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清溪怎么出的兵器铺他已经不记得了。出门找到偏僻的地方回了神珠后,就站在神壶这里稳了稳心神后,就在那里沉思,玉兔是从虚空而来,为什么从这时空门走出去就是这里呢?会不会是神珠刚升级,时空门正在形成的过程中还没有完全形成,玉兔就闯了进来,然后时空门正式形成,完成了神珠和那个世界的对接呢?
项清溪的随意猜想竟让他猜对了一半。转世珠的时空门形成时,本来要和天庭地府对接,玉兔无意中闯入了对接的空间流里,从而误入神珠的时空大门,阻碍了空间门的形成,使得对接错误,不曾想误打误撞接入了历史的平行世界,大门完全形成后,这神珠与历史世界之间再无空间乱流,变的平稳下来。
那我就把这个全新的世界叫作新世界吧。心念一动便出了神珠,回到了地下室。天已大黑,看来时空门那边的宋朝和这们的时间流速不一样,回头要想办法测试一下才行。
“本想请假半个月,现在看来暂时不需要了。”项清溪打定主意,推开地下室走了出去。他现在最急需的就是睡觉。一连串的变故已经让他有点应接不暇,脑子已经快成浆糊了,先是神珠升级,跑进来一只大白兔,还是赫赫有名的玉兔,知道了自己所吃的是可比蟠桃的落天草,又穿越到了历史宋朝位面,如果再不回去休息,他的脑子就要炸开了。信息量太大,根本接受不了。所以,他稍稍整理了一下头绪,决定先回房间睡上一大觉,然后再一步步认清,理顺和测试这一天所接收的信息。
天总是不随人愿,当他刚刚从三层别墅出来,还没有过桥就看到了下班回来的刘胜男。刚下车的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向二层别墅走去,羸弱的身躯掩盖不了她那祸国殃民的容貌,也许只有在无人处,她才显露出小女子不堪重负的一面。胜男,女人想要胜过男人,压力是可想而知。
“胜男!”项清溪看着刘胜男那疲惫的样子有些心疼,虽然二人并没有正式确认恋爱关系,可是老一辈的想法他们还是知道的。
“哦,清溪?你不是要出远门吗?怎么还没走?”刘胜男见是项清溪神情一顿,仿佛疲惫的神情一扫而光,便问道。
“是,没走,我还有一些事情要准备准备。”项清溪知道那翠绿的草是落天草,就打定主意一定要回那洞里再看看,但时间上并不着急,反正植物又没长腿。
“哦,那样啊,今天要给我做什么好吃的啊?不行,我得先上楼洗个澡,一会儿再下来吧。”刘胜男听完,马上开心的说道。
“好。那我现在就去做,不管做什么都会保证客官的满意。”项清溪手放胸前,弯腰打趣道。
“贫嘴,那我一会儿就下来哦,要是不好吃,哼,有你好看。”刘胜男笑呵呵的转身上楼了。
项清溪这觉也没得睡了,这么晚菜市场应该也关门了,走进厨房,从神珠里拿出几个大枣,几个草莓摆在盘子里。看到冰箱里有两根黄瓜,就拿出几个鸡蛋放在一边,把米饭先做上。然后拿出黄瓜放到水龙头下面冲洗。然后拿个盆,打开纯净水阀想把黄瓜泡在里面,因为现在市面的青菜残留农药太多,只好用水泡这个办法去除,管不管用至少心里能舒服些。
还没把水接满,他突然想到了神珠里的无源之水,无源之水枯木都能逢春,用来清洗黄瓜会不会有些浪费啊。不管它,反正有很多,先用点。项清溪心念一动,一股无源之水从指间流出,不一会儿就接满了,把黄瓜往里一泡,就把电饭堡盖子打开,加了一小股无源之水再重新盖好。
就在他在厨房忙活的时候,刘胜男已经在楼上洗好了澡,正在擦拭,厨房的菜香传了过来,开始刘胜男还没在意,但是那个香味越来越浓,那香气太过诱人,她快速的穿好衣服下了楼。
“项大厨还在忙活完呢?”刘胜男使劲抽着鼻子问道。
“马上就好,你先坐在那里等一会儿,吃点水果。”项清溪正往盘子里装他刚炒好的黄瓜炒鸡蛋呢。
“炒什么东西呢,这么香?”刘胜男一只手里拿着一个大枣,扔在嘴里嚼着还不忘问道,接着就愣了,“唔,这枣……这枣,太好吃了!从哪里买来的?真好吃!”
