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他在教我们写书(1 / 1)

英伦文豪 员在 30822 字 8个月前

《霍比特人》连载到了第六章,

与此同时,《罗杰疑案》迎来了第二次加印,还是一万册。

没想到,伴随而来的,还有《海滨杂志》的销量竟然再一次攀升,并且又破了单周销量记录,

这属实出人意料。

皇家出版局的伍德给陆时分析原因:

其一,《六座拿破仑半身像》的质量极高,

作为推理,它或许善法可陈,但作为侦探冒险类,它只比道尔的《猩红习作》、《四签名》、《最后一案》要弱一些;

其二,《罗杰疑案》大卖。

不得不说,《罗杰疑案》和福尔摩斯系列是竞争关系,

但那是同类型的竞争,

从价位上讲,两者根本不在一个段位,存在着明显梯度,读完《罗杰疑案》的读者,会倾向于寻找同类型作品,福尔摩斯系列不可避免地会进入视线。

反之亦然,

福尔摩斯的粉丝也可能成为波洛的粉丝。

两个不同价位的同类型作品在市场上打得火热,反而做大了蛋糕。

陆时毕竟是现代人,吃过见过,当然理解,

竞争确实可以扩大同品类的市场,以达成合作的结果,也就是所谓的“竞合”关系。

陆时对此无所谓,

毕竟跟道尔也不是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没必要你死我活。

再说了,文无第一,

到底谁强谁弱,全凭一张嘴,

总不可能真跑过去跟道尔比销量、比销售额吧?

陆时没再管那些有的没的,而是把自己的时间全部投入到了书评的创作中,

书评名叫《浅谈叙述性诡计以及推理作品》,

从某个方面讲,这才是他的第一次创作,所以必须拿出十二分精力,争取做到尽善尽美。

就这样,时间流逝。

……

2月初。

道尔宅邸。

道尔正坐在打字机前写着稿子。

新短篇名叫《孤身骑车人》,

他自我感觉还不错,应该能卖上一个好销量。

这时,门被悄无声息地推开了,

妻子霍金斯蹑手蹑脚地过来,在丈夫的手边放了一杯红茶,随后便准备转身出去。

没想到,道尔开口了:“露丝,今天的报纸送来了吗?我想看……对了,之前跟你说过,把《曼彻斯特卫报》、《苏格兰人报》都订上,你订了吗?”

道尔家以前只订《泰晤士报》,

偶尔有大事,比如圣诞节、元旦期间,他们才会买各种报刊杂志,既是为了阅读,也是为了收藏。

但最近不知怎么了,道尔忽然转了性子,

以往,他最讨厌自由派的纸媒,现在却来者不拒。

另外还有一件咄咄怪事,

道尔之前一旦陷入灵感迸发的创作状态,就会忘了刮胡子,有时候甚至两、三天不洗澡,

可现在,他完全变了,该怎样就怎样,洗澡、刮胡子一样不落,

就好像写作不过是一项普普通通的工作。

霍金斯也不知道是以前的丈夫好,还是现在的丈夫好。

她担忧道:“阿瑟,你现在要看吗?”

道尔喝了一口茶,

“没订?”

当然是订了。

但霍金斯还是决定先试探一下,看看丈夫的反应,

千万别是受了什么刺激才好!

她说:“阿瑟,你知道《罗杰疑案》又加印了?”

道尔点头,

“知道,一万册嘛,三天前的新闻了。”

对于这样的消息,道尔都已经麻了,

他完全不再想着跟陆时比什么了,干脆化为无情的码字机器,认真创作《归来记》,

保持好自己的步调,才是最最重要的。

这也是他忽然变得心若止水的原因,

两个字——

佛系。

霍金斯看看丈夫,虽然觉得有些怪怪的,但又说不上哪里怪。

她走向门口,

“我现在就给你把《曼彻斯特卫报》带过来。那上面有一篇Lu的书评,叫什么……叫‘诡计’什么的,整块整块的大部头文章,看得我头昏眼花。”

大部头指的是篇幅长、规模大的书。

道尔来了兴致,

“大部头?报纸上怎么大部头?”

