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老弟,打折一条腿,这魄力有点太小了吧?”南宫鹰等严灯泡挂断电话,抽了口雪茄阴笑道:“如果是我的仇人,我就会让他从地球上彻底消失。”
“你是不知道啊鹰少,这林奇最近跟我表妹打得火热,而且我们严家就是一个卖药的,如果我找人弄死他,这善后的事情,恐怕有点难度。”让人家从地球上消失这种想法,严灯泡是从未有过的,毕竟他们家只是一个豪门,势力还没有大到能够滥杀无辜的地步。
“呵呵,如果我们记错的话,那个板凳胡同是在城中村里吧?”南宫鹰抚摸着纤细手指上的宝石戒指,嘴角扬起一丝不屑:“只有叼丝才会去那种地方。”
“嗯嗯,鹰少你说的太对了,林奇就是一个臭叼丝,他那种人,根本配不上我表妹!”严灯泡咬咬牙:“眼镜张在板凳胡同混的还不错,打架手黑的很,亮他林奇也逃不过这一劫去,等他变成跛子,表妹自然会远离他,这就叫生不如死。”
“哈哈,喝酒喝酒,等会吃完饭别走了,我带你去潇洒一下。”南宫鹰对严灯泡这点屁事,根本就不感兴趣,他只是觉得严灯泡这个人有利用价值,所以才肯跟他走的亲近一些,在施以小恩小惠,叫他肝脑涂地的为自己当马前卒,这是姑姑教会给他的权术。
严灯泡听到潇洒二字,自然是心领神会,心情激动的不得了,这种五星级酒店他虽然来玩过,服务相当新颖刺激,但价格贵的离谱。现在南宫家族的南宫鹰肯请他,严灯泡瞬间觉得逼格高了不少,连人生都有点华丽丽的要崛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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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吗?”看着严甜甜一口一口的进食,林奇真不知道她的身材是怎么来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怎么吃都吃不胖?
“嗯嗯,可好吃啦,我还来一碗。”严甜甜嘴里嚼着咸鲜热辣的猪肚,含糊不清道。
“大姐,你已经吃两碗了,你确定?”
“啊……老板,再来一碗卤煮,外加一份爆肚!”
林奇瞬间倒塌,严甜甜这个吃货,肯定是属小猪的,她在这样吃下去,不把肚皮撑坏才怪呢。
门店的老板刚把一碗热气腾腾的卤煮端上来,挡风的棉门帘便被人粗暴的挑起。
一伙满身酒气的青年晃悠着进来,他们的装束很一致,都是黑色皮夹克和钉子靴,板寸头,歪戴帽,一个个撇着大嘴,吆五喝六,就差在脸上刻上五个大字:老子是流氓!
“清场啦!清场啦!都上别地儿吃去!”一名小弟手里拎着根金属制的双截棍,耀武扬威的在空中甩动。
在这家小店里吃饭的人,基本都是附近的租住户,既有原住民也有外来务工人员,属于社会中的底层群体。
而眼镜张在这片区域也是出了名的恶霸,欺男霸女的事情没少做,收保护费更是家常便饭。所以这些人,基本都是对其有所耳闻的,惹是肯定惹不起的,但是可以躲得起。
“快点快点!都麻溜点给老子滚蛋,谁要是跑的慢,我就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嘿!”小弟喊到最后,手里挥舞着双截棍,情不自禁的唱了起来,吓的那些从他身旁经过的人抱头鼠窜。
“哈哈,眼镜哥,我今天是不是特别拉风?”