“哦,下午在路边看到一个老人卖的,看那枣成色不错就买了点。”项清溪不急不慢的瞎编道。
“哇,太好吃了,长这么大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枣。”刘胜男含含糊糊的说着。
“那个草莓也好吃。你也尝尝。”项清溪边说边把菜端上了桌。
“嗯嗯,是的,也好吃,还有吗?明天我要上班带点,对了清溪,你下次再遇到一定多买点,真是太好吃了。”刘胜男像个饿了几天一样,不停的把草莓和枣往嘴里塞。
“全吃了?谗猫。你的总裁形像全都毁了。”项清溪把两碗米饭拿上桌时发现,枣和草莓都没了。
“呵呵,太好吃了,没收住。你不会就买这点吧?”刘胜男一筋鼻子,不好意思的说道。
“行了,吃饭吧。”项清溪把碗往刘胜男那里一推,顺手递过去一双筷子。
“哎呀,你这厨艺大有长进啊,这还没开始吃就闻着特别香了。”刘胜男使劲的闻了一下拿起筷子开动。
“唔”
“唔”
两个同时发出唔的声音,眼睛就对到了一起。“好吃”“好吃”又异口同声的说道。
“好香的米饭,清溪你怎么做的?”刘胜男不顾淑女形象,嘴里嚼着米饭说着。
“唔,黄瓜也好吃。鸡蛋就一般般了。”两个人一边品评着一边拼抢着菜。
就这样,一顿饭在两人的拼抢下结束了,两个人捂着个肚子靠在椅子上。“我说,项清溪,你和谁学的厨艺啊,吃的太爽了。你的水平可以去开饭馆了。”刘胜男意犹未尽的扶着肚子说道。
刘胜男眼中的项清溪是一个很爱学习又会做菜,独立性还很强的男人,这可能和他一个人在国外读书有关。穿着也比较随便,却很干净,是个低调的男人。以前家里那么有钱,却只买个二手路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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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刘胜男从小就喜欢他,不是没有考虑过让项清溪做她的男人,但是胜男有一个不喜欢经商的父亲,二叔又沉迷于赌博,二叔的儿子完全是个腐败透了的纨绔子弟,根本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刘家这一辈里,只有胜男一个可以在商场里拼杀的人,还是个女人,所以,她没有时间去谈情去说爱。让项清溪做她的男人,也只是一个念头,一闪就像划过的火柴,灭了就没了。
看着吃饱了,慵懒的坐在那里的刘胜男,项清溪知道,加了无源之水做的米饭格外的香。脑子里一个赚钱的计划慢慢形成。但在执行计划之前,要先去考察一番。打定主意后站起身对胜男说“以后想吃,和我说,我就给你做。”
让刘胜男感动的是,项清溪很绅士,脾气也很好,虽然平时话少一些,但不虚伪,不做作,答应的事一定会做,算的上是说话算数的男人。
“好的。那以后我天天想吃,那你就天天给我做吧!”刘胜男狭促的笑道。
“好的,只要我在家,就给你做饭吃。”项清溪看了一眼刘胜男那胀肚的样子笑道。
吃完饭,项清溪洗漱完毕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就开始制订明天的计划,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他在制订计划的时候,喜欢把每件事的时间都大致定下来,这样有利于计划的实施。
第二天早上五点,项清溪一个打挺就从床上起来,十分钟时间洗漱完毕。走到院子里,开始打从小就学习而且每天都练习的太极拳。而今天的太极拳打的如行云流水一般,周围的空气都被拳法带动的好像实质起来,难道这就是气感吗?项清溪没有去纠结这些,全套打完后,全身轻松不少。
打完拳,项清溪把饭菜如昨晚一般,用无源之水浸泡,蒸煮一番,给刘胜男留出一份后,自己随便吃了一口就开车出门了。车子七转八转的开进了一家蔬菜种子批发市场,买回来一些白菜,萝卜,黄瓜,豆角等家庭常用菜的种子。
