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章附骨之蛆 问这一场婚宴最最得意的人是谁,那么只要是有份参毫不犹豫地吐出三个字——明崇俨。这平白无故变出了一轮月亮就已经是奇迹中的奇迹了,接下来还又来了一场天人散花,甚至连隆冬之日的腊梅都拿了出来。
那腊梅的馨香入鼻,就连本已断定是幻术的李贤也在心里打起了鼓,更不用说面色惊愕的其他人。而李大帝今日眼疾稍稍有所好转,模模糊糊看了个大概就已经是惊为天人,兴奋之下竟是当场赐他为英王府侍讲。这一道稀奇古怪的任命让李显愣在那里莫名其妙,而李贤也是满头雾水摸不着头脑。
然而,这明崇俨偏偏还就是表现出了翩翩风度:“陛下生而福相,故今日眼疾好转,非大喜之日冲了病气,而是陛下大福为今日喜庆添色,昔日袁翁也是如此说的。只需徐徐调养,陛下眼疾不日之内必将好转,实乃我大唐上下之福。微臣不过方技,不敢当陛下厚赐。”
这话说得极其好听,别说李治,就是刚刚一直皱眉的武后也渐渐舒展了眉头。至于群臣中间也确实有人觉着这家伙太过花言巧语,可是谁又能站出来义正词严地驳斥,道皇帝是无福之人?于是,上官仪当先朝李贤投去了古怪的一睹,紧跟着就是李敬玄和郝处俊,甚至就连李绩程咬金也看了过来。
这下子李贤真的郁闷了,他想当初拉着袁天罡地虎皮做大旗。谁知道竟然被这家伙也利用上了?什么叫佞臣?长了这么大,现如今他真真切切见识过了。于是,接下来李治和明崇俨一问一答,武后又掺和进来说话的光景,他甚至没费心去听。
早知道就干脆下手把这家伙除了,怎么会有如今的麻烦?
正当他恼火的时候,却只听上首传来了武后那柔和却不容置疑的声音:“陛下,显儿如今尚未开府,这英王府侍讲未免有些不妥。不如暂授雍王府文学如何,以备咨议如何?”
不是吧,这么一帖狗皮膏药,居然要贴在自己身上?李贤正准备站起来反对。但一看见明崇俨已经拜受,他忽然又打消了刚刚的主意,好整以暇地挪动了一下身子——李显那个家伙只顾着贪玩,又没有什么主见。万一被这明崇俨蛊惑出什么心思就不好了。至于他自个…就算只是挂一个名义,但好歹是他的人,还怕孙悟空蹦跶出如来佛的手心不成?
于是,作为本次婚宴的最大赢家。明崇俨离开地时候自然是志得意满,就是不少达官贵人也频频恭喜他的好运。天子嘛,好神仙好方术。李大帝又是出了名相信这个的。袁天罡见过。郭行真也见过,现在又多了个明崇俨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至少。这家伙还算是出生书香门弟,好歹也是个士,不是么?
这婚宴未时开始,足足闹腾了两个时辰,到酉时方才结束,因此李贤一出来便发现日头已经到了西边,满城红晖下车流如龙,看上去煞有一番盛世气象。只顾着站在那里看今日地人头,他浑然未觉有人来到了身后,直到肩膀上搭了一只手,这才一下子惊觉。
“贤儿,你母后说,你这些天终于收起了懒散的劲头,勤勉有加,朕很是欣慰。”
李贤赶紧回头,这才发现该走的人都已经走光了,而皇帝老子正在那里满脸感慨,原本看上去失神的眸子中间仿佛有了那么一丝神采,也不知道是不是眼疾好转地缘故。见旁边的武后朝自己丢来了一个眼神,他赶紧谦逊了几句,不等他把那酸得牙都要倒的话说完,另一边的李弘忽然插上话来。
“父皇,儿臣平素身体孱弱,此次地病更是让儿臣对国事有心无力。虽说六弟已经任司空兼知门下尚书省事,但毕竟仍是名不正而言不顺,不如…”
靠,这李弘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李贤见皇帝老子一瞬间晴转多云,多云转阴的脸色变化,立刻抢在那阴转大雨之前,一口打断了李弘的话:“五哥,你不过一点小病,怎么能说这种丧气话?父皇一度失明尚能挺下来,更何况是你?父皇如今眼疾好转,你这病自也好得快,休养之外也常常到我那里散散心,这病好得当然快!”
