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千金归家 十一 二合一(1 / 1)

于父说到“只多一个”时,忍不住看了一眼楚云梨。

说起来,他也没好到哪儿去,就是比胡兄多了个女儿。如果没有这个女儿,他没发现姜氏对庶女的冷淡,对妻子毫不设防的话,说不准现如今还躺在床上头疼。等他越来越虚弱病逝之后。这于家还不知道会如何呢。

楚云梨颔首:“那管事如今手底下铺子多么?”

于父和胡老爷交好,但胡老爷早就没了,他这些年也忙,只知道那管事不太对……其他的,他也管不着啊。

说到底,他就算有心相助,也得胡临安上门来求。否则,他一个外人,怎么好插手别人家的事?

不过,他还是派人探望过胡临安两回,也好让那个管事知道,有人在管胡临安的死活。

“若不是我派去的人,临安不一定能活到现在。”

楚云梨颔首:“爹是这个世上最善良最聪明的人!”

于父瞪她一眼:“少在这给我灌汤。”耽搁了这么久,什么事都没干成,他重新看向手里的账本。

看了一会儿后,他皱了皱眉,抬眼狐疑地盯着楚云梨:“新兰,以前你不是爱听别人家闲事的人,今日怎么有兴致?”

楚云梨头也不抬,张口就来:“刚好碰见了而已。那胡临安长得挺好看。”

于父的脸当时就黑了:“好看不能当饭吃。”

他有意在女儿走出罗家的阴影后,重新帮女儿另寻良人。但只要想到有个人对女儿比他这个爹对女儿还要亲近些,他心头就不高兴。

“那小子,下次我不借他银子了。”

楚云梨摇头失笑:“爹,你挺疼爱胡公子的啊。据我所知,你就没有白借过银子出去。”

生意人,手头的银子白白放一段时间,那都是亏了本。于父以前借银出去,都是要和人分盈利的,还得占足了便宜才肯借。

今日他就听了胡临安的打算,觉得挺靠谱,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分银子的事就将银子给了。可见胡家父子在他眼里是不同的。

于父又瞪了过来:“我那是看在旧友的份上帮他一把。我自己的孩子还疼不过来呢,哪有空疼别人的?”

反正,他不高兴!

楚云梨笑着上前哄了几句。她很会说话,于父也不是真的恼,很快又喜笑颜开。

罗大江那院子租了一年,这一年里他可以住着。但他心里明白,在这城里长住,首要得有一家人的花销。每天睁开眼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衣衫可以穿旧的,但这肚子可不能吃头天的。

罗家老两口第一回来城里,第一回见识城里的繁华,也是第一回知道一顿饭能吃掉几两银,这里的肉菜比乡下贵了一倍不止。两人买了两天的菜,心疼得直抽抽,催着儿子回家。

回去之前,老两口有些不甘心,想让儿子再试一试,看能不能挽回儿媳。

罗大江这些日子已经试了多次,于新兰始终不假辞色,他故意在雨中等她,想让她心软。结果,那女人就跟没看到他这个人似的,直接就让马车走了。

漫天的雨幕里杵着这么大一个人,除非是瞎子,否则是一定看得见的。偏偏车夫没停……也就是说,哪怕他淋雨生了重病。于新兰也还是一点都不心疼。

这根本就不像是以前将他放在心上的妻子,活脱脱一个陌生人。

这都是陌生人了,就更指望不上了。

罗大江摆手道:“不去!要去你们去!”

如果爹娘有本事能够劝得于新兰回心转意,他也愿意回头和她好好过日子。

罗家老两口不是没劝过,但每次刚靠近府门,护卫就拎着棍棒鱼贯而出。他们这把老骨头,可经不起打。

万一没了命,也忒不划算了。

老两口见儿子这样,满心恨铁不成钢,忍不住轮番劝说。劝了半个时辰,罗大江还是那句话,他不去!

罗母压着脾气:“就再试一次……”

罗父看儿子倔成这样,叹了口气:“不去就算了,稍后你去找东家把这租金退了,然后把你买来的东西收拾收拾,我跟你娘去找个便宜点的马车。明儿咱们就启程吧!”