中午回到项家大院时,刘胜男已经上班了,项清溪回到自己房间,锁上门后,找出一件厚实点的衣服就进入了神珠,当他看到昨天种的人参和灵芝的那块地时,眼睛瞪的大大的,简直不敢相信。昨天才种的种子,今天就已郁郁葱葱了,感觉好像长了几十天,上百天的样子。
“小玉兔?我离开多久了?”项清溪看到玉兔在不远外摆弄着那些植物就上前问道。
“多久?我也不知道啊。有很多天了。”小玉兔头都不抬,懒洋洋的回答。
项清溪看小玉兔只顾着那些植物,和他说话的兴趣不高,也就不再理那只兔子了。
以前灵液一天一滴,现在一天百滴。昨天下午种的种子,今天像长了百天的模样,难道是……,是时间?升级后神珠的时间和外界的时间不同。这次神珠升级,让时间发生了变化。如果真是这样,那外界和神珠内部的时间比例就可达到一比一百左右。白菜的生长周期是三到五个月,也就是说现在种下去,一天之后或是两天后就可以收成了。
项清溪压住心中的兴奋,种下了一些家常蔬菜后,就把今天新生成的,将近一杯的灵液运到眼前张口喝下,灵液全部化为热浪冲向项清溪的丹田,项清溪只感觉丹田有点胀胀的,身上涌出了不少汗液,身体变的更加轻松,但没有昨天那如喷血般的感觉,看来灵液对他来说,作用不太大了,那也聊胜于无。
项清溪见灵液没什么太大反应后,就穿上那件厚实上衣从时空门走了出来,现身的地方就是昨天找到的那个偏僻的地方。因为此处太过偏僻,所以项清溪现身之后要走一段路才能达到那个市集。这次他的目标是一家普通的酒馆,离兵器店很近,进那家酒馆之前,又一次走进了那家兵器店。
兵器店老板是个瘦高个,看见项清溪进来,一脸推笑的迎了上来,“客官,哟,又是您,快请进,快请进!”看来这个老板还没忘记项清溪。
“老板,那个我想问个事儿。上次那个红圣果如果拿出来卖是什么价呢?”项清溪也不墨迹,开门见山的直接询问。
“呃,客官,这个还真不好说,这年头,兵荒马乱的,这些年又大旱,鲜果一类的东西都很少见的。您上次给我的红圣果,我献出了一枚给转运使宋大人,大人赏了我这块玉件。如果要卖的话,一个红圣果二十两纹银应该是有的。”兵器店老板顺手从腰间拿起玉件急忙回答道。
“那再问一下,前面的酒馆吃一顿好的得多少银子呢?”项清溪看了看那做工粗糙但成色十分好的玉件又问道。
“这个不好说,那酒馆里所有菜都吃个遍的话,十几两银子应该够了吧?”老板也不确认道。
“那老板,我这里还有五个红圣果和你交换点银两和那玉件怎么样?”项清溪再次拿出五个大枣向老板询问着。
“这……”老板眼神有点闪烁,商人嘛,利字当先。
“没关系的老板,我只换三十两银子和那个玉件。”项清溪像个大灰狼一样的诱惑着老板,反正大枣有很多。
当项清溪向那个名为听风酒馆走去时,神珠的一个小箱子里躺着三十两纹银和那个玉件,刚走到听风酒馆门前时,就看见一匹全身毛赤如血的小红马系到马桩之上,不识马的项清溪此识也感觉这马神骏绝伦。就在他欣赏这马儿时,忽听有人高声喝到:“把馒头放下。”
项清溪扭头一看,一个身材瘦小也就十七八岁的少年,头上歪戴着一顶黑黑的破皮帽,脸上手上都是黑灰,早已看不出本来的面目,不过正拿着一个馒头,眼珠漆黑,很是灵动。一旁的店伙计正对这少年怒目而视。
只见那少年听到店伙计的话就把馒头放下了,但是那白白的馒头上留下了几个污黑的手指印,估计是不能再卖出去了。那个伙计大怒,挥拳便要去打,这时一个身穿玄色大衣的小伙子走上前来拦住了店伙计,“别动手,算在我账上。”说完就捡起馒头递给了那少年,说道,“如果不够就进来和我一起吃吧,小兄弟。”那少年接过馒头放进布兜里。
身穿玄色大衣的小伙子见状转身走回了店里,那少年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进去了。项清溪扭过头再看了看那小红马,也不再做惊为天人状也走进了听风酒馆,找了个座位便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