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雅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能尴尬地笑笑,接过钱。
正想着要用什么理由将她给打发走,可紧接着,面前的女孩却突然抽了抽鼻子。
“阿嚏!——”
看着那可怜兮兮,一边发抖,一边揉着自己红扑扑的小鼻头的女孩子,笛雅顿了顿,突然没了赶人的欲望。
只能是将她招呼进屋子来:“外头冷,你还是先进来喝口茶吧!”
“谢谢哈。”
项星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轻巧地走进去。
心里头却是因为“诡计”得逞,而乐得泛起了小花花。
看得鸭鸭不禁扶额叹气:[阿星你变了,越来越不像红领巾了!]
[略~]
项星在心里头默默做了个鬼脸,便直接无视掉它。
转而小心翼翼地打量起这间房子来。
房子是尔玛族的传统建筑风格,充满民族情调。
不大,但干净细致,显得非常温馨。
瞧着瞧着,项星突然瞧见了一件眼熟的东西,正挂在客厅一侧的墙上。
那是一件破旧的,已经有些发黑的迷彩袄子。
虽然扣着编号铭牌的位置已经没有了东西,但直觉告诉她,这就是她在照片里见到的,一模一样的款式。
所以,刚才那个男人,十有八九就是白旭了。
另一头,泡好茶的笛雅,瞧着项星正认真地瞧着阿旭那条袄子,手中不禁颤抖了下。
却是有些无力地垂下脑袋,叹了口气。
算了,终究是躲不过。
“妹子,喝口茶吧。”
她走上前来,将茶递给了项星。
又忽地轻笑几声,望向她,“你男朋友,认识我们家阿旭,对吗?”
“……”
项星有些诧异地回望过来。
他叫阿旭啊。
那,十成十了。
想罢,女孩儿微笑着,轻轻点头,“嗯,他们曾经,是一起出生入死的战丶友。”
“果然……”
笛雅眸色微晃,不禁一边点头,一边坐到了她的藤沙发上。
目光忽地深远。
“我叫笛雅。五年前,我在雪山山脚下捡山货,遇到了倒在雪地里的阿旭。”
“也不知是因为那场难得一遇的暴风雪,还是别的原因,虽然他被我家阿爸抢救过来了,却是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只记得自己的名字——白旭。”
“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阿旭就是暴风雪前阵,到雪松山执行某个特别行动,最后不幸‘牺牲’的三位英烈之一。”
她说着,忽又望向项星,眸底皆是无奈之色。
“事已成定局,我们一家都很清楚,如果在那个时候将他送出去,他会面临什么。”
“加上他也失去记忆了,阿爸阿妈索性将他收留下来,在我家帮着打下手。”
说到此,笛雅忽勾唇轻轻笑着,一脸幸福模样,“他虽然什么都不记得,但人非常能干,而且对我也特别好……在阿爸阿妈的默许下,我们便在一起了。”
“从决定和他在一起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做好了面对今天的准备。”
笛雅突然又转过头来,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里已蓄满泪花。
哀求道,“小姐姐,能不能请你男朋友……对阿旭他从轻发落?他真的不是有意的,他真的是,记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