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后援(1 / 1)

奉天府二公子的话,对这些人来说就是金口玉言,不容置疑。在这乱世中,能以一己之身求全家老小平安,这买卖划算,何况对方本就是自己主子?

所以汨罗将自己的血液放在这几个替身身上,并施了秘法,令这九滴血液在三日内都保持着活性。他自己出身奉天府,也知道这宗派寻人多半用的是寻踪玉符,但这符只能追踪身上的血液。

然后就是河豚毒素的奏效时间了。经过长天和穷奇计算好的份量,理论上能使汨罗陷入假死状态,心跳也同时停止,从而瞒过寻踪玉符的感应。

汨罗的天狐匿踪之术已经失效,而这毒素又将持续两天时间,正好能坚持到汨罗的后援赶来救人。

两天后么,也就是今时,这只狐妖会从假死状态中醒来。当然,也是理论上的。

幸好长天和穷奇的理论功课都做得不错,因此汨罗果然如期活过来了,也省下她后续的许多麻烦。

正说话间,长天提醒她:“有人靠近了。”

救兵来了?时间把握得刚刚好啊。

几息之后,三个黑影自远方出现。宁小闲已经看出,来人中有两个是当日在小河滩上打过照面的妖怪,那个虎头虎脑的壮汉,以及能够变化成青色巨鸟的瘦小男子。最后一人作文士打扮,面容如四十许人,下颌方正,身披黑袍,行走间有一股从容淡漠之气。

她看着这个黑袍文士动了容,因为长天已经辨认出,这不仅是一名人类修士,修为也到了大乘后期大圆满。此前她见过的修为最高者是澹台翊,但他也不过是炼虚期而已,比这人类修士还低了整整一个境界!

难怪来者只有三人。只凭这黑袍文士的修为,应该足以护着汨罗从兄长布下的罗网中逃出生天了。

话说她一直以为奉天府里只有妖怪,哪知道也有人类修士为之效力。

三人走近。壮汉和瘦小男子向汨罗恭敬地行了个礼:“汨罗大人,属下来迟了。”

汨罗点了点头,转向黑袍文士道:“今次又要劳动风叔了。”

黑袍文士风叔漠然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无妨。有我在,包你毫发无伤地回去。”他看了宁小闲和涂尽两眼。随意道,“这两位是?”

宁小闲只觉得,这人望过来的眼神虽非杀气腾腾,但那种高高在上之意已经清晰地传达出来,似乎她是土鸡瓦狗,不值一提。

就听汨罗微笑道:“这两位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前几日重伤不支,是他们救了我。”

风叔闻言微惊,这才转向宁小闲二人,正色道:“救了汨罗公子。即是于我有恩,风师崖谢过二位!”

她很客气地还了一礼。来人的修为这么高,倒出乎她的意料。修仙者之间修为相差一、两个境界,上下之距则以千里计。哪怕涂尽习的是魂修之法,也未必打得过这个黑袍文士。

现在。她和汨罗之间的强弱之势突然颠倒了。虽说他们之间谈妥了条件,可若他不守信诺怎么办?

汨罗看她眼珠子滴溜溜乱转,知道她的担忧,心中好笑。在刚刚见到风师崖之时,他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想将宁小闲直接带回奉天府。可他到底不是个意气用事的人,平生又最守信。并且和宁小闲的关系这两天颇为融洽,他不想打破这表面上的平和,不想重新变成剑拔弩张。

所以他暗自叹了口气,对她道:“宁姑娘,我先回府。如若有事,可按照原先议定的方式找我。”此话一出。果然见她放松下来,心里突然有些不悦:她就这样希望我快些走么?

宁小闲怎知他心思多变,笑道:“好走,不送。咱之间定下的协议,莫要忘了啊。”汨罗哼了一声。

瘦小男子重新变成了巨鸟。那壮汉小心翼翼地抱着白狐,犹如抱着一座大山,和风师崖走上了鸟背。

巨鸟腾空而起时,仍然掀起飞砂走石。十几息后,已经变成远方天空中的一个小点儿。

她这才松了口气。见着风师崖时她可是后悔死了,为何当初坚持不将重伤的汨罗收进神魔狱。若是这人不守信,她的下场可不知道有多惨。

以后,真不该再这样任性。

正发呆间,长天在她耳边淡淡道:“人都走远了,还有什么好看的?去汲月华吧。”这骚狐狸,终于舍得滚远了。

这人,就是看不得自己休息。她撅了撅嘴,捧着月光杯上楼了。

有风师崖相护,青色巨鸟大喇喇地飞行在夜空之中。汨罗闭着眼,听青鸟传声道:“少主,大公子放出您在南方出现的假消息,耽误了大家不少功夫。幸好随后就收到您的传讯。”

