开始紧张起来。她现在也总算是明白到为什么叶凉烟这段时间总是一时欢喜一时忧愁!其实每个人到了自己最重要的那个时刻之前,都会有着一种患得患失的感觉。陆续的就有准夫妇满脸微笑的从经过他们的身边,他们都互相依靠着对方。很显然的就是,在进入民政局拿着红本子的时候,彼此的心里都会认定了对方就是唯一,过着一生一世的伴侣。

许荣伦大她六年,成熟稳重,在A市有着自己的地位,事业正是中天火/热之时。他如今也是半个媒体的红人,若是让别人知道他们两个就这么匆匆忙忙的登记了,她说不定还会被人揭起老底。

她忽然间就想退缩了……

“你不想跟我登记了?”男人就站在她的身旁,不敢触碰她一下!两个即将要登记的人,却彷如着陌生人那样。

顾温柔的心底微微一颤,轻不易觉的悸动了下。然后下意识的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你还想他。”许荣伦迈着步靠近了她些许。顾温柔嗅觉到他身上淡淡新鲜的烟草味。这个男人跟自己之前一直喜欢的对象不同,呵呵,其实她从小到大就跟黎昊然熟悉过,又认识过多少人?只是,黎昊然不抽烟,而现在这个男人,却是烟酒样样齐的。

并非讨厌,只是一下子不熟悉而已!

是不是有点太快了呢?他们两个人在认识不到一个半月。还就那样赶上潮流闪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