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天边被染上了一片犹如少女出嫁前的胭脂般晕染晚霞。一阵风吹过去,还让人重温了午后的炎热。这闷热的天气,仿佛就是天昏地暗的暴风雨即将来临的预兆。
叶世风吃完晚餐,就拿出手机上网随便看看,才发现手机里面有一条余芳芳发来的未读短信:我有事跟你谈,吃完来公寓找我。他忽然想到了他已经很久没去网吧玩游戏了,打算跟余芳芳谈完事了之后,今晚要去网吧玩一下。
来到了余芳芳的公寓,叶世风才发现她养了狗。那只狗还朝着他吠,叶世风不高兴地说:“再吵人,我就砍了你,煮狗肉汤。”
“嘘,风狗,别吵,是自己人。”余芳芳安抚地摸了摸风狗的毛,就说。
叶世风听到非常大意见了,说:“你说什么,疯狗?风狗?你给他取的这啥玩意的名字啊?你是不是转弯抹角来骂我?赶紧换个名字。这名字,我不爱听。”
余芳芳捂着肚子笑了笑,说:“偏不。这是我养的狗,又不是你养的。”
“去,去。哪来的狗?”叶世风没好气地赶着那狗离他远点地说。
余芳芳也不管那狗了,走进厕所洗了洗手,才走出来,满心欢喜地打开冰箱,拿出来了两瓶冰牛奶,一瓶牛奶抛向叶世风。
叶世风接住了冰牛奶就抱怨地说:“哈,冰牛奶,怎么不是白酒。我好久没喝酒了,我想喝酒。”
“喝牛奶对身体好。酒伤胃,最近我看到韩剧,一个医生手术中接了催他回家吃饭的电话,手术对象是个胃癌的老奶奶,结果因为主刀医生太急,大出血手术失败,她死了。你知道躺在床上任由手持着手术刀的医生动手的感觉是怎么样吗?你的生死都在医生的手里。所以尽可能对自己的身体好一点,别让医生有机会拿着刀在你的身体里动,万一他的道德差了一点,就会死人的。”余芳芳心有余悸地说。
余芳芳的脸上都写着‘好可怕’。叶世风哈哈大笑了,他很少见到余芳芳也有害怕的时候,心想原来她怕死,这世上对自己的身体不珍惜的人那么多,可是每个人何尝不怕死呢?都怕死。这是很正常的。
“笑什么哦。我们的学生,林朵昔,我想跟你谈谈她。她今天下午旷课了,上我的课那么久了,这还是头一次无故缺席。那个死丫头,下午跑哪里去了。”余芳芳忍着脾气,问叶世风。本来她想尽量平静说起她了,但是想到她旷课就不高兴了。她以前面对千古这种教官,她都没有缺席过。余芳芳自认为对她又还不错,她居然不来上余芳芳的课,让余芳芳有点失望。
“别提她了。费心。”叶世风喝了一口牛奶,一副拿她没辙的样子,身心疲惫地说。
这真是令人烦恼,看到他这样回答,余芳芳就知道他有点心疼林朵昔了,她原本还以为他天不怕地不怕的,没想到他也会遇到拿她没辙的女生。
“为什么?她发生了什么事了?”
叶世风咕噜咕噜地喝光了一瓶牛奶,叹了一口气说:“不想说。”
“哈?她是我们的学生,不能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她的事情,我也有权利知道的。是不是你对她有私心?包庇她?”余芳芳有些生气了,口不择言地说。
叶世风苦笑了一下,说:“你别吃醋。我说就是了。我之前有跟你说过我有个徒弟吗?那是她的双胞胎的姐姐。她被杀了。我怕林朵昔伤心,就对她说谎了。不知道她怎么知道这个事实的,后来她就恨我对她说谎。”
“因为失去了一个亲人就自甘堕落吗?她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太脆弱了。”余芳芳还是觉得叶世风偏袒她,心理有点吃味,忍不住数落她。
“你别这样,她跟她姐两个人相依为命的。本来她只剩下她姐一个亲人了,现在她已经没有亲人了。”叶世风有点生气了,反驳着说。
余芳芳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对不起。”
叶世风也没理她,他本来就不想提徒弟的事情,她非逼着他说不可,他说出口了,她又那个样子,他现在只想着去网吧玩几场。
余芳芳看到叶世风站起来,他连句再见也不说,就打开门,离开了。她看到他脸上的失落和难过,心里有点内疚。其实她也不是故意那样子的,可能是她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不过,她还是不太明白,他不就是死了一个徒弟吗?怎么还伤心地像是失去了一个亲人一样,看来他跟他的女徒弟感情也很好,她想到这里又吃醋了。她意识到自己居然嫉妒一个死人,伸出双手拍了拍自己的脸,自言自语地说:“要振作一点,余芳芳,你的小腿已经好了,战斗吧。”
叶世风走到保安室的时候,才想起来他借了余芳芳的车已经开回来了,但是车钥匙还没还给她。现在再回头还给她走来走去的,就太麻烦了,他想还是下次再还算了。
这时候,保安室里面的朱巴界看到了叶世风,露出复杂的表情,向他打声招呼:“叶教官,出去啊?”