罗大江不愿回乡下,但城里留不住,他也只得认命。

好在,乡下不少亲戚都跑来城里借过银子,前后加起来有十多两。对于城里人来说,那些算不得什么,但对于乡下庄户人家,这可是一笔不小的银子。

有了这些,家里的宅子可以翻新,省着点还能买下两亩荒地。荒地养养就肥了,再者说,不买地的话,那些银子放在手里能让人过得很滋润。

罗大江想得挺美。事实上,羽毛愿意跟着他回乡下,也是看在那些银子的份上。她这两天旁敲侧击想要打听一下罗大江在这几个月以来到底攒了多少银子,但他都说没有。

其实她不太相信……就算没有,那些乡下人跑来借的银子可以还给罗家,在乡下有房有地,还能有十几两银子,也算得上是殷实人家了。她嫁了也不亏!

羽毛想明白后,对一家人都格外贴心,做事麻利得很,处处都以长辈为先。

老两口本来不喜欢她,看她这般有眼色,也开始和颜悦色对她。

听说好多人家都愿意娶大户人家放出来的丫鬟……那样的丫鬟见识多,知道规矩进退,特别会养孩子。老两口渐渐觉得,羽毛虽然是个丫鬟,但在于府长大,而于新兰是在乡下长大的。无论怎么看,前者都比后者要懂事的多。

两人嘴上没说,心里都接受了这样一个儿媳。

就在他们收拾东西时,又有人来敲门。罗母以为是邻居……无论如何,大家相识一场以后,兴许再也见不上面。罗母觉着,这最后两天大家好聚好散,说几句赔笑的话结一份善缘也可。

就算回乡下再不回城里来,一辈子也用不上这份善缘。也没必要闹得鸡飞狗跳人憎狗嫌。

罗母开门时脸上已经带上了笑容,当看清门口站着的女子时,她脸上笑容僵住,面色沉了下来:“你还有脸来?”

门口站着的是一身布衣的曹如兰,先前罗大江让她们母女离开时,确实有让她们把他置办的东西留下。但母女俩身上的衣衫首饰都是看到罗大江后新买的,先前的旧衣已经扔了,压根没有替换的。

因此,门口站着的曹如兰比一开始和罗大江重逢时要自如得多。至少,浑身不见狼狈之态,一看就是个貌美的小妇人。

这还是曹如兰离开村里之后,第一回看到罗家夫妻。她扯出一抹温和的笑:“伯母,我有话跟你们说。”

罗母皱了皱眉,大家一个村住着,虽然曹如兰在儿子儿媳闹翻这件事情上出了大力,但归根结底,还是自己儿子先做得不对。

如果儿子没起异心,那曹如兰就算使尽手段,也不可能靠近他。

都要走了,罗母也不想在门口与人争执,惹人指指点点。

“进来吧!”

罗大江正在修补一个从后院翻出来的破箱,这应该是东家不要了的。他打算补好后装些杂物……零碎的东西都可以放在里面再搬到马车上,回家后还可以用来装衣物。他抬眼看到门口的曹如兰时,微愣了一下后,并不生气。

“如兰,你这些天住在哪?”

当时他将母女俩赶走,其实是迁怒。他本身并没有多讨厌母女俩,也是怕留下她们之后于新兰再不原谅自己……如今夫妻俩已经成了陌路,他再挽回不了于新兰,便也不用在乎她的想法。

说到底,他和曹如兰之间,还是有些感情的。

曹如兰见他态度缓和,语气也正常,提着的一颗心放下了一半,苦笑道:“我们又回了之前的客栈,这几天都挺累的,茶儿还一直问你……我刚在巷子外听说你们一家要搬回村里?”

罗大江点了点头。

曹如兰大着胆子走到他面前:“那新兰呢?”

“她不要我了。”罗大江提起她,心情有些烦躁:“我看她早就有了外心,早就想换一个人生孩子。不然,绝不可能说翻脸就翻脸。”

“之前你就说过,她已经不让你进门。或许那时候就有了这种想法。”曹如兰垂下眼眸:“当年要不是她……其实我是想不顾爹娘的意思嫁给你的。如今她不在了……我……”

她有些不好意思,在罗大江的目光中鼓起勇气:“我们如今还能在一起么?”

