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师,您好,我是何景天,生物系大三的学生,刚租了一楼徐教授的房子……”
傍晚,何景天拿着一盘自家炸的馓子,敲开了楼上邻居的门。
这里是S大的教工宿舍,所以,居住的人基本上都是大学里的老师。
何景天租房的时候,特意跟房主徐老师打听过楼上两户的邻居具体都是谁。
打扫好屋子,安顿下来,何景天便让亲妈炸了一些馓子,拿来跟邻居们拉近关系。
是的,这馓子是何母做的。
何母虽然神志不太清醒,但并不耽误干活儿。
她在何家二十多年,婆母、男人的棍棒之下,让她练就了一手极好的厨艺。
这也是何家会容忍、加纳一个疯媳妇的原因之一——能干活啊。
另一个原因,自然是何母长得不错,还能生儿子。
不过,在何母生下何景天之后,生育的作用似乎小了些。
何景天的亲爸何老拐还能一直养着何母,从未想过像何景天一样直接把这个疯子丢掉,也是何母还能伺候他。
毕竟对于一个家庭条件不好、本身又是瘸子的何老拐来说,年轻的时候就娶不到媳妇,如今上了岁数,更加不好找。
疯子咋啦?
一不耽误干活,二不耽误暖被窝。
心情不好的时候打几下,也不用怕人家娘家找上门来。
村里人都笑话何老拐娶了个疯老婆,而只有何老拐自己心里知道,自己的小日子过得有多舒坦。
何母做饭好,也很爱干净,只要没有犯病,她就会把家里、把自己都收拾得干干净净。
何景天从小就嫌弃亲妈是个疯子,但亲妈做了饭,他还是吃的非常香甜。
好吃啊!
同样的炸馓子,奶做的就一股子卡搜味儿,而亲妈做的却油香酥脆。
在缺油少肉的童年时代,绝对是何景天做梦都想吃的美食。
哪怕何景天重生一回,上辈子吃了那么多山珍海味,而他最念叨的还是亲妈炸的馓子!
而现在是九十年代初,人们的经济条件好了很多,商品也是自由买卖,物品非常充盈。
但,作为新邻居拜会的礼物,一盘自家炸的馓子也不算太跌份。
事实也是如此,二楼东户的陈老师,看到何景天端着一盘馓子进门,眼底闪过一抹赞许。
何景天的事儿,他在学校的时候就听人说了。
下班回家路过一楼的时候,也看到了一个进进出出、忙忙碌碌的身影。
作为老师,对于何景天这样家庭困难却又成绩优秀的学生,还是非常怜惜、喜欢的。
“以前碰不上也就算了,现在都是邻居了,多少帮衬一下吧。”
结果呢,还不等他跟妻子商量给楼下的何景天母子送些饭菜,人家孩子就端着礼物上门了。
送的礼物也不是随便弄点菜叶子、烂苹果,而是自家精心制作的,足见其心意之诚恳。
这孩子不错,虽然年轻,却非常懂得人情世故。
何景天懂事,陈老师对他的怜惜中就增加了一些欣赏。
陈老师没有太多推辞,给妻子使了个眼色。
妻子将盘子接了过去,把馓子放到自家的盘子上,然后挑了几个刚买的苹果,用网兜提好,让何景天带回去。
这是他们当地的风俗,也是规矩礼数。
寓意有来有往,如此才能长久。
“这个叫何景天的学生,真的很不错啊!”
目送何景天下楼,陈老师的妻子忍不住赞叹了一句。
“嗯,孝顺的孩子,品性不会坏到哪里。以后啊,楼上楼下的住着,你帮忙照看着点儿。”
陈老师点点头,关上那种带着栅栏的铁制防盗门,扭头对妻子说道,“对了,我还没跟你说呢吧。”
妻子疑惑的问了句,“说什么?”
虽然已经关上了房门,但陈老师还是压低了声音,“何景天的母亲,这里不太正常,不过,听说不会伤人,就是生活不太方便!”
