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禅将剑送回剑鞘,空手从自己的亲兵中走出来。
几个骑兵手持长枪冲了过来。
看看靠近,举枪就刺。
虽然冲击力巨大,但一匹奔马的力量在刘禅的面前并不算什么,当年的许褚还倒拉狂牛呢。
马上骑兵的速度,在刘禅的眼里,就更加算不上什么了,眼见几根长枪刺来,刘禅眼疾手快,灵活的一闪,两只手抓起两根长枪,用力的一拉,就把两个骑兵从马上拉了下来。
随后刘禅一脚一个,将长枪另一端,手里还拽着长枪没有松手的两个人踢飞了。
这两人不是不愿意松开长枪,而是刘禅的动作太快,他们来不及松开。
将人踢开后,刘禅双手各持一杆长枪。
长枪是长武器,一般都是双手持枪,刘禅从赵云那里学了一身单手持枪的技艺。当年赵云在长坂坡可是一手持枪,一手持剑,大杀四方的。
如今刘禅早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双手各持一枪,毫无生疏之感。
电光石火之间,就刺出了几枪,将剩余的几个骑兵刺落马下。
随后,刘禅扔掉手里的一杆长枪,单手牵来一匹失去主人的战马,随意一跨,立刻就上了马背。
如今手里有枪,胯下有马,区区几百人,什么都不算。
双腿用力一夹,马匹立刻冲了起来,刘禅朝着对方的军阵冲了过去。
对面几十个骑兵,完全没有一合之敌,几十根长枪乱刺,刘禅在马背上左右闪躲。
这就是身上穿着软甲的好处了,刘禅虽然勇猛,但也是身娇肉嫩的女娃娃,如果没有穿着软甲,这么多枪刺来,难免被擦伤,但是穿着软甲,只要不被正面戳中,擦在身上的枪尖,都会从软甲上划过去。
但是,又有什么人能正面戳到刘禅呢,别说正面戳中,就连背面戳中都没人能做到。
一个照面过去,对面就倒下了十几个骑兵。
刘禅回转马头,继续朝叛军杀去。
这次她从腰间抽出了青釭剑,枪挑剑刺,叛军骑兵又倒下了十几个。
刘禅的亲兵们,都是早就见识过刘禅神勇的,此刻见到叛军不过一刻时间,就几乎丧失了所有骑兵。
几十个亲兵全部大声呐喊欢呼起来。
叛军没有想到刘禅竟然神勇到了这个地步。
他们都是益州豪族豢养的私人军队,从没有在真正的军阵中上过场,虽然军备不比真正的军队差,但个体战斗力却不如刘备,曹操这些军阀手下的军队。
不过他们的战斗意志似乎比真正的军队更强,曹操军队降刘备,刘备军队降曹操,早就习以为常,但这些人却完全没有降意。
转眼之间,他们的骑兵就丧失殆尽,但剩余的步兵不但没有退却,反而更加悍不畏死的冲了上来。
刘禅暗自骂一声,妈的,这战斗意志也是战斗力的一部分吧,这几百叛军要是面对几百真正的军队,一开始可能打不过,但打着打着,赢的一定是他们。
刘禅倒不怕他们,手持长枪,立刻策马冲入了人群。
这种情况,比起武勇堪比西楚霸王的她,实在不算什么。
要刺杀她,除了投毒,其他方式都很难奏效。
又杀了一阵,叛军终于支撑不住,留下了上百具尸体,还有一些伤者,掉头逃跑。
刘禅策马追了上去,她一个人,当然不可能追杀几百人,她只要擒拿几个活口就够了。
冲到前面,身子微微从马背倾斜,立刻抓住了一个跑得飞快的叛军。
这个士兵还没反应过来,只闻到一阵香风,就被刘禅夹到了掖下。
刘禅的手臂紧紧贴着自己的身体,让这个人的双手被自己夹住,随后,又往另一侧一倾,扔掉手里的长枪,空着的手又抓住了另一人,她将此人横放在自己前面的马背上。
捉了两个人,再加上之前还有一些跑不掉了的伤者,足够了。
刘禅回马,将自己活捉的二人扔在地上,吩咐自己的亲兵打扫战场。
随后刘禅从马上下来,走进了刚才的那间屋子,让所有人都出去。
刘禅笑着问春梅,
“叛军已经被我杀跑了,你怎么样?”
春梅也是常年跟随刘禅上前线的,虽然从没有真的上过战场,但也已经有了一些军人的心理素质了。
刚第一次看到刘禅杀人,她有些害怕血腥的场面,现在过去了这么久,她早就已经缓过来了。
反而是对刘禅的英雄形象难以忘记。
春梅说道,
“我没事。
你一个人打那么多人,你没事吧?”
刘禅笑着吹牛,其实也不是吹牛,
“我身上穿着软甲,外面还穿着厚厚的衣服,
区区几百人,还不够我单枪匹马来回冲杀几次的呢,我能有什么事?
怎么样,我说过在外面,我能护你周全吧。”
春梅也笑着说,
“我知道!你威武盖世,我今天才算是真的亲眼看到了。
太厉害了,你果然没有吹牛。”
刘禅敲了一下她的头,骂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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