罗父不喜曹如兰,直接进了屋子。在他看来,要不是这个女人,儿子儿媳应该不至于闹到如今地步。

毕竟,这城里的男人但凡手里有点银子的都挺好色,儿子跑去喝几场花酒,或是睡个把丫鬟……说到底,都是那些女人主动缠上来的,且都是逢场作戏,根本就长久不了。女人在乎的是男人有没有真的将谁放在了心上。

而罗大江在多年后看到了嫁人守寡的

曹如兰,短短几天里就找了宅子安顿母女二人,甚至还滚作了一堆……任谁来看,都觉得是他真的将人放在了心里。

若说儿子儿媳分开那些女人要占三成缘由的话,剩下的都被曹如兰给占了。

罗母在院子里拿着扫帚扫地,其实暗地里支着耳朵听那边的动静。听到曹如兰这话,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她已经接受了羽毛做自己的儿媳,可不愿要这个寡妇。一把年纪,看着娇娇弱弱的。她这个婆婆都不敢对她太大声。

这娶回去的哪儿是儿媳,分明是个祖宗嘛。

“如兰,我们还忙着收拾东西,你要是说完了,就赶紧回去吧!对了,听说你在帮工,客栈里应该很忙,你别耽搁太久,免得被东家训斥!”罗母下了逐客令:“我们这忙忙乱乱的,也不是待客的时候,以后你回了村里,咱们再细聊。”

曹如兰听出了她的话中之意,面色霎时苍白下来,没多久就眼泪汪汪,似乎随时会哭出来。罗大江看不得她如此委屈:“娘,如兰只是跟我说几句话。”

罗母听到儿子护着她,气了个倒仰,愈发觉得不能让这女人入门。否则,儿子的心早晚被她诓了去。

“咱们只是同乡,有什么好说的?”罗母仰了仰下巴,指着另一间厢房门口的羽毛:“那才是你媳妇。”

罗大江歉然地看了一眼羽毛:“娘,那是丫鬟。”

罗母一愣。

羽毛是丫鬟,还得带回乡下。岂不是说儿子还得娶个媳妇?合着他想妻妾双全?

怎么不美死他呢?

罗母气急,真的想将手里的扫帚丢过去。

罗父察觉到院子里气氛不对,也在门口听了一耳朵,刚好听到了儿子最后一句话。他顿时皱起了眉。

说起来呢,羽毛有身契,确实是个丫鬟不假。也就是他们家门楣低,才想着把人聘回去做儿媳。罗父的想法比较实惠,羽毛年轻貌美,应该能卖个好价钱。他立刻道:“想回就回吧。”

他看向一脸不赞同的妻子:“如兰是同乡,咱们在百多里外遇见,本身就挺有缘的。能帮就帮一把。”

于是,罗家几人带着羽毛和曹如兰母子踏上了回乡的路。

楚云梨听说了这件事后,忍不住一笑,低声吩咐了管事几句。

论起来,借回村里的那些银子可都是于府的,怎么都不可能是罗大江的吧?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楚云梨让人去讨债,本也正常。

要是让罗家占了这个便宜,就算她愿意,于新兰也绝对不肯。

罗家人离开之后,于父总觉得空气都好闻了些,唯一让他堵心的就是那胡临安三天两头的来,经常都撞着饭点。

本就是旧友之子,人家又没说要占女儿便宜。他不高兴也只能忍着,还不好把人撵出去,只得将其留下一起用饭。

再坐在一起,难免就会说话,于父听他谈吐,愈发替老友欣慰。

这一日,胡临安又将于父哄得眉开眼笑,趁着于父过去吩咐管事之际,他悄悄冲着楚云梨眨了眨眼睛。

楚云梨瞪他一眼:“你收敛些。”

胡临安一脸无辜:“我要是不哄,他什么时候能答应将你嫁给我?”

其实很快的。

于父想让女儿生下孩子接手于家生意……且不说于新兰已经不年轻。他年纪渐大,这孩子还是要亲自教养长大,他才能真的放心。

比如这两日,于父已经悄悄在请媒人帮着说亲。自家不缺银钱,他要求不高,希望那人长得好,会哄人,还得聪明。

前两者比较好找,但最后那条件……聪明人也不能答应来入赘呀。

再说,真找一个聪慧之人,不是知根知底,于父能放心才怪。

所以,媒人觉得这分好处棘手的很。于父在听完了媒人的话后,也知道这人不好找。

两人低声说了几句,于父回头就看到靠在一起的两个头。他轻咳了一声。

那边二人立刻分开,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于父看在眼中,不知怎地,心里反而更憋了。

送走了胡临安,天色已经不早,于父看了看外面马车,道:“新兰,今儿就到这,咱们先回去。”

父女俩难得早回家,都想回去多歇会儿,结果呢,刚坐下不久,就有人来禀告,说外头有一个大腹便便的女子找上门。

彼时于父已经昏昏欲睡,管事不忍打扰,便先报到了楚云梨这里来。

“要生了?”楚云梨心中狐疑,之前没这事啊!难道她的到来还多出来一个女人?

