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追兵(1 / 1)

费蒙街,入夜时分。

世界上最大的,由一千二百五十万个发光二极管灯泡构成的灯光顶蓬,开始向游人展示超过一千六百万色彩组合,变幻着无穷炫丽的图形。

费蒙街145号,sky酒吧。

浑浊的空气里弥漫着烟酒和劣质香水的味道,沉闷的打击乐几乎要震破人的耳朵,流浪歌手亢奋的卖弄着歌喉。舞池里,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疯狂的摇动着腰肢和臀部。

酒吧后面的地下室里,老掉牙的空调发出嗑牙的声音,嗡嗡的吹着冷气。墙壁上斑驳的油漆印染着癞子般的水印,陈旧暗黄宣传画上女明星妩媚的笑容,似是无言的嘲讽。

简陋的单人床上,仰躺着一位只穿着大裤衩的少年,裸露的上身伤痕交横纵错,虬结的肌肉块微微颤动。痛苦的抱着头,豆大的汗珠打湿了发梢,无声划落。嘴里痛苦急促的叫着:“啊叙,快走..我是谁…孙阳…..孙旭东”

“唉都昏迷三天了,又做噩梦了”莫妮卡晾好衣服,端着水进来,拿起毛巾放入水中,轻轻拧去,熟练的敷在少年的额头。

莫妮卡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还会栖身在阴暗的地下室,养尊处优,就当是体验生活。这个世界许多事真的很是奇妙,被这个少年救了回来,自己还会心甘情愿,不眠不休的照顾他,是报恩,还是怜悯,连她自己都不清楚。只是觉得这个少年很容易让人亲近,不让人反感,身上有一种历经沧桑的魅力吸引着她。

她不会脑残的认为自己一见钟情喜欢上了他,只是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很是莫名。是他把自己带到了这里,却给自己一种值得信任,可以依靠的感觉。有一种强烈的直觉,眼前这个少年就是“暴君”,这一身的伤痕也许可以证明点什么。

轻轻的抚动触目惊心的伤痕,莫妮卡忍不住在想:“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可以把他伤成这样”指甲每一次触碰,都能清晰的感觉到每一寸肌肤下蕴藏的恐怖磅礴当然力量,这种力量和自己身上的异能有很大的不同,比较内敛含蓄,大概就是华夏所说的:“静如处子,动如狡兔。”

第一次意外邂逅的时候,莫妮卡根本就没有从他身上感觉到能量波动的气息。只是当作一个普通人,骑车不小心撞到了她,还变着法子来搭讪。后来想想,那些自以为是的想法,都是多么的可笑。直到他爆发出惊天气势的时候,才让她有了那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也许,眼前这位神似“暴君”的少年就是自己命中贵人,可以解救自己于水火之中。家族与迪福家族联姻,安排她跟迪福诺阿堕,她其实是逃婚来着。迪福诺阿风流成性,就是一个浪荡子,她不愿意自己沦为家族寻求利益的牺牲品。她要勇敢的去追求一生的幸福,翘家逃婚。

为了能逼迫莫妮卡回心转意,家族冻结了她的所有信用卡。莫妮卡的荷包日渐缩水,她不得不为自己的生计想办法。最后,勇敢的鼓足勇气寻找工作,找到了一份不需要证件的零时工,这才勉强维持温饱。炎热的酷暑也不得不顶着毒辣的太阳,出来送文件。

施恩管家还是带着人找了过来,连杰卡斯叔叔也来了。

下面发生的事情就比较离奇,杰卡斯被白衣少年一个眼神吓得落荒而逃。莫妮卡“对号入座”,把这位白衣少年当成了“暴君”,一个可以答应帮助她的人。当时的感觉,莫妮卡觉得很微妙,鬼使神差竟然相信了。现在想起当时的意外情形也是面红耳热,再看看这家伙现在的生理反应,高高顶起的“帐篷”,轻声唾弃。

施恩回过头一看,莫妮卡骑车带着少年落荒而逃,催促着赶紧追回去。

孙旭东此时当然脑子里搅成一锅粥,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以他的智慧,只要清醒着,这个时候决对不会急忙慌张的离开。当然了,他如果是清醒的,何惧之有。

“嘎嗤”

一辆林肯防弹车一个漂移堵在了巷口,前有阻敌,后有追兵,莫妮卡急忙转弯钻进旁边的小巷子里。

两个轮子终究没有四个轮子跑得快,最终还是被堵在了巷口。

强者自有强者风范,岂是屠狗辈可以轻辱的。一股霸道睥睨的气势勃然而发,血气横空,纵横捭阖。

暴君一怒,血溅五步。

屠狗之辈难当其膺,纵是气势,也血溅当场。

“是暴君,快逃。”

“嗙”

虽然这股血腥的气势没有针对莫妮卡,波及的余威也让她狼狈的瘫软在地,大口的喘着粗气,强忍着胃里难耐的呕意,在心里骇人的自问:“他真的是暴君究竟杀多少人,才会有这一身的血煞。”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如果说屠万是为雄,孙旭东就是这个级别的雄。

十几个彪形壮汉面如死灰,夹着如死狗般失魂落魄的施恩管家狼狈而逃。杰卡斯早就见机不妙,逃之夭夭。很难想象一个油桶形状的人,像猎豹一样狂奔,不去参加奥运会真是委屈他了。

