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真爱的对照组(二)(1 / 1)

“思甜,我们认识已经有七千三百二十一天,十七万五千七百零四个小时……”

耳边的男声一脸深情的继续告白。

听他把时间从年换算成天,又从天换算成小时,眼瞅着还要换算成分钟,何甜甜觉得,她全完可以趁着这个时候接收下剧情、融合一下记忆!

毕竟,按照这位满口排比句、动辄换算数字的痴心男子,一个求婚,他就能说出一大车的话。

短时间内,估计也结束不了!

小D同学:……虽然没有一个脏字儿,但就是觉得你在嫌弃你的男票兼未婚夫!

何甜甜:……注意措辞,眼前这男人是原主的,并不是我的!

小D同学:╮(╯▽╰)╭

何甜甜:(`へ′*)ノ

一统一人默默的斗了一会儿嘴,何甜甜才用意识发出指令:“小D同学,给我剧本!”

“好叭!”小D同学蔫蔫儿的回了一句。

一本透明的巨大书籍直接被小D同学塞进了何甜甜的识海深处。

何甜甜的精神略略恍惚了一下,大段大段的剧情涌入了她的大脑——

这是一本古早言情网文,古早到什么程度呢,文风和那种对爱情的执着,带着淡淡的湾湾风。

这应该就是湾湾小言最鼎盛,而大陆的网络文学刚刚开启时代,有位深受湾湾小言影响的作者,创作出来的一片言情网文。

如果仔细考据的话,这本书更像是在“致敬”某本经典的湾湾言情小说。

不看别的,只看这似曾相识的剧情,啧啧,也就是那个年代版权意识没有十几年后那般深入人心。

满大街的盗版书,以及各种金康、金勇署名的地摊文学,还有大大小小的租书铺里连原著作者都没有见过的各种版本的“正版小说”。

何甜甜的神魂微微晃了晃脑袋,将这些吐槽默默压下,继续整理剧本。

何家一对姐妹花——

姐姐何思甜,聪明、勤奋,学习好,还会弹钢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柯蒂斯音乐学院,还没有毕业就成为享誉全国的钢琴家。

她高贵,她优雅,她是舞台上最耀眼、最美丽的女神。

妹妹何思语,平凡,没有上进心,学习中游偏下,没有任何特长。

高考的时候,勉强考上了专科,学得还是万金油的工商管理专业。

这种听着高大上,却根本无法找到真正专业对口工作的专业,本科就没有太大的价值,就更不用说专科了。

在学校混了三年,何思语毕业后,一年换十份工作,最后干脆跑回家啃老。

她性子活泼,爱做梦,每天扛着个照相机,美其名曰是兴许爱好,却也没能在摄影方面有所建树。

幸而何家虽然不是大富之家,却也小有资产,养得起一个自诩平凡、笨笨的丑小鸭。

何家的这对姐妹花,年纪相差三岁,却有巨大的差距。

世人都喜欢勤奋、漂亮又有天分的人,父母已不能免俗。

何思语从小就觉得父母更喜欢姐姐,而她这个平平无奇又胸无大志、不求上进的小女儿,则是何家的耻辱。

她表面笑笑哈哈,仿佛并不在意被姐姐对比成了对照组。

但她的心里却敏感又细腻,总喜欢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对着自己拍到的“作品”发呆、做梦。

小时候,还只是单纯的课业上的对比。

等到了姐妹俩相继大学毕业,何思甜与何思语之间的差距就变得越来越大——

一个是高学历、高颜值、全国都有名的年轻女钢琴家,整天不是参加演出,就是在电视台录制节目;

一个是相貌普通、没啥学历的无业游民,整天不是拿着照相机到处乱跑,就是缩在自己房间的暗房里鼓捣照片。

一个自己优秀,从小一起长大的男朋友也非常优秀的完美女神;

