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晓田也不傻,当陈柳全先一步说出这点之后,他也很快就明白过来,此刻确实是最佳时机。
是啊,先前,唐欢在参加《四海一家》义演之后,黎晓田还有点担心,那就是担心《Thriller》在这个时候推出合适不合适,毕竟这个专辑从内容上来说,是有些叛逆跟惊悚意味的,与唐欢当前阳光的形象不太符。不过现在,当很多媒体开始抓住唐欢从大陆来香港这个点大做文章的时候,这种外部的压力,仔细一想,似乎更适合在这个时候推出《Thriller》专辑。
目前唐欢的关注度正是最高的时候,而且在阳光形象的同时,还被一些西方媒体别有用心的借来进行政治宣传,这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压力,而在这个时刻推出那张专辑,从商业行为来说,效果应该是最好的。
看到黎晓田也在那点头,显然是想过来了,唐欢对此微微一笑:“不管是什么新闻,过一段时期后,总会过去的,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总会慢慢淡忘,可是,在关注度最高的时候,合理的利用那些新闻点,却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没错,现在我是比较麻烦,但这也是个机会。本来,我们的预计是,《Thriller》专辑恐怕要等一段时间再推出,避免跟我刚参加的那次义演活动的主题相悖,但现在这个情况,接着推出这个专辑的歌,正合适。”
看到黎晓田跟陈柳全都点头之后,唐欢接着说:“不过,我还是那个意见,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我们不能整张专辑一下推出去,先出《Thriller》这首单曲的MV,然后再推出这张专辑。对了,徐客不是早已经回来了么,继续找他,告诉他,我们还要拍摄其他的MV,比如《BillieJean,比如《BeatIt》。”
说到这里。唐欢慢慢的站了起来,对也跟着站起来的黎晓田跟陈柳全道:“好了,事不宜迟。我们这就运作起来……一切都是虚地,利用任何机会,把钱拿到手,那才是实的。”定的第二天,《Thriller》的单曲MV,就开始先从美国开始登陆了。
《Thriller》的MV,刚开始是在美国的MTV节目中试播。而在播放之前,唐欢早就找了律师,跟MTV公司签订好了详细的协议,那就是这首MV,版权还在唐欢的手里,MTV只有免费播放三遍的权里,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频道播出。而且,如果三遍过后还要继续播出,就要重新商谈合约。
唐欢专门要求这么做,是因为在前世中的历史上,哥伦比亚电视台就是钻了这个空子,曾经让MJ等人吃了个大瘪,这次地唐欢显然是不会犯这个错误的。
毫无例外,MTV在播出了唐欢的这个MV之后,取得了空前的成功,免费播放三遍之后,要求MTV再次播出这个MV的普通民众电话打到爆,很多商家也不断的打电话过去,要求这个MV播放的时候插播他们广告。看到这个情况,MTV不得不跟唐欢的律师打电话,要求重新谈一下关于播放版权的问题。
为了利用MTV的影响力更多的扩大这个MV地知名度,因此谈判之初的时候,唐欢的要价并不高,只要了五十万美金,让MTV买断一周的发行权。
结果,MTV买到后,就开始二十四小时不停播放,在尽力压榨利润的同时,也让《Thriller》这个MV开始让越来越多的美国人认识到。
鉴于《Thriller》这个MV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更多地电视台都开始跟唐欢谈购买版权的问题,而唐欢也都很痛快的以一周一百万美金的价格全部卖出去。
《Thriller》的播出,成就了效益日渐下滑的MTV,第一次奠定了MV这种音乐录影带地地位,让MV从唱片附属的地位走了出来,真正成为一种独立的影音模式。而根据之后的统计数据表明,光这个MV的电视播映权,仅仅在1984年,唐欢就在全世界狂卷了两千多万美金的版权费。
在MV在世界各大电视台热播地时候,唐欢趁势推出了《Thriller》地家庭录影带,这个录影带里,除了这个十五分钟的MV内容外,还有一些拍摄《Thriller》的花絮,这都是早就商量好的东西。就这样,正文加花絮,一共45分钟的家庭录影带,定价是25.95美金,结果,这个录影带当时就在美国卖出了超过五十万张,创造了家庭录影带的销售记录,也带旺了家庭录影带的生意。
这还不够,在推出录像带的同时,唐欢控股的华星唱片,及时的推出了《Thriller》的唱片,先期推出的十万张,全部被抢购一空,只得再加紧时间继续录制,最后,在1984年当年,仅在香港,就卖出了100张,成为香港唱片发行的一个奇迹。而随着岁月的流逝,销售的字数也在节节升高,而这个销售记录,唐欢在世的时候,一直没有人打破,就连他自己也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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