陈老师一边指着脑袋,一边小声跟妻子说道,“也正是因为何景天妈妈得了病,他才不得不把人带来学校。校领导也是知道了他的这些困难,才想办法给他找了房子。”
听说何母是个疯子,陈妻先是被吓了一跳,接着又有点儿不相信,“刚才我上楼的时候,看了一眼,发现挺安静的,没有吵闹——”
在大多数人的固有印象里,疯子就是会歇斯底里,乱跑乱闹,严重的还会打人。
如果自家的小区住了一个疯子,绝对是周围邻居的噩梦。
就算疯子被关了起来,但每天摔摔打打、吵吵闹闹,也足够闹心的。
然而,楼下的何景天母子,虽然来了只有一天,但屋里真的很安静,上下左右的邻居如果不是被何景天上门拜访,都不知道他们已经住了进来。
“可能是何同学照顾的好,听说已经去省立精神卫生中心看过了,也一直吃药呢!”
陈老师在学校听到的消息更多,顺口就给妻子八卦了两句。
“不闹人就好,何景天同学自己还是个学生呢,学业为重啊。”
陈妻顺口附和了几句,然后把馓子端出来,捏起一根丢在嘴里,她眼睛一亮:“很不错啊,比外头买的还好吃!”
陈老师见状,也跟着一起吃,一盘十来个小馓子,很快就夫妻俩分吃干净。
“……真没看出来,你们学校这位何景天同学,居然还是个大厨。”
陈妻吃完馓子,意犹未尽,吸吮着手指上的油,忍不住感慨道,“长得好,学习好,还会做饭,哎呀,我就是没个闺女,否则都想招他做女婿!”
当然,陈妻这话也就是随口说说。
何景天个人条件再好,只他有个疯癫的亲妈这一点,就足以吓退所有疼爱女儿的丈母娘!
当天晚上,一楼、二楼的邻居都在讨论何景天和他的疯妈。
尤其是一楼东户,住了一个老教授,姓马,是外语系的教授。
他的妻子是早年下乡时娶的。
马教授考上S大并留校当老师,没有做丧良心的陈世美,而是带着妻子儿女上大学,与妻子和和睦睦的过了二十多年。
马教授自己重情重义,所以也格外喜欢那些有情义的人。
何景天带着疯妈上大学的故事,着实对了马教授的胃口,所以,学校安排何景天租住自家对门的房子时,听说何景天的妈妈有疯病。
马教授略略担心了一下,却还是爽快的答应了。
就是马教授的妻子,一个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听说了何景天母子的故事,也很是感动。
“这才是孝顺的好孩子啊!”
马师母五十来岁的年纪,在省城生活了二十多年,骨子里却依然淳朴、善良。
尤其是看到何景天端着馓子来自家摆放,马师母更觉得这个孩子可人疼。
她直接拍着胸脯跟何景天说,“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老马还是你的老师呢,是长辈,理应照顾晚辈!”
“小何啊,你就踏踏实实的去上课,家里我会帮你照看着。”
马师母跟陈妻不同,她曾经直接跑到何景天家里闲聊,所以,亲眼看到何母在厨房里忙活。
马师母打从一开始就知道,这盘子炸得金灿灿、香喷喷的馓子,是据说有疯病的何母亲手制作。
说实话,乍一看到低头干活的何母是,马师母根本无法相信:“她有疯病?怎么可能啊!”
马师母当年在乡下的时候,见过隔壁村子里的疯子闹事。
大喊大叫、手打脚踹,两三个人都制服不了,一双充血的眼睛更是看得人心里发憷。
但,眼前的何母,却很安静,比一般的正常的中年妇女都安静。
顶多就是看到自己这个陌生人的时候,何母会拼命往后缩,眼睛闪躲、双手无意识的扣来扣去。
马师母不懂什么抑郁症和神经病的区别,可她就是觉得,何母这样,并不算真正的疯癫。
面对这样仿佛被吓坏了的何母,马师母非但没有任何惧怕、厌恶,反而觉得可怜。
如今成了门对门的邻居,马师母没有工作,也乐得帮衬一二。
“谢谢您,马师母!”
