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承良刚走,一脸阴鸷的李蒙就走了进来,“大公子,您有什么吩咐?”
“今天是星期天吧?”沈豪坐在办公桌后,抬起头看着李蒙,问道。
“是的,大公子。”李蒙恭敬地点点头,答道。
沈豪深吸一口气,“这么说的话,今天应该就是赵天佑给刘馨雨上课的时候了。”
“是的,大公子,您是不是有什么想法?”李蒙试探着问道。
沈豪没有接话,而是稍微沉默了一阵,然后他伸出手指了指虚空的某处,“去把郑童找过来。”
沈家做为赣南历史最为悠久的家族之一,除了在商业上拥有巨大的网络和资产之外,在收集各种能人异士方面,也有着其他家族所不具有的底蕴。
沈家一共有四个行动组,分别是烈火,大风,狂雷,闪电四个行动组,每个行动组都有二十个人,个个都是身怀绝技的强人,而组长更加全是从华夏国最精英的退役特种兵选拔出来的。
而沈豪做为沈家目前事实上的话事人,他已经从他的父亲手中继承了烈火和大风两个行动组的指挥权。
李蒙就是烈火行动组的组长,而袁谋就是大风行动组的组长。郑童则是大风行动组的副组长,他个性冷酷,残忍,但是相对袁谋来说,比较低调,情绪也比较自控,所以被沈豪提拔为副组长,以辅佐比较自大和容易狂躁的袁谋。
“大公子,为什么不让我去?我一样可以把事情办得很干净利落的。”
虽然不知道究竟是要办什么事。但是李蒙还是主动请缨道。
沈豪丝毫不会所动,只是挥了挥手,“去把郑童叫来。”
“是。”尽管心有不甘,但是看到沈豪主意已定。李蒙也不敢坚持,只能点点头,转身走了出去。
不多时,一个身高一米七四五,脸上划着一道疤,身着黑衣的光头走了进来。这人就是郑童,他进了门之后,先是深深的。标准九十度鞠躬之后,才抬起头来,恭敬地问道:“大公子,您找我什么事?”
看着郑童温顺得像金丝猫一样的眼睛。再想想当他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那眸子里露出来的残忍兴奋的目光,沈豪就不由得隐隐有些感到自豪。
只有在自己这样的绝对强者面前,这双血腥凶残的眼睛才会变得这样柔和吧?
在心里自得完,沈豪伸手打开办公室的抽屉。掏出一根雪茄,剪掉头部之后,点燃,躺在沙发椅里深深吸了一口。然后才看着天花板,慢条斯理地说道:“我打算派你去把害得你老大白痴的人抓回来。”
“大公子。如果您决定了,那我马上去就。不过,我恐怕不是周建兵的对手。”
这是沈豪喜欢郑童的第二个地方——有自知之明。
“你误会了,不是让你去对付周建兵。”
沈豪说着,丢出一张相片。
“是这个小男孩,他现在就在洪都,在刘世雄家教他女儿绘画,现在快中午了,我猜他是要出门吃饭的,然后……”
沈豪转过脸看了看郑童,“接下来,你不会还要我教你该怎么做吧?”
“好,我知道了,大公子,还有更详细的资料吗?”
这是沈豪喜欢郑童的第三个地方——细心。
沈豪又丢出一个档案袋,“这就是他的一切资料,你尽快看,看完了,就带人马上去准备。这次任务我给你……”
沈豪略微犹豫了一会,“五个人。”
“是。”郑童再次九十度鞠躬,然后转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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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挨到中午十二点,彼此对于课程都百无聊赖的师徒二人都在心里大松了一口气。
“赵老师,在我们家附近有家松饼店还不错,要不,中午的时候,我带你到那去吃?”
当听到十二点的钟声响起的时候,刘馨雨便笑着跳了起来,半带着撒娇地问道。
赵天佑心里想着,等会就要跟刘馨雨谈那么重要的事,松饼店这种东西会不会显得有些太过浪漫了?
