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重操旧业?
谁的鼻子最灵,当数泡泡同志,这是初中时候的笑料。
傍晚时分,罗元跟在桑春的后面,捎着他的宝贝金鱼--两条“凤眼”,来到了桑家坞。
“泡泡,你的鼻子不只灵,而且长啊。在省城都闻到了海鸭子的味道!”丁文捶了下罗元的肩膀。
罗元哼哼道:“若不是你一直叫我来桑家坞过中秋,我才懒得来呢。”看他牛气冲天的样子,桑木兰气不过,就掐了他一把。
罗元怪叫一声跑开,“蓝子偏心,又把气洒到我头上了。不过,这海鸭子的香味着实不错嘛。”
这样热闹的场面自然少不了游彩霞,她早抢过罗元手中的金鱼玻璃瓶子,放在一边逗鱼去。见她用树枝伸进了玻璃瓶,罗元连忙喊着,“这位小妹呀,哦大姐啊,请您高抬贵手,这两条是丹凤的亲鱼二代精华版,这可都是钱啊!”
“再鬼喊!我就...就将鱼喂鸟去。”
狠,真狠,这种焚琴煮鹤的事除了某某人外,今天总算又见到另一位了。罗元用手掩住自己的嘴巴,瞪着如灯泡般的大眼,不是看面前笑容可掬的靓妹妹,而是看那玻璃瓶中被惊吓得惊慌失措的“丹凤”,可怜的金鱼。
“得了,小学妹。你别再刺激泡泡同志了,他的心脏一向不太好,别弄得和那只海鸭子一样。”丁文当然不会说出罗元心头肉的市场价,否则,这两条“丹凤”铁定被她占为已有。
游彩霞哼了一声,道:“这两条破丹凤也跟命根子似的,我家里的兰畴嘛,我才兴起那么一丁点儿兴趣。”
呃,原来又是一位鱼友,罗元又找到了组织,近似狂热地走到游彩霞面前,脸色严肃吓她一跳,“你不能污辱凤眼,它是有点儿平凡。没有高高的头部,没有迷人的体型,没有宽大的尾鳍,头部略有一些红色斑纹,在市场里得不到一般买鱼人青睐。但,它有长且薄如蝉翼的尾鳍,如一位头顶红花、身披白纱衣的姑娘,在水中翩翩起舞。因此,你不是地道的发烧鱼友!”
丹凤啊......其他品种的金鱼能够在出生后半年内充分展示性状特征,至两龄时达到了巅峰,但两龄丹凤金鱼从性状特征角度来看仍属于幼年期;当其他品种的金鱼在三龄开始衰老,丹凤才开始显露其风貌,至五六龄才达到巅峰。因此,培养一尾丹眼的代价要比其他品种高出五、六倍,更因其不够花哨而渐渐地被市场淘汰了。
游彩霞被罗元抢得目瞪口呆,丁文哈哈笑起,拍拍罗元的肩膀道,“你这两条,估计是其中的精品,我笑纳了。我就喜欢平凡点的金鱼,养死了不心疼。”
起先还以为丁文也是鱼友,游彩霞和林雪芹还对他刮目相望,但后面一句却让俩人大跌眼镜,不禁卟哧地笑了出来。
罗元也跟着笑了,“只要你不将它们油炸粉了就成,哪天想吃的时候通知我一声,一定要替我留下一条。”
这......这是发烧鱼友?游彩霞惊讶于罗元截然不同的表现,做出呕吐状。桑木兰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泡泡知道文子会将金鱼照顾好的,他有那么一套饲养朱顶紫罗袍的方法。”
游彩霞盯着那平凡样子的丁学哥,形象似乎突然高大了起来,难道传说中的高手都如此平凡而又不平凡?
“泡泡,你的精神可嘉,但你的技术却不咋样。要我养呢......将这两条丹凤养成会跳芭蕾舞的金鱼,到时让你扬眉吐气去。”
“这可是你说的哈,我只要你养成象伯父的喜鹊花那样,鱼跃龙门就成了。”罗元舍得将心头肉交出来,原来是为了这个。
“那要不要训练它们跳火圈呀?”
桑木兰三人已忍不住大笑,能让金鱼跳火圈?你还以为是海豚啊。
“你知道不?伯父的那两条喜鹊花有人出高价买,有人出到五万港币。帅!他却捂着不卖。”
罗元语出惊人,雷到了丁文,他却是那样地得意洋洋。
“看来我得重操旧业,将养鱼的领域从食用扩展到观赏。”
“好啊,亲爱的同志!明年可以参加一起观赏鱼交流会,你想想那是万众瞩目啊。”罗元为能提起丁文进军观赏鱼行业的兴趣,连忙大打广告。
丁文打了个冷噤,摇头想还是算了。养养金鱼可以怡情,若成了专业商人,那可是鱼玩人,还不得应付象沈教授那样的狂热者?生活就没了宁静,“这事以后再说,有我爸成了铁杆鱼友中的一员就行,免得我妈天天唠叨个没完。”
罗元的泡泡眼黯然失色,他惋惜地看着丁文直摇头。
“文,你别跟泡泡学,他是有鱼性没人性的家伙。在他眼里人不如鱼,以后找条美人鱼当老婆算了。”桑木兰狠狠地瞅了罗元一眼。
“唉......知音难求啦。”罗元大声感叹。
“去你的,还伯牙和钟子期高山流水呢。还要不要吃海鸭子炖汤呢!”
