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雨欣姐你有所不知呀,我这叫吃大户。”韩诗瑶一边吃一边咬耳朵道:“老哥指哪儿我打哪儿,这叫服从命令听指挥!”
听到韩诗瑶的解释,陆雨欣下意识的瞥了眼林奇,哪知这家伙正一脸贼相的窃笑呢。
她不得不佩服这奇葩兄妹之间的默契,仅仅是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想要干嘛,肚子里憋着什么坏主意。
不一会儿,几名服务员鱼贯而入,看着韩诗瑶跟前摆成一长排的十碗海天大鲍翅,严灯泡的心里在默默滴血,这小妞……也太特么能吃了吧?而且只吃这种奢侈的高级海鲜,难道她上辈子是世界首富的女儿吗?
“哇哇,我要开动喽。”两眼冒红心的韩诗瑶很快进入了饕鬄模式。
严灯泡下意识的咽了口唾沫,表情要多难看有多难看,看来今天真心要大出血了,这小妞哪里是来吃饭的,简直就是来宰猪的。
妈的!老子只当是花钱摆了一次阔气,毕竟不是谁,都有这样花钱的勇气和实力!没准这小妞还会因为今天的事情看上我,嘎嘎……
如果能把她搞到床上,那就更完美了!毕竟这小妞的身材和长相,根本不次于严甜甜,而且还是个萌萌的美少女。
“来吧林兄,别光吃饭不喝酒呀,愚弟敬你一杯,祝你事业有成,财源滚滚。”为了打破尴尬气氛,严灯泡只好主动举起酒杯。
林奇却是一脸的不情愿,心说你特么谁呀你,跟我称兄道弟的,你找人堵我的时候,可比饿了几天的野狼都狠。
“林兄,不给老弟这个面子吗?”严灯泡见林奇没动弹,只好又劝道。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林奇虽然对这个严灯泡没有好感,但这样折人家的面子,确实不是亮堂人应该干的事儿。
只见他从桌上拿起那瓶所谓68年出产的拉菲,刚准备往高脚杯里倒,韩诗瑶却嚷嚷道:“喂喂林奇哥,我以前听雨辰姐姐说,你喝酒都是对瓶吹的,怎么今天改用酒杯了?你是不是有点看不起灯泡哥呀?”
林奇一愣神,很快领会了这个精怪妹妹的用意,握着酒瓶说道:“你个傻姑娘,我以前对瓶吹,喝的那都是白酒,红酒能对瓶吹吗?”
“肿么不能!你想呀,白酒那么高的度数,你都对瓶吹了,红酒就更应该对瓶吹了!你喝的越快,就越看得起人家灯泡哥!”韩诗瑶将七个吃干净的盛鱼翅的碗摞在一块,冲着严灯泡卖萌道:“我说的对不对呀灯泡哥哥?”
“额……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严灯泡下意识的回答道。
“那好吧,恭敬不如从命。”林奇轻轻一笑,伸手捏住瓶塞,只听啪的一声,仅凭指力便将红酒瓶打开,然后一扬脖,嘴巴对准瓶口,咕咚咕咚的灌了下去,好像喝的不是一瓶特级典藏红酒,而是一瓶两块钱的矿泉水。
南宫鹰看到林奇开酒瓶的那一幕,吓的差点从椅子上滑下去,这手劲也太大了吧,竟然连开瓶器都懒得用了。
此时此刻的严灯泡,真想一头撞死在豆腐上,特么的海天大鲍翅没尝到是什么味儿,68年的拉菲竟然被林奇暴殄天物一般,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
奇葩啊!两个大奇葩!一个这么能吃,一个这么能喝,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你没事儿吧老公?快吃口菜压压。”陆雨辰虽然知道林奇能喝,但近距离目睹的时候,心里还是有点后怕,她本身就是一名红酒收藏爱好者,所以她完全懂得,这东西后劲儿大的很,喝的时候需要一口一口品,哪儿有像林奇这样的,好嘛,不知道的,还以为红酒瓶里装的是啤酒呢。
“没事儿,小意思。”林奇张嘴接了口菜,轻松一笑,还是媳妇知道心疼人呐。
“雨辰姐和老哥又在秀恩爱了。”韩诗瑶吃完最后一口鱼翅,小声嘀咕道。
“怎么,你不服呀?”陆雨欣得意道。
“我有什么不服的,雨辰姐姐本身就是老哥的大媳妇嘛,我只是一个小备胎……”
“你……你不说话没人拿你当哑巴!”陆雨欣慌忙去堵她的嘴巴,这傻妞,怎么还没死了那份心?有这个持之以恒的心思,用在学习上不好嘛!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等时间也消磨的差不多了,林奇起身道:“这饭也吃的差不多了,要没别的什么事儿的话,咱们就撤了吧?”
