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试探与利用(1 / 1)

极品财俊 付麒麟 3096 字 5个月前

进入大厅,林敬之边走,边打量王蒙,这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见到此人,王蒙看上去四十多岁,脸形瘦长,皮肤微黑,下巴上蓄有三寸来长的胡须,远远看去,宛似一只黑脸的山羊。

今天此人穿了一身官袍,面无表情,脸色刚正,颇具威严,官袍的前胸与衣袖处绣满了七彩的花纹,显得华贵异常。

脚下是一双黑红相间的官靴,双腿微开,脚尖向外,脚跟朝里,站着八字步。

若非早知道此人是个狼心狗肺的贪官,不认识的说不准还真能被此人一脸的正气给糊弄过去。

看来不管在哪个年代,只要是当官的,都很会装!

“晚辈林敬之,见过王大人。”来到近前,林敬之含着笑,抱拳施了一礼,因为他头上顶着一个举人的名头,所以自称晚辈,而不是草民。

其实除了可以自称晚辈以外,他若是想要拉近二人的关系,还可以自称学生,不过二人暗底下已经是不死不休,他也懒的去套近乎。

王蒙摆出一副和善的笑容,客气的虚扶了一把,“贤侄请起,不必如此多礼,今日你能前来赴约,慷慨解囊,赈济流民,是北方难民的福份啊,本官在此,替他们说声谢谢了。”

说罢,虚伪的对着林敬之弯腰施了一礼,这一礼很深,前身向前足足弯了九十度,非常的标准,也显得很有诚义,这个举动,立马把酒楼内众富豪的目光吸引了过来,一个个对着这个方向指指点点,对王蒙赞誉有佳。

面子文章谁不会做?又不用花钱!

林敬之见状赶紧弯腰九十度,还了一礼,随后,把声音放大了许多,起码能保证酒楼内的众人,都可以听到,

“王大人客气了,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如今我大乾王朝天灾四起,正值用人之际,我辈自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替皇上分忧才是。”

“好,说的好,好一个国家有难,匹夫有责,贤侄的才名一点也不减当年!”王蒙突然也放大了声音,说的是一腔正气,随即又道:“只是贤侄却立誓不入朝为官,当真是可惜啊。”

林敬之的事迹,在场的众人都是知道的。

这时突然有一个中年人站了出来,开口道:“王大人,那也不见得吧,林贤侄以前不是也说过不再吟诗作对么,可前一阵子,林贤侄好像就作了一首足以流传千古的名诗吧。”

“是啊是啊,我也听说了,林公子,那首七言绝句真的是你作的么?”一个年轻人随后喝问。

“不错,是我作的。”林敬之知道他们说的正是自己剽窃诗仙李白的那首望庐山瀑布,就大大方方的应了下来。

“那既然贤侄能破了誓言作诗,日后自然也就能入仕为官喽?”先前的中年人又道。

这个中年人姓钱名旺,与林家一样,也是做玉石茶叶生意的,财大气粗,势力不比林家小多少,林敬之怀疑前一阵子此人也有派人到自家店铺门口闹事生非,挤走顾客。

要买玉石,除了林家,就属钱家的货物质量好,种类多,这些日子以来,林家店铺生意惨淡,估计有一大半客人都转而去了钱家购货。

此时这个钱旺的话题一直围绕着他以后会不会做官,是何用意?

是试探自己么?

若是仍说日后不会做官,此人是不是就没有顾忌,日后仍然会把林家当作是软柿子,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钱家不比林家,在朝中,是有官员撑腰的。

不过林敬之毕竟才名在外,最近又作了一首惊艳之作,若是他真的改变主意,以后想要当官,对钱旺与王蒙来说,还真是一大隐患。

“不会吧,以本官看来,林贤侄定然是游山时一时兴起,这才在无意中破了几年前许下的誓言,作了首妙诗,这官道一途,贤侄应该不会有兴趣吧。”林敬之还未想好怎么回答,王蒙已经提前插了一句。