“怎么?你不喜欢吃松饼吗?”看到赵天佑半天不回话,刘馨雨便赶紧说道,“那我们换别的地方?我知道有家西餐的牛排不错。”
虽然赵天佑对于任何西式餐饮都没有任何好感,但是不管怎么说,西餐厅比松饼店可正式多了,于是,他笑着点点头,“那就去吃牛排吧。”
两人约好之后,就一起走下楼去,一到楼下就发现,居然又下雨了。看到天上飘洒的细细的雨珠,刘馨雨有一种格外亲切的感觉。
那晚在雨中趴在赵天佑背上,坐着摩托车在雨中狂奔的一幕,又再次出现在心头。
“那西餐厅不是很远,我们不坐车,散步去吧?”刘馨雨侧过头,看着赵天佑问道。
赵天佑当然是不喜欢了,下雨天有车不坐,在雨里踩来踩去,这算是怎么回事?不过,他看到刘馨雨兴致那么高,也不好说什么,只能是微微点头,表示无奈地赞同了。
没有多久,两人就散步到一个十字路口,这个十字路口再向左走三分钟,那西餐厅就到了。
就在这时候,异变突生,有两辆车突然开到十字路口,后面一辆车上冲下来四个黑衣人。因为父亲是富豪的关系,刘馨雨一直就接受要小心陌生人,尤其是陌生黑衣人一起涌上来的情形,因此对这种情形的警惕性特别高。
当她一看到两辆车冲过来的时候。她就马上拖着赵天佑要跑。
但为时已晚,这四个人的行动速度非常之快,一下子就将他们两个人团团围住了。
刘馨雨见状,赶紧双手紧紧圈住赵天佑的腰。“赵老师,你一定要保护我。”
赵天佑虽然没有多少正义细胞,但是在这种情形下,把刘馨雨一个人甩下的事情,实在是做不出来。
更何况他最近经过周建兵变态式的锻炼,寻常人等三五个完全不在话下,自信心膨胀,再加上仗着还有吕布撑腰。当下便显得很镇定。
“你放心,有我在,他们动不了一根汗毛。”
赵天佑淡淡一笑,从诸多选择中选了自认为最有风范的一句台词。
他刚说完这话。就看到四个围过来的黑衣人中有两个掏出了手枪。
这时候,赵天佑想起了自己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战斗守护灵再能打,也打不过机关枪啊。”
想到这里,他突然有那么一点自卑。因为战斗守护灵要面对一挺机关枪才会萎掉,而自己只面对两把手枪就不得不乖乖把手举了起来,“不要伤人,要多少钱她爸爸都会给。”
很显然。无论是赵天佑还是刘馨雨,都把这四个黑衣人当做了来绑架刘馨雨的。
而这四个黑衣人当然知道。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他们中又恰巧有一个人认得刘馨雨就是刘世雄的女儿。听说跟沈二公子的关系还不错。
于是,他们试图将刘馨雨和赵天佑分开。
但是刘馨雨却是死咬着牙也不放手,他们又不敢下狠手。
几个人就这样拉拉扯扯了几十秒,第一辆车上等着的郑童忍不住了,从车上走了下来,“你们他妈的到底都在干什么?你们不知道这里有多少车来来往往吗?”
黑衣人没有人答话,只有一个人用手指指了指刘馨雨。
郑童却不认得刘馨雨,他不耐烦地挥挥手,“不要废话,一起带走。妈的,你以为你是宪兵队的?在这么多车来车往的豪宅区还敢拖泥带水的。”
既然郑童下令了,有人扛雷,这几个黑衣人自然没有顾忌,很快便把赵天佑和刘馨雨两个人带上了车子。
给赵天佑和刘馨雨两个人蒙上黑布,嘴巴上塞进东西之后,车子在市区里绕了好几个圈,便来到洪都市郊区的一个废弃工厂仓库内。
将两个人丢进仓库,郑童就走出来,准备给打电话跟沈豪报告,已经顺利完成任务的时候,那个认识刘馨雨的黑衣人跑了出来。
“老大,那个女的好像是刘世雄的女儿。”
“刘世雄是什么人?”郑童一边掏手机,一边不以为然地问道。
刚问完,他就突然眼睛一瞪,“你说什么?刘世雄的女儿?难道就是沈二公子正在追的那个女的?”
黑衣人点了点头。
“我操……这可有点麻烦了……”郑童恶狠狠地瞪着手下的这个黑衣人,“你当时为什么不把她拉开?”
“当时不是在住宅区,来往车辆太多,您没给我时间吗?”黑依然哭丧着脸辩解道。
郑童无语了,他站在原地站了一阵,懊恼的摸了摸脑袋,“这可怎么办啊?”
在郑童在门外苦思良策的时候,在仓库内的赵天佑将他们两人的对话听了个一清二楚,他这时候才明白,原来人家要绑的人不是刘馨雨,而是他赵天佑。
虽然被蒙住了双眼,但是赵天佑的视力完全无碍,他看了看四周,看到仓库里有四个黑衣人,每个人的状态都比较松懈,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没有武器。
只要吕布附体,赵天佑有信心能够在十秒之内,把他们四个都解决掉,再多花十秒,就可以把外面猝不及防的两个人也摆平。
就在赵天佑准备动手的时候,听到门外那个黑衣人给郑童出主意,“要不然这样,喂这个男的吃春药,然后让他跟这个小妞发生关系。到时候二公子来找麻烦,我们就拿照片给他看,也许就没事了。”
“嗯?”
赵天佑的动作蓦地一下停住了,他看了看蹲在一旁,惊慌中显得格外梨花带雨的刘馨雨,突然觉得她格外的性感。(未完待续)