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当天第二趟途径县城-郑家村的火车,哐当哐当的来到了郑家村附近的铁道上。
两个少年,无比娴熟的从某节货厢里翻下来。
就地滚了一圈,完全没有摔疼,两人提着空藤筐,嘻嘻哈哈的勾肩搭背,准备回家。
“郑棋!郑书!”
一声断喝,惊得两人险些掉了魂儿。
“爸?!”
郑棋兄弟两个,齐齐惊呼出声,不敢置信的看着从草丛里站出来的那个熟悉身影。
“你们还知道我是你们的爸?”
“你们干什么去了?啊?谁让你们扒火车的?”
“两个死孩子,这才多大啊,就敢投机倒把?”
“我们老郑家世代贫民,根儿红苗正,我怎么就养出你们这么两个胆大、胡闹的东西?”
何甜甜积压了半天的怒火、恐惧等负面情绪,终于找到了发泄的途径。
她指着两个孩子的鼻子,噼里啪啦就是一通叱骂。
郑书是个真正的孩子,偷偷做坏事却被亲爹抓个正着,心虚、害怕。
整个人都像受了惊的鹌鹑般瑟瑟发抖。
郑棋作为重生的男主,本来就多了一辈子的人生、阅历。
两辈子加起来,他比亲爹的岁数大多了。
很多时候,郑棋对亲爹的感觉都非常微妙。
情感告诉他,这是他的亲爹,他应该尊敬,应该孝顺;
然而,理智又告诉他:我比亲爹年岁大,我比亲爹见识多,亲爹的话,不一定都是对的。
亲爹不能只手遮天,更不能把他当成真正的孩子般对待。
所以,刚跳下火车就被亲爹抓个正着,郑棋经过最初的惊诧之外,并不像郑书那般畏惧。
“爸!我们没有胡闹!”
郑棋压低声音,试着跟亲爹讲道理。
为了能够让自己的解释看起来更为合理,或者说能够引起亲爹的共情。
他甚至拿出了三百块的事儿做例子:“咱家需要用钱,我不想让大姐嫁给一个打死老婆的人渣,爸,我真的怕了!”
何甜甜眼底闪过一抹感动。
但很快,她又恢复了愤怒的模样,“胡说!这个家还有我呢,用不着你一个孩子来操心!”
“可我不想让您再去卖血了!”郑棋没忍住,低吼出声。
这次,他不是做戏,而是真的心痛、外加沮丧——
想他一个做儿子的,堂堂重生者,竟因为三百块钱,而眼睁睁看着亲爹去卖血!
这是何等的屈辱?!
“我卖血也比你投机倒把强!”
何甜甜也跟着吼了一句。BiquPai.CoM
郑棋瞪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何甜甜,眼底满都是不忿。
仿佛在说,卖血怎么就比投机倒把强?
投机倒把顶多就是担风险,却不会损害自己的身体?
卖血呢?
一个弄不好,可是会落下病根的!
看到儿子梗着脖子,执拗又不服气。
何甜甜缓和了语气,低声道,“卖血不犯法!而投机倒把却是犯法的,被抓了,弄不好要被送去农场劳改!”
郑棋下意识的反驳道,“卖血怎么不犯法——”
说还没说完,郑棋就愣住了。
他仔细想了想,现在这个年代,还没有献血的相关规定,而医院有需要足够的血液。
所以,就催生出了一个灰色产业。
相关部门不鼓励,却也不会用法规来制止。
二十年后,还有位作家写了一部相关的小说。
“儿子,投机倒把真的要不得!一旦被人发现了,不只是你,就是咱们全家都要被人指指点点!”
“咱们老郑家是清白的好人家,可不敢做这种违法犯罪的事儿!”
“家里需要钱,有我呢。如果再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我宁肯去卖血!”
“但,你绝不能再干这样的事儿了,除非我死了!!”
何甜甜语气决然,态度更是无比的强硬。
大有“如果你再敢投机倒把,我就打断你的腿”的气势。
郑棋愣住了,活了两辈子,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亲爹这般决绝。
他还是有些不服气,顶嘴道:“爸,我不是投机倒把,我就是做点儿小买卖!”
