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他们两个很熟吗?(1 / 1)

萧凌霄听着妹妹的计划,第一反应就是不靠谱。

他否定道:“魏紫容貌美丽,和镇国公夫妇肯定有几分相似。杜鹃你相貌平平,看起来就不像是高门大户的千金,贸然跑去认亲,只怕会被百般诘问。如果事情败露,会连累到我们的。”

萧杜鹃咬了咬牙。

她哥真可恶,这不是拐着弯儿骂她不够漂亮吗?

她争辩道:“我认真打扮起来,也是有几分姿色的,哥你有什么可担心的?更何况她五岁就走丢了,这么多年过去,镇国公夫妇肯定早就认不出她了,哪里还记得她长什么样?正所谓富贵险中求,这么好的机会摆在眼前,要是不好好利用,将来有咱们后悔的时候!”

萧凌霄沉默。

镇国公府百年望族,名门中的名门,是穷尽他们萧家三代也攀不上的关系。

如果妹妹真的能当上镇国公府大小姐,将来他在朝堂之上,还怕没有人举荐吗?

萧杜鹃像是看出萧凌霄心中所想,讨好道:“哥,等我认了亲,就告诉镇国公是咱们家好心收养的我,让他把咱们家当成大恩人。到时候你哪还用费尽心思巴结沈侍郎,光凭镇国公府的名号,就能让你在官场上一步高升了!”

萧凌霄缓缓搁下毛笔。

不可否认,这是一步险棋。

但如果成功了,那么也将是一步绝妙好棋。

他沉吟着,道:“父亲和母亲已经坐船前往上京,想来不日就能抵达。但据他们在信中所说,魏紫早就搬了出去,现在不知道身在何处。你要顶替她进入镇国公府,咱们就必须先解决掉她。为你,也为我。”

萧杜鹃的眼珠转了又转,忽然道:“咱们不知道她在哪里,但有个人一定知道。”

“谁?”

“萧凤仙!”

萧凌霄摩挲着茶盏,眼底神情莫名。

萧凤仙虽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庶弟,但跟他一向不对付,关系比陌生人还差。

那家伙整天吊儿郎当眼高于顶,跟家里的人都不亲近,什么时候和魏紫关系这样好?

他问道:“怎么,他们两个很熟吗?”

“岂止是熟?”萧杜鹃翻了个白眼,“哥伱都不知道,你走之后,这两個人经常凑在一起说话,也不知道避嫌,好的像是亲姐弟,我倒成外人了!”

“萧凤仙……”

萧凌霄呢喃着这个名字。

心底,浮现出一些不好的回忆。

小时候,他们家还没有发迹,买不起县城里的房子,一家人都住在镇上。

夏天的傍晚,他和同镇的少年们聚在一起,比谁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背下整篇《论语》,第一名可以得到一只烧鸡腿。

大家跃跃欲试,也有许多人猜测获胜的人一定是他,因为他总能在私塾里面考第一名。

可最后胜出的,竟然是他那个从来没去过学堂的庶弟!

萧凤仙当时只有六岁,只听别人朗诵了一遍《论语》,就能立刻倒背如流,引得四周的少年们纷纷鼓掌,称赞他将来一定能考上进士光宗耀祖,还说他是神童、是天才,比他这个哥哥更加出色。

他站在老槐树的绿荫底下,四肢发寒发凉,一颗心也似坠落到谷底。

他向来瞧不上的庶弟,连书都没机会读,竟然在今天表现出非凡的天赋……

而他这个天之骄子,却被所有人忽视。

胸腔里弥漫着巨大的落差感和嫉妒,他死死盯着拿起烧鸡腿的稚童,眼底闪烁着寒芒。

等到人群散去,他尾随萧凤仙来到苞米地,却看见那小崽子把烧鸡腿递给了魏紫。

魏紫系着一块小花头巾,因为午后在苞米地睡着了,没按时掰下所有苞米,害怕被娘亲责罚,于是不敢回家吃饭,正蹲在地里捂着小脸嚎啕大哭。

闻到烧鸡腿的香味,她抬起挂满泪珠子的小脸。

萧凤仙面无表情:“我不喜欢吃鸡腿,赏给你。”

小姑娘没吃晚饭,肚子适时发出一连串的咕咕叫声。

她揉了揉饿扁的肚子,小心翼翼地接过烧鸡腿。

即便很饿很饿,可她吃东西的姿态依旧优雅从容,小口小口吃着鸡腿肉,不时用余光悄悄瞟一眼萧凤仙。

萧凤仙嘴里叼着一根草,正百无聊赖地仰头望天。

终于吃完了烧鸡腿,魏紫用小手帕擦干净双手,声音软软糯糯的,带着天然的娇气:“谢谢凤仙二弟。”

萧凤仙轻嗤,声音拽拽的:“我在苞米地睡觉,被你活生生哭醒了,你知不知道你的哭声有多吵人?以后,不许你再哭了。”

说罢,摆摆手,骄傲地走开了。

魏紫噘了噘嘴,目送他离去的背影,正要委屈地继续哭,瞥见鸡骨头,吸了吸鼻子,还是止住了眼泪。

许是觉得这个小孩儿自己都没有烧鸡腿吃,却还把烧鸡腿留给了她,似乎也没有那么坏,于是又不委屈了,慢吞吞擦干净小脸,在漫天晚霞下继续掰玉米。

萧凌霄跟着萧凤仙,直到他在一处偏僻的林子里停下。

萧凤仙转身:“你一直跟着我,是想干嘛?”

萧凌霄从阴影里走了出来。

他盯着萧凤仙,这小孩儿才六岁,就已经这么敏锐。

难道当真是个神童吗?

他的双手藏在背后,手里紧紧握着一块石头。

他平静道:“二弟好聪明,听过一遍的东西就能倒背如流。想来如果将来有读书的机会,二弟定能比我学得更好。爹爹他们,肯定会为你骄傲的。”

四周无人,林子深处传出不知名野兽的嚎叫,穿过的夏风褪去白天的炙热,透出森森寒意。

暮色四合,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四目相对,萧凤仙久久没有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笑道:“哥哥你说什么呢?”

萧凌霄挑眉:“我哪里说错了吗?”

萧凤仙仍旧微笑,声音稚嫩却又沉稳:“我不喜欢读书,就算将来有读书的机会,想来,我也不愿意整天被困在学堂念之乎者也。哥哥,我喜欢在外面玩。”

萧凌霄仍旧盯着他。

他的眼瞳漆黑明亮,果然透着对玩乐的向往。

小孩儿是不会撒谎的。

尽管他很聪明,但他沉迷玩乐,注定将来不会有所成就。

萧凌霄想着,缓缓松开了握在手里的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