汨罗“嗯”了一声,没说话。

“此外,您命人下在乌获之女乌云芳身上的蛊,近日突然被解开了,我等正在追查原因…”

汨罗突然截口道:“不用查了,找机会再卖个人情给乌获就是。”

青鸟一愣道:“啊?…是。”

莫怪长天和宁小闲觉得这次解蛊之事太容易了些,原来这蛊本就是汨罗命人下在乌云芳身上的。原本的算盘是,当乌云芳中蛊将亡时,再由他的手下出面相救,卖一个人情给乌驮城城主乌获,此人在他后面的计划中有用。

可是斜地里杀出一个宁小闲,居然抓着他去给乌云芳解蛊。更气人的是,他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抽了,居然就帮了她这个忙,用自己养的蛊王,抓出自己养的翻转蛊…表面上还要一派风清云淡、波澜不惊。

世上还有比这更乌龙的事件么?

和汨罗的关系暂时缓和,接下来不用面对奉天府如影随行的追捕,宁小闲心中大定。这一飞驰就是三天三夜都不曾着地。

所以当她抵达度塑岭的时候,已经有些疲惫了。

山下有个小小的镇子。麒兽落在野外,变成了人形才与她一起走进小镇。骑着麟兽轰然降落在一群凡人中间,这种事她不是没做过,但事实证明,万众瞩目的感觉并不是每人都喜欢的。

这镇子很小,许多房子门前晾晒着皮货。所谓靠山吃山,这儿看来猎户不少。她在镇上信步走了小半圈,只发现了两家食肆。她选了门面更破、招牌简直摇摇欲坠的那一家走了进去,原因无它,里头食客更多。

这小饭馆果然给了她惊喜,因为店老板居然供应一种特色食物――粉皮子。但在宁小闲眼里看来,这就是凉粉。在华夏,这一直是她钟爱的美食,没想到在这么个不起眼的小镇上,也能不期而遇。等了一刻钟后,伙计端上来一大碗凉粉,粉皮本身雪白莹润,香滑q弹,上面再盖上麻油、香醋、细盐、大蒜汁,以及店家自制的炒料,在初夏时分吃起来,激得一身薄汗,也是快意爽口得很。

可惜没有红艳艳的油辣子,否则这味道能再上一层楼。她正思忖间,只听隔壁桌上两名男子窃窃私语道:“最近也不知走的什么晦运,岭中先是遇了两天的桃花瘴,进不了人。好不容易今日能进岭了,才走到半山腰就听到驳郎君的怒吼声,又传来扑斗声,不知出了什么事。”

“然后呢,你撒丫子就往回跑了?”

先前那人苦笑道:“这度塑岭就数驳郎君最大。它老人家发起火来,谁还敢进山?哎,可怜我两天都不曾摸过弓了,再这样下去,家里婆娘不知道要如何埋汰我。”

驳郎君?宁小闲挟起一筷子凉粉,刚好挡住唇间的笑容。看来,没找错地方呀。她又听了几句,才转过身,对那两人道:“二位请了,驳郎君不知是什么人?”

那两人身着轻皮甲,扎着绑腿,脚上的牛底靴很陈旧,一望即知是附近的猎户。她这一开声,两人没想到有人旁听自己说话,都略有不快,但抬头一看,说话的却是个漂亮姑娘。

宁小闲今日穿一袭浅粉色的宝相纹飘花对襟襦裙,外罩纯白的素色褙子,更衬得她眉目如画,于清雅中透着利落。两人一望之下都呆了呆,一人怔怔回道:“是度塑岭山中的大妖怪呢。”

有许多性格相对和善的妖怪,会被人类称为“郎君”、“先生”,驳郎君就是其中之一。她沉吟道:“驳郎君,度塑岭中真有这样的妖怪?”

“有的,有的。”最先开口的猎户道,“我还亲眼见过。驳郎君长得很像马,身子是白的,尾巴是黑的,足上无蹄而有爪,满口尖牙。”

她噗嗤一声笑开了:“你都近得能看见驳郎君了,它怎没将你吞掉?”

这一笑如百花齐放,那猎户看得愣了,另外一人抢先道:“驳郎君对人类甚为宽厚,允许我等猎民进山狩猎,只要别踏入它所踞的石山,别在午时打扰到它即可。”这是度塑岭内公开的秘密,他也不怕说给宁小闲知道。

“你们怎知它订下的规矩,它会说话?”

“据说是会的,只是我俩没听过。我们村中有人还曾和驳郎君交谈过呢。”

从明天起,有新的固定角色加入。希望它能讨大家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