瞧着钱王二人满脸试探的表情,林敬之眸子微微一转,故意岔开了话题,回道:“王大人,赈灾事大,晚辈身上的事小,您看洛城有名有姓的豪门家主们几乎都到齐了,筹款的事情,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说实话,对于官道一途,他现在仍然是尽量避而远之,若非逼不得已,他是真的不想踏进这块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虽然他的才名不小,但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一来,他在朝堂之中没有熟人照应,二来他如果真要踏入仕途,就破了自己的誓言,成为一个言而无信之人,所以他估计就算是穿上了官袍,这一辈子也不会有太大的成就。

所以他故意不接这个话题,就是不想让这二人探清楚自己到底是做何打算,让他们胡思乱想,拿不定主意,心中有了疑惑,就不敢太过乱来了。

不过他却不知道,王蒙已经被上面逼的不行,已经打算在明面上与林家过招了。

“贤侄说的是,目前赈灾的事情最大。”王蒙见林敬之不欲说出心中的打算,知道再问也是白搭,就顺着话题,引了开来,他撩了下官袍,迈着官步,缓缓的走到了酒楼大厅的中央站定。

“敬之,你那首诗可真是了不得,现在洛城的百姓已经是家喻户晓了。”王蒙刚刚走开,一个青年就挤了过来,生意场上,不管是谁,有敌人,自然也有朋友。

这个青年姓贾名林,家中是做纱锭布匹生意的,家族势力同样不小,今天他穿了一身华丽的蓝色长袍,大约二十出头,个头很高,比林敬之起码高出半个脑袋,长相也不错,脸上满是钦佩。

此人与已故林敬之是在生意场上认识的,颇为投缘,就做了朋友。

“只是一首诗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林敬之随意摆了摆手。

贾林一听不乐意了,“什么叫做只是一首诗,还而已?那可是能流传千古的绝句啊!若是哥哥我也有这等才情,今晚就能走进流烟阁头号花魁杜飘飘的闺阁之中。”

说罢,识女无数的豪门公子哥贾林已经是满脸的向往,可见这个杜飘飘,定然是相当的美艳。

流烟阁,洛城最大的风月场所,在这个年代,开设妓*院是不犯法的,而文人骚客们,更是以能夜宿知名花魁的香闺为傲,许多大型妓*院场所中的花魁可不是有几个银钱就能上的,相貌,才情,家世,缺一不可。

而且要花魁同意才成。

洛城的流烟阁,就是如此,当然,之所以能定下这等规矩,主要是因为流烟阁幕后老板的势力相当庞大,就算是洛城的官员进去,也是不敢惹事生非的。

“敬之,要不今晚我请客,昨们一起去流烟阁坐坐?”回过神来后,贾林又道。

瞥了眼正在大厅中央慷慨陈词的王蒙,林敬之摇了摇头,小声回道:“贾兄还是自己去吧,小弟大病初愈,而且事物繁忙,可没时间陪着贾兄去流烟阁里风流快活。”

家中的几个妻妾都还没搞定呢,林敬之哪有心思花钱去妓院找女人。

贾林听罢脸上升起一丝失望,随后小心翼翼的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到这里,又轻声道:“敬之,这回你可一定要帮哥哥的忙,哥哥也不瞒你,自你这首七言绝句流传出来以后,那杜飘飘就放出话来,说如果谁能把你请进流烟阁,与她饮一壶酒,赏一回月,就愿意让她的贴身丫环杜丝丝陪谁一个晚上。”

杜飘飘除了长相美艳,才情更是名满洛城,虽然认识了不少的青年才俊,今年也已经二十一岁了,但仍然是处子之身,而且她的贴身丫环杜丝丝,也是相当的貌美惊人。

林敬之闻言一阵哭笑不得,只是作了首诗而已,先是王蒙与钱旺试探自己,看自己日后会不会改变主意去当官,现在贾林又想要利用他,入驻美娇*娘的闺房,他正待再次开口拒绝,却突听耳旁传来一声轻咳,听到这个声音,贾林身体一颤,脸色就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