“林兄这么早就要结束夜生活了
吗?”见林奇一副拍拍屁股走人的样子,南宫鹰笑道:“这燕京城的白天虽然热闹,但到了晚上才是真正的高潮,称得上是华夏第二个不夜城,林兄好不容易来一趟,不打算带老婆到处逛逛吗?”
“哦,我倒是正有此意,不知鹰少有什么推荐的好地方吗?”林奇本来也没打算现在就回酒店和大老婆探讨女人身体深处的秘密,毕竟南宫鹰说的有道理,媳妇一年到头那么忙,好不容易抽时间来一趟京城,应该带她出去好好玩玩才对。
“呵呵,地方现成的,林兄若是不嫌弃,等会儿跟着我的车,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南宫鹰开始顺杆往上爬,其实他说的好地方,就是一个他们家族主办的时尚派对,邀请的人大都是拍卖会上的财客,为了助兴和彰显实力,他们还邀请到了不少演艺界的明星。
之所以想邀请林奇去,完全是因为林奇神医的身份,毕竟他施针救人的事,已然轰动了整个京城医界。如果能把他请去参加派对,无疑又能使家族的脸面增光增彩不少,毕竟一名绝世神医,往往是土豪们争相攀交的对象。
“不知鹰少说的,是什么好地方?”林奇身为南宫家族的救命恩人,对南宫鹰自然没有敌意,但这并不代表他会完全信任这个人。
常年的职业特工生涯,使得林奇在与人接触时,经常会抱有三分戒备的心态,尤其是对待刚认识不久的人,这使得他在明谋与暗战中,失误的几率大大消减。毕竟他执行任务的时候,就曾经历过队友叛国的厄运,那一次若不是突击组的战友们以命相抵,以三人殉国为代价掩护他携带机密情报撤离,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没准就已经与这个世界说拜拜了,成为诸多无名烈士中的一员。
每当在深夜里想起这些往事,林奇都会激动的潸然落泪,仿佛炸弹爆炸的声音就在他耳边响起,子弹像密雨一样激荡扫射,队友在耳麦里离别前急促的呼吸声,悲怆的诉说着生前遗言,像尖刀一样,狠狠扎进他心底最柔软的部分。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上,敢把后背留给朋友的人不多。
可就是有那么一些事情,并不关乎成败,有那么一种朋友,并不在意荣辱。
却可以足足铭记在心中一辈子。
南宫鹰没想到林奇会打听的这样仔细,只好笑着解释道:“是我们家在金沙湾举办的一个时尚派对。”
林奇心说这算个屁的好地方呀,大老婆在秦岭的时候,就是没完没了的参加那种派对,都快参加吐了都。
那种所谓上流社会的派对给林奇的印象就是,一个个穿的人模狗样,说起话来咬文嚼字,分不清谁是真的谁是假的,谁戴着面具谁没戴面具。
用眼神征询了一下媳妇的意见,后者果然像吃了苍蝇一样,表情由里到外的写着俩字:反胃。
又看了眼两个小美妞,似乎也都没多大兴趣的样子。
林奇只得抱歉一笑:“鹰少,你的美意我心领了,不过这男人出门在外,还是要听老婆的。”
“那……那好吧。”南宫鹰还之一笑,这种事,谁也不能强求谁,人家不想参加,总不能拿绳子把人绑去吧。
“那我们就告辞了,承蒙款待。”林奇说这句话的时候,却是冲着南宫鹰,却把严灯泡晾在了一旁。
这家伙看到这一幕,鼻子差点没气歪。
喂喂,是我请客做东好嘛!而且最贵的食物和最贵的酒都被你们给干了……
几人正要走,南宫鹰却是接到了一个电话。
“姑姑,我是小鹰。”
“什么,何晴乘坐的航班快到机场了?”
“好好好!我这就派人去接机!”
“我亲自去?没问题,保证误不了事!”
听到这段莫名其妙的对话,林奇和陆雨辰倒没什么反应,两个小美妞却是大眼瞪小眼,傻站在原地不走了。
“怎么了瑶瑶?没事儿吧你?”林奇在她眼前挥了挥手,哪知韩诗瑶竟然一把揪住,然后张开嘴巴,用小尖牙在手背上使劲咬了一口。
“我靠!瑶瑶你疯了,干嘛咬我?”林奇猝不及防,疼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呜哇!雨欣姐你听到没有,竟然是大明星何晴!我……我没有听错吧?”韩诗瑶的音量提高了八个分贝。
“好像……没听错。”陆雨欣点点头,走过去冲南宫鹰问道:“喂,你认识何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