一伙人,来的快,去的更快。人的名树的影,暴君的赫赫雄威,无人敢轻掳虎须。杰卡斯就是最好的活证,谁愿意从正常体形变成油桶“瘦头陀”,请找暴君。

“雄鹰搏击长空,信鸽翱翔苍穹。”强者就是强者,纵然伤重如斯,匹夫不可缨其锋,脚踏五洲,纵横四海,气势干云霄。

莫妮卡有种莫名的诺莫,这是一种对强者发自内心的仰慕、钦佩。

强者就要有强者的心态,这是刻在骨子里的,岂容轻辱。胸有凌云志,无高不可攀。面对困难时的坚强,面对困境时的临危不乱,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韧。

“快走,费蒙街145号,sky酒吧。”

孙旭东虚弱的强撑着说完这句话,软软倒下,再次陷入昏迷。

“喂喂你醒醒”莫妮卡晃了晃昏迷不醒的孙旭东,颇为无奈的扶着他上了车架,带着他来到了sky酒吧。

“老板,请问他住在哪里”莫妮卡没有理会酒吧老板大叔诡异的眼神。

“噢,秀,请跟我来。”酒吧老板大叔按捺住八卦之火,客气的领着莫妮卡来到了地下室。他很是奇怪,这位女子气质不凡,怎么会跟这位奇怪的少年有交集。

酒吧老板大叔打开了地下室的门,关心的问道:“他是不是生病了,需不需要看医生”

“不用,他喝多了,需要休息。”莫妮卡淡然的说道,随意打量着屋里的布置,暗自庆幸屋子虽然简陋,但是没有异味,还有一种淡淡的清新自然气息。

酒吧老板大叔无奈的耸耸肩,转身离开,嘴里神经叨叨的嘟囔道:“都是怪人,喝多了,怎么会没有酒味。上帝保佑,千万不能出事,要是死人就麻烦了。”

像孙旭东这样没有身份证件的偷渡客,选择住在这里是无奈之举。酒吧老板大叔也是看在钱的份上,才让他居住在这里。双方算是各取所需,真要出了人命,酒吧老板就要倒大霉了,所以才会如此关心。

“扑哧”莫妮卡也不觉莞尔,这位大叔很有搞笑天赋,居然会担心暴君暴毙,像他这样从尸山血海走出来的人,死神见到他,估计都要胆颤。

莫妮卡也没有了去处,只能暂时借居此地,开始了异样“同居”生活。莫妮卡没有钱,好在孙旭东有钱,床头随意放着的几摞“美刀”,她直接笑纳了。

地下室虽然简陋,还算宽敞,里面有改造的痕迹,厨房、洗漱间和卧室都是分隔开来的,冰箱空调一应齐全。而且冰箱里的食材装得满满的,像孙旭东这样会享受的人,即使失忆,也不会亏待自己。

孙旭东从昏迷以后,发起了低烧,嘴里说起了“胡话”。莫妮卡也是奇怪,像她这样养尊处优的富家女也会照顾人,十指不沾阳春水,还自己尝试着做起饭来。人是最奇怪的,喜爱美食,却远离庖厨。不是学不会,而是不愿意。面对饥饿的时候,逼着她学会做饭。

莫妮卡一直不敢出去,购物都是托酒吧老板大叔代买。其它的时间,不知道是出于报恩,还是出于怜悯,或者兼而有之,她开始衣不解带的照顾起孙旭东。每天都是不厌其烦的帮他擦拭身体,用冰水降温,盼着他早点醒来,自己也能脱离苦海。

出身世家,这么点心计还是有的,她坚信自己的这份“投资”,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她现在唯一担心的是自己家族会找过来,西迪克家族虽然不是花旗国顶级家族,也是雄踞两个州的古老家族,传承延续了几百年,虽然触角还没有延伸至内华达州,不代表找不到这里。时间长了,一定会发现端倪,找过来。现在唯一需要祈祷的就是“暴君”早日醒啦,还有就是他昏迷的秘密不要泄脉去,暂时震慑住蠢蠢欲动的家族。

莫妮卡用钱封住了酒吧老板大叔的嘴,自己躲在地下室连购物都托付酒吧老板一个人,就是希望这个秘密可以保守的时间长一点,能留给暴君恢复的时间  她这个想法是很明智的,西迪克家族发动了许多力量来寻找他们,甚至不惜与希尔家族发生冲突,还是从蛛丝马迹中找到了他们的藏身之地——费蒙街145号,sky酒吧。

傍晚时分,夕阳斜照。

“嘎斯”

一溜林肯防弹车停在sky酒吧,从车上走下一群孔武有力的彪形壮汉,当前一个墨镜男恭敬的拉开第二辆车的车门。

“就是这里你说的就是这里”施恩管家带有丝丝愠怒的逼问道。

“施恩管家,就是这里,莫妮卡秀跟他就藏身在地下室,据可靠消息,暴君一直在昏迷中。”墨镜男恭敬的回答道。

“好,很好,给我砸,砸到老板出来。”

一群壮汉闯了进去,驱逐着酒吧里面的人,随手拿起椅子乱砸一通。

“啊”

面对凶横恶煞般的暴徒肆虐妄为行径,酒吧里受惊吓的人尖叫连连,纷纷仓惶逃离。

酒吧老板大叔惊惶的躲在吧台下,哆嗦着拨打着“911”,好几次慌忙拨错号码。

“喂”电话里传来甜美的声音。

“嘟嘟”

酒吧老板仓惶回头,惊惧的看着一个油桶状的“怪物”,龇着一嘴大白牙,诡异的的笑着,手里得意的甩着断掉的电话线。

“住手”冷漠的叱喝如寒风冷冽袭来…..

(创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