“你六弟说地对!”李治总算没当场沉下脸发火,当下越看李贤这个儿子越可爱,能干又不自负,偏生又懂得孝,这种儿子也只有他能生出来!于是,自得很快冲淡了刚刚李弘那大煞风景地话,他便端起父亲地架子教训道,“你只需好生养着,别有那许多朕不是变心的人,你母后和六弟也不会有其他地心思 这父子三人说话,武后一直在旁边笑吟吟地听着,乍听得李治这最后一句,她的眼神不禁微微一变,但转瞬就恢复了镇定。招呼了一声满脸不耐烦的李显和懵懂的李旭轮李令月,她见外头车驾已经齐全,便笑着提醒道:“九郎,这车驾可是已经来了!”
这一声软语上去,李治面色愈发霁和,点点头便抓起了武后的手,竟是夫妻双双登车。李贤暗道这老妈精于为妻之道,看见李弘犹自愣在那里,便上去抓起了他的胳膊,连拖带拽把人弄上了后头的太子车。
大唐马匹最多,所以明清最最通用的轿子这时候压根就是犯忌的东西,就是马车也主要是女眷使用。王公大臣有按品级供应的豪华马车,但东西全都由太仆寺收着,平常上朝赴宴走亲访友全都是骑马,就是李令月这么个小不点,马也骑得相当不错,因此李贤和弟弟妹妹一路缓行,谈天说地好不自在。
把该送的人送回去,旁边只剩下李显这么一个兄弟时,李贤就大大吁了一口气。今日他原本只想着热闹,结果反倒买一赠一附赠一大惊喜。这要是老爹真的眼睛复明而出山,那么他就可以不用担那许多心思了。当然,有喜也有忧,明崇俨那家伙总归好似附骨之蛆,让他满身不得劲。
“六哥,六哥!”
被人使劲推搡了两下,李贤立刻回过了神。看见李显笑得贼兮兮的,他顿时警惕了起来:“干什么?这太阳都快落山了,还不回去?”
李显却是笑得眼睛都眯缝了起来:“六哥别急嘛,我记得这附近新开了一家酒肆,那酒听说是从特制的,比西域葡萄酒还带劲!怎么样,我请你?”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好嘛,这又多了一条附骨之蛆!李贤没好气地白了李显一眼,看到周遭几十名护卫人人都是如临大敌,几乎堵掉了半条朱雀大街,他便指了指身上的衣服:“穿这么一身,能去外头喝酒?你是准备让人家酒肆的宾客都跑光,还是准备咋的?”
“啊?”李显这才恍然大悟地一拍脑袋,却出手拉住了李贤的缰绳,“那就去我宅子换一套衣服,只要带上一个霍怀恩就够了!有他这个以一敌百的高手在,再加上六哥你,又是在长安城,还有谁敢撞上来找没趣?”
拗不过李显的兴致,李贤只好答应。上了英王第换了一身寻常衣裳,他便叫上霍怀恩跟着兴致勃勃的李显出门喝酒。当然,他那身上是一个子儿没有。
酒香不怕巷子深。唐人好酒,李贤是自小练出来的酒量,李显也是小小年纪会喝水的时候就开始喝酒,这找酒肆的本事自然一流。带着李贤和霍怀恩穿街走巷,很快就来到了一座颇为气派的酒肆。
由于日头已经偏西,此时酒肆门前已经是燃起了两个熊熊火炬,里头亦是通明,这隐隐约约还能听到高谈阔论觥筹交错的声音。而那黑漆红字的招牌上只有两个字——杜康。
李贤越看越觉得眼熟,脑海中模模糊糊跳出了一个人影,站在那里正看招牌出神的时候,却不防李显已经是准备提脚进门。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个时候,只听一个风声迎面扑来,正好站在门口的他几乎本能地朝旁边一闪,这两脚刚刚落地,他就只听砰地一声巨响,某样东西似乎正好砸在他刚刚站立的地方。
很快,店里头终于出来一个女子。只见她穿着红绡裙黄绫衫,整个人看上去娇俏利落,面上却是气鼓鼓的,一叉腰便骂道:“不长眼睛的东西,居然敢跑到这里来捣乱!扔你出门是轻的,要是以后还敢来,不打断你的腿,我就不叫楚遥!”
瞧见那凶悍的模样,刚刚还停下来观望的路人全都走得飞快,而李贤亦是终于认出了人。人说有其主就有其仆,这丫头的主人多低调的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个风风火火的侍女?
还不等他开口叫人,旁边的李显却一瞬间挣脱了霍怀恩,笑嘻嘻地上前打招呼道:“小楚,我又来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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