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 第十六章 红漆门(1 / 1)

斜峰 生活混混 4889 字 22天前

“错开马身子,不要急,他们没胆子追上来。”

“兄弟们不要急,他们没胆子追上来。”

为了避免在转弯时被自己人撞伤,我大声地命令道。乱民身上没有铠甲,为了把杀伤力拉到最大,我尽量把射程往最近的距离放,这样兄弟们一箭射完,收了弓刚好可以打马转道。如此一来,煎熬地等着一箭又一箭地朝着自己飞来,也可以很大程度上打击敌方的士气。

有的人脸色苍白地握紧着刀刃,已经在脑袋里幻想好了怎么与对方飞速冲过来的骑兵同归于尽,却不料一支利箭将他的大腿撕开,直接把他放倒在地。他在地上疯狂地挣扎着,慌忙地找地方躲避前方飞速冲来的战马,却不料那些个当官的却在远处的街道口慢悠悠地转了向。就在他刚松了一口气时,前面的人却又一一倒地,障碍一去,眼前一亮,但在下一刻又是一黑。至少有三支箭插在了他的身上,其中有一支如毒舌般咬进了他的太阳穴,把他和这个世界的一切关联切断。

当近百支羽箭飞入敌阵,敌阵中将近有二三十人中箭倒地,有的人在地上惨呼着,有的人则直接咽了气。

对方人太多了,这些人没办法离满了弓弩的尚书府太近,都是站在尚书府二十步的外围等着上去轮班的。因此手上的骑兵队把手中的羽箭递上去,无论怎么着都无法伤到尚书府里的人,如果有,那绝对就是乱民射进去的箭,跟咱手底下的兄弟没有半两纹银的关系。

虽然在建康城内,杨家人带出来的兵,箭法差是出了名的,但是并不影响大家去欺负那帮毫无作战经验的强盗。

阿爹刚升建康通判不久,以前没那么多的权力与财物去练兵,一支队伍根本就配置不上齐全的弓箭。今天用的这招不过是前不久练兵时总结出来的一个速成方法,号令者将命令下达,给弓箭手指定一个范围,万箭齐发,如此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精准度,只要是个会射箭,都不会怎么拉胯。

但偏偏就有些眼睛用来吹气的泼才,让他往前面射,偏偏他手中的白羽斜斜地飞向了左边,正中了对面墙角某个乱民的咽喉。还因力度不够,只把人射了个重伤,那人在地上疯狂的挣扎着,连着旁边的人都被自己人的哀嚎刺激得胆寒,简直是“滥杀无辜”。

“兄弟们跟上,迅速迂回,打傻他们。”

“后面的跟上。”

“兄弟们跟上喽!打傻他们。”大家已经看出来了,对面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要不是怕增加没必要的伤亡,大伙儿就应该直接拔刀冲过去。

果不其然,等先头人马绕回原来的战术位置,对方的人马只是分了两百来人出来,零零散散地被他们的头催促着追了二三十步出来,看到我们的人马重新杀回来,脚上又犹豫了起来。

我迅速扫了一眼后面的人马,转出街道的大概有四五十人,我慢慢地降下马速,看着距离我方三四十步远的敌军,干脆带人停了下来。面前的人装备简陋,在正规的骑兵面前拿不出半点士气。周围街道错综复杂,要是带人绕一圈反而容易遭到暗算,不如干脆停下来,一来可以利用用羽箭的优势打击对方的士气,二来可以等后面的兄弟集结到一起,冲上去将乱民一鼓而破!

那些乱民看着身边的人活活生生地倒在身旁,本就胆怯,这时突然看前面的人停了下来,一时间更是摸不着头脑,大部分竟怕有诈,一时间也停了下来。

“呵,还让兄弟们辛苦了一圈,没劲!”我自嘲地笑了笑,挥了挥手:“准备弓箭!”

“他们在等人,他们在等人,快冲上去啊!再不上他们就要杀过来了。”一个领头的急得大喊大叫,却没有任何人愿意替别人冲到前面来试一试马蹄的威力。

“正前方四十步、射!”几十根的羽箭砸进去,将他的话硬生生地憋了回去,对面本就稀疏的队伍,又塌下去一块。

满拉弓,紧放箭。我只稍稍对着那人瞄了一眼,就将弓弦一松,直取其面门。

突然,那人身影一晃,抱着脚倒了下去,我亲眼看到射出去的箭走了一个空,没入了另外一个人的胳膊。

“正前方五十步!”这次我特地等了一下,听到后面弓弦声音响起,这才大声下令:“放!”

