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艾莎基金(1 / 1)

自称叫林莎莎的金发女子,在说正经事儿的时候,还是挺严肃顺畅的,而听了她一番貌似合情合理的陈述后,秦艾总算是大体明白了事情的缘由,以及她这个自己从来没见过面的女人,为什么会来找自己这个未婚夫了。

原来,林莎莎的父亲,叫林海涛,曾经是自己的便宜老爸,秦兴国的大学同学,不过毕业后,秦兴国去了大学教书,林海涛则早早下海经商,成了共和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早一批的倒爷,属于最早富裕起来的一部分人。

当年,苏联刚刚解体,新生的俄罗斯有着各种机遇,中俄贸易让俄罗斯一度成为倒爷的天堂,而当时身为资深倒爷的林海涛就长期在俄罗斯做贸易,主要是倒腾钢材回国,再把国内的轻工业品弄进俄罗斯,可他当时只有一个人,分身乏术,迫切需要在国内有个信得过的人帮自己,比如监督国内的进货销货以及联系运输等方面。可是林海涛是个军烈属的孤儿,国内没什么亲戚,信得过的人很少,因此在他得知秦兴国为了老婆的事儿辞职后,立刻大喜过望,极力游说夫妻俩去东北帮他。

那时候,秦兴国带着嫩妻刚刚辞职,老婆又跟娘家断了往来,因此工作前途什么的也没什么着落,正迷茫着,因此在听了已经是大款的好同学加好友的忽悠后,果断投奔了当时正在做中俄贸易的林海涛,打算学他那样做生意。

按照林海涛的话说,自从稳重的秦兴国到来后,就好比刘邦找到了萧何,朱元璋找到了刘伯温,简直是如虎添翼。

那段时间,林海涛一直在俄罗斯来回跑,什么赚钱干什么,而秦兴国则主要在国内给林海涛办理销货,进货,联系运输,打通国内关节等工作,这样一来,两人合伙的公司越来越兴旺,很快就成为当时华人倒爷中最赚钱的贸易公司之一。

那时的林海涛,不但事业大丰收,爱情也很得意,性子一向跳脱的他,早就在苏联解体的时候,从俄罗斯国家芭蕾舞团找了一个据说团里最漂亮的芭蕾舞姑娘,娜塔莎·伊万诺夫娅·伊万诺娃当老婆,当然,那个娜塔莎,就是林莎莎的老妈了。

换句话说,林莎莎,其实是一个中俄混血儿,只是出生后基因有些偏向老妈,所以才是个金发碧眼白肤的纯白人风格,只不过骨架比较小,另外长相也有点像老爸林海涛罢了,但总起来看,因为白人特点太明显,如果不是她自己说,几乎没人知道她是个中俄混血儿。

当时,由于秦兴国的妻子在生完秦艾不久后就因病去世,因此秦艾小时候,都是被娜塔莎照顾的,所以两个孩子可以说是从小就生活在一起,而林莎莎手中的两张照片,就是在林莎莎五岁,秦艾两岁半的时候照的,正因为秦艾那时候小,所以各种被比自己大的林莎莎欺负。

据说,也就是那个时候,由于秦林两家特别好,加上牵扯也多,所以两家人当时就定了娃娃亲,说让两个孩子长大后结婚,自然了,那会儿说这些,也是半开玩笑的意思,谁也没想过以后会真的当真。

可是,后来好景不长,进入九十年代中期,俄罗斯社会变得越来越糟糕,不管是**的俄罗斯官场,还是黑暗的俄罗斯黑手党,都加大了排斥外国人,特别是排华的力度,**还好说,那些黑手党之类的更加是凶残,绑票勒索无所不作。

那时候,林海涛就成为当时的不幸者之一,在一次做生意的过程中,被一个黑手党组织给绑票了,他老婆娜塔莎知道后昏了头,只知道匆忙拿钱去赎人,结果不但钱被人收了,本人也被奸杀致死,只有一个林海涛,因为说国内还有钱,这才留了他一命。

其实那时候,秦兴国因为在国内主持业务,基本上是安全的,而林海涛遇难的时候,如果秦兴国撒手不管,装作没看见,那么等林海涛被人撕票,公司就都是秦兴国的了。

可是,秦兴国当时没有这么做,而是倾尽所能的去营救林海涛,不但把公司大部分财产拿出来上下沟通,还第一次求了老婆娘家的关系,找了死去老婆的亲大哥,当时正在国内北方某集团军当团级干部的沈振华,然后沈振华看在死去妹妹的面子上,以私人名义,跟俄罗斯有关方面要人。结果,不了解内情的俄罗斯官方,摄于这个沈振华背后的家族背景,为了避免可能的严重后果,出面跟黑手党谈判,黑手党方面知道这个情况,也不想闹大,收了钱后,果然把林海涛给放了,从此让林海涛逃过一劫。

逃过一劫的林海涛回来后,本来要感激的把自己的股份都送给秦兴国,可秦兴国并没有收,反而依然让林海涛当董事长,他打下手。

不过那时候,公司由于为了交赎金,抽出了大量流动资金,很多项目都没法做了,毕竟一个贸易公司来说,现金流是很重要的东西,而且经历了那么一番事情,公司信用也不行了,做生意更加难上加难,如果继续经营下去,只能是越做越亏,所以当时林海涛就做了决定,把公司还有点资产,能卖的都给卖了,然后拿钱得实惠。