被唤作眼镜哥的是一名身材矮小的青年,大约也就一米六的个头,但身上却有种说不出的煞气,尤其是那双死鱼眼,瞪起人来尤为恐怖。
此时此刻,他正抱膀站在小店中央,嘴角扬起无限的嘲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整体形象看起来相当怪异。
因为身高残疾,长相丑陋,所以眼镜张从小的性格就很孤僻,没有朋友,也不讨女孩喜欢。
久之久之,他就变的特别暴力,很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而且发现在暴力面前,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俯首称臣。
有一次眼镜张在课间被一名同班女生嘲笑,说他是武大郎的后代。眼镜张便怀恨在心,在放学路上,用匕首将那名嘲笑她的女生劫走,到了没人的地方,直接把女生的校服扒掉,狠狠的发泄了压抑许久的欲望,然后又在她肚皮上刺上“贱人”两个字。
那件事当时震惊了整个燕京,眼镜张也被诉以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送进少管所接受政府改造。
在少管所里,他很快结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从此便开始闯荡江湖,由于打架心狠手黑,跟随他的小
弟越来越多,倒也混成了一方恶霸,响当当的地头蛇。
“林奇,咱们也走吧?”严甜甜看到这一幕,小心肝吓的直颤,她从小就是品学兼优的乖乖女,不招灾不惹祸,根本没有接触到过社会的阴暗面。
“还没吃完呢,为什么要走?”林奇夹了口爆肚,倒了杯啤酒,一饮而尽道。
“我……我看这些人来者不善,别人都走了,我们还是躲躲吧?”严甜甜轻声提醒道,她越看那个眼镜张就越发怵。尽管她知道林奇很能打,性格里也有行侠仗义的成份,但毕竟这是在外地,俗话说的好,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真要跟这伙人起了冲突,她很怕林奇会吃亏。
“听我的,吃你的饭。”林奇微微一笑,从头至尾都没回头看一眼。
严甜甜哪里还能吃的下去,吓的不敢抬头,坐在凳子上扣手机玩。
“哟呵,今儿没算白来,还真有硬茬。”挥舞双截棍的小弟把武器往后腰上一插,随即拉了张椅子,椅子背对准林奇吃饭的桌面,像骑马一样往上面一骑。
他也不说话,就跟欣赏电影画面一样,静静的看着林奇往玻璃杯里倒酒。
“还喝呢,还尼玛喝呢,吹熄灯号了知不知道?赶紧回家睡觉去。”这小子嬉皮笑脸的说道。
林奇没搭理他,仍是自顾自的吃饭喝酒,好像坐在他身旁的不是一个大活人,而是一条咬骨头的癞皮狗。
“哎哟,不理我?小伙挺有性格,我喜欢!”小弟阴阳怪气的嚷了句,他身后那些人见状,纷纷窃笑起来。
见林奇仍是视若无睹的样子,小弟索性伸手推搡了他一把,横眉立目:“老子跟你说话呢,没听见呀?耳朵塞驴毛了?”
林奇这才像看****一样瞥了眼他,然后把瓶底的啤酒全部倒进被子里,只剩下一个空酒瓶。
小店老板见状,赶紧凑到林奇身旁,面带惧色:“兄弟,兄弟,带你女朋友先到别处吃吧,这顿算我请你的行不?”
这老板倒也是憨厚老实人,他从口音就能听出来,林奇不是本地人,所以也不可能知道眼镜张的厉害。
“欠债还钱,吃饭结账,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你我非亲非故,我为什么要你请一顿?”林奇笑了笑,对着上了年纪的老板说:“大叔,把心放在肚子里,我这杯酒喝完就走,不会耽误你做买卖的。”
“你……你还喝呀?”小店老板也是醉了,酒鬼他见过不少,但像林奇这样身处险境还贪杯的,也称得上是一朵奇葩了。
“喝吧,最好呛死你小子!”小弟恶狠狠瞪了林奇一眼,又把目光落在严甜甜身上,这一打量不要紧,对于他来说,简直赛貂蝉似天仙。
刚才老板说她是林奇女朋友的时候,严甜甜就已经羞涩无比,现在精致的俏脸红扑扑的,娇艳的像一朵盛开的桃花。
“啧啧,小妞长的挺靓呀。”这家伙极度猥琐的在严甜甜身上扫来扫去,下流道:“美女,今天我老大过生日,陪我们去酒吧玩玩怎么样?”
这是他们调戏女孩的惯用伎俩,以过生日为借口,将女孩骗到酒吧里,然后通过下药等方式,实现他们的禽兽目的。
严甜甜根本不敢看他,下意识的往桌子里面靠,可怜兮兮的盯着林奇。
“别害羞嘛美女,你看我长的这么帅,又如此面善,你跟了我,总比跟这个穷小子强吧?哥哥好赖也是有车有房滴。”小弟嬉笑着,便往缩在墙角里的严甜甜身上靠,可他刚挪动半步,肩膀就像被人锁住了一样,根本动弹不得。
“操!你小子找死是吧?信不信我叫我兄弟们砍死你?”小弟气急败坏的冲林奇咆哮,他们今天就是冲林奇来的,确切的说,是冲林奇的腿来的,上家发过话了,只要把林奇的腿打断一条,就能得到十万块的酬劳,这种美差,不干白不干。
“不信。”林奇轻轻摇头,一只手扣住他的肩膀,另外一只手举起酒杯,潇洒的一杯见底,抹了抹嘴角,邪笑道:“开打?”
“开打?”小弟听到林奇说这两个字,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冲着眼镜张喊道:“老大,你发话吧,要这小子的左腿还是右腿?”
“左右都一样,速战速决。”眼镜张说完,往前一挥手,小弟们呼啦围了过来,很明显,在他们的意识里,林奇已经是个残疾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