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新月出了六国饭店之后,在街上来回的逛。
他想回家,可那个家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变了味儿。遥想这个小家庭刚刚建立的时候,遥想他还客气的称呼傲雪为“连小姐”的时候,他难过得简直想哭。那时他们的境况是多么的坏啊,他没有钱,傲雪没有生活的经验与本事,两个人像是一对笨拙的小伴儿,互相拉扯着过日子。
当时的他,还不知道那一段光阴就已经是他的黄金时代,他还以为将来会更好——将来,等她对金效坤渐渐淡了感情、或者金效坤死于狱中,她就会看到眼前的他了,就会发现他的好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叫做“日久生情”吗?
他一直等着傲雪对自己生情,等来等去,他没有等来傲雪的情意,反倒是等回来了个金效坤。
傲雪没有欺骗过他,傲雪每个月都是光明正大的给金效坤预备吃穿,为了金效坤,她在他面前哭过不知多少次,她对他未做任何隐瞒,她没有错。
她既是没有错,那错的人,就只能是金效坤了。金效坤错就错在不该回到这个家里来,金效坤就应该永远留在监狱里。
或者干脆去死。
施新月在街上来回的逛,魔怔了一样。他是见识过死亡的,想起“杀人放火”四个字,也并不觉得是天方夜谭,人是可以杀的,火也是可以放的,只不过后头有个后果等待着,但金先生不是说了吗?“大不了算个误伤”,“没人能让你去偿命”。
溜达到了傍晚时分,施新月从铁器铺子里买了把匕首。匕首小而锋利,刃锋闪着蓝光,看着寒气凛凛。将匕首揣进长袍里头的口袋里,他又买了肉和菜,然后踱回了家。
家里已经做起了晚饭,院子里弥漫着炒菜和米饭的香气,还能听见后院厨房里那青菜下油锅时爆出的“嗤啦”一声。金效坤站在正房外头,正在打量房门两侧的红春联,一副闲极无聊的样子。听见施新月回来了,他转过身,含笑一点头:“施老弟,今天回来得晚。”
他讲话时有种亲切腔调,然而施新月听着很不舒服。那亲切不是个好亲切,是居上位者纡尊降贵,怜老惜贫的那种亲切。可施新月自认为没有哪里是不如他的,自己瞎了一只眼,可他也瘸了一条腿,自己还能按月领个几十元薪水呢,他可是彻底的一无所有。自己若是没了那几十元薪水,立刻就还能找个别的差事养家糊口,他能吗?
心里怀着恨,他也向金效坤笑了笑:“今天天气好,出去多走了走。”然后他一拎手里的东西:“顺路买了些菜,先送厨房去。”
借着这句话,他大步走了开,同时下了决心,一定要让金效坤这个人永远消失。
这个晚上,他苦思冥想,没有想出让金效坤消失的好方法——反正他总不能现在冲进金效坤的房里,一顿乱刀将其扎死。这事要办得人不知鬼不觉,尤其是得瞒住傲雪。
第二天,他得了机会。
傲雪那大姐傲霜昨夜又生了个孩子,按照老礼,除非娘家人是死绝了,否则哪怕就剩了个狗大的人,也得提着礼物过去恭喜恭喜。如今这任务落到了傲雪身上,傲雪一得着消息,自觉着义不容辞,立刻就穿戴整齐要出门,临走前告诉家里的二位男子汉:“吃喝自己张罗吧,我晚上大概回不来,晚上要是不回来,明天早上我一定回。”
说完这话,她忙着上街去买礼物,匆匆忙忙的就走了。她一走,院子就寂静了下来,施新月不愿和金效坤共处一院,故而也溜达了出去,一溜达就是一整天。
天擦黑的时候,他回了来,院子里冷冷清清的,可见傲雪真是要留在傲霜那里了。他照例回房洗漱休息,最后关闭电灯上了床,他直挺挺的躺着,一手握着那把匕首。
他已经筹划一整天了,该考虑的全考虑了,他也没有第二条路了。
况且他有优势:他比金效坤更健康更灵活,他有武器。事后他会擦除痕迹收拾武器回房来继续睡觉,等明早傲雪回来发现金效坤的尸体了,他再闻声而出,他再大惊失色,他再叫警察。
金效坤蹲了许久大狱,一个人没有无缘无故蹲大狱的,有几个仇家要杀他也不稀奇。也许有人会怀疑他施新月,但是他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了,谁都知道他安静斯文,谁都知道他是个不声不响的老实人——至少,傲雪是知道的。
