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离别(1 / 1)

妇女一跑,小店的老板也就大概明白了怎么回事,于是就抓了一把龙眼给我,把我哄好开始联系警察。

三天后,我父母和家里所有的亲戚就都过来了,对着老板千恩万谢,就把我领回了家。

领回家后,我爹就带着我来找过这位大爷,大爷看了看我,又摸了摸额头,就告诉我爹,说这是三星挡灾,现在已经去了一星,以后可要多注意了。

我对这个故事完全没有印象,也只是尴尬的笑了笑,就问道:“大爷,您说这么多,到底要我权衡什么呢?”

大爷就不理会我,对着我爹说:“你儿子这剩下的两颗星,都黯淡了。”

此言一出,我爹就慌了,连忙问大爷:“这什么情况,不是一个星能挡一回灾么?”

大爷抽出一张纸,拿起旁边的圆珠笔就潇潇洒洒写了一大堆,然后递给我爹道:“回去把这些东西准备准备,做一场法事。”

“扛得过五一,这个灾就过了,但十八岁前还需提防,扛不住,神仙也救不了。”

我爹更慌了,连忙追问到底是什么情况,那大爷一开始不说,后来被追问的没办法了,只得说了:“天机不可泄露,你儿子这次惹的邪祟,太强大了,你只管照我说的做,成与不成,看天命。”

说完,就盖了茶碗,示意我爹可以走了。

一回去,我爹就张罗着操办法事,最终把时间敲定在四月十五号晚上。

这天晚上,一群道士就在我家客厅摆了法坛,絮絮叨叨地念些经文,伴随着手中的桃木剑胡乱挥舞,浑然一副大师模样。

我只是看了一会儿,就回到了房间,心中将那些道士嘲笑了个遍。

虽然他们口中含糊不清,但是我听清楚了,他们只是不停的翻来覆去念《清心咒》,这能有啥用?

时间慢慢流逝,我听着楼下此起彼伏的念咒声,迷迷糊糊地就进入了梦乡。

梦里什么都没有,一片虚无,只有念咒声在我的耳畔忽远忽近。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我睁开眼睛时,天色已经黑了,一只冰冷的小手正在轻抚着我的脸庞。

“公子,你醒了。”

是沈玹柔。

我连忙起身,却看到她脸上没有往日的嬉皮笑脸,一片黯淡之色,就问她:“你怎么了,不开心?”

沈玹柔摇了摇头,轻笑道:“其实我早知自己阴气太盛,长期待在公子身边会影响公子的精气神。”

“时间一长,只怕公子被我拖累了性命,故而控制时辰,不曾想还是走到了今天这般地步。”

我连忙解释:“下面那群道士是我爹找过来的,不是我干的。”

她点住我的嘴唇,道:“公子无须多言,小女子心中自是明白。”

“公子,为了你的性命,以后我们就不要再见面了,若是公子有心,记得时常带些吃食去看看我。”

瞬间,一种失去了心爱之物的感觉涌上心头,我以为我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

这个时候,我还不懂男女之间的感情,只觉得心里很难过。

沈玹柔轻轻后退了两步,道:“公子日后切勿时常挂念,偶尔想起小女子便好。”

“相识甚久,还未与公子唱过小曲儿,今日便让我为公子吟一曲吧。”

说着,她轻轻的舞动着手,一首有点淮扬腔调的小曲儿从她的口中吟唱出来,伴随着身姿的舞动,在月光下显得非常的凄美。

歌声一起,我就听到楼下的念经声似乎停止了,但我没有太过在意,身心全部沉浸到了沈玹柔的歌舞中。

一曲舞罢,楼下的喧嚣哭嚎声就传入了我的耳中,板凳碰撞,破门而出的杂乱声此起彼伏。

沈玹柔施了一礼,柔声道:“此间别过,公子勿念,日后自有相见之日。”

说着,整个人就慢慢淡化,直到消失不见。

我也不知道是不甘心,还是舍不得,疯狂的伸手去抓她,却什么都没有抓到。

很快,我就听到后面有破门声,我转头望去,只见我爹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根铁棍,冲进来就喊:“儿子别怕,爹来救你了!”

自从那天之后,沈玹柔便再也没有来过,任凭我摆了多少糖果零食,都没有丝毫被动过的迹象。

似乎是应了那位大爷所说,扛过了五一,我的身体逐渐好转,气色也慢慢的恢复,没过多久,就恢复到了遇到沈玹柔之前那番模样。

很快,我便投入到了紧张刺激的学习当中,并且不负众望地考上了南京的一所大学。

大学四年,我几乎没有参加任何社团活动,除了学习,就是鼓捣我那些东西,也很少主动维护人际关系。

在寝室中,我与同学的关系也是不痛不痒,并没有遇到什么情同父子的基友,偶尔一起吃个饭,相互交换特产,他们平常都半开玩笑的称呼我为“马鬼仙”。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期间,有一位中学时认识的,比我大四岁的姐姐成了我的初恋,热恋了半年之后又分了手。

在那之后,我迷茫沉沦了一段时间,不停的谈,换女朋友,风评一度极差,换女朋友的速度反而比之前快了一倍不止,直到我失去兴趣,重新投身道士的事业中。

大学四年的时间就这样在我的懒散中被消磨,很快,我就毕业了。

在这段时间里,我每年清明都会回去扫墓,每次都会去沈玹柔的墓前放些糖果,拔草,然后每年都会看到上一年的糖果烂在地里。

我学的是法律,凭借着还不错的成绩和学校名头进入了一家事务所,妄图凭着一腔热血,为穷人鸣不平,为受害者伸张正义。

但很快,现实就打垮了我,一方面这个行业并不如我想象中的光鲜亮丽,每天只有看不完的卷宗和跑不完的腿。

最重要的是,这个行业并不能为穷人鸣不平,也并不能伸张正义,如果我非要这么做,只会让自己的钱包日渐消瘦,最后被律师事务所扫地出门。

印象最深的,是曾经我给我师傅跑一个案子,那个被告是一个非常有钱的人,我亲眼看着我的师傅如何如何从被告那边敲了一笔又一笔的钱,最后眼睁睁的看着被告被宣布无罪当庭释放。

看着原告哭晕在法庭上,无人伸出援助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