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胜利气得差点儿把手机给砸了,恨不能杀到何甜甜面前,狠狠的教训这个忤逆不孝的小畜生一顿。
但,这些根本不现实啊。
而且吧,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何甜甜摆出了一副“豁出去”的架势,摆明了不跟何胜利这个亲爹谈感情、讲孝道,何胜利就半点办法都没有。
啥?
不管何甜甜了,直接把她仍在小县城,或是直接弄回农村老家?
开什么玩笑?
没听这死丫头在电话里叫嚣的那些话嘛,这个没良心的小混蛋真敢跑去法院起诉。
何胜利是公职人员,最注重名声和形象。
平时在路上跟人发生争执都不敢太计较,就怕被人拍了视频、发到网上,不管是不是他的错,只要他有编制,他的工作就会受到影响。
更别提闹上法庭,还是这种亲闺女状告亲老子的荒唐官司。
这、这简直只是想一想,就让何胜利心里发慌。
“胜利啊,别怪我没教好你这个宝贝闺女,实在是她年纪不大,主意却不小。动不动就要打官司,半点良心都没有!”
何胜男打来的电话,更让何胜利有种无措的感觉。
“姐,你还说不怪你?不是你说的嘛,说她平时挺乖巧、挺听话的,胆子也小——”
何胜利正一肚子的火,接到了亲姐的电话,还听她百般推脱,更加气恼。
何胜利没好气的说,“这都敢状告自己的亲爸了,胆子还小?”
何胜男:……
过去的何甜甜确实内向又怯懦,她随口说几句吓唬的话,何甜甜都被吓得够呛。
但,何胜男万万都没想到,这个死丫头居然忽然会变得这么难缠。
“这我哪儿知道啊?她过去是挺听话的,可能是她真的不想去省城吧。”
何胜男打这通电话是为了推卸责任,并且劝何胜利别跟何甜甜对着干。
毕竟何甜甜可以不管不顾的作妖,而何胜利两口子都有顾忌。
真要是因为一个何甜甜而闹得两口子的工作都受影响,何甜甜固然有错,可作为何甜甜的养母兼亲大姑,何胜男也有责任。
大家都会觉得,是何胜男没把何甜甜教好,所以才会惹出这些麻烦。
何胜男还想着有娘家可回,将来遇到了麻烦有娘家兄弟帮忙撑腰,根本不敢得罪娘家和何胜利。
反正她把话都说到了,何胜利如果不听劝而惹出了麻烦,这也就怪不到她何胜男的头上。
“哎呀,反正她就是个没良心的白眼狼,而且心狠着呢。她刚刚还跟我说,实在不行就去找电视台——”
何胜男也懒得跟弟弟多废话,直接把何甜甜最恨的威胁都亮了出来。
“找电视台?”果然,这几个字直接戳中了何胜利的命门。
此刻,他也不想杀去县城,也不想亲自去教训什么不孝女了。
这、这个熊孩子就是个小无赖,她心里根本就没有半点对亲生父母的孺慕与亲情。
这样的人,心太狠。
一旦惹急了,谁都不敢保证她能做出什么事儿来。
脱离了所谓的“父女”关系,退去了所谓的“父权”威仪,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客观的去看待这件事,何胜利反倒能够冷静下来。
也是,作为何家村的金凤凰,九十年代的大学生,还能在省城的CF机关工作十几年,何胜利的智商和情商都不低。
之前他会愤怒,会有些失控,主要是不可思议,觉得自己身为父亲的权威遭受到了挑衅。
而当他彻底冷静下来,认真的回想整件事,他反倒能够更全面的思考。
“……好,不就是一个月2600块的抚养费嘛。我给!”
何甜甜本来就是他的亲生女儿,把她接到省城,也要供她吃喝、供她读书。
只是,在省城的话,何胜利还是高高在上、掌控一切的父亲,是能够主宰孩子命运的长辈。
而现在——
也罢,就何甜甜这样不顾念亲情,不懂得感恩的不孝女,就算接回来也是个祸害。
“她不是动不动就给我讲法律嘛?”
调整了心态,何胜利也抓到了有利于自己的东西:“好,我就跟她讲法律!法律规定,养孩子只要养到十八岁就足够了,过了十八岁,哪怕是读大学,父母也不用给钱!”
他倒要看看,等到了那个时候,何甜甜那死丫头还敢不敢这么硬气!
何胜男才不管何胜利怎么对付何甜甜,只要这对父女说通了,不再闹腾,能让她顺顺利利的嫁人,其他的,都跟她没关系!
“何甜甜,钱我给你了,你爸那儿,我也帮你说了情,他会按时往你的账户上转抚养费,数目也按照你要的给!”
所以,你个小姑奶奶,是不是可以麻溜的走人了?
何甜甜闹了一出,何胜男不敢像过去那般对待她,说话的时候,也客气了很多。
但她的言下之意,何甜甜却是听懂了。
“你放心,我明天就搬走!”
何甜甜用手机查了一下自己的银行账户,还别说,便宜亲爹的办事效率还挺高。
就这么短短几分钟的功夫,人家就给何甜甜转了2600块钱。
账户上还有之前何胜男给的一万。
一万两千多块钱,都够何甜甜单独租个房子了。
不过,何甜甜不想这么做,她想先住学校的宿舍。
这笔钱,何甜甜还想做点儿什么投资,争取在高考结束后,赚够她未来四年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
另外,也是为了安全和名声考虑。
何胜男很快就会嫁人,而何甜甜却没有去省城,也没有回农村老家。
她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如果单独租房子,很容易引人侧目、惹人闲话。
拜何胜男这个养母所赐,何甜甜从小就被人骂小狐狸精。
虽然何甜甜现在已经不在乎了,且将来她也会离开这个小县城,但这些不必要的麻烦,能够避免还是避免一下。新笔趣阁
有时间,她好好学习,或是多去点娘看看网络小说,它不香吗?!
“何甜甜,你想申请住校?”
高二七班的班主任姓方,是个三十来岁的已婚妇人。
她看似威严,实在是个很和善的人。
“嗯,我、我大姑要嫁人了,我不想去省城找我亲爸亲妈,我想继续留在咱们班读完高中!”
何甜甜可怜兮兮的说道。
“这学期马上就结束了,眼瞅着就要升高三,这个时候转学,确实不太合适——”
方老师想了想,点头道,“好,我这边帮你安排一下。”
就这样,当天下午放了学,何甜甜就背着书包,来到了县一中的女生宿舍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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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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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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