然而,霍金斯出去了,没有回答。

等了半分钟,她手里捧着报纸回屋,同时指着书评版说:“就是这篇,名叫《浅谈叙述性诡计以及推理作品》。”

道尔没听过“叙述性诡计”,但“推理作品”一词还是懂的,

他诧异道:“这个标题起得也太大了吧?”

莫非,陆时飘了?

霍金斯把报纸递过来,说道:“你看一看吧,上面的内容太专业,我读不进去。”

道尔点点头,接过报纸。

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概念:

叙述性诡计,指的是作者利用文章结构或文字技巧,把某些事实刻意地对读者隐瞒或误导,直到最后才揭露出真相让读者感受难以形容的惊愕感。

道尔更加惊讶了,

无疑,《罗杰疑案》的写作手法就是这个,

陆时在中利用了读者阅读时的默契和惯性的思想,将读者或玩家引入事先准备好的故事环境,最后通过指出读者的误区,来让整个故事完成反转。

问题是……

《罗杰疑案》不是还在销售中吗?

就这么给出核心诡计,不会因为剧透影响销量?

道尔百思不得其解,

结果,他一歪头,看到了妻子迷惑的目光,顿时变了想法。

毕竟不是人人都能把大部头读进去,

对于作者来讲,叙述性诡计的概念是非常好理解的,可在读者的眼中,就有点儿不知所云了。

“啧……”

道尔咋舌,

他从心里觉得陆时这种“我书评我自己”的态度挺傲慢的,

但又觉得陆时有这个资格。

一本六镑多的书,不到十天就卖出了两万册,搁谁身上都得飘。

道尔继续往后阅读,

没想到,他越读越震惊,

因为陆时竟然真的毫不藏私,将叙述性诡计到底是什么、应该怎么构造、如何引导读者,全都掰开了、揉碎了讲,简直就像是在写一篇学术论文。

霍金斯看着丈夫,不解道:“阿瑟,你怎么了?”

道尔沉默半晌,说:“如果能把这篇文章完全吃透,靠写作为生肯定是没问题的。”

霍金斯不解,

“啊?真有这么厉害?”

道尔点头,

“是的,真有这么厉害。你看他写的这些叙述性诡计的分类,性别叙诡、年龄叙诡、身份叙诡、一人分饰两角甚至多角……这些东西,前人肯定有想到过,但这么系统地写出来的,陆时是第一人。”

霍金斯听不懂,但是大受震撼。

她问:“你的意思是,Lu在《罗杰疑案》中用到了这么多诡计?”

道尔笑了

“这正是我震惊的原因。”

霍金斯懵了,

“还真用了这么多?”

道尔猛地摇头,回答:“并非如此。《罗杰疑案》中用到的叙述性诡计没有那么复杂。可是,你反过来想,陆时有那么多好点子,完全可以留着自己用,现在却将之公布于众,这……”

此言一出,霍金斯也陷入沉默。

陆时如果一个一个诡计地写过来,这辈子衣食无忧是肯定的。

当然,钱财对于这种级别的畅销书作家已经是身外之物了,真正重要的是著作等身的荣誉。

道尔看着那篇书评,说:“现在的我看到这一篇文章,立即就能酝酿出几个好点子,像是……嗯……有了!某个角色是色盲,他看到的颜色跟常人的认知不同,以他为第一视角,便可以引导读者得出错误结论。”

这一听就很有趣。

霍金斯点头,

“绝对会是一个不错的题材。”

道尔露出自得的表情,

但很快,他就收敛起笑意,

食嗟来之食的感觉挺爽,但又没有特别爽,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霍金斯说道:“Lu写这篇书评,到底是怎么想的?”

道尔看看文章,

“我不如他。”

丈夫竟然低头认输,这让霍金斯十分惊讶。

她喊道:“阿瑟!”

道尔摆摆手,

“我没有认输,也不是失去了斗志。我说我不如他,指的是胸襟。陆时写这篇文章,应该是想教我们如何写好推理作品吧……”

说着,他的目光在书评版游移,

文章名叫《浅谈叙述性诡计以及推理作品》,除了前半部分对叙述性诡计的描写,还有后半部分,讲了陆时眼中的推理作品是一个怎样的类型,

整篇文章没有任何花里胡哨,文字十分真诚。

道尔只读了几分钟,便忍不住深吸一口气,

“他这是在教我们写书。”

霍金斯诧异,

“什么?”

