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敲响警钟(1 / 1)

对!

绝对不是偶然!

一阵沉思后,我非常肯定麦克斯跑路被发现并非偶然。

仔细回想,我想起傍晚下班时,我因为不想吃食堂的饭就没出去,麦克斯则和山鸡正好一同离开。

麦克斯要跑路这事,他到底有没有和山鸡说过我不知道。

但从阿龙忽然提拔山鸡为小组长这一点可以看出,山鸡绝对做了什么才会得到这奖励,否则就他自身能力,何德何能?

当小组长,不仅仅能管着小组内的人,也没有每天加人等等的任务要求,就只是坐着与已经切进平台的猪仔聊聊天,忽悠对方多投点钱,日子简直不要太轻松。

我这人,有时候就是比较较真。

尽管对事实的猜测八九不离十,但觉得猜测终究是猜测,必须要彻底搞清楚才行。

想到山鸡说过是海哥发现麦克斯要跑路,我当即离开座位去找海哥。

到海哥他们那边,他见我就热情招手。

“阿东,你来了正好,帮我看看这电脑是怎么了。”

我正愁怎么和海哥搭话询问具体情况,见状就快步上前,简单查看电脑的情况后快速将其处理好。

“哈哈,果真是大学生,这些问题搞得我头疼,你三下五除二就弄好,集团能有你这样的人才,真是集团的幸运。”

“来,抽烟!”

海哥很热情地拿了一包荷花给我,我也没客气,接过后顺势在他旁边的椅子坐下,迟疑着说:“海哥,我想问你点事儿。”

海哥一怔,随即说:“阿东,我和阿龙是好兄弟,你和阿龙也是好兄弟,那我们就是好兄弟,有什么你直接说就是。”

我笑了笑问道:“海哥,我听说昨晚我们组那个叫麦克斯的要跑路,是你正好撞见,随后才通知阿龙的?”

海哥点点头说:“是我撞见的,不过……”

一句不过,瞬间将我的心提到嗓子眼。

“刚开始我其实也不知道那小子要跑路,是一个不认识的人忽然凑到我跟前,问我站桥边那小子是不是我们集团的,我一看有些眼熟,就说是的,他就告诉我那小子要跑路,正等车来接呢。”

“由于不是很确定他到底是不是我们集团的人,我就用手机拍下他照片发到群里问是谁下面的人,有人举报说要跑路,阿龙很快就说是他下面的人。”

“对了,这事儿都过去了,你还打探做什么?”

面对海哥的疑惑,我瞎扯道:“也没什么,就是想证明自己,因为我和麦克斯关系还不错,他以为他跑路被发现是我举报的。”

海哥一愣,随即笑了笑,之后也没多问什么,和我聊起了别的东西。

回到座位上,我凝视着山鸡,推测其中猫腻。

我觉得不出意外的话,麦克斯和山鸡下楼时应该顺嘴说了他准备跑路,毕竟平日两人的话也不少,他估计想着自己要走了,就顺嘴招呼一声。

因为换成是我,也会这样做。

山鸡得知麦克斯要跑路,多半意识到这是一个邀功的好机会,就将这消息告知了阿龙。

之所以找到海哥,让海哥来发现这事儿,兜一个大圈,是因为出卖人这事儿不光彩,要是被其他人知晓定然会遭受冷落。

或者说山鸡担心麦克斯事后知晓是他举报的,暗地里进行报复。

事情推测到这里,基本也就清晰了。

山鸡出卖麦克斯,算是朝阿龙投诚,表明他愿意给阿龙当小弟,为他鞍前马后。

昨天吃饭时我记得阿龙说过,在缅北这边要想混得开,要想混入一个集团的高层,靠单打独斗根本爬不起来。

不论你能力多强,多能做业绩,没有人搭桥引路,在老板眼中就永远都是工具。

就比如当前集团,上头老板尽管一直想要扩张盘口数量增大规模,但不是谁站出来说想当盘主都能被认可。

必须得有人老板信任的人帮着说话,才会得到支持。

其次,在缅北,不同等级的生活水平差距也很大。

员工吃的是食堂,住的是板房,至于宵夜以及嗨歌等等高消费只能是偶尔一次。

反之像阿龙这些盘主,吃的是餐馆,睡的是单间甚至是酒店,吃宵夜嗨歌更是家常便饭。

唯有抱上一条大腿,慢慢才能接触到更核心的东西,才有资格能成为盘主,当人上人,赚到更多钱。

山鸡才二十来岁,正是喜欢玩,想要过快活日子的年纪。

他也明白,想抱阿龙的大腿,可不是给他买烟买水就能得到认可,必须得做出一些事得到才行。

出卖麦克斯,显然就是投诚的好机会。

山鸡表态,阿龙要是不对其进行照顾,面上说不过去。

当前,最好的照顾就是提拔为小组长。

“东哥,有事吗?”山鸡忽然笑呵呵的问我。

“没事,我发呆呢!”

错开视线后,我不由得为麦克斯感到悲哀,明明好好的,就因过于随意,没有防备身边的人而变得惨不忍睹。

虽搞清楚整件事的前因后果,但我知道我什么都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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