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灰鼠酒馆(1 / 1)

孤狼再次穿过一条狭窄的通道,最后在道路一旁看见了一扇小门,上面还有一块牌匾:灰鼠酒馆。

推开门,进入这间酒馆,突然一股臭味袭击了孤狼的鼻腔,紧接着还有一股刺鼻的酒精味。

里面满满当当全是人,本就不大的小屋被十几个人挤得都快把这里的空气都挤走了。要说空气,不如说是尘气,肉眼可见的尘埃弥漫在空中,整个酒馆就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

而且,这里奇怪地没有什么桌椅,顾客全部都是站着的,几个几个一起聚成两团。

孤狼用手扇了扇,想要赶走这股子怪味,却还是毫无成效。

忍着胃酸翻涌的感觉,孤狼往吧台那里走,用力地拨开人群,引得一阵睥睨的目光,还有声声怒骂。

“艹NM的,不长眼睛啊!”

“真TM一莎比!”

而就在他快要接近吧台的时候,一张大手挡在了他身前。

孤狼低头一看,一个胖胖的小矮个站在前面,举起他那不符合身材比例的大手,制止了孤狼。

“你TM是哪条道上的?”这小胖子语气不善地问道。

孤狼不想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乱惹麻烦,所以还是压下了心里的怒火,回答了他的问题。

“我就是一路人,来这问点东西。”

那小胖子用手指掏了掏耳朵,极为不屑地嘲讽道:“真TM没脑子,你穿成这B样还叫路人——当老子眼瞎?!”

孤狼紧咬着牙,冷漠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出言不逊的家伙,说:“我不想惹麻烦,让开!”

小胖子突然笑了,拍了拍身边的同伴:“嘿,你看没看见,这小B崽子TMD跟我在这儿横。”

边上的人顿时哄堂大笑,纷纷嘲笑眼前这个“狂妄自大”的家伙。

孤狼实在是忍不住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掐住小胖子的脖子……呃,不,应该是下巴——这人好像没脖子。

孤狼一把将他提到半空中,高举起来,又猛然将他摔在地上。

“Bang!”

一声惊雷炸响,酒馆里顿时鸦雀无声,众人的目光全部聚集在孤狼身上——这个来历不明的闹事者。

那小胖子就像坐了过山车似的,短短一秒之间就经历了直上云霄到坠入地面,然后与大地母亲紧紧“拥抱”。

“我艹……”

那剧烈的疼痛让小胖子说不出什么话来,他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后背了,眼睛里明暗交替,也看不清东西了,脑瓜子更是嗡嗡作响,迷迷糊糊的好似遁入了无尽的混乱之中。

周围的人也都被孤狼的这一凶猛的举动所震慑到了,他们在法肯区摸爬滚打了这么久了,也没见几个这么狠的角色。

孤狼一脚重重地踏在他胸口,让本来就呼吸困难的小胖子更是憋了一口气,涨红了脸。

“如果你再骂我一句,我就把你的舌头拔下来。懂吗?”孤狼俯下身子,对着小胖子说。

那平淡的语气好似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但他面前的小胖子可以明显感受到那言语中隐含着杀意的冷漠——如同刀剑出鞘的寒光,凛冽而肃杀。

小胖子赶紧点头,那因窒息而变得青紫的脸扭曲地憋出一个求饶的表情。

“哈啊——哈啊——咳!咳!”

孤狼一把脚抬起来,那小胖子就像是死里逃生的溺水者,大口大口地贪婪地呼吸着污浊的空气,却又被其中的尘土激起一阵咳嗽。

“您……您又是哪位大神啊?”这小胖子还挺会看形势,见孤狼如此强势,他赶紧软了下来。

“别问我,先跟我说说,你是谁?”孤狼反问道。

小胖子乖乖回答:“大家都叫我肉球。”

“这是个人名?别跟我说你那绰号,你叫什么?”孤狼又问。

那肉球突然又不说话了,踟蹰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问你话呢!说话!”孤狼大喝一声,把肉球吓了一大跳,像是炒豆子似的一股脑地把心里的话全说了出来。

“我是在法肯区出生的,在这里没有人给我名字,我只有绰号!”

孤狼一脸困惑,还是肉球又给他解释了一遍他才明白。

原来,在法肯区出生的孩子大多都是母亲通过皮肉生意生下来的。而相应的,这样的母亲自然也不会给孩子多少照顾,只是任由其自生自灭,能把人喂饱就算不错的了,就不要提什么取名字了。

“你也挺可怜的。”孤狼不禁为肉球的遭遇感到悲伤。

“呵呵,其实我没什么感觉。”肉球却如此回答。

“问你个事。”孤狼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照片,“这人见过吗?”

