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听说你找了一个老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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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镇峰的助理是个很漂亮的年轻女性,一头短发与耳根平齐,惊魂未定的一幕,让她到现在还没缓过神来,紧张得连小心肝都要蹦出来了。

两名保镖也在心里明白,如果没有那个年轻人的出现,凭他们的实力,今天这几条命只怕就交代在这里了。

做为老板的贴身保镖,关键时候却让老板出来保护自己,两人简直无地自容。

呜——呜——呜——。

山下警灯闪烁,众人松了口气,沈镇峰反而脸色凝重,眉头紧皱道:“他们已经沉不住气提前动手了,看来有必要让沈臻马上回来才行。”

沈镇峰正是著名的沈氏集团董事长,全州首富,今天晚上的劫杀,就是冲着他而来。面对危险,生死关头的瞬间,沈镇峰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没想到天无绝人之路,突然冒出来的年轻人救了大家一命。

等警方赶到后,开始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随车而来的法医发现,为首的匪徒除了胸部中了一枪,小腿骨折之外,头部也受到重击,估计已经成了白痴。

沈镇峰马上反应过来,这是救命恩人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朝两个保镖和助理使了个眼色,他们从头至尾都没有提起唐睿这个人。

警方对沈镇峰极为尊重,现场录了口供后立刻安排警车护送回沈氏庄园。

在回去的路上,沈镇峰问第一保镖邹明,“刚才那位先生的实力怎么样?“

邹明道:“看不出深浅,不过放眼全州,绝对是无人能出其左右。在当时这种情况下,十几支枪齐齐开火,能够轻而易举避开子弹的人,邹明从来没见过。按武者境界划分,至少也是宗师级别以上。象我们这样的人,恐怕一百个加起来也不是他的对手。“

丝——沈镇峰旁边的助理倒吸一口凉气,惊讶地张了张小嘴。

沈镇峰也是心头大震,世间居然有这样的高手?这个晚上他一宿没睡,将两个保镖喊到跟前,吩咐下去,一定要想办法找到这个救命恩人。两人匆匆退下,无条件执行老板的命令。

沈镇峰一个人坐在露天阳台上,望着漆黑的天空,露出一脸凝重的表情。但愿妻子在天有灵,保佑沈氏度过这个难关。

他已经召唤女儿提前回国了,一旦自己有什么不测,沈氏重担将落在女儿肩上。年轻的沈臻将继续肩负着重任,替自己掌舵这艘市值上千亿的巨轮。

当然,如果能找到今天晚上那个年轻人,不要说五千万,就算是付出再大的代价,他沈镇峰也不会皱一下眉头。凭着沈镇峰独特的敏锐,他认定这个年轻人不简单。

如果能得到他的协助,虽然不能说万无一失,至少在安全问题上不再有后顾之忧。只要自己和女儿还活着,再大的困难,再强的敌人,都是纸老虎。

沈氏绝对不会轻易被人打倒!人到中年的沈镇峰,依然斗志昂扬,绝不妥协。

年轻的女助理轻轻地走近,“董事长,早点休息吧!我已经跟沈总取得联系,她已经在安排回国事宜。”

沈镇峰回头望着这个年仅二十来岁的女孩子,当初任命她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要启用一个这么年轻的助理?

沈镇峰自然有自己的想法,她是自己从福利院领回来的孩子,自小跟沈臻一起长大。从读书,到出国留学,都是沈镇峰一手安排。

如今让她接任董事长助理这么一个重要的职务,自然是想培养她的能力,将来可以协助沈臻一同打理整个沈氏集团。

做为沈氏集团未来的接班人,沈臻一个女孩子太势单力薄了,这是沈镇峰为女儿安排的另一手。

沈镇峰早年丧妻,一直没有续弦,拼着一口气撑到现在,愣是将沈氏打造成了今天的规模。沈氏的崛起,就象一个神话,几乎不可复制,它带着历史的使命,完成了一个民营企业的蜕变。

如今,在全国众多的民营企业中,沈氏俨然早已一枝独秀。这支盛开的鲜花,越发妖娆。

今天晚上对沈镇峰来说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这些年沈氏的迅速壮大,俨然已经成为了人人垂涎一块肥肉,群狼环视,四面楚歌。

甚至试图劫杀自己,达到迅速瓦解沈氏集团的目的。如果沈镇峰不能找到更强大的靠山,就算是沈臻回来了,恐怕也无济于事。

此时的唐睿又哪里知道自己的举手之劳救了一个对全州经济举足轻重的大人物,避免了沈氏集团群龙无首的局面。对唐睿而言,他哪认识什么沈镇峰?