这在当时,无疑是个英明的决定,如果依然留恋,只能是越来越亏,最后破产了事儿。

公司卖了后,林海涛把钱一分,然后就继续跟秦兴国合伙成立了一个公司,把这笔钱投入到海南房地产上。

那时候,海南的房地产正是最红火的时候,全国各地的钱财都在往里集中砸钱,林海涛跟秦兴国也是一样,不过,与林海涛的狂热不同,秦兴国性子稳重,又是高级知识分子,又关系广泛,加上那时候房地产泡沫已经初现端倪,所以他早早发觉不对,觉得这东西不靠谱,于是劝林海涛撤资,把钱落袋为安。

可当时的林海涛根本不听,一直认为房地产还会继续火热一段时间,打算再过一段时候再套利,最后秦兴国看对方执迷不悟,干脆自己抽身而出,做到了落袋为安,而他刚刚抽出资金没多久,房地产泡沫就破灭了,这让林海涛投入的资金全部打了水漂,让林海涛真正的一贫如洗,还欠了一屁股债。

当时的林海涛差点要跳楼,幸亏秦兴国劝住了对方,并且拿出自己七成的钱给他,打算让他用这笔钱还债,然后再继续他一起干生意。

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大概是羞愧,或者是不想还债等别的什么原因,总之林海涛当年拿了秦兴国给的钱后,没有留下来一起做生意,反而自己偷偷的带着孩子不告而别,从此就跟秦兴国断了来往。

原来,那时候林海涛是带着孩子去了加拿大,投靠了一个刚刚相认的远房亲戚,之后他又经过一番拼搏,终于在加拿大成了一个大富豪,还娶了新老婆,生了新孩子,在当地也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

故事讲到这里,重头戏来了,原来林海涛当年虽然不告而别,但一直惦念秦兴国的情分,所以虽然多年不联系,可是对于国内的关注一直没断,只不过他当年刚去加拿大,各种人生地不熟,各种事情缠身,加上当时拿了钱不告而别,一直羞于跟秦兴国联系。等他后来翻身有钱了后,他在加拿大的生意又极大的牵扯了他的精力,而且身体也一直不好,得了癌症,长期跟病魔抗争,还得整天处理老婆孩子等方面的纠纷,所以一直就没有去看望秦兴国一家,只不过是跟秦兴国重新恢复了联系,时不时的来个电话问候之类,可惜那时候秦兴国跟秦艾父子关系很差,所以秦艾并不知道这些事情。

其实,林海涛一直想报答秦兴国的恩情,可惜秦兴国在国内一直过的很不错,生意越做越大,不次于自己,所以从来都没机会报答,再后来,林海涛知道秦兴国出了事情,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可惜他自己此时的身体也很差了,已经是肝癌末期,估计命不久长,因此最后做了个决定,那就是一定要帮一帮秦家,履行自己当初的诺言,让自己的大女儿林莎莎跟秦兴国的儿子秦艾结婚!

按照林海涛的说法,他如今的一切,都是当初秦兴国给的,如果没有秦兴国救他,他早就没命了,而后来不是秦兴国给的钱,他根本没机会翻身,所以,他不顾自己新老婆的反对,毅然在自己还清醒的时候,做了一番新规划。

他把自己的大部分资产,包括房产,公司股票,有价证劵等资产,都做成一个信托基金,名叫艾莎基金,然后立了一个遗嘱,那就是必须自己的大女儿林莎莎跟秦艾结婚,而且结婚后必须生活超过十年,才能完全得到这笔基金,否则的话,比如林莎莎不同意跟对方结婚,或者结婚后没有超过十年,资产的一半都将会无偿送给秦艾,另外一半的的资产,九成会交给福利机构,只给林莎莎留这部分资产的一成当遗产。

当然,为了让秦艾同意这个婚姻,遗嘱也说了,如果是秦艾自己不同意跟林莎莎结婚,或者婚后十年之内,秦艾自己先提出离婚,那么他就等于自动放弃了这个基金,一毛钱也得不到,最厉害的是,一旦秦艾放弃婚姻或者秦艾在十年内提出离婚,林莎莎也一样得不到一毛钱,所有的基金资产,会自动成为福利基金,受相关的福利机构代管。

遗嘱还有说,如果秦艾跟林莎莎婚后立刻有了孩子,那么可以提前把基金的百分之十拿出来当作他们夫妻的共同可支配资金,其他百分之九十,依然是必须结婚超过十年后才能取出来。

另外,如果十年后两人得到财产后再离婚,那么财产会根据离婚协议对半分,也就是秦艾得到一半,林莎莎得到一半。

那个艾莎基金,占了林海涛九成以上的资产,至于林海涛的后老婆以及其他孩子,他只留给他们大概三千万加币的资产以及两套价值三百万加币的房子,以供应他们生活。

“哦,我明白了。”听到这里,秦艾点了点头,“原来是所谓的报恩,然后,你是为了得到那个艾莎基金的钱,才过来跟我结婚?”

“没错。”林莎莎耸了耸肩,大方的承认道,“我的确是为了钱才来的,谁让老头子非要这么做呢。你知道这个艾莎基金有多少么?十五亿啊,是超过十五亿加币的资产!折合成人民币的话,按照现在的汇率,也就是差不多九十二亿人民币啊!而且这是个基金,以后会不断增值!要是我不来跟你结婚,这笔钱的大部分就都要白白送给别人当福利了,你说说,我能不来么,能不来当你老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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