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读比王老太敏锐些,进村的时候,发现众人看他的目光不太对。
他没有当场发问,而是暗暗记在了心上。
回到家,把东西交给王老太,郑读还不忘问一句:“妈,我大哥呢?”
一直都没回来?
难道是借不到钱,还是出了什么意外?
郑读更倾向于后者,因为众人对他的态度太诡异了。
郑读总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谁知道他跑到哪儿去了呀!你去了镇上后,他就去找大队长,开了封介绍信,说是去县城想办法!”
提到大儿子,王老太就远没有对小儿子时温柔。
她没好气的说道,“这都快半个月了,也不知道他弄到钱了没有!”
“去了县里?”郑读眉头皱的更紧了。
郑渔会木匠活,在镇上也有些客户。
如果他跑去镇上借钱,郑读还觉得可以理解。
但县里——
难道郑渔在县里还有认识的人?
郑读拼命回想,他一边整理原主的记忆,一边重新梳理原剧情。
但,不管是哪个方面,郑渔都只是个普通的农民木匠。
他的人脉,基本上也都在生产大队。
郑读愈发疑惑了,那种不安也愈发浓郁。
他沉浸在自己的猜测之中,暂时忽略了亲妈,任由王老太拿着东西跑出去炫耀。
等郑读回过神儿来,发现家里已经没了老娘的踪影。
他非常了解自己这个便宜老娘,略略一想就知道她去干什么了。
不过,此时,郑读有些顾不上,他急需知道在自己离开郑家村的这半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
俗话说,秦桧还有三个朋友。
作为村子里有名的懒人,郑读也有一两个朋友。
咳咳,人以群分,郑读的朋友也都是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人。
比如郑铁柱,他是会计家的小儿子。
跟郑读一样,在家里最受宠。
不过郑会计比较清醒,虽然心里偏爱,却表现得不是非常明显。
在老伴儿“犯糊涂”的时候,郑会计还会出声训斥。
父母不像王老太那般极端,郑铁柱也就不像郑读那般极品。
郑铁柱会下地干活,却总找借口偷懒,每天混个五六分,勉强够自己吃饭。
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只够自己吃饭,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村子里的人便把郑铁柱跟郑读归为一类,都是家长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
“铁柱,我怎么总觉得村子里的人看我眼神不对呀!”
既然是“狐朋狗友”,郑读找到躲懒的郑铁柱之后,没有废话,直奔主题。
郑铁柱没个样子的躺在场院麦垛,翘着二郎腿,嘴里还叼着一根草屑。
听到郑读的话,也露出了怪异的眼神,“郑小四,你真不知道?”
“我知道个屁!这些天我一直在县里忙活——”郑读又看到这种怪异的眼神,实在受不了。
他没好气的骂了一句。
“艹!郑小四,你居然跑去县里了?哎,不对啊,你也没个介绍信,你咋去县里?”
既然是村民眼中的二流子,郑铁柱关注的重点,自然跟正常人不太一样。
他坐直身子,眼睛biubiu泛着亮光。
郑读翻了个白眼,“当然是爬火车!”
介绍信最大的作用就是买票和住宿。
而那些盲流,没有介绍信,却还能跑去城里,就是想了其他的办法。
“靠!我就知道你小子看着斯文,其实一肚子的花花肠子!”
郑铁柱骂了一句。
他跟郑读是狐朋狗友,却并不是纯粹的一类人。
郑读长得比较弱,被他老娘养得白白净净,还读过一年高中,看着就像个文弱的读书人。
比城里的知青都不差什么。
郑读的极品,基本上就是表现在装病、扮可怜。
他不是那种坏人或是gai溜子。
这种假象很能哄骗人,不理解郑读的人,绝对想不到,这人还一肚子的坏水儿。
就像爬火车什么的,乡亲们宁肯相信郑铁柱会这么做,也想不到郑读头上。
郑读:……这特么是重点嘛?
重点不是你个混蛋赶紧把村子里的情况告诉我?
许是郑读的目光太凌厉,郑铁柱吐槽了一番,很快就把话题扯回来。
“哦,你说村子里发生的事儿啊,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你哥跑去县里卖血了!”