“嗯。”叶世风敷衍地应了一句,话不投机半句多。
龙道网吧,灯火通明。
看着屏幕里面的敌人一个个被自己秒杀掉了,叶世风心里有种痛快的感觉。直到手机响起来了,他还不愿意接,眼睛盯着屏幕看着,就好像他的手机响了这种事外界的事情都不关他的事一样。
手机铃声停下来了。叶世风也没有拿出来看,依然还是固执地继续玩游戏,手机铃声又响起了,他隔壁电脑的那家伙挺热心地提醒他说:“同志,你手机响了。”
叶世风像是听不见他说的一样,视线紧紧锁住屏幕里的敌人,手指在键盘上有意义地狂按,就好像深陷于游戏之中一样。
见叶世风不理,那位热心的家伙更来劲儿了,甚至伸手拍了一下叶世风,说:“喂,你电话响了。”
叶世风被他这一拍,手指一抖,注意力分散了,原来轻而易举能再赢一场的,被他那么一搅合就让别人有机可乘了。
“你他妈的,我玩游戏难道我还没长耳朵吗?我故意不接,你叽叽歪歪地干嘛?”叶世风火大地叫嚷着了。
“草你他妈的,我好心提醒你,你还骂我了。你是想打架对吧?”隔壁电脑台的这位大胖子也不耐烦地挑衅了。
叶世风没理他,拿出手机一看,最新的电话号码是陌生的,但是第一个号码居然是林慕昔的号码打来的。他本来还以为是余芳芳打电话来道歉,才故意不接的。他连忙又继续打电话给林慕昔,可是却听到提示音已关机了。他想起来,之前让慕容昔去调查这个号码谁在用,也还没调查好吗?还不来找他。
见叶世风无视自己,大胖子的自尊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伤害,他这么大个子,一般人都无法忽略他的存在,他本来就是想叶世风认个错就行了,可他不只是不道歉,还当他不存在一样自己玩手机,大胖子愤怒极了,抓起叶世风,一拳就揍了过去。叶世风被他抓起的时候,就知道大胖子力大无穷。其他上网的人都只是围观着,或者各玩各的,漠不关心。
叶世风被他那一拳的力度撞到了电脑台都挪动了一米。网吧的网管人员听到打斗声,马上聚集过来了,一个网管人员劝和地说:“别打了。”
大胖子不听他的劝和,继续冲上前,要打叶世风。叶世风一手捏着大胖子的手腕骨,一拳揍向他的眼睛。力大无穷是优点没错,可是总有弱点的地方。
另外一个网管人员说:“别在这里闹。要打出去打。”
大胖子顺着叶世风的力度撞到了电脑台一角,脑袋肿了,起了个包,还没流血。看他昏迷过去了,叶世风连游戏都没兴致玩了,抽出网卡就离开了。
经过小吃店的时候,叶世风不饿,想起来林慕昔会做那些手抓饼,就站在门口隔着玻璃看着老板娘熟练地在煎着手抓饼。老板娘看到他就说:“帅哥,买个手抓饼吧。”
叶世风犹豫了一下,好像也忘了这东西什么味道,就说:“好。”
“什么馅儿的?有原味、加肉松的、加火腿肠的、加蛋的……”
“原味。”
才一会儿,老板娘就做好了用纸袋装好递给他,他拿出钱包给了钱老板娘。老板娘找了零钱给他,随口就说:“你是不是跟你女友以前吃过啊?你好像很怀念的样子?”
叶世风将零钱塞进钱包里的动作顿了一下,继续放回了裤兜里,咬了一口热乎乎的手抓饼,嚼了咽了下去,才对她说:“没有。一个好朋友。”
手抓饼的味道是酸的,有点微辣。他想起来了,这个跟林慕昔做的手抓饼味道差不多,就是这个味。他也不怕热,大口大口地咬着手抓饼嚼着吃,老板娘还以为他很饿。只是,叶世风知道,就算这个味道再怎么相似,他也再也不能吃到林慕昔亲手做的手抓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