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追上去?”
何甜甜听到了心底的另一个声音。
“当然是截胡啊,把属于女主的机缘抢走!”最初的声音急切又理所当然。
“为什么要抢夺别人的东西?还有,女主是什么鬼?”另一个声音却淡定很多,而且透着一丝隐隐的试探。
“因为机缘好啊,你抢了这个机缘,你才能像女主一样成为人生赢家!”最初的声音回避了“女主是谁”的问题。
“机缘好也不能抢别人的啊,而且,没有机缘,我就不能成功了吗?我看未必啊,我现在就已经踏上了成功的道路!”另一个声音似乎并不想抢夺别人的东西。
最初的声音终于怒了,“你特么还真够自信?你一个炮灰女配,如果不抢夺女主的机缘,你会成功?!”
“炮灰女配?我怎么会是女配?我也是我生命的主角啊!”另一个声音继续探求的询问。
最初的声音:“……”
脑海里瞬间安静下来,何甜甜也没有了那种人格分裂的感觉。
她揉了揉太阳穴。
没有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声音,但她的头却有些疼。
“昨晚没睡好?”
李新华看到何甜甜脸色不太好,还不住的揉太阳穴,便有些关切的问道。
“嗯,可能是今天要拍照,昨晚太兴奋了,一直到凌晨四点才睡着。”
何甜甜没说自己昨晚做噩梦的事儿,太诡异了,而且花姐虽然是她的经纪人,可两人并不熟。
做噩梦什么的,属于比较私密的话题,何甜甜不想让其他人知道。
“如果学校没事儿的话,那就回去好好补个觉吧。”
李新华看何甜甜的模样不像作伪,便顺势吩咐道。
原本,李新华还想给何甜甜找个形体、仪态等方面的老师,但看刚才何甜甜拍照时的表现非常好,也就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明星之所以会表现得那般与众不同、惊艳明媚,除了天生的外形条件外,后天的打造也非常重要。
有些人,成名前和成名后好像两个人,前者看着又土又丑,而后者看着就仪态优雅、光芒万丈。
媒体和网友便猜测这些明星是不是整容了啊,当然或许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还是后期的各种培养。
仪容仪态、皮肤保养,还有对于镜头的熟悉,面部表情的控制、肢体部位的协调等等方面,都有了系统又详细的改善与提升。
太多方面的打造,才造就了一个宛若发光体般存在的明星、偶像。
何甜甜本身的外形条件很好,但普通人嘛,哪怕长得漂亮,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精心的养护,也会看起来有些小问题。
而跳过舞或是练过瑜伽的人,往往看着比普通人更显气质,也是因为这种原因。
李新华想要捧红何甜甜,那么除了帮她寻找各种资源外,还要给她安排各种课程,让她的形体、气质都有一个质的蜕变!
但,那是之前,今天拍照的时候,何甜甜给了李新华惊喜。
虽然只是简单的平面照片,不过何甜甜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非常有范儿。
如果不是自己亲自发掘的新人,只看何甜甜今天的表现,李新华都会误以为这是哪里来的大咖呢。
仪态好、肢体协调度高、表现力完美,更有优越的外形条件,李新华觉得,课程什么的可以先放一放,再给何甜甜找个拍戏的机会才是正经!
心里这般盘算着,李新华却没有告诉何甜甜。
看了眼何甜甜疲惫的模样,他一番往日的严格要求,温和的说道,“快回去吧!”
刚说完,李新华又似想到了什么,赶忙补充道,“哦,对了,记着三餐要按照我给你的食谱来。”新笔趣阁
一边说着,李新华一边上下打量何甜甜。
何甜甜不胖,166的身高,只有95斤。
在这普通人里,已经属于偏瘦。
但对于需要上镜的艺人来说,却还是胖了些。
要知道,很多圈里的女艺人,一六几的身高,却只有八十多斤。
在私底下看着,太过消瘦,甚至有点儿吓人,但在镜头上却刚刚好。
当然,现在是2010年,娱乐圈对于女星身材的内卷还没有那般变态。
但作为一个想要在演艺圈发展的女孩子,身材管理是第一重要的。
刚出道,可以有点儿婴儿肥,或者是肉肉的感觉。
观众或媒体对于新人还是比较友好。
不过,李新华作为一个优秀的经纪人,他已经给何甜甜做了长期的规划。
所以,身材管理从一开始就要做好,李新华可不想将来何甜甜爆红,网上能翻出她过去的“丑照”!
