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娘子既知道来问,不是刚刚听到丫头卖身的价钱,发现不对劲了吧?”
“那出来替柳二老爷相看的下人,给了你多少银子?”
一语道破天机的长衫男子追问一句,不等回答,却又摇了摇头:
“不管多少银子,小娘子别去........”
“小娘子?小娘子?”
长衫男人的连声呼唤中,叶青釉悠悠回神:
“多谢官人,我记下了。”
长衫男子摆了摆手,云淡风轻的负手身后,慢慢踱步而远。
叶青釉眼一声不吭的站在原地看着对方离开,直到半片衣角也不见,这才转过身。
只一眼,她便看到了不知在他身后站了多久的叶守钱。
叶守钱面容惨白,浑身上下都在打着摆子,两人相顾无言,徒余一地沉默。
此情此景,多说显然已然无意。
毕竟任谁也想不到,八十两卖女的伊始,竟然是柳二老爷欲花钱买妾。
多么荒诞,而又能让听者‘恍然大悟’的缘由。
叶青釉这么个黄毛丫头,说句实话,手脚还没到长开的时候,不算伶俐,也没有多聪慧,如何能在北地纷争不断,南下逃灾卖身为奴者众多,卖身价普遍在几两到小几十两不等的情况下,得到对方开口的‘八十两天价’呢?
这事儿,从开始,便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那可是八十两。
哪怕是在商业极度繁华的宋朝,八十两现银钱,估计也得熬干普通人家一家子好几年的心血钱。
叶家这种一家四个工匠,自家还有个专门的炉窑,产出稳定,技艺傍身的人家自然是好上一些,可也不是能将八十两银子当做一句‘我今日喝了八十口水’一样简单的存在。
这价格太高了。
几乎明晃晃的在诉说着不对劲。
没有人是傻子,用远超于正常的物价买一个‘下人’。
也不该有人坚信天上掉大饼的事情存在。
下人,小妾,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虽然两者都需要签订卖身契,可前者签订的是活契,后者签订的是死契。
死契指的是终身,卖身为奴,地位低,形同牲口,任由主子奸淫虐打不犯法,没准还要在酒宴上‘服侍’宾客,除却少部分有心计手段的妾室,大部分的小妾哪怕有傍身的孩子,地位仍然不会有太大改变,自己的孩子一辈子恐怕也只称当家主母娘亲......
而活契,则完全不同。
在活契下,只要丫鬟想离开,有钱赎身就可以离开。
丫鬟每月还能有几日的休假,不服侍主子的时候,也能出府回家,有一定的自由度。
在这种情况下,主子不能随意强迫丫鬟与自己发生关系。
如果丫鬟不愿意和主子睡觉,主子强迫的话,丫鬟可以告强奸。
如果主子打死或者虐待导致丫鬟自杀,丫鬟家人上告成功,主子则有罪。
是的,没错,有罪。
这并非胡言。
早在当朝太祖彻底废除工商之户,户籍上‘贱民’二字之时,底层人民的地位便迎来了一次全新的提高。
虽然还有户籍之分,可律法已经有完整的规定,写明下人若理由充分,便可状告主家。
先不说,主家权势是否滔天,状告能否成功,官吏是否污浊的事儿,能如此规定,起码可证明,底层人的地位确实是今时不同往日。
做不做是一回事,上位者的态度如此,又是另外一回事。
叶青釉上辈子二十多年的浅薄阅历中,还记得一本名为《庆元条法事类》的宋代律法之中,还写明了喜好幼女的行为,若有发现‘虽和同强’。
此句的意思是“虽然是‘和奸’(受害方‘同意’)但等同于弓虽女干”。
无论怎么说,律法其实是在保护弱小者的。
可这却又不得不说回先前提过的意外情况,‘主家的权势是否大’,以及‘卖身时候的契约’。
柳家的权势,在龙泉自然不必说。
街上随便抓个人,都知道柳家这户人家不好惹,哪怕是到了汴京城里,那也是有说话地方的。
这种人家里的特殊喜好,可能留下把柄吗?
嗯......倒也确实可能,只不过会少得多。
毕竟若是真的那么胆大包天,大可直接上街买妾,不必捏造出柳府老夫人想要‘伶俐丫头’这一连串的谎来。
是的。
叶青釉听了‘买妾’二字,脑中的疑云便消了大半。
普通人,就算是编,也编不出什么柳家如今的当家大老爷,不是柳老夫人所生这种话来。
这一点的个中情况,着实令人深思。
无论是,‘老夫人不是原配大娘子,正室子重得掌家权’还是‘老夫人就是原配大娘子,一朝丈夫身死,妾生子统管全家’......
这就不该是普通人能知道的事儿。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确实有柳府的人参与这件事。
她确实在不经意间被谁看上了眼,而后柳府中人欲要买她做妾,可耍了个心眼,以‘当丫鬟’的名义,哄着她爹娘将她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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