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庄周梦蝶(1 / 1)

肖薇的这些朋友,论及经济实力,和一生的事业打拼,远不如肖薇。纵然穷尽一生之力,也没能上位。摆脱与生俱来的桎梏。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比肖薇大多了。以至于,肖薇这些打拼了一辈子的朋友们,身上的病证,甚至比肖薇还要多。

而肖薇虽然有病痛缠身,但是,中年时期却过的得意舒服。身体上的损耗,比她的这些朋友们要小了许多。衰老的速度,也慢了许多。

所以,在肖薇幻境世界,最后的几十年中。肖薇眼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接一个的,因为各种病痛离开人世。最后肖薇的身边只剩下和她相伴一生的丈夫。但是,这种陪伴也是难以长久的。

男性的基因决定,男性的寿命整体比女性短了一些,百岁老人中,女性的比例远大于男性。

虽然说,肖薇用尽了各种方法。用一生奋斗得来的钱财,换来最好的医疗条件,来延缓自己和丈夫的衰老。但是,肖薇仍旧没有办法,让自己的丈夫、这陪伴了自己一生的人多活个十几二十年,现代的医疗技术。最多就能让一个身体各器官都已经衰老的普通人,多苟延残喘几年而已。

从寿命上来说,普通人完全没有办法与接引天地灵气入体、生命已经蜕变过的修真的生命相比。根本无法做到,让生命进行蜕变,大幅度的延长普通人的寿命。

而在这期间,肖薇的父母也终于熬不住,相继离开人世。

于是,这人世之中,与她有血脉联系的,就只剩下儿女孙辈。至于同辈中人,就只剩下她一个了。生命似乎是从所未有的孤独。肖薇如今的生活已经非常寂静,每日里日出日落、衣食起居,都是非常简单而有规律的,这样做可以让肖薇已经逐渐衰老的身体机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养和利用。

生物钟的规律调节,可以让生命变得有规律,而且效率更高。

但是,所有有节奏的东西、有规律的运动,都会让人感觉时间过去的更快、更加迅速。眨眼间,白驹过隙。肖薇已经白发苍苍,衰老的不成样子。这逐渐衰老的数十年中,肖薇但觉得天地之间,仿佛唯有自己一人。先天生来的禁锢,并未完全摆脱,

此生,竟是前所未有的孤独。

但是,肖薇也因此逼近人生的真相——人本孤独。虽然说,人类是群体动物,但是,自从人有了自我的意识之后,便没有任何两个人的自我意识是相同的。因此,所有的相伴都是短暂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在时间线上,从头到尾的彼此牵连而从不分离。

即便是有心有情之人,也拗不过时间与天地之间的轮转规律。

而在肖薇适应了这种孤独之后,她甚至开始享受起这种孤独。肖薇并不知道,这种享受孤独的心态,已然接近了修道者,以天地时间轮转规律为敌,以一己身与天地岁月相争的道心。

种与天地时间轮转规律相抗的道心,正是天比邻设置这场幻境考验的最终目的。肖薇若能度过这次幻境考验,便可得此点化,对于日后的修行大有好处。

当然,若肖薇不能完成从面对孤独,到享受孤独的过程。而是被这孤独感充塞胸臆,沉浸在人本孤独的莫大悲凉中,那么,也会心境失守,从幻境当中清醒过来,考验失败。

在衰老这一重考验过去之后,肖薇迎来最后的一重考验,生老病死之中,最大的劫数——死亡!

在静如流水的一日中,年迈苍苍、白发萧萧的肖薇,终于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生机和力量似乎已经流逝殆尽。闭上眼,眼前是一片安详而沉寂的黑暗。心中于是升起明悟。知道这一刻终于来临。

对于死亡,肖薇在幻境之中的生命里,也曾有许多构想。但是却未料想到真正的死亡真正来临时,竟是如此的安然。仿佛天地之间,万物无言的巨大寂静。

这是人类文明的禁忌所在,对于普通人来说,绝不可能有人在死亡后醒转过来,将死亡时的感觉记录下来,并流传给后人,人类最多记下来也只不过是濒死体验而已。但是这濒死体验中,也有诸多虚妄和臆想。

肖薇安然的闭上眼睛,拥抱着万物无言的巨大寂静。在这寂静之中,肖薇在幻境世界中经历的一切。这一生每一个片段,每一个细节,都在瞬间从眼前划过。事无巨细,无一遗漏。

这是天比邻给肖薇的奖励,若肖薇不能以这种安然的姿态,投入这天地无言的大寂静之中,那么肖薇也会醒来。这考验也勉强算是通过了。但肖薇醒来后却不会自己在这幻境中发生的绝大部分的事情。包括一些珍贵的修行体悟。在幻境之中这一生的经历与辛苦。便算是白费了。

人的成长,都是由低到高,由幼稚到成熟,由毫无经验到经验充足,变身为老司机。

所以,许多穿越到过去、或者重生类的小说,会大受欢迎。因为,许多人都认为凭借自己现在的人生经验和社会阅历,如果穿越到过去、自己人生当中某一个关键节点,那么,绝对会抓住许多原本错失的机会,弥补许多原本终身抱憾的事情。

当然,有了各种超前记忆的金手指。重生者的日子,自然会过的和开了挂一般。人生的轨迹将截然不同。

肖薇有了在幻境中一世的人生经历。日后,无论是做什么事情,都大有好处。

在肖薇将幻境中一生的人生经历回忆了一遍后,悠然从幻境之中醒来,眼前云涵虚仍在。这个幻境仿佛只是一场久睡方醒的好梦。

肖薇心中若有所悟。想起庄子与蝴蝶的旧事。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