况且,还有金玉郎给他兜底呢。
于是他不睡,他静静的等待,等到过了十二点钟,他轻轻的起了床。
他换了一双薄而破的旧单鞋,傲雪早让他扔了的,他忘了没扔,结果在今天派上了用场。侦探小说里的神探不是经常通过鞋印来追查凶手吗?很好,追查去吧,他今夜就会把它投到炉火里去,这么薄薄的一双布鞋,很快就会在火中化灰。
鞋是旧的,身上的单衣单裤也是旧的,杀完了人就全烧掉,一丝布头也不留。
轻轻的推门走了出去,早春时节的夜风瞬间把他吹了个透心凉。院子扫得干净,地面坚固平整,他一步一步走过去,知道自己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要是倒退一个月就不行,地面上的雪和霜会让他一步一个脚印。所以现在真是最好的时机:天时、地利、人和。
家里就是这么三口人,胡同里也不闹贼,所以除了夜里院门上锁之外,其余房门都只是关掩。他推开正房房门,不出一点声息,然后转身进了旁边那金效坤的卧室,依旧是不出一点声息。看准了床上那个黑黢黢的人影,他将力气运到了握刀的右手,随即把牙一咬,上前对着那人影举刀便刺。
可就在下一秒,床上的金效坤扯起棉被兜头罩向了他。
他慌忙挥手打开棉被,结果就因为这一刻的忙乱,他失去了先机。金效坤撞向了他,将他撞了个四脚朝天。握着刀一翻身,他正要爬起来,然而头上猛的剧痛了一下,让他眩晕着又倒了下去。
是金效坤抄起手杖,一手杖抽上了他的额角。
这一抽的力气太大了,杖尖将他的皮肉都划去了一道,而金效坤随即狠狠一踩他的右手,他痛哼着松了手指,眼看着匕首被金效坤夺了去。拼了命的又爬起来,他知道今夜自己要和他来一场生死决斗了,可未等他站稳,金效坤抡起手杖,对着他的天灵盖又是恶狠狠的一敲。
他踉跄着后退几步靠了墙,脖子随即一凉,是金效坤冲过来,把匕首抵上了他的颈侧:“谁让你来杀我的?”
鲜血顺着施新月的发际线流下来,糊住了他的眼睛,在黑暗中,他喘息着忍痛:“你抢走了我的傲雪,你该死!”
金效坤继续逼问:“是不是金玉郎?”
“要不是你,傲雪怎么会狠心抛弃我?”
刀锋切入了他的皮肉,金效坤压低了声音:“他依然不肯放过我是不是?”
施新月猛的一挣扎:“这和金先生没关系!”
然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听见金效坤从牙关中挤出了怨毒的两个字:“走狗。”
刀锋一划而过,切开了他的喉咙。他惊恐的倒了下去,并没有立刻就死,还能在地上抽搐辗转。于是金效坤再次抄起手杖,劈头盖脸的抽向了他。他要叫,然而发不出了声音,他要逃,却已听到了自己骨骼碎裂的声响。他知道自己要死了,自己终究还是死于了爱情。可这为爱而死的感觉和他先前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只有无尽的痛苦,没有丝毫的浪漫。
金效坤不知道施新月是何时断的气。
他疯了一样,使出全身的力气,一下接一下的抽打地上的施新月。他就是要活活打死他,因为施新月是来杀他的,施新月不死,他就要死。这一刻,施新月成了监狱里那些妖魔鬼怪的总代表,他都已经逃出监狱了,怎么他们还不肯放过他?怎么他们还要杀他?
他苦够了!怕够了!受够了!
乌木手杖“啪嚓”一声断裂成了两截,这让他终于停了动作。后退一步坐在了床边,他在满室温暖的血腥气中,呼呼的喘息。
地上摊着个血肉模糊的扭曲人形,他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垂眼看着,看到最后,他忽然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憋住,然后缓缓的呼出来。
他觉得眼前这一切都挺美好,起码是个吉兆,预示着他要破开旧天地、杀出新血路。
他和金玉郎之间那假惺惺的和解与平衡,也终于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