这下,前方那片街道上彻底划出来一条死亡地带,一堆人乱哄哄地挤在街道两侧的墙角,两次在死神面前徘徊出来的经验告诉他们,在那里不会挨箭。而更多的人见着倒在眼前的一具具尸体已经吓破了胆子,身体已经转了向。我故意放过了冲得最前的几个人,只要解决了这几个胆子大的,对那些本来就没有什么斗志的乱民打击会更大,反正他们孤立无援。

“机会!”特意地留意了一下周围的街道,没有什么异常,而后面的兄弟也陆陆续续地跟了过来。

“兄弟们,冲!杀光这些畜生!”这种混乱的时候,眼前这群人无疑是蝗虫一样的存在,我不敢因为眼前是几百条人命就放过他们,我怕那样,这座城不知道又要增加多少惨案。

敌军士气几乎耗尽,反观身后的兄弟们却忍着压抑了半天的野性,早就急得手痒了,现在让他们放开了打,一个个的都如狼似虎。

弓都还没来得及收,我的心里猛然打了个突,发自本能的运起暗劲用弓臂向前方一扫,将迎面而来的一支羽箭挡开,骑弓毕竟比不上刀枪那样用得顺手,再加上这个距离刚好在对面弓箭手的杀伤范围之内,箭势来得急,我只是把那支箭来的方向格偏了点,并没有将其扫落。

“铛!”一声撞击声传来,那支羽箭打在了我的左胸甲上面,溅起一溜子火星,随后软软地落下,被后面奔腾而来的马蹄踏折。

即使过程稍稍惊险,却没有任何人有时间去在意这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对面有人从高墙下调来了十几把竹制的弓箭,逆着人流冲上来试图阻挡骑兵前进的步子。可这四五十步的距离,等那玩意打在自己一方身穿重甲的兄弟身上,连挠痒痒的作用都起不到,大家身上铠甲笨重,在马上连躲都懒得躲。

唯一不同的是刚才正对着我的那一箭,那股子力道绝对不是什么用竹子胡乱扎出的弓能打出来的。

在奔进的途中,我又命人弯弓在敌军的弓箭手队列中下了一轮箭雨,将对方为数不多的弓箭手放翻了近乎一半。这时的骑兵队伍已经贴近了敌军,不用我再命令,后面的兄弟本能的藏弓,拔刀。

我两眼死死地盯住敌阵中的一把弓,那玩意与旁边的竹架子不同,它的主人也像是练过的。等我带着一行人冲翻了挡在前面的几个小杂鱼,从羽箭砸出来的口子突入杀到他面前时,就见对方干脆地将手中长弓丢在一旁,伸手间抽出来一把长枪,和十来人并在一块,并且还有更多的人往他们这边靠。

“呵,这货倒不是什么乱民,是个有钱的主。”我一过眼,从对方的衣着与兵器上分析。随后,我打马提枪一记前刺,挑起一具尸体砸向他们,几个小喽啰架起长刀挡在其身前生生把那具飞过来的同伙尸体推开。

趁着这个机会,我的马蹄已经冲到了他们正前,横扫枪锋,将两个人的脖子划出一抹猩红,随即,我驾着穿着甲装的马身从他们身体上踏了过去,生生地挤开了人群。

前方的人慌乱地闪避着,在那一瞬间根本不及出手,我尽可能地催动坐骑,以最快的速度透阵而过。那根长枪朝着我的马身递过来,却只在马屁股后面徒留下一道寒光,走了一个空。杨武从我右侧护过来,一枪直刺,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那人匆忙把枪收回,硬挡开杨武的一招必杀,一招走空,杨武也不恋战,与杨韬两人一左一右的冲上来,密不透风地护着我的两侧。

后面的残兵看着我们三个的马屁股,还没来得及做出选择,就被越来越多从后面跟上的刀光冲散。

前面有近乎一百来人又朝着尚书府门口退了回去,仓惶逃窜的人只会想着怎样比同伴跑得快,跟本没胆子往回看。这时必须抓住机会杀上去,大伙不能被这十几人随随便便地拖住脚步,要是失去了马速的冲击优势,这仗打起来就会吃力很多。

“唔!”后面一阵惊叹传来,我怕后面队伍乱了没跟上,趁着身前无人迅速向后扫了一眼,正好见到被我们抛在身后那个拿长枪的汉子压低身体一个发力,将手中长枪当做棍棒照着身前的马腿一个横抽,居然硬生生地将那匹马给给抽趴下了。

这下马上的兄弟大概率是要被摔个筋断骨折了,而且人马挡在了骑兵前面,极容易在不怎么宽广的街道中,被后面奔腾而来闪避不及的高头大马踩成肉酱。谁知道马背上的那家伙双脚居然提前甩脱了脚蹬,手上长枪在地上一点,利落地滚了出去,同时卸掉了手中长枪与身上的力道,又迅速地起身戒备,只是他手中的长枪已经在刚才被撞得弯瘸。