照片里正是孤狼这次任务的目标,绰号“尖牙”。他本来是夜之城的一个街头混混,主要游荡在海伍德区。不过偶然一次,他得罪了瓦伦蒂诺帮的一个小头头,被人追杀着逃了几条街,最后阴差阳错地来到了法肯区。

其实,孤狼觉得挺扯的,尤其是他来到法肯区之后。且不说瓦伦蒂诺帮势力庞大,是怎么让这个小喽啰跑出来的;就说这人是怎么想的?来法肯区避难?

孤狼现在才知道,为什么瑞吉娜说就算有大佬逃难,也不来法肯区。这地方可比恶土邪乎,根本就不是人待的地方。

孤狼觉得,要是他有什么事要逃一阵子,那他肯定就一头扎进恶土里。那里荒漠连片,广袤无垠——你要真能找着我,那我就认了!

要是真有来法肯区逃难的人,孤狼只能说:“您好。”

肉球眨嘛眨嘛眼睛,仔仔细细地看了看照片里的这个人,然后疯狂地在脑海里检索这个人的样貌。

“我好想没见过啊。”肉球最终还是没有想到。

孤狼无奈地摇了摇头,看他憋了那么久,还以为能有什么发现呢,真是浪费感情。

“那没事了,我再去找找别人。”

孤狼又拽过来几个酒馆里的人,一一询问他们,是否见过照片里的这个人。但他得到的答案全部都是:“没有。没见过。”

最后,他找到了站在吧台后面擦杯子的酒保。

“喝啥?”听到孤狼越来越近的脚步声,酒保极其不耐烦地问,他甚至没有抬头看孤狼一眼。

那酒保也丝毫没有察觉刚才酒馆里发生了什么事,就好像他手里的玻璃杯是他老婆似的,痴迷地把玩她,整个世界都与他无关。

孤狼用手指敲了敲吧台。

“咚咚。”

“干嘛?!”酒保忽然从他自己的美梦中惊醒,愤懑地抬头看着眼前的孤狼。

“见过这个人吗?”孤狼举起手中的照片。

“没见过!”那酒保看都没看,甩了一句话,又专心弄他的“老婆”去了。

孤狼从兜里掏出一张钞票,在他眼前晃了晃:“告诉我就给你。”

酒保瞬间被那钞票吸引住了,马上移情别恋了。

不仅是他,可以说酒馆里所有的人都紧盯着孤狼手中的钞票,虽然它的面值只有二十,但在他们眼里就TM跟两个亿似的。

“你再让我好好看看。”酒保一把夺过孤狼手里的照片,贴在眼睛上从上到下扫了一通。

然后,他把照片再塞回孤狼手里,说:“见过,就在十七号广场那里。寸头,眼睛上两道疤,皮夹克,狼头纹身……没错,就是他!”

孤狼不敢认定他说的是真话,于是恐吓道:“要是你敢骗我,我就砸了你的店,打折你的两条腿,再把你的钱全烧了。”

酒保咽了咽口水,看着孤狼那可怖的眼神,他知道眼前这个人一定会说到做到的。

他自己也不敢太确定,又拿回照片看了看,好好想了想,终于说话了:“没看错,就是他。我前几天在十七号广场见过他。”

孤狼看着他的表情,不像是在骗他。而孤狼也不是那不讲诚信的人,于是痛快地将手里的钞票递给他。

酒保疯也似地接过钞票,放在手里悉心爱抚,又鬼鬼祟祟地藏到了没人知晓的地方。

“对了,十七号广场在哪?”孤狼又问。

不等酒保回答,旁边一个酒客立刻窜了出来:“我知道,我这里有地图!”

“我也有!”

“我这儿也有!”

好家伙,这下子酒馆里沸腾起来了,这些人掏出身上的地图,着了魔地挤到孤狼面前,拼了命地将地图怼到孤狼身上。

孤狼也知道,他们就是觊觎自己的钞票。但钞票对他来说也不是啥稀奇玩意,既然可以给自己省不少事,何乐而不为呢?

他挑了一个比较干净的地图,也正是肉球的。孤狼又拿出一张钞票,在众目睽睽之下,交给了肉球。

“不错,赏给你了。”

完后,孤狼就大踏步地离开了灰鼠酒馆。

就在他走出门的一刹那,酒馆里的人迅速厮打起来。你一拳,我一脚,就为了夺取那两张钞票。

吧台被打得稀碎,里面的酒瓶子也都碎了,满屋子弥漫着浓烈的酒精味,甚至门外的孤狼都闻到了。

“呵,灰鼠酒馆?”

孤狼知道,今天过后,这个酒馆也许就会不复存在了。

在一阵叮叮咣咣的声音中,孤狼根据手里的地图,走向十七号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