“郭嘉不许个人做买卖,你做了,你就是投机倒把!”
何甜甜态度非常明确。
“那郭嘉有这样的规定,本身就是不对的!”
郑棋不服气,这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是错误的,过两年,一切就都会变过来。
何甜甜仿佛听到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她一把捂住了郑棋的嘴。
她下意识的左右看了看,确实四下里没人,这才吐出一口气。
“你个臭小子,你不要命了?什么话都敢乱说?”
郑棋被亲爹这模样吓到了,仔细想了想,这才意识到自己确实不该乱说话。
但,他真的没有说错啊。
见郑棋还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样子,何甜甜又放缓了语气。
她耐着性子,语重心长的说道,“儿子,你当大家都不知道吗?可现在就是这样,错了你也要认!”
“除非,你有能力纠正这种错误,否则,你就只能乖乖听话!”
郑棋猛然愣住了,他从未想过,自己这个没读过几年书、连字都不认识多少的老父亲,竟然能说出这样极具哲理的话。
是啊,错了又怎样?
如果你不能纠正,却还对着来,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这就像大家都知道,人不该分三六九等。
可若是去了古代,难道还能跟古人们说“生而平等”的话嘛?
郑棋忽然发现,自己重生一回,预知了未来走向,便开始变得自以为是起来。
他俨然把自己当成了万能的上帝,或者是拥有无敌光环的猪脚。
而事实上呢,他就是个有点儿奇遇的普通人。
连自家没文化的老爹都能想到的道理,他却看不透。
“……爸,我知道错了!”
郑棋倒也光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麻利的认错。
但他还是心有不甘,小声的嘀咕了一句,“可是,您现在需要休养,家里不能没个进项啊。”
郑棋自诩是长子,哪怕没有重生的经历,也想为父母分担家庭的重担。
“那就多想想呀,郑棋,你读过书,是个聪明的孩子,总能在合法的范围内,找到补贴家用的办法!”
何甜甜扬起笑容,憨厚的老农面容上,每一道褶子里都夹杂着对于亲儿子的信任与骄傲。
郑棋若有所思。
读过书,不犯法,赚钱,卖、卖血……
忽然,郑棋脑中灵光一闪,他想到了!
他要投稿!
他要像那位作家一样靠着自己的文字赚钱!
看到郑棋目光灼灼、跃跃欲试的样子,何甜甜就知道,这位重生男主应该是想到了比投机倒把更稳妥的办法。
男主儿子消停了,野生撰稿人的便宜弟弟还需要管教呀。
“大哥?你、你怎么在这儿?”
郑读偷偷来到铁轨边,等待那辆哐当哐当路过的火车。
火车来了,他正要学着郑棋的模样,趁机爬上去。
结果,他刚跟着火车跑了没有几步,就一把被人抓住了。
他惊怒不已,扭头看清来人,发现居然是自己的便宜大哥。
“你背着藤筐,要干什么去?”
何甜甜板着一张脸,冷声质问着。
郑读心虚,但那辆火车马上就要过去了,他心里又着急。
再耽搁一会儿,上午这趟就赶不上了呀!
“大哥,我、我有事儿!等我回来再和你好好解释!”
郑读急着摆脱便宜大哥的控制,一边含混的说着,一边用力甩开何甜甜的手。
在郑读想来,自家便宜大哥虚弱得一批,根本就没有什么力气。
但,出乎他的意料,郑读甩了好几下,居然都没有挣脱出来。
“大哥!你到底要干什么?”都快来不及了呀!
长长的火车,只剩下最后两三节车厢,如果还不能爬上去,就真的错过了!
郑读满心焦躁,口气也就没有那么顺耳!
“干什么?你问我干什么?我还想问问你呢!”
“郑读,我问你,你是不是也想去县城里搞投机倒把?”
郑渔恨声说道,“这是不对的!抓住了,你的一切都毁了。”
“郑棋这么干的时候,你还知道告诉我,我以为你是真的明白!”
“可你看看你现在在干什么?合着,你把郑棋供出来,为的就是自己去?”
