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评价一张地球华夏最好的摇滚专辑有争议,因为《垃圾场》、《黑梦》、《冷血动物》、《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打得太厉害,甚至还有世界范围内都少见的女摇滚歌手蔚华《现代化》,可以辩几天几夜。
但要评价一张最伟大的重金属专辑,那将毫无疑问,是《唐朝》,而梦回唐朝是唐朝主打歌,毫无疑问此时此刻楚枳是拿出了王炸。
但这些事,平行世界的不知道,他们只是听到中国风。
“楚枳有点走火入魔了吧,什么都中国风?”
“呃——楚枳唱摇滚,有点难以想象。”
“哈哈哈哈我还挺期待中国风和摇滚能碰撞什么火花,他是真有才。”
“没有期待,但可以听听。”
观众议论纷纷,有怀疑的,有期待的,当然无所谓的人群更多,后面还有大货没上场,许集和陈艾桂。
当听到楚枳的自我介绍,吴昔就感到自己赢了。
赢麻了,摇滚要的就是氛围,又原创又中国风,舞台不是请客吃饭。
不只是吴昔,摄影的两货胖得不明显和胖得明显的他们,占据有力位置。
“林夏果然拉胯了,哈哈哈哈。”老密比自己上去唱获得了掌声还开心。
老密道:“楚枳也快了,小武要好好拍,要把这两个小鲜肉丢脸的情况全部拍摄下来。”
“OK。”小武点头。
由于摄影机的工作机制,两人对话是不会录进去的,具体不多解释。
前奏开始就奇奇怪怪,鼓点和驼铃从细变大,好像滴滴水珠落耳边,有点凉。
楚枳挂着电吉他,他走到挂起的抄锣旁,拿着一端包裹红绸的木锤,猛的敲击。
“框”
“框框!”
前面小水滴变成一盆冷水淋头,吵吵闹闹的五万名观众逐渐安静。
“菊花古剑和酒,被咖啡泡入喧嚣的亭院。”
“异族在日坛膜拜古人月亮,开元盛世令人神往——”
楚枳拨动琴弦,横向推弦、纵向揉弦、多弦揉弦,手臂大幅度摇杆,整个手臂动作极大,宣誓着盛世大唐即将到来。
“风,吹不散长恨。”
“花,染不透乡愁。”
“雪,映不出山河。”
“月,圆不了古梦。”
风花雪月,全部在楚枳口中唱出,失真的吉他,伴奏的贝斯,大量失真的音符砸来,观众们耳朵竖起来了,因为他们意识到,这编曲,这尼玛是重金属摇滚?!
中国风和重金属,嘿。
真敢想。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今宵酒醒无梦。沿着宿命走入迷思,梦里回到唐朝——”
来,来嘛,那就来!
楚枳唱着唱着把自己也唱嗨了,“唐朝”两字直接转假音,转得无比粗犷,无比直接。
五万名观众愣住,这是什么什么东东,真假音转换这么不要技巧的吗?关键是这货的音还高,就感觉脑子里一辆重型卡车碾过。
关键问题是,这种粗犷野蛮和和重金属的失真,听起来还真他娘的带感!
所有人意识到楚枳的《梦回唐朝》,似乎挺好听的。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男耕女织丝路繁忙。今宵杯中映着明月,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纸香墨飞词赋满江。”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豪杰英气大千锦亮。”
楚枳他压根就没有动,他就站在原地,用一个词语来形容他是“站桩输出”。
本身这货就触发酒中仙,那可真是才气焕发配老夫聊发少年狂,豪杰英气大千锦亮,感觉是在唱自己,也是唱大唐的风流人物。
胸腔喷涌而出的豪气,直接呐喊大千锦亮!
豪气冲云霄,云霄盖客官。
观众们也被感染到,开始挥舞起手中的荧光棒,工人体育馆变成红海。
要遭,要遭,可能是要遭了,不知道为何,吴昔相当紧张。
歌声一落,从古代的豪情,回到现代,吉他和贝斯伴奏持续滑动。
“今宵杯中映不出明月,霓虹闪烁歌舞升平。只因那五音不全的故事,木然唱和没人失落什么。”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今宵梦醒无酒。”
“沿着宿命走入迷思,梦里回到唐朝!”
现代无梦如何,只是我们可以梦回古代,楚枳终于不再是站桩,取下麦克风,手一挥将眼前的麦架划倒。
眼前不能有遮挡,哪怕是一根架子,楚枳双手展开,仿佛要将一切拥入怀里。
“忆昔开元全盛日,天下朋友皆胶漆。
“眼界无穷世界宽,安得广厦千万间。”
楚枳用仿京剧唱腔的声音,是京剧唱腔不是戏腔,他把整首诗念了一遍,他的确不会京剧唱腔,可他假音牛逼啊,直接用嗓子生拉硬拽,你可以说他技巧不对,但决不能说他唱得不好,唱得不高。
炸了,炸了!
五万名观众是万万没想到,日妈蛋的重金属摇滚,居然和京剧唱腔、唐诗结合在了一起。
是有猫饼吗?
更有毛病的是,为什么还听得这么嗨。
特别是“安得广厦千万间”,都知道是杜甫写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但都知道这首诗是杜甫暮年自述,情况不好。
但安得广厦千万间,从楚枳口中唱出,尼玛就是要庇护所有人的豪情,饿了吃汉堡往死里吃!冷了开空调,三个空调对着吹!
林夏的嘴巴都张成了“o”字,他为了看楚枳演出,刚回化妆间的他,还是从化妆间跑来。
前面就很震撼了,京剧唱腔一来直接头盖骨都凉凉的,差点感觉自己剃了光头。
一起来当嘉宾的,为什么就楚枳一个人开始装逼了?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今宵梦醒无酒。沿着宿命走入迷思,梦里回到唐朝。”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纸香墨飞词赋满江。今宵杯中映着明月,豪杰英气大千锦亮。”
不但要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楚枳还要再回唐朝,哪怕不喝酒,也要梦见盛唐。
电吉他、贝斯、键盘琴继续轰炸,楚枳走到前沿,重金属砸场子太合适了,况且是《梦回唐朝》。
伴随着他的动作,五万名观众,都起身挥动荧光棒。
如果是演唱会这种人该打死,还好是摇滚之夜。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今宵酒醒无梦。沿着宿命走入迷思,仿佛回到梦里唐朝——”
尾音拉长,楚枳变成脑袋向后仰,话筒也跟上,那是对唐朝的留念。
表演结束!
o:有小伙伴不喜欢这首歌可以理解的,重金属本来就不是所有人都受得了,但相信我这首歌在摇滚之夜这种场合是绝杀。另外根据前面读者建议,改变了一下写作风格,不知道效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