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卫营开始集合并下到堤岸之下,等待着浮桥上的88师士兵腾出过河的位置,在蓟城,除了王宫宿卫,高远并没有专门隶属于自己的亲卫兵队,这也是他亲自制定的规矩,卫戍蓟城的青年近卫军内里有一支专门负责保护大汉重臣的警卫团,但凡高远或者其它重臣要离开蓟城的时候,都是从这个警卫团中抽调人员,当然,高远出行的时候,这支警卫的人数会更多一些。
想要进入这个警卫团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是要在忠诚度上绝对可靠,如果有一个异忆分子混进去,在某个时候干掉某位大臣,那可便是轰动天下的大事了。其二就是要有极为高超的单兵作战能力,因为警卫团的人员并不是时时刻刻都会集体行动,偶尔,他们也会被单个派出去贴身保护某人。第三,要懂得集体配合作战,像高远出行的话,随行的士兵便会多达上千人, 如果不懂配合作战,那这个随时都想寻找机会上战场的君王未免就太危险了。
虽然只有三条原因,但却足以淘汰掉绝大多数希望进入这支部队的人,所以这支部队的人选,基本上都是从全军挑选而来的。因为都是军中的精英,所以这些人虽然来自天南海北不同的部队之中,但只要稍许时日,他们便能娴熟自如的配合作战,至于单兵格斗嘛,虽然他们并不是什么武林高手,但真要搏起命来,或者所谓的武林高手还真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的杀人手法向来是最为直接和严蛮的。
“大王,为什么先前不直接下达命令给叶师长让他认识到战斗之中可能出现的这些情况呢?”何卫远低声道:“这样可以避免这么多的伤亡啊?”
高远摇摇头:“我也不是神仙,在事前怎么可能知道敌人会采取什么样的打法?使用什么样的手段,这样的战场应变能力,是长年累朋,用累累尸骨和鲜血铸练出来的,有些很有战争天份的人能用最短的时间学会这些。而笨一些的,便会有更长的时间死更多的人,更多的,则是一辈子也没有这种敏锐的战场嗅觉。先前,就算我说了,叶枫也不见得能听得进去,这些,需要他自己来领会。这些死亡会鲜血会加深他的映象。”
“叶师长看来是一个聪明人,虽然调整的时间稍晚了一些,但总算是反应过来了。”何卫远道。
“叶枫在战争之上的天份,只能算是中人之姿,不过以他的身份,将来注定是会成为军中重将的。”高远笑了笑,道:“这是一次真正的战斗,与他以前遇到的不一样,希望他能从中学到更多。”
何卫远默默地点了点头。此时,浮桥之上已经腾空。一千警卫团士兵摧动马匹,踏上了浮桥。
此时,叶枫的情势已经很不乐观了,公孙止派出的士兵扔出的手雷给了他极大的杀伤,盾牌墙被打破了,一直试图攻进方阵内部的颖川军士兵成为地打开了数条通道,杀进了方阵之中。
叶枫不得不下令后退数步,这一次的后退为他赢得了一点点喘息的机会,前方大约十队士兵与敌人剿杀在一起,而叶枫在他们的身后重新布置了一面盾墙。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前面约十队士兵注定会在与优势敌人的残酷决斗之中伤亡殆尽,然后,公孙止将再一次面对与先前同样的结果。再一次重复上一次的决斗过程,用尸体填满盾墙之有的空间。
从一个将领的角度上来看。叶枫的这个决策并没有错,放弃已经被攻破的一小部分阵地换取更牢固阵地的重新组建,然后让敌人在下一个阵地之前才大量失血,只不过,对于被放弃的士兵而言,这实是不是一个让人高兴的决定。
公孙止很失望。当自己的部队冲破防守之后,他几乎要欢呼起来,但他马上发现,汉军那个年轻的将领反应并不慢,而汉军被突破部分的战斗意志显然比他预固到的还要强烈,在一般情况之下,严密的方阵被击破,会引起对手极大的混乱而给进攻者造成机会,但在汉军的前方阵地被突破之后,前方的汉军却强势地逆向推进,硬生生地为后方的汉军造成了重新布置盾墙的机会。
哪怕这样的反击会让他们陷入优势秦军的包围而死伤殆尽,但他们还是这样做了。公孙止一拍马匹,冲了上去,他不能让对方有重新稳固战阵的机会,否则,前面的牺牲便全都白白付出了,如果一直这样打下去,即便耗光了敌人的血,自己的血也流得干干净净了。这对于颖川郡的防守没有丝毫的好处。