“好的,花姐!”
何甜甜乖巧的点点头,虽然食谱什么的比较反人类,但她既然想当明星,那就要忍受一些常人所不能忍受的东西。
而且,不就是控制一下口腹之欲嘛,昨晚之前的何甜甜或许会哭唧唧、惨兮兮,但今天的她,竟真的觉得,不吃那些油炸、高热量的食物,也没什么。
她仿佛一夜之间变得格外控制,也变得无比清醒。
李新华:……
答应的这么痛快?都没有讨价还价?
要知道,前两天还有人喊着要吃炸鸡汉堡,今天怎么就——
狐疑的看着何甜甜,李新华表示质疑。
何甜甜赶忙用力点头,再三保证,“花姐,我会严格按照你的要求管理身材。不就是水煮菜,控糖控盐嘛,没问题啦!”
李新华却愈发觉得不靠谱,不过,下午他还有事,不能一直盯着何甜甜,也只能选择相信她。
“好,你自己知道‘管理身材’就好!”
李新华嘴上说着,心里却暗暗盘算,等何甜甜拿到了那部电影的资源,他就给她配个助理。
如此,就有人能够时刻盯着何甜甜了!
“花姐再见!”
何甜甜拒绝了李新华把她送回出租公寓的提议,冲着他挥手告别。
目送车子离开,何甜甜原本想坐地铁回公寓补交。
但,在一个刹那间,鬼使神差的,何甜甜竟拦住了一辆出租车,然后追着孟羽瑶离开的方向而去。
孟羽瑶没有坐车,而是一路步行。
所以,何甜甜虽然跟李新华聊天耽误了一些时间,却还是靠着出租车赶到了孟羽瑶的前面。
“对!就是这里!”
脑海里又响起这个似乎带着诱惑性的声音。
何甜甜有些恍惚的付了车费,然后开门下车。
她发现,这里是一条有些偏僻的小路。
道路不远处是一个养老院。
何甜甜禁不住纳闷,“这里距离A大并不近啊,孟羽瑶来这里做什么?”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孟羽瑶就读于A大。
虽然A大也在这一片区域,但步行过去的话,还要二十多分钟呢。
正常情况下,孟羽瑶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她应该不会走这条路的,不顺路啊。
“人家可是善良的女主,来这边是为了去养老院做义工!”
脑海里的声音继续说道,语气带着明显的尖酸刻薄、阴阳怪气。
仿佛,它非常不认同孟羽瑶来做义工的事儿,或许在它看来,孟羽瑶这是故作善良、沽名钓誉!
何甜甜微微蹙眉,这是什么调调儿?
她或许不是什么善良豁达、磊落坦荡的君子,却也不是见不得别人好、不肯承认别人优秀的小人啊。
为什么总有这种乱七八糟的想法?
还有,她怎么真的跑到这里来了?
她明明不想来的啊!
何甜甜暗暗警惕,她甚至要掩藏自己真实的心声。
“来了!终于来了!”
就在何甜甜不着痕迹的隐藏想法的时候,脑海里的声音又在叫嚣。
“看到了吗,路口另一边的花坛里,有个受伤的小黑猫,赶紧把它救起来!”
何甜甜下意识的就想拒绝,“不要!我不喜欢猫,矫情又麻烦。”
何甜甜没有说谎哟,她这具身体,确实不喜欢猫狗等小动物。
等等,什么叫“这具身体”,难道还有其他的身体?
何甜甜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
不过,她没有急着纠结,而是悄悄将这抹疑问藏在了识海最深处。
识海?