这下我终于知道后面那帮一小子为什么惊叹出声了,那家伙我有点印象,叫王劲,一个被家里安排来混功名的世家子弟。平时训练时怎么练都练不上来的家伙,脑袋也笨笨的,还爱偷奸耍滑,基本上没有什么练武的天赋。可就是这样一个小菜鸟,今天突然走了狗屎运,虽然没本事防住敌将的攻击,却也在危机时刻使出了毕生所学,用一个漂亮的翻身,捡回了一条小命。

后面冲上来的是牛二,他借着马速,用手中大刀对着敌将顺势横抽,居然将对方连人带枪都砍了个踉跄,径直地把对方手中长枪化作了两半。

一招对过,牛二也不再去管他,而是径直拍马冲向了王劲:“嘿,兄弟,看这!”冲上前的牛二迅速伸手,一把扯过王劲,王劲弃了枪,借他的力翻身上马,坐在牛二身后,躲开了从后面冲过来的自己一方骑兵。

“谢……谢谢!”被吓出一身冷汗的王劲,连身道谢。王劲等心里的震惊稍定,居然在奔腾的马背上一个腾身,整个人如狸猫般扑向一匹无主的骏马,熟练地一扯缰绳,又重新稳稳地坐在了马上。

“兄弟们,别恋战快跟上杨校尉!”王劲抽出腰间手刀,冲着牛二以及后面的兄弟大喊。

见王劲穿着一身几十斤重的行头,身体居然那么灵活,忍不住大声赞喝“哈哈哈哈,王兄弟,好身手!”牛二一面大笑着,一面将手中横刀一挥,就见前方一个挡路的乱民被大刀拍飞,倒在地上口吐鲜血。

“呵呵,这个王劲,倒是适合跟着杨略去做斥候。”我在心里考虑着,决定改变一下对他的训练方式。

只在一瞬间,整支队伍完美地把控住了战场上的局势,跟在那近两百人的逃兵后面乘胜追击。只要有人敢转身抵抗,便立刻被马蹄踏翻,或被刀枪击中倒在血泊下,百来个包铁的马蹄子从他们身上踏过,到最后只剩下血肉模糊的一团猩肉。

一些跑得慢的,软软地跪倒在两边墙角,我不想把那些逃命的人逼得太急,也不想继续放任这群抢红了眼睛的强盗为非作歹。两条腿的人跑不过四条腿的马,街道就这么大,他们跑不去多远。

我以前大大小小打过很多仗,一次又一次满身是血地从死人堆里杀出一条血路。但即使是面对金人,只要对方肯缴械投降,我便不会将对方赶尽杀绝。毕竟战争非寻常小民所愿,我知道很多人打仗都是迫于朝廷征战四方的野心。在很多时候,我又何常不是只把杀人当做一个养家糊口的营生,想比之下,一些侵略者的灵魂反倒是比我干净。

可这些人不同啊,他们是宋人,他们现在杀的、抢的,就是昨日的邻里乡亲!

我尽量让自己的心保持着麻木,阿爹从小就教导过我,一支只知道赶尽杀绝,以杀戮安慰自身的队伍永远不会变强大,但今晚不一样,建康城的父老乡亲绝对承受不住大伙儿的这份心胸与仁慈。于是我悄悄地放慢了队伍前进的速度,迅速地让人将地上的活人清理干净,故意给了那些败兵一点逃命的希望。

唯一和我设想不同的是,后面居然还有打斗的动静。放在常人身上,被几匹、十几匹马轮番杀上一招,就算是根铁也该被打出豁口了,难道那小子还没趴下?那倒也是硬气得很。

不过我也没有过多的去在意,对于手底下这支兵马的实力我有着充分的信心。就算是自己往那前面一站,也敢不觉得自己活得下来,何况是那一杆折了的枪,真正的战机在前面,稍有疏忽就可能万劫不复。

乱民已经冲到了尚书府的高墙下,避无可避,很多人原本以为可以仗着人数优势抵抗一下。却发现上有强敌,后有追兵,再恰巧回头看了眼身后的惨状,他们没有了拿刀拼命的理由,也再鼓不起任何勇气。转身跟在那些早就逃向两旁的“聪明人”后面,抱怨着自己老娘当初少给自己生了两条腿。

知道对手战斗力不强,可没人想过这支由一帮趁火打劫的乱民组成的敌军这么弱。以前大伙的对手不是叛乱的朝廷正规军,就是兵马强悍的金军。最是后者,素有“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赫赫凶名。几乎从没有以少战多的兄弟们第一次体会到了装备的妙处,虽然那玩意贴在身上死沉,但整个人穿着往前一站,几乎可以说是刀箭不入。

看着李府大门,第一次觉得自己离她那么近,一路走来的疲惫,在此刻消逝了许多,心里有某处,软软的。

将麾下骑兵分作两路,向两旁街道乘胜追击,他们已经全乱了,很多人惊恐之下被旁边忙着逃命的人挤倒,没等马蹄追上他们,就已被自己人踩断了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