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斜眼看着一旁的路鸣泽。
果然,小恶魔就是小恶魔,三言两语事情就都给点透了。他其实是在暗示:这件事可以透露给恺撒。
路鸣泽当然不是只会装纯卖萌的小孩,相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面对这种问题时,他就像是那个被灌了“缩小药”的江户川柯南。他这几天宅在屋里肯定不是啥事也没干,相反,他其实面面俱到,锱铢必较,绞尽脑汁把现场还原了几百遍。调查现场,搜集证据,准备后手,还有,尝试联系芬格尔和诺玛。
否则,为什么他会来通知你“有人找到你了”。
因为,他早就明里暗里想要牵线一百遍了啊!
不过,这样好像也挺好的。当什么屠龙精英难当,当个被溺养的废物还不是手到擒来吗?每天出门有人替你拉开车门,擦亮皮鞋,开着70码不变的匀速把你送到游乐园,告诉你你什么都不用担心只用吹泡泡糖坐过山车,等太阳要落山了,就开着70码不变的匀速把你送回家里,给你打开电脑连星际争霸的游戏都帮你开好了,这种日子谁不愿意过呢?
当然,你得忍受他对待上帝般的周到服务的同时间歇性地泚出冷风,为你打开车门的时候说“哎呀这门有点高了哦不对是你长得矮啊”,为你擦皮鞋的时候说“看起来还是拖鞋比较符合你的气质”,开车的时候所有车窗全部摇下,车里以最大音量放着《Lost Rivers》,吹泡泡糖要给你戳破,坐过山车为你选第一排,连回到家玩星际争霸的鼠标都被他抽走了,毕竟你是一位“红点玩家”。只要你能忍受这么一个穿着黑色小西装戴着白色小领巾的小恶魔日日夜夜在你身边,你就可以当一个心安理得的废物。
“第三个线索,与我们最最最亲爱的路明非先生有关。”毫无征兆地,路鸣泽一把搂过路明非的肩膀把他拉到了身边。
路明非眼中的景象被再次挪移放大,那是在化妆室的角落里,一只浅浅的灰色脚印印在洁白的墙面上。
那个脚印一瞬间又被放大了数倍,每个纹路都清晰可见。
“铛铛铛铛,友情提示,某人从开车离校那一天起,还没有机会买新鞋子哦。”
“是我踩的。”路明非回答得非常爽快。毕竟他可以预料到,自己要是装聋作哑,下一步就是被路鸣泽抽走鞋子然后放在电脑的摄像头前360度无死角展示。
“当然喽,这也没什么稀奇,谁看见漂亮女孩子做了别人的新娘不往墙上踹几脚。”路鸣泽继续说,“只是稀奇的是,这个脚印,鞋尖是在下,鞋跟却在上。”
鞋尖是在下,鞋跟却在上。的的确确。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这不是从正面踩的,而完全是,背靠着墙的时候踩的。还是在房间的角角角落里背靠着墙的时候踩的哦。你们能想象一个那个场景吗?路明非先生被堵在角落里,斜过头,有些羞涩,一不小心踮起了脚,结果踩了雪白的墙面一个脚印。”
“壁咚?”芬格尔尖叫着拍案而起。
诺玛一巴掌遮住了芬格尔的老脸,把他从屏幕里按了出去。
“明非,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诺玛问道。
“没有啦,倒不如说,芬格尔师兄的推测还更接近一点。”路鸣泽笑得靥如桃花,“哥哥跟我说过这个事情。他说当时的诺诺师姐把他堵在角落里,像个喝醉了酒的脱衣舞娘一样,跟他絮絮叨叨地述说着加图索家族的某个长者逼迫她放弃婚姻的事情。你说是吧,哥哥?”
“千真万确。”路明非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
“她当时是什么样子?看起来。”路鸣泽看着路明非,眼神中充满了求知的纯粹。
“什么样子?就是,刚好化完妆……就是刚刚图上那样。”
“穿着婚纱?”
“穿……着的。”路明非不知道这小恶魔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那可好像不太对呀。”路鸣泽小小的眼睛里冒出了大大的疑惑,“诺诺师姐当天穿的是从意大利空运过来的坦桑石高跟鞋,全新,踩在地上都不会留下痕迹。因此,在整个化妆室里,其实是哥哥你的脚印最为密集最为清楚。而那些脚印,集中在门口到房间的角落,也就是你行走的路线。
但是,我用言灵放大了地上的脚印,门口的部分脚印很显然被婚纱拖动过,印迹已经变得模糊。相反,角落里的脚印却很清晰,明显没有任何被拖动过或者被覆盖的痕迹。既然她穿着婚纱把你堵在角落里,为什么那里的鞋印还一个个这么清晰可见呢?”
原来藏在这儿。
路明非早就知道,路鸣泽此人,绝不是凡俗之辈!你去跟曹操煮酒论英雄说起路鸣泽曹操都要说一声“唯鸣泽与君与我英雄也”的那种!他的言灵“神瞳”神鬼莫辨,他是天生的斥候,也是天生的侦探,他可以利用言灵迅速探清周围的虚实,甚至许多常人无法察觉的痕迹都只在他一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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