识海又是什么?
何甜甜:……
今天我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
难道没有睡好,后遗症会这般严重?
自己特么的都要人格分裂了,好不好?!
何甜甜都快要崩溃了,但她还是忍着各种猜测与疑惑,将某些不愿意让“其他人”知道的想法,分割出来,然后掩藏在识海中。
至于什么识海,何甜甜暂时不想纠结。
知道识海在哪里,并且能够把“心声”掩藏,就足够了。
她不再去计较更多更深一层的问题。
因为,何甜甜有种预感,总有一天她会明白这些。
这就好像,她莫名的会使用一些技能,那就好好使用,没必要去追究她为什么会?那些技能的原理又是什么?!
“不喜欢也要去!”
脑海里的声音,并没有觉察到何甜甜的小动作。
它听到何甜甜“不喜欢猫”的说辞,有些恼羞成怒,急切的喊道:“那只猫就是女主的机缘,你只有救了它,把它带回家,你才能——”
“又是女主!又是机缘!我都说了,我不想抢别人的东西!”
刚才那个清醒的声音又太跳了出来,非常任性的表示,自己不要什么女主机缘。
最初的声音:……卧槽,这个女配怎么变得这么难缠?
“这不算抢东西,而是、而是一种运道。谁先来,那就是谁的啊!”
最初的声音改变了套路,从下命令变成了蛊惑,“女主,哦不,是孟羽瑶还没到啊,你先看到了那只受伤的小黑猫,你把它救回家,更是情理之中的啊!”
怎么能是抢呢?
这是先到先得!
另一道清醒的声音却凉凉的说,“可问题是,我不喜欢猫!尤其是黑猫,看着就瘆得慌。按照所谓的‘情理’,我根本不可能把它带回家!”
最初的声音:……你特么、特么!
它险些被气得自闭,马德,这人是不是有病啊,她听不懂人话吗?
还是,她真的这般“清高”,明知道小黑猫是个大金腿,就因为不喜欢,她都不肯弯腰去抱?!
想想人家那些社畜,为了钱、为了发展,心里把老板、甲方爸爸骂成狗,表面上也要装成喜欢“狗”的模样。
为了钱牺牲一下怎么了?
而且,那只小黑猫还不是简单的钱,而是一条金光闪闪的大粗腿啊。
抱上它,就能像女主一样,嫁男神,实现阶级的跨越,最后走上人生巅峰!
“……你想进入演艺圈吗?你想当一个光芒万丈的大明星吗?”
“救下这只黑猫,你就能实现这些愿望。”
最初的声音洗脑般继续催促。
另一道声音却兴趣缺缺,“我确实相当大明星啊,可问题是,我可以凭借我自己的努力啊!”
“我这具身体长得这么漂亮,我会说好好几门外语,我还会武功,就算当个打星,我也能出道!”
何甜甜还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会这么多技能,但她既然会,那就好好利用。
其他的,以后再说。
反正自己多才多艺也不是什么坏事,何必太过纠结?!
何甜甜站在路边,听着脑海里的两个声音打架,她愈发有种做梦的感觉。
而眼角的余光,正好瞥到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慢慢走近。
“不好了,孟羽瑶来了,你快把小黑猫抱走!”最初的声音十分急切。
另一道声音没说话,但它的意思很明白:我不喜欢猫,我才不抱!
就在孟羽瑶快要看到何甜甜的时候,何甜甜心底忽然冒出一个想法:其实抱一下也没什么,正好你可以看看,那个怪异的声音为什么总是劝你把小黑猫救走。
这次倒不是鬼使神差,而是有了这么一个怪异的想法。
何甜甜快步走到花坛边,抱起了一只受了重伤、浑身都是血的小黑猫。
然后,她飞快的躲到了一旁的角落里,看着孟羽瑶穿过了路口。
只是,孟羽瑶在穿过路口的时候,站在花坛边停顿了一下,她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左右看了看,却没有任何发现,便又径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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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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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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