正象他自己说的一样,看得顺眼就帮一下,看不顺眼懒得搭理。如果不是沈镇峰在危难关头的惊人表现,唐睿恐怕不会插这一手了。

以前只会为了任务杀人,哪想过去救人?

偶尔做点好人好事,根本没考虑过有任何回报,灭了两个匪徒,临走的时候又把为首的家伙给踹成白痴,回酒店洗了个澡,舒舒服服睡着了,根本没想到有人为了寻找自己而彻夜不眠。

第二天大清早,傅文萱抱着书本,心不在焉地走向公交车站台。背后响起一个嗲声嗲气的声音,颇有点台妹味道,“文萱,你磨磨蹭蹭干什么?再不走就要迟到啦?”

周雅瑜推了推黑边框眼镜,冲着傅文萱嚷道。

傅文萱今天突然不想去上学了,周雅瑜是傅文萱的死党,个子不高,长着一张娃娃脸,说话的时候喜欢模仿台妹那种腔调。

“雅瑜,你帮我请个假吧!我今天有点不舒服。”傅文萱找了个借口。

周雅瑜瞪大了眼睛,“这怎么行啦?难道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今天怎么啦?”

“你真是健忘哎!今天是曹大善人到学校一对一扶持特困生的日子,学校要搞一个很大的庆典,你是大善人点了名要参加的重要人选,你怎么可以不去啦?”

傅文萱突然记起来了,今天是全州著名的大善人曹永福到学校一对一捐助的日子,学校要搞一个很大的庆典活动。象傅文萱这种家庭条件不好,成绩优异的学生自然例入被捐助名单。

曹永福多次到大学捐助,扶持了不少贫困大学生,在全州非常有名,被媒体称为全州第一善人。电视里经常能看到这个满头白发的老人在各种慈善活动中出现,据说他捐助的大学生已经达到上千人次。

曹永福同时也是全州著名的企业家,永福集团旗下有很多产业,其中一项是劳务输出,将各行各业的人才输送到海外就业。

傅文萱皱着眉头,“我还是不去了。”

家里虽然穷,傅文萱可没准备接受捐助,她的奖学金基本可以维持学费,每逢寒暑假她都去打短工。如果不是因为这次老妈生病住院,母女俩的日子勉强能够维持下去。

周雅瑜无语地摇晃着头,真搞不明白,一些贫困生为了抢这个名额,挤得头破血流,傅文萱却把到手的名额放弃。看到傅文萱心事重重,周雅瑜凑过来,“他们说你找了一个很牛叉的男朋友,是不是真的?”

傅文萱郁闷了,“拜托你别这么三八好不?我答应过我妈大学期间不会谈恋爱的。”

周雅瑜一脸不信,“那昨天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说你找了一个老头。”

……。

要是唐睿听到这句话,估计要晕死。

先放着是不是傅文萱男朋友的身份不管,自己很老吗?

傅文萱气得跺脚,攥着拳头吼道,“周雅瑜——!”

周雅瑜怕怕地闪开,“文萱你听我解释,他们说你男朋友是帝宫那个王兴的师父,王兴都三十岁了吧,他师父难道不应该是五六十岁的老头吗?昨天我本来还很好奇,一想到这个问题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傅文萱无语了,“才不是,唐睿哥哥才二十多岁,哪象你说的那么老。”

“咔嚓!”

一辆灰色的途观缓缓经过,有人隔着车窗玻璃窗拍下了傅文萱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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