一个则是只知道暗恋,连场恋爱都没有谈过的自卑小女孩儿。

是的,何思甜有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名叫连城。

连家是何家的邻居,不同于何家的一对姐妹花,连家父母比较“圆满”,有一儿一女。

女儿连夜是姐姐,大学毕业后就继承了父亲的事业,是个非常爽利的女强人。

儿子连城是弟弟,不喜欢经商,大学的时候就选择了医科专业,他比何甜甜大几个月,何思甜已经成了全国有名的钢琴家,而他却还在苦哈哈的读研究生。

听说,读完硕士还不算,还要继续读博。

毕竟医科这种专业,动辄就是本硕博连读。

如果只是上个本科,毕业后连个专业对口的好工作都找不到。

当然,连家与何家一样,都是小有产业,连城并没有经济上的压力,可以按照自己的目标继续攻读。

何思甜与连城同岁,他们一起读幼儿园,一起读小学、中学,直到大学才分开。

一个去了国外,一个继续在国内苦读。

但他们的关系并没有因为距离而发生改变,反而因为双方都长大了,开始懂得爱情而变得愈发亲密。

何思甜与连城是双方父母,以及同学、邻居和亲戚们公认的一对儿。

现在两人都二十四岁了,早已过了法定的结婚年龄,两家就开始催促他们结婚。

只是何思甜忙着事业,而连城觉得自己还是个学生,根本无法承担起一个家庭的重担。

一对年轻人一面享受甜蜜的爱恋,一面齐齐跟父母们打游击——人家还不想结婚啦,至少最近两三年里不想。

然而,就在这一年,发生了意外!

何思甜好不容易结束了全国巡演,得到了难得的假期。

连城呢,研究所也快毕业了,弄完了论文,他暂时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儿。

于是,这对公认的一对儿便计划去旅行。

如果只是他们两个人,或许还不会有后续的悲剧。

奈何何家还有个无所事事的小女儿呢。

何思甜是个疼爱妹妹的好姐姐,不忍心看到妹妹留在家里天天被父母数落,与男友出门的时候,把妹妹何思语也带上了。

两人的恋爱之旅变成了三人行。

双方父母虽然觉得不太好,却也没有太过阻止!

因为这三个人从小一起长大,连城一直都把何思语当成亲妹妹。

“一起去就一起去吧,毕竟思甜还没有嫁给连城,思语跟着,也能帮咱们看着点儿!”

这是何家父母的想法。

至于连家父母,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毕竟双方家庭都是讲规矩、重脸面的人,他们即便作为男方,也不想落人话柄。

就这样,何思甜、连城这对小情侣便带着何思语踏上了行程。

他们一路向西,行程几乎跨越大半个国家。

何思甜虽然是放假,但她真的非常忙。

电视台会找她录节目,各地音乐学院会找她做表演、参加校庆活动,还有一些商演或是合作。

她的那部诺某亚手机,几乎是一天响到晚。

每每到了这种时候,何思甜就要躲到一旁去接听,留下何思语和连城单独待在一起。

除了电话,何思甜在酒店或是商场的时候,还会遇到粉丝或是钢琴爱好者。

合影、当场弹奏等等环节更是必不可少。

起初,看到这样的何思甜,连城只会骄傲、自豪,与有荣焉的同时还有隐隐的小得意——

嘿!看到了吗,这个光芒万丈、备受欢迎的完美女孩儿是属于我的,她是我的挚爱,我的人生伴侣!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天都上演相同的戏码,看到那些粉丝们用“你小子真有福气,居然能得到我们钢琴公主的青睐”的目光扫射自己的时候,连城的心态慢慢有了改变。

一种名为“自卑”的负面情绪,悄然在他心底滋生。

他是个男人啊,从小亦是学习优异,是别人家的孩子。

然而,跟才华美貌并存的何思甜站在一起,他却成了陪衬,兴许还有人笑他癞蛤蟆吃天鹅肉!

这……素来骄傲的连城如何能忍。

不知不觉间,连城与何思甜之间仿佛出现了一道裂痕。

而就在这个时候,何思语便会可怜兮兮的说:“姐姐真厉害,不像我,学习学习不行,也没有什么特长!”

“上了个不入流的大专,毕业后更是连份正当的工作都没有!”