“杀!”他厉声喝道,他要投入自己最有生的力量来一举击溃敌人的阵地,只要击倒了前方的叶枫的中军,过河的汉军便将失去统一的指挥,胜利全会是属于自己的。
公孙止的强势杀入,马上让汉军陷入到了困境当中,一马当先的公孙止犹如一柄烧红的了烙铁,深深地嵌入到了汉军的阵容当中。
此时亲自杀入敌阵的公孙止没有注意到,河当中的浮桥之上,一支全然不同的军队正走在上面。
警卫团都是经验丰富的战士,过河之后,他们并没有马上投入进攻,而是开始集合整队,任何时候,集团的力量都远远要比个体的力量强大。叶枫所犯的一个最大的错误就晃使用了添油战术,假如他能耐心地等待过河的士兵在沙滩之上集结完成之后才成建制地投入战斗,所起到的力量绝对要比这样一队又一队的投入战场要强上太多,至少不会让他陷入到现在苦斗当中。
叶枫提起了自己的长枪,因为在他的前方,公孙止的面貌已经清晰可见,他的盾墙还没有完全布置完成,公孙止便杀来了。现在要陷入与敌人的绞杀了,可惜自己的士兵还没有完全过河,现在在兵力之上,自己是处于劣势的,但他相信88师的士兵不会让自己失望。敌人的兵力全在这里了,但自己还有援军会不停地投入作战。
想到这里,他回望了一眼河上的浮桥,然后他看到了沙滩之上,一面绣着九道金边的黄龙旗被高高地举起,正在河风的吹指之下猎猎作响。
沙滩之上暴发出阵阵欢呼之声,压住了河堤之上的厮杀呐喊之声,第88师的普通士兵并不知道他们最尊敬的大王就身处他们其间,但他们都认识这面镶着九道金边的黄龙旗,这是大王的车驾才能打出来的旗帜,这面旗帜出现在那里,便代表着他们的大王就在哪里。
第88师的士兵从来没有想到过,他们竟然有机会与大王在一起并肩作战,大汉已经成立了五年,大王亲自上战场的机会,几乎是不存在的。所有人都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幸运儿,当若干年后,当自己老去,在庭院之中含怡弄孙之时,与大王并肩作战的经历可是一个向儿孙们炫耀的好经历。
可是叶枫却并没有觉得很荣耀,相反,他很惭愧,因为堂堂的汉王竟然要亲自出场了,这对于一名早上才在汉王面前夸下海口的他来说,简直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因为自己将事情搞砸了。
脸膛上在发烧,双眼因为充血而通红,他高高地举起长枪,厉声怒喝道:“兄弟们,随我杀上去,将这些秦狗杀干净!从现在开始,自由出击。”
公孙止现在身处在战阵的中心,他正利用自己高人一筹的强悍的战斗力肆意撕裂着汉军的防线,堤岸之下突然爆发出来的欢呼声他自然也听到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但敌人的欢呼,自然就是己方的噩耗。
“要快,要再快一点,再不将这些汉狗赶下堤岸去,今天自己就将面临可耻的失败了!”公孙止在内心深处对自己说道。
奋力地冲杀着,他的目光紧张的也是叶枫的中军大旗,那面叶字旗离他越来越近,不,是对方也在向自己靠近。因为自己的掌旗手也一直高高地举着自己的将旗,双方就像黑夜之中的一盏明灯一般耀眼,身上散出发来的气味彼此强烈吸引。
紫电几个纵跃就跨上了堤岸,高远是第一个,然后何卫远以及掌旗手出现在了堤岸之上。飘扬的黄龙旗立即让所有的汉军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之声。正在作战的汉军士兵们都看到了这面黄龙旗。
“大王来了,杀敌啊!”四处都传来汉军的欢呼之声。
在欢呼声中,高远脚尖轻点紫电的腹部,年纪已经不轻的紫电欢快地嘶鸣着,闪电般地向着战场掠去。
“切断他们。”高远只是简单地吩咐了一句,他身后的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不需要他说太多。
公孙止此时终于也看到了那面黄龙旗,那一瞬间,他的心是冰凉的,手脚也是冰凉的。高远,竟然亲自出现在了这里。他是大汉的大王,他也是战场之上不败的战神,正是因为这个人的强势崛起,才将大秦从高高在上的位置直接打落尘埃,他是大秦的掘墓人,他是大秦士兵的恶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