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认主(1 / 1)

温暖的龙 白雨涵 2293 字 1个月前

一切不出罗素所料,鼠王确实急需血牙菌田里的魔药。

它不敢去外面庄园偷窃魔药,身为老鼠,本能畏惧阳光和开阔之地。所以只敢驱役鼠群,去进攻狼头天井,希冀能将血牙菌魔药带回来,帮助它进化。

随着狗拿耗子计划的实行,大批猫儿的加入,加速了鼠群的崩溃,鼠灾迅速被扑灭。

无鼠可用的鼠王,急得团团转。

进化在即,没有魔药万万成功不了。

所以在干耗了两天之后,嗅到人类已经离开,地窟中弥漫的斗气气息开始变淡,它不得不壮着胆子,鬼鬼祟祟的顺着通道,向狼头天井方向摸过来。

希望能打人类一个措手不及,抢到足够的魔药进化。

然而它并不知道,人类已经制订了狗拿耗子计划。还有一位骑着巨龙的英俊领主,暗中将它的老巢以及通道都摸索清楚,并让金银狼犬凯文紧盯着通道。

所以,等它一露头,便遭受了雷霆一击。

獠牙锋锐的大口从天而降,死死嵌入它的皮毛之中,将它牢牢咬住不松口。

别说它还没进化成幻兽。

就是进化成幻兽了,被如此突袭,不死也要脱层皮。

所以此刻它只能叽叽尖叫,然后不断挣扎,试图能逃命,奈何金银狼犬凯文的大嘴就像是老虎钳一般,咬住了便没有任何一丝松懈,叼着它一溜烟的跑去了暗河边。

为了迷惑鼠王,罗素等人已经撤出狼头天井,驻扎在响水河的岸边。

然后。

他们就看到了金银狼犬凯文,叼着一只赛过普通猎犬的大老鼠,飞快的跑过来。

到了跟前,凯文终于松开嘴,将鼠王放下来。

鼠王还以为自己终于得脱,然而没等它撒开腿逃跑,就被一只从天而降的大脚踩在脚下,动弹不得。

“大人,这只鼠王并没有进化成幻兽。”埃里克只是简单看一眼,就感受出鼠王的具体情况,“但是给它足够的魔药,应该很快就能进化成幻兽。”

“恭喜大人!”查尔斯立刻拍起马屁。

“巨龙天天看着大人!”

“领地又要多一头幻兽了!”

“赞美老爷!”

其他人纷纷跟上,一时间赞美如潮,尤其是汤姆、杰克等四位骑士扈从,喊得最响亮。

金银狼犬没他们的份,之前乌黑猪又流产了,现在好不容易来了一只即将进化的鼠王,又重新点燃了他们的激情,想着自己只要尽快晋升大骑士,就有机会契约幻兽!

那可是幻兽骑士啊!

在他们朴素的观念中,幻兽骑士就是这辈子的人生巅峰!

“好了,赞美的话留着以后慢慢说,现在这只鼠王能不能进化成幻兽还两说。”罗素伸手,止住了众人如潮的马屁声,偶尔拍一次两次还挺喜欢听。

但是一直拍的话……就更喜欢听了。

他必须以强大的意志力,抵挡马屁对自己的侵蚀,然后示意埃里克稍稍抬脚,别把鼠王给踩死了。

“大耗子,你虽然不是幻兽,但也成精了,应该能听得懂人话。”罗素对缓了口气的鼠王说道,“能听懂的话,就点点头,如果听不懂,只能把你宰了吃肉。”

“叽叽!”鼠王叫了一声,一双小眼睛滴溜溜乱转,头也不停的点着。

显然。

耗子大了成精,的确能听得懂人话。

事实上大部分幻兽都开了灵智,或多或少听得懂一些人话,尤其是契约之后的幻兽,与骑士心灵相通,对人话懂得就更多了。

“我现在放开你,识相的就老老实实趴在这里别跑,若是敢跑,一样将伱宰了吃肉。”

罗素说完,鼠王便忙不迭点头。

于是罗素示意埃里克,可以把脚抬起来了。

埃里克抬了脚,鼠王终于可以爬起来,把身子挺直了。不过爬起来之后,它一双泛着红光的小眼睛,就转个不停,时不时的打量一下埃里克和凯文。

似乎在衡量什么。

四只小短腿也不停的挪动着,走出两步又退回来,显然想跑但是并不敢跑。

“这就很好嘛,我喜欢跟聪明的动物打交道。”罗素呵呵一笑,对鼠王目前为止的表现很满意,虽然发动鼠灾啃光了地窟屯的粮食,也咬伤了不少人。

但没有造成更恶劣的后果,一切都在可控范围。

最关键的是,鼠王一旦进化成功,领地就将得到第二只幻兽,这对罗素来说,是很大的助力。

意味着,他即将拥有第二名幻兽骑士下属。

甚至可以靠这只幻兽大老鼠的契约机会,去招募更多大骑士来追随自己。

“叽叽。”

“拉姆,拿魔力药剂来。”

“老爷,来了。”男仆拉姆递来一支通用型的魔力药剂,最大的效果就是壮大斗气。

幻兽的元力与骑士的斗气有所不同,但是魔力药剂本身,都是最原始的力量,不存在会与元力或者斗气起冲突的可能性。

拧开盖子,罗素将魔力药剂放在鼠王面前。

鼠王闪烁红光的小眼睛,瞬间就放出了更明亮的红光,迫不及待叼起魔力药剂的瓶子,就咕咚咕咚的喝下肚。

然后舒舒服服的打个饱嗝。

“怎么样,好喝吧,最重要的是它能帮助你进化。”罗素微微一笑,道,“大耗子,跟着我,你能得到足够的魔力药剂,帮助你进化,路怎么选,你应该懂了吧。”

“叽叽!”

鼠王的智商明显不低,在红光小眼睛转两圈之后,便果断凑到罗素的脚边,亲昵的蹭着罗素的裤管,像小狗一样撒起娇来。

“恭喜大人!”查尔斯咧嘴大笑,“成功收复了一只即将进化的幻兽!”

野兽与人类不同,不会耍手段,假装认主来换取好处。

所以鼠王此举,就是真的以认主来换取好处,它的狡猾之处在于谨慎多疑,但并不会认主之后再反复——除非罗素虐待它,它才会反复,或者说噬主。

“很好!”

罗素大笑,对着鼠王招招手:“跟着我,我带你吃香的喝辣的,地窟那点血牙菌算什么!”

“叽叽,叽叽!”接下来,这只鼠王便如同猎犬一般,亦步亦趋的跟着罗素。

尽管它畏惧阳光,畏惧开阔地带。

但是有罗素的招呼,以及时不时用魔力药剂做诱饵,激发鼠王对进化的渴望,让鼠王成功克服恐惧。

可以堂而皇之的行走在阳光之下。

“叽叽!”

它抬起头,看向以往几乎从不敢抬头看的太阳,仿佛看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它鼠生的新世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