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樱花晨曦(1 / 1)

她来这里这么久,都没见过他要晨跑,通常早上她起床,这货还在洗脸刷牙,这忽然要晨练,抽风了还是吃错药了。

这一带周边环境很安静,绿色植被密度大,空气好的离谱,环境还优美,简直不要太适合晨练。

玄夜凌在前面带路,钟念初在后面跟着,一路跑,一路欣赏路边美景。

不管是花园小径,还是林荫小路,随便比一个镜头都是一幅油画。要是有流浪画家来到这,估计都不会愿意走了。

钟念初将两只手比成两个八字对起来,模拟镜头,一边跑一边对着周围慢慢挪动。

被框在手指中间的没一幅画面都精致的要命,钟念初发现自己喜欢上这里了。

玄夜凌跑了一段出去,察觉身后的脚步声隔得有点远,只当她跑不动了在偷懒,无意中一回头,刚好看到这一幕。

钟念初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脚步,正对着一颗樱花树比镜头。

晨光透过树梢的枝丫打在她脸上,斑驳的一片。

她巧笑嫣然,侧脸的弧度让人看着很舒服,线条柔和,睫毛纤长,挺翘的鼻头,小巧精致。

有风吹来,鬓边调皮的发丝贴在脸上,钟念初伸手将头发抿到耳后,仰头看着樱花树,她脸上淡淡的一片红晕,那是樱花映衬出来的颜色。

玄夜凌莫名想到一句话:人面桃花相映红。

只不过,这里只是樱花。

地上落了一层花瓣,粉嫩的一片,树上的花瓣还在飘落,钟念初伸出手,去接那些摇摇摆摆飘落的花瓣,捏着一朵掉落的樱花,放在鼻端深吸一口气,十分享受。

樱花满地,晨光掩映,穿着运动装的少女,扎着利索的高马尾,玄夜凌掏出手机,将这幅画面收入镜头。

他走过去。

“跑不动就在这里偷懒?”

钟念初回过神来,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捏着手里的樱花送到玄夜凌面前:“你看,好看吗?”

她脸上还挂着笑容,尤为褪去,晨曦明朗之下,她笑容比初升的阳光更为明艳动人。

玄夜凌的脚步慢慢挪动,一点点靠近她,钟念初挑眉,带了一丝好奇,有点看不懂他此时的神情。

按照正常来说,他应该破口大骂自己幼稚才对,所以现在这是什么画风?

难道他又把自己当源思了不成?

玄夜凌走到她面前,两人就这么面对面站着,脚尖相距不过一公分的距离,玄夜凌人高腿长,钟念初只能仰着头看他。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他抬起手,落在钟念初头顶上,钟念初还以为他要干什么,本能的想躲开,玄夜凌压低声音道:“别动。”

明明没有多么强硬的口气,却总有一种直击人心的魔力,钟念初就真的站在那里不动了。

她感觉到玄夜凌的手指在自己头顶停留了那么一下,微微的碰触,拂过发丝,有点痒。

他拿下手,指尖夹着一片花瓣。

钟念初有一瞬间,心跳漏了一拍。

原来他只是想要取下自己头顶上的花瓣而已。是她想多了吗?

再次抬头,玄夜凌已经转身继续跑远了。

钟念初远远的瞧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刚才的一幕就像一场梦,自己一定还没睡醒,为什么看到玄夜凌从自己头顶上拿下花瓣的那一刻她会觉得,心里有一个深埋了的地方动了动。

像是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

其实,撇开别的不说,他还是很优秀的,不光脸长得好看,身材完美的爆表,就连跑起来的姿势,都这么迷人。

“呸呸呸,想什么呢!竟然觉得他迷人,钟念初,你要堕落了!”

她拼命甩甩头,将一堆本来不该存在的想法从脑子里赶走,迈开步子追上去。

阳光越升越高,温度越来越高。

爱情如果一定要有一个名字,那么一定是多巴胺。

当多巴胺不知不觉被生产,就会在诞生的那一刻侵蚀心脏,占据一个叫做心房的地方。

多巴胺会在好天气的时候,从每一个小动作里吸取养分,当多巴胺成长到成熟,足以占据整个心房的时候。

爱情,就从此诞生了。

钟念初加快步伐追上去,漂亮的脸蛋浮在晨曦里,不由自主洋溢着笑容,宛如初次被采割的花蜜,甜蜜到合不拢嘴。

玄夜凌听到身后的脚步声追上来,故意加快了脚步,钟念初毫不示弱,也跟着一起加快脚步,两人竞相追逐,谁也不肯让着谁。

时而钟念初跑到前面,时而玄夜凌跑到前面,一个美好的早上,在两人的挥汗如雨中就这么度过。

玄夜凌一贯冷眉冷眼的脸上罕见有笑容,可这一早上,他毫不吝啬笑得很灿烂。

如果认识他的人见到他此时的样子,一定要被惊掉下巴。

“看不出来,你还真有两把刷子?”

洗过澡,两人相对坐早餐桌上的时候,玄夜凌略带赞赏说道。

钟念初咬掉一口三明治,对着他做了一个得意的表情。

“我没骗你吧,我可真的是完成过马拉松的人。”

玄夜凌故意摆出一脸不屑的样子:“就凭你,跑到半路假装看花,借机偷懒,要说你都能跑完马拉松,没有腿的人都能横渡太平洋了。”

“喂,你什么意思啊?瞧不起我吗?有种改天我们单挑一场试试看啊!敢不敢?”

“本少爷忙得很,没有那么多时间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事儿上。”

“那你就是怂了,不敢吧!”

“随便你怎么说。”

玄夜凌丝毫不放在心上,钟念初体能确实很不错,他是看得出来的,甚至于他已经改变了一开始对她身体差劲随时都会翘辫子,病病歪歪的病秧子形象。

在两人相遇的最初,钟念初可是足足病了好几天,动不动就晕倒的。

没想到竟然还是个能跑完马拉松的人。有点意外。

玄夜凌越发觉得她有趣了。

她身上到底好有多少秘密没有让他察觉的。

钟念初跑了一个早上,饿的要命,吃东西也是很大口的吃,弄得嘴边都是沙拉酱,毫无形象可言,她真的是饿坏了,顾不上斯斯文文小口的咬了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