道尔指着文章,说道:“你看,他写的这里,说什么‘信息不对称’……”

霍金斯立即点头,

“对,我看Lu多次在文章中提到这个,但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道尔回答:“简单来说,信息不对称就是‘不公平’。因为作者的刻意隐瞒,导致侦探持有读者们不知道的关键证据和信息。你还记得我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开篇做了什么吗?”

霍金斯回忆,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开头,丈夫写过福尔摩斯出错,

福尔摩斯推测留在贝克街221B的手杖的主人的信息,结果跟实际情况完全不相符。

道尔叹气,

“唉……”

读者们或许不清楚,他心里却明镜似的,

福尔摩斯系列推理的严密性不强,读者们会信以为真,完全是因为其他作家的水平不够高而已。

道尔又看看那篇文章,再次心生感慨,

“没错,他在教我们写书。”

……

“他在教我们写书。”

剑桥,

国王学院。

詹姆斯在办公室里,正读着今天的《曼彻斯特卫报》,脸上是叹服的表情。

卡文迪许说:“是吗?可我觉得这篇文章有一丝攻击性。”

詹姆斯一脸不解,

“哪里?”

卡文迪许取过报纸,读出原文:

‘侦探不能用超自然的或怪异的侦探方法。’

这是陆时给出的推理的原则之一。

詹姆斯会意,

“你觉得陆先生在暗示我写的那些志怪?”

说着,他摇摇头,

“照你这么说,他还写了‘侦探的笨蛋朋友,必须将其判断毫无保留地告诉读者,此人的智力须轻微低于读者的平均水平’,那‘侦探的笨蛋朋友’是在暗示华生咯?”

卡文迪许觉得,

不就是在暗示华生的吗?

他说:“我觉得陆时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写的。比如《罗杰疑案》,不就违背了这一条?‘侦探的笨蛋朋友’其实是凶手。”

詹姆斯轻笑,

“确实,陆先生这么写显得有些教条主义,甚至有打脸自己的风险。但我认为,他并不是要粗暴地分类侦探,反而……嗯……反而是给良莠不齐的侦探一个评价方式,给作家们一个写作建议。”

卡文迪许有点儿懵,问对方:“听你的意思,陆时是在教真东西?”

詹姆斯点点头。

他指了指文章最后的总结,

在那里,陆时进行了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

陆时将构成一个故事的所有信息分割为一百张卡片,

在初始阶段,一百张卡片全部盖在桌上,故事的发展就是逐一翻开这些卡片的过程。

而绝大多数故事是线性的,翻开卡片的顺序也是一条直线,都依照时间顺序从基本信息开始依次揭晓,让读者依明确的线索追踪情节发展。

詹姆斯说:“推理这个类别不一样。”

他将报纸平铺开,同时无规律地翻面,

“推理,原本就成立在特殊的‘翻牌方式’上,像《罗杰疑案》这种有叙述性诡计的作品更是如此。”

卡文迪许问道:“这样写,不会显得很像杂技吗?”

詹姆斯回答:“本来就是杂技啊。”

他将一张报纸重新翻了回去,说道:“刻意将本来应该打开的卡片保持盖牌状态,并且不让读者们察觉,直到最后,都企图在读者眼前展现错误的构图。”

这种写法对文笔的要求非常高。

卡文迪许想到已经卖爆了的《罗杰疑案》,陷入沉默,

那真是一部伟大的作品。

詹姆斯笑着问道:“校监先生,你会不会觉得我们家都在糊弄人?”

卡文迪许一愣,

随即,他哈哈大笑,

“没有没有。我只觉得推理是糊弄人,因为读者不可能在看到侦探解密之前抢先猜到凶手是谁。”

詹姆斯听了忍不住笑,

如果推理是“糊弄人”,那志怪就没法看了。

他沉吟片刻,说:“校监先生,我觉得我们应该拿出英国绅士的自觉了。你说呢?”

卡文迪许的笑声戛然而止,

沉默良久,

他说:“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