“吃!化悲愤为食量,还吃来个实在。”
海鸭子特有的腥臊味用生姜片、蒜头和老酒一起焖炖,开锅的时候再撒些葱花。野生的海鸟不比家禽那么肥腻,骨比肉多,更多的精华在于汤,虽说秋收冬藏,但喝下了一碗,仍余味不绝。
这样的汤,罗元喝了两大碗,他把林雪芹的那份给占去了。
“丁学哥,要不明天再让某一只海鸭子心脏病突发吧。”游彩霞意犹未足道。
“还有?那好啊,明天继续继续。这样的野味可不常有,我决定多留下几天。”罗元边吃着,嘴里含糊边说道,他又捞出一只鸭翅膀,旁若无人地啃着,不顾嘴边油渍四溢。
林雪芹悄悄地扒着饭,狠狠瞪他一眼。吃吃吃,怎地不肥死你这个猪头。
桌面当然不仅这份汤,还有一份鱼片汤。自从养起鱼,家里伙食几乎餐餐都有鱼肉,网场里的鱼不是被海鸟吃了,而是不少已落入丁文的腹中。
沈清对这帮年轻的胡闹一直漠不作声,他匆匆吃完饭后,躲到一旁落个轻闲。
丁文对此只能无奈了,吃完饭后,将卧室让给了罗元,自己说去小木屋凑合住着,主要因为罗元的鼾声雷动,比过山洞的列车车轮声还响。而桑木兰将家里的铺盖带到校舍中,和林雪芹、游彩霞住在一块,说是喜欢热闹。
小木屋外。椭圆的月亮静静洒落清辉,将池塘周围的一切镀上一层银色,让村子那边透出的灯光如萤光,看似那么遥远、缥缈。在海岛,风总是比较大些,已将荷花吹拢到池塘的一个角落,让池面空出一大块水面,将月亮倒映在微波皱折池水中,碎碎银光。
秋虫零落的低鸣,在呼呼的风声和树叶哗哗声中隐约飘荡,还有那......校舍不时传来游彩霞夸张的欢笑声,还那从村子偶尔的犬吠声。
山幽夜静,月照柳间。丁文坐在网场的池岸边,享受这片刻的宁静。对于观赏鱼这块,他一直怀有心病,但今日听到罗元所说,不免有重操旧业的想法。洪荒湖水给了他信心,有了好的水源,还得好的鱼种,他将两条丹凤带入洪荒空间里,随便找了个小塘养起,还顺便喂了那塘夏花鲢鱼苗,泡个澡就回到现实世界中。
池塘岸边,踩草声虽碎,但那混和着沐浴露的清香随风飘来,丁文不用刻意转头便猜出是谁来了,那是桑木兰特有的香味。有了白天那阵子的亲密,桑木兰似乎少了隔阂,象一只温驯的小猫依在他身旁坐下。
“文,我想和妈说,咱们不用这么快订婚,不想你太勉强了。”桑木兰轻声呵语,比秋虫的声音还轻。
“蓝子......你瞧这个桑家坞,一切总那么美。我知道你心中永远有个缺憾,就是那所小学。前几天听大舅说,村里桑二虎背着儿子赶着到镇里上学,趟海滩时因海潮没退尽,差点父子俩被水流拉走了。我想等我们有了这个经济能力,就在桑家坞建个希望小学吧,还由你当校长。”
听到如梦似呓的言语、还有那专重的神情......让桑木兰情不自禁地将头埋入他怀中,当幸福化作泪滴时,心已被融化。自从辞去了桑家坞小学老师的职位,桑木兰觉得自己缺失了什么似的,只好用整日的忙碌去填补。
“文,若这辈子注定只能做兄弟,我就向老天祈求下辈子做三生三世的夫妻。”
“傻瓜,咱们不是已经在承包合同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要五十年都在一块儿么?”丁文轻抚着她那散落的青丝,轻声道,“我想从明天起,叫泡泡留心收集优良的观赏鱼品种,以我养水的技术该会养出好的观赏鱼来。”
丁文说这番话,此时的心境已完全不同,眼下池塘里投入与产出基本持平,也许不必等明年开春,就会有一个不错的收益。
“文,你想听听我为什么突然要回到桑家坞么?那是因为......”桑木兰心念如潮,要说出隐藏在心中已久的秘密。
“......”丁文没有出声,他深知桑木兰拧不弯的性格。她若想说,谁都不能阻止;她若不想说,谁甭想撬出一丝一毫。
桑木兰从他怀中仰起头如醉眼望月,望着丁文。那双眼宛如苍穹上的星星眨亮,薄薄的嘴唇常挂着慵懒的笑意,这是她第一次如此近在咫尺、专注地端视着一位男人。
这一刻,晚风似变得轻柔,垂柳下飘忽着桑木兰低叙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