郑铁柱重新从麦垛里抽出一根草屑,继续叼在嘴上。
他一边啃咬,一边随意的说了一句。
郑读猛地瞪大眼睛:“卖、卖血?”
“对啊!他还到处卖,郑秀才都快急坏了,是他把人介绍去县医院的。”
“郑秀才怕你哥为了钱,再把自己的小命给整没了,他也跟着受连累!”
“哎,你说,你哥平时看着像个窝囊废,没想到这么牛逼,对自己都这么舍得下狠手!”
“……你小子也是有福气,不但有个把你当命根子的老娘,还有个这么好的大哥,你是不知道,村子里的人都快羡慕坏了!”
不说别人,就是郑铁柱也羡慕。
他上头也有两个哥哥。
哥哥们没结婚之前,对他还都挺好。
可自从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开始看他不顺眼了。
虽然都是嫂子们在闹腾,可若是没有哥哥们的默许,嫂子们也不敢对着他指桑骂槐。
说穿了,有了妻儿的哥哥,就不再是他一个人的哥哥,兄弟间也就成了亲戚!
还是郑读这臭小子有福气,啧,有郑渔这么一个好大哥,宁肯卖血也要给自家小弟擦屁股!
郑读:……
好狠!
这个郑渔,居然用这一招将自己架到了火堆上。
有了这一遭,郑读别说洗白了,想要不背负骂名的分家,都很难。
因为主动权已经落到了郑渔手上。
人家想分就分,人家想怎么“亲情绑架”就怎么绑架。
郑读若是反抗了,就是不知好歹,就是没良心的白眼狼!
郑读的脑海里飞快的闪过这些想法,一张脸瞬间变得难看无比。
偏偏,他还不能发作出来。
没看郑铁柱都快羡慕死他了嘛。
这还是他的狐朋狗友呢,换成村里其他人,还不定怎么想呢。
“这人,到底是真傻,还是扮猪吃老虎?”
郑读实在没忍住,难得阴暗了一把,怀疑郑渔是在故意给自己挖坑。
不过,很快他就推翻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就算要挖坑,也没必要这么拼命。
郑渔就是个无可救药的愚孝男、扶弟魔!
如果郑读是原主,一定非常满意有这么一个“好大哥”。
可问题是,没有如果。
郑读拒绝做极品,他要洗白,他要成为这个小说世界的新男主。
可郑渔的一番操作,让他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
甚至在无形间“帮了忙”。
郑读回想了一下自己在镇上大吃大喝,赚钱后又给亲娘买了不少东西,对大哥,反倒没有任何表示。
而郑渔这个大哥呢,为了他,连命的不要了。
这般虚弱的回来,却连块桃酥都没有,更别说悉心照料了……
不行!
我要赶紧补救!
想到这些,郑读不敢耽搁,赶忙跑去大队部。
他要借马车,他要跑去镇上汽车站接人,他要……
可惜,他还是晚了一步。
何甜甜一脸惨白,摇摇晃晃的走到村口的时候,就被急匆匆赶回家的宋春红母子几个围住了。
“大丫她爹!”
别看宋春红当着孩子的面儿,对郑渔满口的抱怨。
但此刻,看到虚弱不堪的丈夫,宋春红只剩下了心疼与惊慌。
大丫她爹可不能出事儿啊。
他要是有个万一,自己和孩子们该咋办?
宋春红赶忙冲上前,一把扶住了摇摇欲坠的何甜甜。
何甜甜看到这娘儿五个,有些意外。
不过想到郑棋是个重生者,有着两辈子的见识与阅历,应该能够做出更好的选择。
她也就理解了。
另外,自己卖血的行径,应该感动了几个孩子。
尤其是郑琴,咳咳,何甜甜可没有忽略了这孩子又感动、又愧疚的眼神。
“……我、我没事!就是、就是头晕的厉害!”
何甜甜故作坚强的说着,但她说出的话却轻飘飘,仿佛下一秒就会断气。
她还嫌不够,极力挤出一抹笑,宽慰宋春红,“大丫她妈,我、我真的没事儿!你、你和孩子们千万别担心!”
周围的人,看到何甜甜这般,又是叹息又是佩服。
“瞧见了吗,郑木匠脸上煞白煞白的,一点儿血色都没有!”