感受到马师母的诚挚,何景天非常感谢。
还是这个年代好啊,邻居都跟亲人一样。
哪像后世,门对门的住了好几年,都不知道对方是谁!
重生一回,何景天有过太过的感触,而最让他感动的还是这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朴素而善良,亲密而自然。
也正是知道这个时代有人情味儿,何景天才有底气带着疯妈租房子住。
否则,他就只能把亲妈送去精神卫生中心了。
“妈,我要去上课了,你自己好好在家里待着。”
忙活了几天,总算在教工宿舍稳定下来,何景天便销假回去上课了。
他出门前,仔细跟亲妈叮嘱,“不要动煤气,也不要随便出门,如果有什么麻烦,你就喊一声,对门马师母在家呢。”
“马师母你见过的,我还特意给您做了介绍,你还记得吗?”
何母低着头,扣着手指头,她想拉住儿子的衣角,可她又怕耽误儿子上学。
听到儿子提到马师母,还问她“记不记得”,何母飞快的抬起头,看了眼门口,用力点了一下,细弱蚊蚋的吐出两个字儿,“记得。”
是个好人,她脑子不好使了,但她能够敏锐的感受到人的善与恶。
对门那个胖胖的大姐,虽然嗓门很大,何母刚见她的时候被吓了一跳,不过很快,何母就感受到了人家的善意。???.BiQuPai.Com
“好,记得就好!你要是有什么事儿,就叫马师母!”
何景天耐心的再三叮嘱。
“……嗯!”何母轻轻的点头。
其实,她想的是,等儿子走了,她就把门关上,她不会跑出去,也不会让人进来。
这个地方虽然陌生,但却莫名给了她安全感。
因为在这里,只有她和儿子,不会有人骂她,也不会有人打她。
她只需乖乖听话,儿子就会一直守着她。
这种感觉,真是太好了。
何母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放松与安全!
儿子要出门,何母不能拦阻,那她就关紧房门,一个人好好待着,打扫打扫为生,做做饭,然后等儿子回来!
马师母人很好,然而何母习惯了戒备一切,除了儿子,她不敢相信任何人。
“哦,对了,我买了一块布,妈,你在家要是觉得没事儿干,就帮我做条裤子吧。”
“另外,你还可以学着织毛衣,对门马师母就会织,你可以跟她学。别的同学有妈妈给亲手织的毛衣,我也想要呢!”
最近一段时间,何景天几乎天天跟亲妈待在一起。
他发现,在亲妈忙着干活的时候,她其实很正常。
反倒是让她一个人待着,啥也不干时,她反倒会战战兢兢、神经兮兮。
所以啊,还是给她找点儿事干吧。
其实,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已经习惯了买成衣,除了农村或是某些经济条件不好的乡镇,城里人很少买不了自己裁衣服了。
像何景天这样的年轻人,也更喜欢百货商店或是自由市场上买的那些款式新颖、颜色鲜亮的成衣。
曾经的何景天,表面上不为自己出身山村而自卑,但除了大学第一年穿过自家缝制的衣服和鞋子。
上了大二之后,何景天就开始跟班里那些城里学生一样,穿着买来的牛仔裤、旅游鞋!
他现在跟亲妈说,让她给自己裁衣服,更多的还是给亲妈找件事儿干,未必就真愿意穿那种土了吧唧的衣服。
何母却当了真,飞快的抬起头,眼神亮晶晶的说道:“好!妈给你做裤子。也、也会跟马师母学织毛衣!”
何母骨子里还是怕见人,但为了儿子,她愿意走出那一步。
尤其是儿子说的“别的同学都有,我也想要”,更是戳中了何母的心。
对啊,别的孩子都有呢,我儿子也要有!
最近日子过得舒适,何母又一直坚持吃药,她自己或许都没有察觉,她的眼神越来越清明。
她脑海里闪现的画面也越来越多。
何景天走后,何母裁衣服、缝裤子,足足忙了大半天。
中午何景天回来,从食堂里打了饭,母子俩吃了,何景天一个人去书房翻译从出版社拿来的稿子,何母则继续裁衣服。
小小的租来的房子里,却有着让人心醉的温馨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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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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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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