“郑读啊郑读,你、你——”
何甜甜那叫一个恨铁不成钢。
一只长满老茧的大手,死死扣着郑读的手腕。
也没见她怎么用力,竟直接拖着郑读往村子里走。
“大哥,你、你放开我!”
“……我、我就是想赚点儿钱,其他的我又干不了,倒腾倒腾鸡蛋不是挺好的嘛?”
“至于郑棋,他年纪还小,正是好好读书的年纪,可不敢因为这些事儿而坏了心性——”
郑读一边挣扎,一边狡辩。
他才不是要故意抢亲侄子的财路。
他是为了亲侄子着想。
郑棋不想“郑读”,郑棋名声挺好的。
而郑读呢,本就是个偷奸耍滑、好吃懒做的人。
现在再多一项投机倒把,也不算什么。
“郑读!你听听你说的都是什么话?”
“你之前说你知道错了,合着都是骗我的呢!”
“我不许郑棋走歪路,你也不行!”
“你不愿意种地,那就跟着我学木工活儿……”
何甜甜语气坚定,态度强硬,一副“我管定你”了的模样。
郑读错失了一次去县城的机会,这会儿又被便宜大哥当成儿子般训斥。
他本就不怎么喜欢“郑渔”的心,愈发叛逆了。
一时气急,郑读脱口喊道:“我们都分家了,我不用你管!”
何甜甜猛地停住脚步,扭过头,深深的看着郑读。
她的一双眼睛里,满都是错愕、受伤。
仿佛她从未想过,自己掏心掏肺付出的弟弟,居然从未把她这个大哥放在心上。
“哎呀,郑小四,你说话也太伤人了!”
“可不是,你大哥管你是为了你好!换成外人,人家郑渔还懒得管呢!”
“就是就是,你大哥都为了你卖血了,一条命都丢了大半条。你现在却说出这种话,你、你还有没有良心!”
“是啊,做人做讲良心。做大哥的,好好照顾弟弟,可做弟弟的,也要懂得感恩哪!”
郑读耳边忽然响起了七嘴八舌的议论声。
他定睛一看,这才发现,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被亲大哥拖拽到了村头的大槐树下。
这里有些干不动重活的老人,以及躲懒的二流子在闲扯。
他们或许并不知道郑家兄弟间发生了什么。
但只凭郑读这强头掘脑、不耐烦不服气的模样,再加上郑读的那句气话,众人就下意识的站到了“郑渔”这一边。
唉,都说长兄如父,可哥哥跟亲爹到底不一样。
哥哥或许会像父亲般照拂弟弟,但弟弟未必会像儿子般孝顺、恭敬哥哥啊。
就是习俗和法律上,也没有规定要让弟弟给如父的长兄养老送终的。
这不,郑家兄弟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郑渔对郑读比亲爹对儿子都好,可现在呢,郑读别说孝顺郑渔了,都不肯听从他的管教!
“分了家,我也是你哥!”
何甜甜仿佛没有听到周围人声援自己的话语。
她咬着牙,坚定的说道。
郑读:……
得,他的坏名声又坏了一层啊。
郑读觉得,他必须要改个套路了。
如果继续这般,他根本没法发家致富。
也就不能顺利洗白!
现在的局势对他很不利。
不破不立!
郑读决定换个策略,“置之死地而后生”!
想到这些,郑读如同犟牛附体,赌气般的说,“哥,你也说了,你是我哥,不是我老子!”
“就算不分家,你、你也管不着我!”
“现在分了家,你就更管不着了,以后我干什么,我是好是歹,都跟你没有关系!”
“……郑渔,不是说只有你才是郑家的好儿子,我郑读早晚都会成为家里的骄傲,你管着我,就是不想让我出头!”
这话说得,相当没有人味儿。
至少周围的人都忍不住暗暗摇头。
而何甜甜呢,着适时的露出一副大受刺激、大为受伤的神情。
兄弟俩就此决裂!
下午,郑读一个人偷偷离开了郑家村。
“现在我的名声估计都烂透了!”
“不过,无所谓啦。世人都是‘笑贫不笑娼’,等过几年,我衣锦还乡,众人只会夸我有本事、有决断,没有被没见识、没本事的兄长困在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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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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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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