“肯定没有啊,他被抽了这么多血……哎,你们说,郑老大到底卖了多少钱?”
村民们议论纷纷。
他们有人已经偷偷问过郑秀才了。
郑秀才说,去县医院,一次就能卖三十块钱。
所以,不用直接问郑老大卖了几次,只问他得了多少钱就能知道“真相”。
“郑老四不是要三百块钱的‘谢礼’嘛,少说也要三百块钱!”
“三百?莫不是真像郑秀才说得那样,这半个月里,郑木匠把全身的血都卖了?”
“不能够吧,要是把全身的血都抽了,人也就没了!”
“……切,郑老大没死也只剩半条命了吧。”
“哎,你们快看!郑老四来了!”
有人发现了郑读的身影,赶忙喊了一句。
郑读:……
他正要跑去大队部,就听有人大喊:“郑木匠回来啦!”
郑读险些被自己的脚给绊倒了。
得!
人都回来了,他再借马车也没啥用。
反倒让人觉得他做作,是在装模作样。
伸手抹了把脸,郑读努力调整了一下心态,撒腿朝村口跑去。
来到村口,还没看到郑渔一家,就看到了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一堆人。
郑读的心直往下坠。
众目睽睽啊,他这次,是真的栽了。
“郑读来啦!”
众人七嘴八舌的喊着,迅速让开一条路。
郑读:……
硬着头皮,郑读只得穿过这条通道。
抬眼看到了郑读,何甜甜故作欢喜的说道:“小四儿,你、你别着急,钱都凑齐了,整整三百块——”
不等把话说完,何甜甜双眼一闭,就昏了过去。
嗯,昏迷后的表情都是安详的,俨然一副“了却心事、含笑九泉”的模样!
郑读已经没有力气无语了。
不过,他到底是撰稿人,遭受了一次“挫折”,很快就振作起来。
他甚至计划“变坏事为好事”!
就见他三两步冲到近前,一把拉住了何甜甜的另一只胳膊,痛心疾首的哭嚎着:“哥!哥!你别吓我啊!”
“呜呜,哥,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
“你放心,我、我会听你的话,我会好好干活,我、我再也不给你惹祸了!”
“哥,你快睁开眼睛看看我吧。呜呜,我已经没了爹,不能再没有你啊!”
何甜甜:……
唔,不愧是野生撰稿人,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调整心态。
能屈能伸,是个人才!
幡然醒悟、浪子回头什么的,果然很有市场。新笔趣阁
这不,围观的村民原本还在唾骂郑小四不争气、不厚道、不懂得感恩。
这会儿听到郑读的哭嚎,忍不住暗暗点头:知道错了就好!
如果郑小四能够改邪归正,努力上进,也不枉郑老大牺牲这一回!
不说他们这些外人了,估计九泉之下的老木匠,见小儿子能够听长兄的话,迷途知返,应该也会放心。
而随后郑读的表现,更让众人另眼相看——
郑读哭嚎了一通,见亲哥还是一副昏迷不醒的样子。
他似是想到了什么,满脸的羞愧,抬起手,啪啪啪啪,他狠狠的抽着自己的脸。
“怪我!都怪我!我就是个拖累哥哥的混蛋!”
“哥,咱们分家吧!我、我再也不能害你了,对,分家!”
众人惊愕。
那日郑家争吵的事儿,让宋春红一通宣扬,周围的人也都知道了。
虽然大家听说郑读确实提出了分家。
不过,大家都一致觉得:郑读应该就是拿分家做要挟,他的目的只有那三百块钱。
郑读肯定是不愿意分家的。
毕竟跟着郑渔这个大哥,他才能继续好吃懒做,才能继续当个被哥哥照拂、被亲妈偏心的小宝贝儿。
分了家,他就什么都没有了。
如今,郑渔弄回了钱,郑读完全可以装糊涂,继续赖着大哥。
可他偏偏提出了分家,还是这般的决然——
“唉,这孩子本性还是不坏的,就是被宠坏了。”
“没错!这不,看到哥哥为了他险些丢了命,他终于知道错了,也愿意改正!”
舆论的风向瞬间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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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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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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