“我姐是爸妈的骄傲,而我就是何家的耻辱!”

“……真羡慕姐姐啊,不但自己这般优秀,还有个同样出色的男朋友!”

听到何思语的这些“喃喃自语”,连城可怜的同时,竟有种诡异的“同命相连”。

他算什么优秀?

至少就目前而言,跟何思甜比起来,他就是个普通的医学狗啊。

即便将来成了一名好医生,也未必能够达到何思甜这种高度——全国闻名,全球也略有知名度!

在他们还都是普通人的时候,何思甜已经达到了所有人都会仰望的高度。

连城不觉得自己有一天会超越何思甜。

所以,他要一辈子都生活在何思甜的光芒之下嘛?

连城确实爱何思甜,但他更爱自己啊。

如果在爱人身上感受不到幸福,只有浓浓的自卑与挫败感,连城觉得,她宁愿选择放弃。

当然,这个时候的连城,还没有想到这些。

他就是有点儿自卑。

而何思语对他的推崇、崇拜与暗恋,则让他受挫的男性自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满足。

连城也还没有移情别恋,就是对何思语的感情发生了些许改变。

在连城看来,何思语不再是跟在他和思甜后面的跟屁虫、小屁孩儿。

而是一个青春活泼、天真善良的年轻女孩儿。

他的目光,从追逐何思甜的仰视中,分出一小部分,用来享受何思语的仰望。

何思语作为一个敏感细腻的女孩儿,自然感受到连城的改变。

她嘴上说着不敢跟姐姐争抢,但当何思甜去接电话,或是被粉丝围着各种称赞、追捧的时候,她则悄悄的跟连城搞暧昧。新笔趣阁

一行三人抵达雪域圣地,亲眼看到当地人对于信仰的推崇,感受到那种浓浓的信仰之力,仿佛自己的灵魂也得到了洗涤。

何思甜是个搞音乐的,接触到这些,她脑中涌现出许多灵感。

她痴迷的看着当地人跪地朝拜,静静地聆听转经轮的声音,一时都忘了自己的男友和妹妹。

她更加没有注意到,在她的身后,一只嫩白的小手悄悄勾上了一双男人的大手。

两只手试探着,抗拒着,最后还是偷偷握在了一起。

许是到了圣地,很多人将一些无法对人说的话,偷偷说给了神明。

连城跟着游客们一起跪地祈祷的时候,隐约听到身边的女孩儿,用羞涩的声音,轻轻呢喃:“我知道我配不上连城,但我会一直守在他身边!”

“不管他何时转头,我都会看着他、恋着他、等着他!”

“……我知道我不对,我不该抢夺姐姐的爱人,但姐姐那么优秀,所有人都喜欢她,可我却只有连城啊!”

在听到“我只有连城”的时候,一股莫名的豪气陡然在连城的胸腔升起。

他是何思语的唯一!

他是何思语的信仰!

他是何思语的天!

而何思甜呢,她本身就是飞在云端的神女,备受万人的推崇与仰慕。

在何思甜面前,他连城永远只是个普通的医学狗。

他一辈子都掩盖不了何思甜的耀眼光芒!

许是气氛正好、何思语足够炽烈,又许是多日以来积攒的负面情绪太多,连城在那一刹竟心动了。

他发现了何思语的美好,开始对她有了男女之间的爱恋与渴望。

“……思语,你放心,我会跟思甜谈!”

“她太好了,我配不上她,我、我喜欢你!”

“等咱们离开雪山,我就找机会跟她摊牌,这不是在伤害她,而是实话实说啊!”

“我想,依着思甜的骄傲,她也不想被我们欺瞒,对吗?”

在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候,连城拉着何思语的手,深情又任性的说道。

“嗯,那你要好好跟姐姐说,千万别惹她生气!”

“如果姐姐真的生气了,就把一切都推到我头上,原本这件事也不怪你,是我的错,是我不该爱上你!”

“其实,我很早很早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你呢。”

“我爱你的时间,并不比何思甜短。而我对你的爱,只会比何思甜更纯粹、更炽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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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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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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