管事颔首:“看那样子,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要临盆。”

“把人请进来。”楚云梨裹上披风,直接去了外院。

找来的女子一身红衣,身形丰腴,肌肤白皙细腻,脸上还上了脂粉,眉眼间有一股风尘气。肚子高高隆起,因为衣衫穿得薄,楚云梨还能看到那肚子上有隐隐滚动的痕迹。

这孩子应该是真的。

但问题是,孩子他爹是谁?

楚云梨开门见山:“你来找谁?”

女子未语泪先流,软软跪倒在地:“姑娘,我来找你哥哥……他……卫郎他……他说要来接我的,我等啊等,等啊等,先前不敢打听,也是这两天才听说他已经不在……呜呜呜……他这一走,我和孩子怎么办?”

说到后来,已然泣不成声。

楚云梨愕然。

于新兰回来已有半年,于家长子离开了大半年。算算时间的话,他倒是很有可能会留下这么个孩子。但他人已经不在,孩子到底是谁的,也不能只听这女人的一面之词。

楚云梨用手撑着下巴:“你们在哪认识的?你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家中还有何人?他又是怎么碰的你?”

一连串的问话,红衣女子倒也不慌,她是郊外画舫上的花娘,出身是卑贱,但却从未伺候过人。刚好她挂牌的那夜就遇上了于家少东家。

接下来,少东家将她放在了心上,时常前去探望,更是买了个宅子金屋藏娇。

宅子买在郊外的半山腰上,人迹罕至,平时只有一个小丫鬟伺候她。也不许她打听外头的事。因此,她才会在人没了大半年之后才得到消息赶来。

听着没哪里不对,楚云想再多问几句时,得知消息的于父赶了过来。

他有些激动,看着面前女子的肚子:“真是我儿的子嗣?”

出了这么多事,他算是看明白了,子嗣那是越多越好。尤其儿子走了后,只留下这一条血脉,若是真的,他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个孩子护好,让他平安长大。

“是。”红衣女子名秋月,她轻轻摸着肚子,满脸的慈爱:“卫郎说,这是他的第一个孩子,如果您知道的话,一定会高兴的。但……妾身的身份实在上不得台面,迟迟不敢来见您……”说到这里,她眼圈又红了:“如果早知道我的迟疑会让我二人阴阳相隔,我一定不害怕。哪怕您打死我,我也要来请罪。”

说着,她双手捂脸,整个人都在轻轻颤抖。

楚云梨却并没有于父的欢喜,大抵是事不关己,她整个人都比较冷静,问:“爹,不如找大哥生前贴身伺候的人来问一问?”

身边的随从对于主子到底接触了哪些人,肯定能说清楚。

于父颔首:“去请大雨来。”

大雨如今还守着主子的院子,平时打扫一下,其实就是给养着了。得到消息后,很快就赶了过来,他看到秋月,有些诧异:“你怎么会在此?”

秋月看到他,泪水落得更凶:“大雨,卫郎呢?”她问出这话,浑身已然失了力气,整个人跌坐在地上:“你告诉我啊,他人在哪?我要见他……见不到他……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你别太伤心。”于父皱着眉,侧头吩咐身边的随从去请大夫,就怕秋月伤心太过动了胎气。

楚云梨心头有些酸涩,这应该是于新兰的感受。也是,父亲一直都挺疼爱她,如今又这般在意别人,不难受才怪。

她伸手捂住了胸口,眼神严厉地看向大雨:“大哥身边有这么一个女人,你为何早不说?”

大雨低着头跪了下去:“小的不敢说。毕竟……秋月姑娘的身份不合适……”

看他眼神闪躲,楚云梨厉声道:“说实话。你明明知道大哥走了之后爹对他的子嗣肯定会格外在意,甚至在意到不在乎孩子生母的身份,却如今才来禀告……依我看,这女人腹中孩子根本就不是大哥的,是也不是?”

大雨始终低着头:“秋月姑娘确实伺候过主子。小的敢对天发誓,如有半句虚言,全家都不得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